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分包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砌筑工程

内部班组承包协议

工程名称:东药集团张士制剂厂区一期工程仓库———砌筑工程

甲方:南通启益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砌筑工程内部班组承包协议

南通启益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东药集团张士制剂厂区一期工程仓库砌筑工程;

1.2工程地址:沈阳市张士开发区;

1.3开竣工日期:以总包方规定的工期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仓库工程图纸所示所有砌筑工程,详细包括拉运砌块、砖,拌制砂浆,

砂浆池至砌筑处砂浆运输,预制、安放砼砖,拉筋制作、打洞、安放,

砖墙砌筑、落手清,构造柱、圈过梁的钢筋、模板、砼及拆模、墙面清

理,内墙砌筑架子搭设和铺设木跳板等内容。

2.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配合

甲方及总包方结构验收。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结构施工工期:主体结构确保在2007年月日前完成,二次结构需提前

插入,确保在20天内完成;

3.2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施工期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包括业主、甲方、第三方、不可抗拒力量等)造成的工程延误,经甲方驻现场负责人核实认可,并作书面通知,工期相应顺延。

3.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每天以分包项目总造价的1%扣除作为罚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以签证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要求

4.1本工程分包方工程质量约定为:优良;

4.2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4.3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协议条款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

4.4积极做好自检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甲方监理要求进行施工,砂浆配合比严格参照检测中心提供数据进行拌制,不能凭经验和想象进行施工。

第五条分包范围的补充说明

5.1材料及机具分包范围:砌块、水泥、砂、石、钢管、扣件、安全网、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由发包方负责外,其他材料均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除搅拌机等由发包人提供外,其他手持工具均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

5.2单项工程除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应包含如下工作内容:

5.2.1配合砌筑工程所需材料的装卸,按类堆放工作;配合甲方砂浆试块留置工作;

5.2.2砌筑材料翻样,申报砌筑材料进场计划并列明砌筑材料规格、数量;

5.2.3机械的操作及清理、维护工作;

5.2.4砌筑工程内所有清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价款

2),包括辅材,不含税金;元/m 156.1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为每平方米元(¥15.006.2 该工程单价为完全单价,不得调整;

6.3以上分包合同价中已综合包括了乙方的人工费、职工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费、职工医疗费、因工程需要的加班费、管理费、利润、往返车旅费、办证费等一切费用。

6.4 现场签证按杂工50元/工日、技工60元/工日计算(工日由甲方派人签证,双方认可)

6.5建筑面积依设计施工蓝图按辽宁沈阳市2004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第七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竣工结算

确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人生活费用和部分辅材款,30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每

月7.1.

保职工每月生活费500元/人(现金200元/人,菜票300元/人),殊情况特殊处理,

统一由乙方驻工地现场负责人领取发放。

7.2主体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一星期内支付职工工资,确保职工工资能及时发放,两个月内支付总工程款95%,其余尾款在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甲方委派宋鹏华驻工地现场代表;

8.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分包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的义务。

8.3负责组织技术交底,负责资料的收集,负责竣工资料的编著。

8.4负责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对分包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8.5甲方做好乙方进驻现场的工作,提供给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及用膳条件;

8.6负责与总包方和有关部门的一切联系、协调工作;

第九条乙方工作

9.1乙方委派驻工地现场代表;

9.2按乙方代表批准的施工工期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权利及义务。

9.3为保证乙方分包工程的实施,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或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等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9.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9.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总包方CI工作的要求,自备符合总包方CI 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必要防护用品。

9.6负责本分包方分包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9.7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节约材料,并做好施工区域内的“落手清”,发生的垃

圾应当天搬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区域,费用已含于砌筑单价中。否则,甲方将另行派工代替乙方清扫,费用在乙方合同价款内扣除,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罚款。.9.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总包方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9.10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

生产例会。

9.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工程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

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也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1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必须通过各

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安全生产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施工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制止乙方施工人员的不正确、不文明的施工和作业。对甲方管理和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