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民生兜底脱贫政策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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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脱贫政策应知应会
一、低保户享受低保的原因有哪些?(即低保的三个基本条件)
主要是因为家庭收入低于年人均3470元,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标准,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
二、我市目前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490元/月.人,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490元(含)的,即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为3470元/年.人,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470元(含)的,即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其中A 档289元/人.月、B档245元/人.月、C档130元/人.月。
三、低保保障对象应整户纳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低保保障对象是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整户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阶段性在外务工)的人员、现役军、警官和士官、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但有出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的新生儿。
低收入家庭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按单人单户单独纳入低保。
四、哪些情况下,申请家庭不得纳入低保?
(一)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证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的;
(二)拒绝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三)申请城市低保的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人社等部门介绍工作的。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四)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如新购贵重首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性消费的;
(五)家庭水、电、燃气等费用单项支出超过低保标准20%的;
(六)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七)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八)拥有两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及拥有别墅的;
(九)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的;
(十)拥有注册企业、公司的;
(十一)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的,如贷款购买汽车、房屋的;
(十二)家庭成员中有择校付费上学、自费出国留学的;
(十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能力但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十四)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十五)审核和复核期进行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买入行为的。
以上十五类情况均不得纳入低保范围。
五、如何界定低保的分类施保,标准是多少?
分类施保指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内的低保对象家庭中的城市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哺乳期妇女等七类特困人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救助金。
(一)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低保金;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
(三)盲人、严重低视力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对言语、听力、肢体残疾三级以上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
(四)对因患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