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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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作业指导书
1.总则………………………………………………………()2.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责任…………………………………()3.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4.项目监理部办公管理制度……………………………()5.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制度……………………………………()
《文件更改一览表》………………………………………()
1.总则
1.1监理项目部——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直接进驻工地现场的监理机构,它承担着监控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及承包商的施工活动的责任,它对建设方的合同约定负责,如果监理项目部不能行使好它的工作责任,给建设方或国家、社会带来损失,监理单位就要为此承担经济、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因此,要充分了解监理的工作职责,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委托方赋予的责任,在开展监理工作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责任
2.1法律责任
2.1.1《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1.2《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七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
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1.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1.6《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
规定处罚。
2.2合同责任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有通用条款,对监理人的义务、权利、责任有作详尽的描述,项目部代表监理企业,对建设单位行使监理工作行为,如果监理人在监理工作中出现过失和违反了合同约定,造成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监理企业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方赔偿,监理项目部的相关监理工程师也将承担因工作过失带来的损失而受到相应的处罚,监理项目部相关专业负责人将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3监理项目部常见失职行为
2.3.1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出现代签和越级签字行为。
2.3.2监理人员在处理现场问题时违章指挥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3.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2.3.4未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2.3.5对工程施工中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未签发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单要求施工企业
改正。
2.3.6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未按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
2.3.7监理项目部未派遣有资质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驻工地现场,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特殊工种人员持有证件情况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未督促施工方及时消除隐患,并告知建设方。
2.4常见失职行为分析
2.4.1未充分行使建议权在选择总承包、分包单位时向建设方提出建议,同时对工程的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建设方提出建议,对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优化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在操作过程中对建设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自我意见。
2.4.2该作审批的工作未开展或疏忽遗漏监理项目部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等,特别是一些危险性较大且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应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更改后应再次审批。
2.4.3未彻底贯彻检验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
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4.4未全面行使监督检查权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对隐蔽工程中难以控制的重点部位,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督。
2.4.5未准确行使签认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4.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未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2.4.7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未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未对质量事故的处
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3. 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基本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主持制定监理规划,组织监理活动实施等,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监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质监、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
3.1.2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并对项目监理工作负总责;
3.1.3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1.4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细则、节能监理细则、监理作业指导书、监理交底书;
3.1.5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3.1.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3.1.7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3.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3.1.9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3.1.10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3.1.11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3.1.12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1.13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3.1.14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3.1.15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3.1.16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司。
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审核签认竣工算
3、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3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职责
专业或各子项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统一领导下,完成本专业监理的有关工作。
其基本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监理细则、监理作业指导书;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处理专业技术问题;
4.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组织、指导现场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6.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
7.参与分部(项)、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8.审核有关材料的专业技术试验报告;
9.负责办理工程变更(设计、进度、质量、工程量);
10.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1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2.对工程进度付款签署意见;
13.负责建立监理日志;
14.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总监提交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动态报告;
15.参与必要项目的工程计量、验方工作;
16.协助组织现场协调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17.核定现场签证;
18.负责总监委托的其它工作。
3.4监理员的基本职责
监理员是监理实务的直接作业者。
按专业配备,其基本职责为:
1.旁站监理,跟踪施工全过程,进行工序的质量检查,完成记录旁站情况;
2.见证取样
3.负责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
4.负责工程计量、验方及签署原始凭证;
5.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各项试验工作,复核所有试验记录并签字;
6.监督检查承包商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的费
用计划,并提出复核意见;
7.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8.复核建筑物标高、轴线,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沉降观测,并作好记录;
9.执行监理细则,填好各种监理图表;
10.负责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11.坚持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地填写原始记录;
12.监理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
3.5现场信息资料员岗位职责
负责现场监理过程中文字资料及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其工作内容如下:
1进场原材料、物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各种原始资料的整理。
2施工过程中,各种检查资料的整理;
3 施工各阶段验收资料的整理;
4 协助现场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善各种资料;
5 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6 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及整理工作。
3.6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编制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2负责与安装工程有关的监理质量、安全控制和日常检查工作;
3审核承建商提交安装专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4检查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5审核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报告,组织材料、设备验收;
6草拟与安装专业质量、安全有关的监理工程师通知;
7参与本专业分部(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和检查;
8审核有关材料、设备的试验报告;
9对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计量签署和质量、安全方面的意
见;
10建立本专业的质量监理日志,收集和整理本专业资料;
11向工程总监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工程质量、安全动态报告;
3.7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3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4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6负责复核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7 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8 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二次以上的巡视或检查,在施
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
(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负责签发监理工
程师通知单(安全)。
9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检查监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报告。
11 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2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3 负责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4负责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并及时交公司。
3.8监理人员执业守则
3.8.1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8.2项目监理部必须履行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3.8.3监理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以科学数据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加强品德修养。
3.8.4除收取监理合同约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施工单位的盈利分成或补贴等。
3.8.5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
3.8.6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的工作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业主同意。
3.8.7虚心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3.8.8服从管理、加强协作,积极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工作责任心强,高效优质地完成每项工作。
3.8.9必须仪表整洁、端庄、大方、得体;语言文明,用词准确、清晰。
3.8.10举止大方,行为得体,不得无事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做有违职业道德、纪律的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形象。
4. 项目监理部办公管理制度
4.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1.)项目部组成后十天内,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总工办备案;
(2.)经批准后的总监及项目监理机构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总工办备案;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部的全部监理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负总责。
4.2办公设备
(5.)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配置办公设备;
(6.)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配置以下办公设施:计算机、打印机、文件柜、数码相机、常规检测工具等;上述设备由项目部指定的专人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使用
(7.)监理机构成员每人配备一套桌椅;
(8.)监理机构成员必须自配通讯工具,保证通讯畅通。
4.3现场办公室形象
(9.)办公室面积一般不宜小于20~40m2;
(10.)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完成办公室布置;(11.)图纸、安全帽摆放整齐;
(12.)办公室门口挂标识牌;
(13.)采用公司统一宣传用语;
(14.)上墙图表:
为加强监理部办公室形象、工作人员用语、着装的规范化。
监理部办公室墙上要张贴公司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监理部组织机构图、总监工作职责、专监工作职责、监理员工作职责、监理工作总程序、旁站监理部位表、材料和试件取样送检计划表、晴雨表等文件资料,办公室内干净整洁,桌椅、资料摆放整齐,文件归档规范,安全帽挂设整齐等。
工作人员用语礼貌、文明、专业,干净、整洁。
这些方面的规范化可以提升公司的形象,展示公司的实力,增强公司的信誉。
公司准备部分:(项目总监在进驻现场前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需“上墙”资料内容由公司统一制定,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其中监理人员职责根据项目实际配置情况张贴)
公司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公司质量方针
公司质量目标
总监工作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员工作职责
监理工作总程序
监理人员守则
考勤记录本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现场监理机构资料系统图
晴雨表
项目监理部准备部分:(由项目监理部按统一格式化自行订作)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以施工图格式大小)
施工总进度计划(格式大小A2)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格式大小A3)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目标(格式大小A3)旁站监理部位表(格式大小A3)材料和试件取样送检计划表(格式大小A3)
总平面图(以施工图格式大小)
监理机构框图(格式大小A3)旁站监理制度(格式大小A3)安全监理制度(格式大小A3)施工许可证(格式大小A3)工程联络图表(格式大小A3)
(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组织监理机构成员每日清扫办公室;
(16.)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文件分类、放置有序;(17.)禁止将有关技术(经济)签证单、设计文件(变更)、隐蔽验收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重要工程资料随意放置。
4.4办公安全、保卫
(18.)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安全;
(19.)办公室无人时,离开办公室须随手锁门、关电;(20.)材料样品钥匙由专人保管;
(21.)办公室如有必要须装设防盗设施。
4.5个人形象
(22.)衣着工整、干净、整洁,并佩戴公司胸章,有统一
着装要求的工地应穿戴公司统一着装;
(23.)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休闲短裤上班;
(24.)注意个人在办公场所的举止形象;
(25.)监理人员工作过程中,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使用礼貌用语;
(26.)在不同场合采用适当、合理的说话方式。
4.6工作形象
(27.)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佩戴安全帽的安全规定以及作则;
(28.)隐蔽检查、巡查、旁站须随身携带卷尺、笔、笔记本和必要的检测工具;
(29.)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告知有关方;
(30.)提高预控工作在监理工作中的比重;
(31.)监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并且记录到。
4.7考勤
(32.)项目总监进场后七天内制订现场作息时间计划,并且张贴于监理办公室重要位置;
(33.)工作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须提前向项目总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