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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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服务。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程序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送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

第七条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应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一)对行业和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五)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模较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及其他弱势群体影响较大的项目;(七)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数额较大县比例较高的项目;(八)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项目投资完成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等方面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投资的有效控制、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也为开展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对策措施切实可行;(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投资单位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三)全面、及时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要全面、完整,不仅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项目竣工投产后,要按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四)独立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独立完成,评价过程和结论不受项目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的干扰,这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依据与范围第五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一)国家和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国资委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及目标项目企业的运营管理资料等;(三)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而投资项目的风险也不断加大。

因此,在投资项目完成以后,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价管理,能够及时发现项目的状况,及时进行调整,为投资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帮助投资方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投资策略。

本文就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则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客观、科学、规范。

公正是指投资项目后评价要遵守公正的原则,不能偏袒任何方面,要客观、科学地对项目进行评价,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的评价结论。

同时,评价过程要规范,遵循评价标准的具体规范要求,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1、投资项目实施的效果投资项目实施的效果是评价的重点,要评价投资项目的效益、投资回报率、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投资方来说,能够清晰的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从而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投资策略。

2、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是不可忽视的,要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价,发现和分析具体的问题,对于总结投资经验和改进投资策略都具有重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3、投资项目管理情况投资项目管理情况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资源使用、流程、协调沟通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估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今后项目管理提供指导。

三、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和程序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和程序一般包括选定评价对象、设置评价指标、收集和处理数据、综合分析、撰写评价报告的程序。

评价过程中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等。

四、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撰写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是对评价结果的总结和反映,报告的撰写要遵循评价原则,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效果、风险和管理情况,针对每一项内容要给出具体的评价结论和改进意见。

五、结论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可以为项目的投资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帮助投资方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投资策略。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根据需要,可以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可以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政策性、规划性评价。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反馈,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服务。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确定后评价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交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委托承担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指导和督促有关方面保障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和解决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后评价成果反馈机制,推广通过后评价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等。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支持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单位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单位负责做好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并提交后评价报告。

第二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年后两年内,将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科学规范、全面、及时、独立的原则。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依据与范围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及目标项目企业的运营管理资料等。

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后评价的要求为已完成投资并运行一段时间的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主要范围包括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凡是经过审批(决议或形成意见)的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

对环境、资源、能源、土地等方面的影响评价;二)间接影响。

主要评价内容: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评价主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投资规模、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二条项目的可持续性评价主要对项目的环境、社会、经济、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包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遵守环保法规、是否重视员工福利、是否注重社会责任、是否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三条项目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对前述各项评价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对项目整体质量的评价。

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准确、全面、科学,为集团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内容和方法第一条项目后评价的内容项目后评价主要包括投资效果、影响评价、可持续性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投资效果评价主要评价项目投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影响评价主要评价项目对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对产业结构、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影响,以及股权投资对双边政治外交、经贸合作关系、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社会、环境、资源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运用科学、系统的分析评价方法,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以及效益和影响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需要,可对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开展后评价工作。

第三条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厦门市监察局(以下简称市监察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后评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后评价工作小组对该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工作。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负责工作小组的领导工作,并依托厦门市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日常工作。

第四条工作小组依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政府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金额在2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以上的建设项目(片区平衡项目暂不实施),应按本办法实行项目后评价管理;对限额以下需要进行项目后评价管理的其他项目,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在建项目的阶段性后评价项目,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府决定进行后评价的项目,由工作小组列入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按本办法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未纳入计划的项目按本办法由业主自评。

第六条限额以上的项目在立项批复时,应将后评价工作列入批复文件内容。

第七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应遵循“客观、独立、科学、合法”的原则。

第八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省及本市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二)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三)用地、环保、节能减排等项目许可批复文件;(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年度投资计划、招投标文件、合同、工程概算调整报告、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或稽察的结论性文件、财务决算资料及其相关的批复文件;(五)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修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修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深发改规〔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区各有关单位:《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9日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后评价范围、内容、方法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五章成果应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七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选择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的项目,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对其投资决策、建设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提出相应结论、对策和建议,并反馈给项目有关单位,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单个项目或者项目建设、运行的某类问题、某一阶段进行专项评价,也可以对同类型或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对分期建设且每期项目之间存在功能联系、建设内容扩展的项目,在后期项目审批前可对前期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为后期项目的决策论证提供参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三条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在投资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活动。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成立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司投资管理部门。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应当明确项目后评价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司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内容第九条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决策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社会效益评价和项目可持续性评价等方面。

第十条项目前期决策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目标是否明确、合理等。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合同执行等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经济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投资、成本、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影响。

第十三条项目社会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

第十四条项目可持续性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的技术水平、资源利用、市场竞争力、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可持续性。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中化股份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第三章后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组织第四章后评价结果的应用第五章被评价单位的义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股份公司投资项目论证决策、实施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化股份投资管理规定》、《中化股份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或在并购项目完成交易并实施整合及运营管理一段时期后,对项目论证、决策、实施、运营等管理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分析,并评价其合规性、创新性、实效性。

投资项目后评价应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决策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与项目建成或并购整合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核实投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和教训,提出管理改善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和共享机制,为后续投资项目论证、决策、实施等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第三条股份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企业及中化集团公司授权代管的企业投资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并购项目的后评价,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准则;(三)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六)项目投资决策意见;(七)相关行业领先企业的管理实践。

第六条对于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后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项目论证、决策过程回顾与评价;(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回顾与评价;(三)项目建设过程回顾与评价;(四)项目生产准备及达产考核评价;(五)项目收尾工作评价;(六)项目实施效果和投资收益(预期)评价;(七)项目社会效益、环境影响评价;(八)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评价等。

单位公司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单位公司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单位公司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投资完成后,对项目所取得的效益、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估的工作。

项目后评价是企业管理与决策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目的1.评价项目效益:通过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了解投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

评价项目效益的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进行测算和分析,以便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

2.评价项目管理:通过评价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组织管理,了解项目管理的优劣,从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评价项目管理包括对项目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估。

3.评价项目的社会影响:通过评价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对就业、环境、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以便了解投资项目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和影响。

三、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1.项目效益评价:评估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并对项目的效益进行定性评价。

2.项目管理评价:对项目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等进行评估,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环境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土壤、水源、大气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4.社会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对就业、社会稳定、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社会责任建议。

四、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和流程1.方法:投资项目后评价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定性方面,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定量方面,可以采用统计分析、经济计量模型等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和评价。

2.流程: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流程包括信息收集、数据处理、评价分析和报告总结等环节。

在信息收集阶段,需要收集项目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在数据处理阶段,需要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在评价分析阶段,根据评价目的和内容,对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最后在报告总结阶段,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XX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及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境内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股权投资项目。

第三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企业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投资行为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通过对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绩效、影响进行全面回顾,系统分析、评价投资计划及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集团公司战略布局、业务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指导和改善新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

第四条集团公司开展的后评价工作分为一般性后评价和常规性后评价两类。

凡是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进行项目后评价。

其中规模及影响较小的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一般性后评价。

一般性后评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主要应包括对比分析、问题查找、评价结论、经验教训等基本内容,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后评价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从项目实际效果入手,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获取充分、真实、可靠的资料依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成果和指标,同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和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企业发展、市场布局、产品结构、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并应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

同时根据项目特点,详细分析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和环节,总结出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教训。

(二)后评价流程应规范透明,坚持资料审核与现场调查相结合,注重对比分析和科学评价。

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水平、项目监管水平和投资效益,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国资委相关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经集团审批的投资项目,包括集团直接投资以及集团所属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股权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

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以股权收购、出资设立子企业、股权置换、行政划拨等方式获得境内外其它企业的管理控制权及各类财产权益的非固定资产投资行为。

建设移交项目(B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BOT),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等类项目视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管理。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的内容第三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并运行后的某一时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将项目的实施过程及项目完成后的最终结果和影响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各项计划和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必须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评价过程要有独立性,排除干扰;评价依据要客观,去伪存真;评价方法和手段要科学,合理适用;评价结论要公正,实事求是。

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一)项目前期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以及相关的批复文件等;(二)项目实施文件,包括主要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建设类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相关的批复文件和资料等;(三)投资项目自评报告,即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总结;(四)与项目相关的集团发展规划、直属企业发展规划、主要业务发展规划等;(五)其他资料,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投资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国家和地方有关行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

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发改投资[2008]29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我委制定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主题词: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办法附件: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服务。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程序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送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

第七条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应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一)对行业和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五)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模较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及其他弱势群体影响较大的项目;(七)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数额较大且比例较高的项目;(八)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投资项目评价的理论基础
5.项目评价的有关政策规定
•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 司 • 各个行业或部门的有关规定:交通、铁路、水利 、农业、能源等;商业银行、财政、国家开发银 行等 • 其他相关政策:规划、土地、环保、节能、资源 • 国际组织的相关政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
第一部分 投资项目评价的理论基础
5.社会影响评价 项目对人口、就业、收入分配、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生 活质量等社会变量的影响 6.社会评价 在社会影响评价基础上,分析项目与当地社会间的相互适应 性、判断社会风险、项目的社会持续性
重要概念:
项目评价的内容涉及到项目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价是全方位 的;项目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关系是制约项目持续发展的重要 因素。
1.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缺失致使评价方法体系不完整
2. “以物质为中心”构成了现行评价方法的核心内容
3. 项目本质的单向性认识构成了现行评价方法的出发点 4. 同一评价方法体系适用于不同属性的项目 5. 全过程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不足存在,但在不断完善之中
第二部分 投资项目方法体系的发展现状
五、投资项目评价方法体系的未来发展
1.本”的双向性原则是项目评价的基本要求。
• 投资项目是实现发展的手段,不是目的。
2.发展方式的转变决定了项目评价重心的调整。
• 从关注项目本身到关注项目的外部性影响,
•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看待投资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 更加关注投资活动对自然和生态环境、资源和能源利用带来的影响。
投资项目评价方法体系 的完善与发展

• • • •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8、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8、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XXXXXX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XXXXXX(以下简称集团)投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集团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管理和控制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集团所属事业单位,上级授权集团管理的托管企业(以下统称“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投资项目投入运营或交易完成后进行的综合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它通过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进行全面回顾分析,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四条开展项目后评价,对于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出资人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同时,项目后评价也是对项目考察论证人员、决策人员、项目管理者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凡是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行项目后评价,以下项目必须进行后评价:(一)单项投资额达到投资企业净资产10%以上或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二)对外投资项目(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省外境外投资等);(三)对集团发展及集团产业调整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项目;(四)集团认为应当进行后评价的项目。

第六条投资周期在三年以内的投资项目,在项目投入运营或交易完成后经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开展后评价;投资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采用复评制度,即在项目开工建设后第一年、第三年及第五年等三个时点进行两次以上后评价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集团进行项目后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实用、科学规范、全面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第八条项目后评价工作由集团统一领导,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公司按照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投资项目完成后,在一定期限内,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性评估报告及类似审批文件主要内容,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效果等方面进行系统、客观分析和总结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投资后评价工作实施总体管控,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批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包含于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中,下同);(二)审批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包含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下同)。

第五条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分管投资后评价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二)审批投资后评价工作方案;(三)审批投资后评价报告;(四)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五)审批投资后评价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董事长可授权协管领导管理投资后评价日常事务,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二)审核投资后评价工作方案;(三)审核投资后评价报告;(四)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五)审核、审阅投资后评价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公司合规部审计室是投资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战略、运营、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二)拟订投资后评价工作方案;(三)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的关键节点执行情况和阶段性评估工作;(四)办理后评价结果文件的审核、审批手续;(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后评价结果运用;(六)汇报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七)办理投资后评价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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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不断调整和优化集团公司投资方向,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以股权投资方式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直属项目部,其中: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项目部是指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

(以下统称“投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项目投资完成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投资行为包括:(一)权益性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单位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参与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分为新设公司类、兼并收购类、合资合作类、增资扩股类及BT、BOT项目类投资等;集团公司二级以下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权益性投资;(二)固定资产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主要指房屋、建筑物以及办公自动化和局域网建设等;(三)金融投资:包括投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品、产业基金、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外汇交易以及对外委托理财等;(四)其他投资。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对策措施切实可行;(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投资单位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三)全面、及时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要全面、完整,不仅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项目竣工投产后,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项目后评价工作;(四)独立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由独立的第三方完成,评价过程和结论不受项目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的干扰,这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依据和方法第六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一)国家和四川省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国资委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建设期间的经营管理资料等;(三)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是对比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间接目标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

项目后评价的对比法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

(一)前后对比法是项目实施前后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直接估量项目实施的相对成效;(二)有无对比法是将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与不实施该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比较,用以衡量项目真实的效益、作用及影响;(三)横向对比法是与国际和国内同一行业内类似项目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评价企业投资项目的绩效或竞争力。

第四章项目后评价的范围与内容第八条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后评价要求为已完成竣工验收、交付运营或正式投产后1-3年的投资项目,分期投资开发的大规模投资项目,每期可独立要求进行项目后评价。

进行后评价项目主要范围如下:(一)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凡是进行了审批的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

(二)对区域经济社会、产业结构或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五)其他集团公司认为应做后评价的项目第九条项目后评价内容主要重点评价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二)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主要是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与执行,项目设计施工和招投标,项目融资、资金支付及财务核算,项目运行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项目实施效果评价。

主要是对项目预期的财务目标和经济目标、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包括投资额度、建设期、试运营期、营业收入、成本构成、投资回收期等实现情况;项目建设与运行达到设计能力和技术要求的情况;项目管理体制、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竞争能力,以及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资源供给对项目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等。

(四)项目评价总结。

1.项目投资成效的评价。

根据调查评价情况,针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进行比较,衡量和分析实际情况与预测情况发生偏离的程度,说明项目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全面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

2.投资项目决策的评价。

通过后评价对建设过程中的决策依据、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回顾分析,判断最初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与否。

3.项目经营管理的评价。

通过后评价,总结投资项目管理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因决策失误或投产后经营管理不善、生产经营处于困境的项目,提出解决的措施。

对发展前景不乐观的项目制定补救方案,使项目尽快达到预期效益。

4.项目持续性评价。

根据项目现状,结合国家的政策、资源条件和市场环境对项目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预测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项目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等方面评价整个项目的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章组织和监督第十条建立和完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发部”)要制定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和细则,并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投发部作为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的主体和负责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和协调集团公司各投资单位及所属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安排相关机构与人员和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初步审核。

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投发部完成后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投发部要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遵循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则,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

应确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后在6个月内完成计划内投资项目的《项目后评价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备案。

第十三条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省国资委、集团总部和集团公司相关办法的要求,根据应遵循的正确的方法和流程,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后评价任务,提出合格的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列入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的投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各项正式文件、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

如有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和数据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后评价工作的复核。

集团公司将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和专家对投发部上报的《项目后评价报告书》进行论证、复查。

受查的投资单位应如实提供后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并配合组织现场调查。

第十六条若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或专家参与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需与第三方咨询机构或专家沟通并提示其对相关结论负责,承担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的保密责任。

第三方咨询机构或专家在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评价结论严重失实等情形的,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支付由投资单位承担,支付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实施工作流程第十八条集团公司投发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和集团总部对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指令性要求或已完成投资项目后评价节点筛选需要展开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并通过收集和研究投资项目背景和运行现状等资料,明确后评价对象。

在每年2月15日前确定项目名单,并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送有关投资单位。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投发部应在年度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并协调资产、财务、人力、审计等相关部门成立项目后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工作小组根据已确认投资项目的特点,进行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深入的研究,建立适合的后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可视的量化指标对项目做出详细对比和评价,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同行业后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参考。

第二十一条工作小组通过分析投资项目的特点,明确投资项目的主要后评价方法或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后评价工作,并共同建立后评价模型第二十二条工作小组在进行投资项目综合后评价,可以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对不同的后评价指标进行预处理,确定指标集权系数和指标的权重关系,结合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影响给出综合评价。

并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综合后评价工作。

工作小组完成项目综合后评价后应上报集团公司投发部初审。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投发部应针对工作小组完成的项目综合后评价进行初步论证和核查,通过后由投发部组织编写《项目后评价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定。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审定通过后,由投发部整理备档,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上报集团总部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任一环节未通过的项目后评价报告,由项目后评价工作小组重新研究分析和编写报告,必要时可以调整工作小组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协助编写项目后评价报告。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项目后评价报告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第七章后评价成果应用第二十六条项目后评价成果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有关经验、教训和政策建议应当作企业编制、修订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和依据,不断完善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提高投资决策的水平。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投发部应将后评价成果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投资单位,加强信息引导和交流,确保信息反馈的畅通和快捷。

第二十八条项目后评价报告可作为投资单位项目投资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投资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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