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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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
石竹山文武学校薪酬管理制度
2004-6-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岗位工资 (2)
第三章津贴及福利 (1)
第四章校长特别奖 (2)
第五章附则 (3)
附表一:职等职级划分对应表 (4)
附表二:职位系列划分表 (5)
附表三:系列等级分布图 (10)
附表四:岗位系数表 (11)
附表五:非教学类岗位深度表 (13)
附表六:教师教练岗位深度表 (11)
总则
本制度是石竹山文武学校依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维持学校和集团人员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学校效率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达到吸引、保留人才的目的。
员工的收入结构包括六个部分:岗位工资、津贴、校长特别奖、特殊福利。
本制度适用于除学校校委会成员以及专职招生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
岗位工资
正式员工岗位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
等级工资制共分八个职等,二十五个职级。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一。
等级工资共分五个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二,分别是:
管理系列
行政系列
教学管理系列
教学系列
技工工勤系列
各系列在工资等级中所占空间参见附表二。
每一岗位的岗位工资均有多个等级,每一岗位等级对应的工资等级数量即为岗位深度,根据集团对该岗位的职业发展要求以及岗位本身的任务特殊性进行确定,深度从4级到12级不等,具体内容参加石竹山文武学校岗位工资表。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分为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其中教学类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分为业绩奖金和考核奖金两部分,其他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就是岗位考核奖金。
教学类员工(包括教学系列、教学管理系列):
月岗位工资=固定工资(75%)+业绩奖金(15%)+考核奖金(10%);
行政后勤类员工(包括管理系列、行政系列、技工工勤系列):
月岗位工资=固定工资(80%)+考核奖金(20%)
月工资1000元以下员工:
月岗位工资=固定工资(90%)+考核奖金(10%)
教学类员工业绩奖金部分根据半期或学期考核结果确定。在非半期或学期考核月份,业绩奖金按100%全额预发,在半期或学期考核结束后进行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所有员工的考核奖金部分全部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进行发放。
每期考核结果决定本期的考核奖金发放额,具体参见《石竹山文武学校绩效考核制度》。
每期考核结果决定员工等级工资的晋级、晋等、晋职,具体参见《石竹山文武学校绩效考核制度》。
:岗位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岗位工资=薪酬点值×所在职等系数(非教学类岗位)
岗位工资=薪酬点值×内部职称系数… (教学类岗位)
非教学类岗位工资深度见附表四。
:根据国家公布的通货膨胀率,集团可以整体向上普调所有员工的工资,上涨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因素决定,方法是在原因岗位工资基础上普遍乘以上涨乘数。
非教学类岗位所在职等系数分布如下
教师岗位工资将上表中的等级工资拆分为半级,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类有17级,具体分布见附表五。
教师岗位实行内部职称制度,外部职称不作为等级评定的唯一标准,评价标准如下:
1.中学老师
2.小学及幼儿园老师
除教学岗位外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该岗位薪酬市场行情提出初步方案,由校委会决定岗位工资级别。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转正评定确定转正后薪资职级发放岗位工资,原则上新员工转正后按比试用期工资上浮一个级别计算起始薪酬,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校委会审批决定,特殊人才经校委会审批后可特殊处理。
教学岗位新员工入校时根据内部职称体系进行级别评定,特殊人才或确表现优异的内部晋升人员可最多突破一项要求进行级别评定,但均需报校委会特别审批备案。新进教学岗位员工原则上按评定级别最低一档工资计算起始薪酬,特殊人才经校委会审批起始职级岗位工资可以上浮一至二个级别,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校委会审批决定。教学岗位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评定级别岗位工资的70%。
教学岗位新员工实习期工资为该岗位起始职级岗位工资的70%,特殊人才经校委会审批起始职级岗位工资可以上浮一至二个级别。实习期结束后根据转正评定确定转正后薪资职级发放岗位工资,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报校委会审批决定。
新员工入职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统一标准核定,并与部门主管确认后建立薪酬档案。
集团及学校人力资源部在每学期结束后更新工资表。
对于新增设岗位,由人力资源步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岗位工资等级与深度,并调整工资表,报校委会审批后执行。
津贴及福利
岗位津贴。出于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降低学校薪酬支出的目的,学校鼓励各岗位员工兼职,特制定以下激励措施。学校员工兼任其他岗位时,按其工作负荷给予岗位津贴,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另行规定。
校龄津贴
1. 行政后勤与教师教练校龄津贴从员工转正之日起计算,校龄
每满6个月可得校龄工资津贴50元/月,校龄工资实行累计,300元封顶。
2. 技工工勤及护理员校龄每满12个月可得校龄工资津贴20元
/月,累计发放,100元封顶。
3. 凡本制度实行之前未单独计算校龄工资的员工,其校龄计算
从本制度实行之日起计算。
4.对于本制度实施以前未单独计算校龄工资,但是已经在石竹山学校工作
满6年以上的人员,除实行以上规定外,另外给予特别校龄津贴,其中三级以上干部给予200元/月的校龄津贴,员工给予100元/月的校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