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精编
(交通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精编
(交通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
(交通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
备注:1、违反以下条款,有违法所得的,应没收违法所得: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4、85、86、93、95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2、63、69、70、72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48、49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52、53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49、50、51、52条
2、违反以下条款,情节严重,依法应吊销运营许可证或相应运营范围的,由原许可机关按法定程序予以吊销运营许可证或相应运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7、89、90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5、66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0、55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51、52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4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1.总则为了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与顺畅,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运输效率,制定本制度,以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与外部合作单位进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
3.术语解释3.1 道路危险货物:指在运输、储存、搬运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3.2 运输单位:指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承运单位或者与公司签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合同的第三方运输公司。
3.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指用于运输道路危险货物的车辆,包括货车、罐车等。
4.管理责任4.1 公司应设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
4.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不同等级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合规操作。
4.4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5.运输准备5.1 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件,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5.2 运输单位应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5.3 运输单位应对驾驶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5.4 运输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包括防火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
6.运输操作6.1 运输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道路危险货物的装卸、运输、储存等操作,确保安全和环保。
6.2 运输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并告知驾驶员和相关人员。
6.3 运输单位应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7.安全监控7.1 公司应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获取车辆的位置和状态信息。
(2020年)(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精编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和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八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运输的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及铁路用地。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危险品运输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是指用于运输氧化液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放气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
第三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车辆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且必须通过质量检测和安全检测,方可取得运输资格。
第四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有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所有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必须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防爆设备、泄漏设备、紧急刹车设备、车辆定位监控系统等,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车辆质量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上路运输,严禁超载行驶,一旦发现超载情况,将严厉处理。
第七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专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驾驶经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输操作规程,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或者停留时间,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可控性。
第十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关的安全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或者紧急情况,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置,并及时报警求助。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所有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
(交通运输)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精编
(交通运输)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中国人大网日期:2006-12-05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2006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颁布日期:20060929实施日期:20061201颁布单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壹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运营和出租汽车客运运营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29日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运营和管理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运营、出租汽车客运运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运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运营(以下简称客运运营)和道路货物运输运营(以下简称货运运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运营、机动车维修运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商品车发送等。
第三条县级之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之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建设、物价、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之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且和城市和乡镇相关规划以及上级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相衔接。
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步,道路货物运输成为了物流行业中最为普及和广泛的一种运输方式。
但是,由于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的数量急剧加添和安全管理缺失,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威逼。
因此,讨论建立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的定义和分类1.定义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运输物质,其成分和数量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产生危害的车辆,包括不安全化学品、毒性物质、易燃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
2.分类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依据装载的货物性质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不安全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酸、碱、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高温物品等。
(2)毒性物质运输车辆:包括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等。
(3)易燃易爆物质运输车辆:包括汽油、柴油、液化气、火药等。
(4)放射性物质运输车辆:包括核燃料、放射性同位素等。
(5)病原体运输车辆:包括病原菌、病毒等。
三、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构建1.法律制度建设我国对道路运输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渐渐完善,但是在实际运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是保障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的紧要保障之一、(1)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审批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运输企业进行准入审批,对符合法律法规的企业予以许可证。
(2)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车辆的装卸、维护和修理、停车、鉴定和司机的核实等进行严格管理。
(3)加强对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运营的监管,大力推动智能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技术手段支撑(1)建设智能化服务系统,通过智能化技术手段,对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实现全过程监控,为适时响应和应对紧急情况供给技术支撑。
(2)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箱、灭火器等安全装备,或者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远程掌控、自动反应”的方式,提高道路不安全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和防范本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二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由于危货运输的特殊性质要求,必须使用安全、优质的车辆完成运送任务。
车况低劣,带病转运,一旦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机件等故障,车上所载危险货物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物质内在变化,发生燃烧、爆炸,甚至放出有毒气体并影响环境,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应有的灾害。
为此,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按交通部标准J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一、一级完好车1、车辆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2、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3、燃油、润滑油不超过规定指标,废气排放、噪声均应符合国家标准;4、各项装备齐全、完好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总成的基础和主要零部件性能完好1、发动机总成的基础件,气缸体、气缸盖完好,曲轴、凸轮和连杆等技术状况良好或经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曲轴轴劲、连杆轴劲的磨损均在使用范围之内;2、变速器总成的基础件、变速壳无裂缝和变形或虽有裂缝经焊补可靠;换档完好无异响无跳档现象,换档操作轻便可靠;3、前桥壳、工字梁无裂缝或扭曲变形或虽有裂缝而经焊接符合技术要求;4、转向器轴、壳体无变形;蜗杆、扇形齿轮、滚轮和转向节等无裂纹和松旷,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30度。
三、一级车况必须符合的条件1、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定额要求;2、车辆行驶里程,必须是在相应的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内;3、车辆状况完好,能随时行驶参加危险货物的运输生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二)道路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这些车辆的安全性,技术要求被制定并严格遵守。
以下是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的详细介绍。
1. 车辆结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结构应该能够承受运输的荷载,同时具有适当的稳定性和平衡性。
车辆的车身结构应强化,能够防止货物泄漏造成的伤害。
2. 动力系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力系统应该可靠,以确保在道路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故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第三章专用车辆、设备管理第四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执行。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精编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运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运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运营(以下简称客运运营)和道路货物运输运营(以下简称货运运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运营、机动车维修运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运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运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且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运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之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关联法规:地方法规(1)条第二章道路运输运营第壹节客运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运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壹)有和其运营业务相适应且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运营的,仍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运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壹)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之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关联法规:地方法规(1)条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运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且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壹)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运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之上行政区域客运运营的,向其共同的上壹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运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精编路政运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考试卷试题库六.docx
【精编】 2018 年路政运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考试题库运政专业模拟题A一、单项选择题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A、2 名B、3名C、4名D、5名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可以予以暂扣。
A、车辆行驶证B、车辆驾驶证C、道路运输证D、驾驶员从业资格证3、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周岁。
A、50B、55C、60D、654、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需具备经营资格,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业户,必须取得()。
A、《道路运输证》B、《公路运输证》C、《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D 、《公路运输许可证》5、道路货物运输包括()。
A、普通货物运输和大型物件运输B、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C、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D、普通货物、危险货物运输和集装箱运输6、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的,应立即制止,并()。
A、实施处罚B、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暂扣车辆D、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7、要求营运车辆等级必须达到中级以上的是()。
A、出租客运车辆B、旅游客运车辆C、班车客运车辆D、包车客运车辆8、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A、集约化、网络化B、规模化、网络化C、公司化、网络化D、公司化、规范化9、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30 日B、20日C、15日D、10日10、道路运输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A、省级B、市级C、县级 D 、设区的市11、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
(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道路危险精编
(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道路危险(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道路危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1总则1.1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运营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1.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的各项规范措施,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避免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企业制度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壹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壹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交通运输)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精编
(交通运输)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交通运输)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9年第5号《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已于1999年11月2日经第11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壹九九九年十壹月十五日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搬运装卸、汽车货物运输服务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汽车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货物联运的适用本规则。
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壹)承运人,是指使用汽车从事货物运输且和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运营者。
(二)托运人,是指和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货人,是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四)货物运输代办人(以下简称货运代办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承揽货物且分别和托运人、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运营者。
(五)站场运营人,是指在站、场范围内从事货物仓储、堆存、包装、搬运装卸等业务的运营者。
(六)运输期限,是由承托双方共同约定的货物起运、到达目的地的具体时间。
未约定运输期限的,从起运日起,按200米为1日运距,用运输里程除每日运距,计算运输期限。
(七)承运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自接受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时间。
本条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在装车前和卸车后对承担的责任达成的协议。
(八)搬运装卸,是指货物运输起讫俩端利用人力或机械将货物装上、卸下车辆,且搬运到壹定位置的作业。
人力搬运距离不超过200米,机械搬运不超过400米(站、场作业区内货物搬运除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炸药、危险物品等特殊货物的货车。
由于这些货物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不稳定性,因此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非常严格。
以下是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的详细介绍。
1. 车辆结构和搭载能力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具备较高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车辆底盘、车架和车厢应坚固耐用,能够承受重量和路面振动。
此外,车辆的搭载能力应与货物的重量相适应,避免超载。
2. 车辆制动系统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制动系统是保障安全的重要部分。
车辆应配备高效可靠的制动系统,包括传统的液压制动系统和辅助制动系统。
制动系统应能够快速响应并有效地减速车辆,以防止发生紧急情况下的事故。
3. 车辆燃料系统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系统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燃料箱和管道应具有一定的防腐蚀性能和抗压性能,以及防爆性能。
此外,燃料系统应设有安全装置,如防溢装置和断电装置,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及时切断燃料供应。
4. 车辆车灯系统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车灯系统应满足相应的要求,以提供良好的照明效果和警示作用。
车辆应配备正常工作的前照灯、尾灯、示宽灯、制动灯、转向灯等,以保证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行驶安全。
5. 车辆尾气排放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车辆应搭载符合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并配备排气净化装置,如颗粒捕集器和催化转化器等。
此外,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测,以确保排放达标。
6. 车辆安全装置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搭载相应的安全装置,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气囊、防抱死制动系统、稳定控制系统、胎压监测系统等。
这些安全装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额外的保护,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车辆结构和搭载能力、制动系统、燃料系统、车灯系统、尾气排放、安全装置等方面。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范本(2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范本一、车辆外观和结构要求1. 货箱结构:货箱必须采用封闭式结构,具备防水、防火、防爆的功能,能够有效防止危险货物泄漏或外界因素对货物造成损害。
2. 车身颜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采用明显醒目的颜色,以提高车辆的辨识度和避免可能的危险事故。
3. 标识标志:车辆应在显著位置标示危险货物的名称、类别和危险性等级,使其他路用户能够清晰识别,并能根据标志正确处理与该车辆的交通关系。
4. 照明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装备符合标准的前后照明灯、转向灯、示廓灯和停车制动灯等,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路况下的可见性。
5. 玻璃和镜面: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镜应具备良好的透明度和抗破碎性,以保障驾驶员的视野和安全。
二、行车安全装置要求1. 灭火器:车辆内应配备至少两个有效的灭火器,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2. 急救箱:车辆内应配备急救箱,内含常用的急救工具和药品,以在紧急情况下为伤员提供紧急救护。
3. 车辆标示:车辆应安装反光标示板,用于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警示作用。
4. 防滑装置:车辆应配备防滑链、防滑垫等防滑装置,以提高行驶在结冰或雪地路面上的稳定性。
5. 制动系统:制动系统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工作正常,并配备防滑装置,以保证在急刹车时车辆的稳定性和制动效果。
三、车辆通讯装备要求1. 卫星定位系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搭载卫星定位系统,以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行驶路线,方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和应急处置。
2. 通讯设备:车辆应配备可靠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以实现车辆与管理部门、应急机构之间的实时通讯。
四、驾驶员要求1. 证件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危险品运输从业证,且证件有效期内。
2. 安全培训: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3. 驾驶行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驾,保证自身和其他路用户的安全。
4. 紧急应对:驾驶员应熟悉危险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做出正确的应对和处置。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要类型及适装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要类型及适装要求
一、车辆主要类型
主要包括下列类型:栏板式货车/半挂车、厢式货车/半挂车、仓栅式货车/半挂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半挂车、平板式货车/半挂车、集装箱车/半挂车、长管拖车。
二、适装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主要的类型及适装范围简述如下:
1、钢瓶装气体、包装类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无机氧化剂、毒害品(低毒)、固体腐蚀品可选用栏板式货车/半挂车运输。
2、爆炸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固体剧毒化学品、感染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可选用厢式货车/半挂车。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含受压、低温)应选用压力容器罐式货车/半挂车、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等。
钢瓶装气体应按气瓶直立道路运输的要求,使用集装格、集装篮、散装等方式直立运输;集装格、集装篮运输可采用厢式车辆、栏板式车辆、平板车辆或专用车辆等运输;散装气瓶可采用厢式车辆、栏板式车辆或专用车辆运输。
4、易燃液体、液体剧毒品可选用罐式货车/半挂车或罐式集装箱运输。
5、液体腐蚀性物质可选用耐腐蚀的罐式货车/半挂车或罐式集装箱运输。
6、有机过氧化物、感染性物品可根据温度控制要求选用控温车辆。
具体选用何种类型的车辆可以参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JT/T617.4—2018)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要求》(JT/T617.6—2018)的相关内容。
1。
(2020年)(交通运输)放射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精编
(交通运输)放射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放射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6号《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壹○年十月二十七日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且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用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作业过程。
第四条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性物品分为壹类、二类和三类。
壹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Ⅰ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重大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二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Ⅱ类和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壹般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三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Ⅳ类和Ⅴ类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较小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按照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放射性物品具体分类和名录执行。
第五条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之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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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
1
(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审验表(20年度)
道路运输证号
填表说明:本表“车辆基本信息”栏由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运营业户填写,审验部门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查明细表》审验;此表壹车壹表。
-----------------------------------------------------------------------------------------------------------------壹、车辆基本信息:
业户名称许可证号道路运输证号
地址经办人电话邮编
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厂牌型号总载质量(吨)
核定载质量(吨)技术等级罐体容积(立方米)
车辆尺寸长毫米宽毫米高毫米
运营范围:(请在□打“√”且在注明项别,不注的视为无)
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类□
标志灯编号:
二、审验意见:
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查明细表》。
备注:1、对在2004年10月1日前已取得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不达(GB1589)标准,以及2005年8月1日前已取得许可的罐体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运输爆炸、强腐蚀性的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或容积超过10立方米的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按照“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应引导其逐步更新,逐步整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审内容及材料
壹、车辆年审的内容及材料(审验时应提供的以下材料壹律使用A4纸型):
1、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应有效;
3、车辆特检合格证应有效;
4、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应有效,罐体容积,罐体充装质量和车辆载质量应匹配;
5、车辆的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且有车辆前后左右方向所拍的照片(6寸彩色照片,车辆如运载多种类项危险货物的,其车后标志照片应每种壹张。
);
6、需随车携带的所运各品种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7、应按规定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8、驾驶人员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应有效;
9、押运人员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应有效;
10、须按规定配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且能有效使用;
二、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复印件和原件相符。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将被撤销,我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壹切法律后果。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职位:年审车辆牌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