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所进行的评价工作。即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系统回顾,和项目投资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以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及生产运营整改建议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的新建、扩建和增容性技改电源项目、煤炭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依据

第四条主要依据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第五条其他依据

(一)项目投资决策论证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设计及审查意见、评估报告、核准批复意见等。

(二)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监理、调试等重要的招投标及承发包工程合同。

(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会议纪要等文件。

(四)竣工验收报告、达标投产报告、决算审计报告。

(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统计报表。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内容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投资决策评价、建设实施评价、生产经营评价、财务评价、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采用新技术评价等。

第七条投资决策评价的主要内容:决策依据是否正确、论证方法是否得当等。

第八条建设实施评价的主要内容:设计方案及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各项合同执行、三大控制(投资、工期、质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供货单位等合作伙伴的选取,资金支付和管理,分部调试及整体试运、工程竣工和验收管理等。

第九条生产经营评价的主要内容:全厂热效率、平均发电标准煤耗及供电标准煤耗、厂用电率、耗水率、主机设备及主要辅机设备选型等技术指标和设计能力达标状况等,

机组等效可用系数、非计划停运次数、“三电”(电价、电量、电费)控制指标等。对供电煤耗等消耗性指标偏高的机组,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第十条财务评价的主要内容:

财务评价的边界条件:煤炭价格走势、机组利用小时、贷款利率、电价、投资决算等;财务评价指标: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借款偿还期、资产负债率及其未来5年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评价指标。

第十一条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排放控制、环境治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行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带动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等。

第十二条采用新技术的专题评价,例如600MW及1000MW超超临界机组、600MW超临界空冷机组、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300MW及6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600MW无烟煤超临界机组、60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环保(脱硝)、节能及节水新技术等。

第四章项目后评价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后评价归口管理部门设在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其他如工程部、财务部、生产部、科环部、营销部及华电煤业集团等为配合部门或单位。

第十四条在项目后评价期间,相关分公司(或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应设临时机构,负责本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项目后评价程序

第十五条在项目投产1年后,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向集团公司提出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请示。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在接到请示2周内进行批复,具体批复评价内容、范围、深度和时间进度,明确评价方法和评价单位。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在正式收到项目后评价报告1个月内组织评审,对项目批复的评价内容、范围等进行审查,并下发审查意见。

第六章项目后评价编制单位

第十八条为使项目后评价工作能有效实施,公正、科学的反映项目实际情况,由集团公司组织项目公司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选择(或直接委托)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十九条项目后评价单位(或联合体)应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并有两个以上同类型工程设计或后评价业绩。

第二十条项目后评价单位的选取应避免出现“自己评价自己”现象,凡是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设计、监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机构不宜从事该项目的后评

价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后评价单位要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的规定及后评价合同的要求,独立、科学、公正的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项目后评价承担单位应负有保守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责任。

第七章项目后评价成果使用

第二十三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结论将为后续同类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将为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良好的经验及其建议;将为项目的安全生产运营,提出合理有效的经营责任目标及整改措施;将为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提供有价值的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将为集团公司新技术的使用提出发展方向和经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