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2017年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管理)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诉讼法》教案(首页)后附讲稿(或讲授提纲)共7 页第一节行政诉讼执行概述一、行政诉讼执行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诉讼执行,是指行政案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
其特征如下:1.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
在行政诉讼的执行中,执行机关并非仅为拥有强制执行权的人民法院,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这是行政诉讼执行与民事诉讼执行的区别。
2.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执行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
这是由行政案件的性质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所决定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在诉讼执行程序中的反映,因为在行政法律关系和由此延伸出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必然是一方当事人。
当然,如果是行政机关依法自行强制执行,当事人与执行组织就融为一体了。
3.强制执行的根据是已生效的诉讼文书。
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
它们均是司法文书,在法律上具有最终确定的效力,成为当事人和执行组织都必须履行和遵守的法律上的根据。
强制执行的根据不同是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最重要的区别。
行政诉讼执行执行的根据是已生效的司法文书,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标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4.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从根本上讲,执行的本身并不具有重新调整或确定新义务的性质,它不过是方法上的强制性与实现义务人本应自动履行的义务。
鉴于此,所有的强制执行措施都以达到这个目的为限度,绝对不允许超出这个范围。
5.行政诉讼执行程序中不适用执行和解制度。
但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和解。
二、行政诉讼执行的条件——非必经程序1.须有执行根据。
2.须有可供执行的内容。
一般为可作为义务,包括作为可供执行内容的义务:给付义务;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拆除违章建筑等3.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
让学生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让学生了解行政法的法律体系。
1.2 教学内容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法律体系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行政法的应用。
1.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行政法基本概念的理解。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运用行政法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行政机关与行政行为2.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行政机关的定义、类型和设立。
让学生掌握行政行为的分类、合法要件和效力。
2.2 教学内容行政机关的定义、类型和设立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机关的定义、类型、设立,行政行为的分类、合法要件和效力。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的相关知识。
2.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的理解。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行政许可的定义、特征和设定。
让学生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条件和程序。
3.2 教学内容行政许可的定义、特征和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行政处罚的程序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许可的定义、特征、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条件和程序。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
3.4 教学评估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理解。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4.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行政复议的定义、范围和程序。
让学生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审判程序和判决类型。
4.2 教学内容行政复议的定义、范围和程序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复议的定义、范围、程序,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审判程序和判决类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原则。
2. 掌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
3. 理解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中的作用。
4. 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1.1 行政法的定义1.2 行政法的特征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1 行政合法性原则2.2 行政合理性原则2.3 行政公开原则3. 行政行为3.1 行政行为的分类3.2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3.3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4. 行政主体4.1 行政主体的概念与分类4.2 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4.3 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5. 行政诉讼5.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5.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5.3 行政诉讼的程序与制度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等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件,引导学生运用行政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行政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4. 法庭模拟法:组织学生进行法庭模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课堂参与、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环节的表现。
2. 考试成绩:期末笔试,测试学生对行政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3. 实践评价:法庭模拟活动的表现,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教学资源1. 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
2. 案例材料:收集相关行政法案例,用于课堂分析和讨论。
3. 课件:制作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4. 法庭模拟器材:法庭模拟活动所需器材。
六、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原则。
2.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
3. 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中的作用。
教学难点: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应用。
2.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和无效、撤销的条件。
3. 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界定。
七、教学安排课时安排:共计32课时,每课时45分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
一、教案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第一章:行政法基本概念与原理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
2. 让学生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 让学生了解行政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三、教学内容:1. 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3.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4. 行政法与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的关系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定。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行政案例,引导学生运用行政法知识解决问题。
五、教学步骤:1. 导入新课:简要介绍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引发学生对行政法的兴趣。
2. 讲解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阐述行政法的定义,解释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
3. 讲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如依法行政、行政公开、行政公正等。
4. 讲解行政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分析行政法与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的关系。
5.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行政法知识进行分析讨论。
6. 总结与布置作业: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布置相关作业,巩固学生对行政法的理解。
六、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讨论情况,评估学生的参与度。
2. 作业完成情况:检查学生作业的完成质量,评估学生对课堂内容的掌握程度。
3. 知识测试:定期进行知识测试,评估学生对行政法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权威的行政法教材作为主要教学资源。
2. 案例资料:收集典型的行政案例,用于课堂分析和讨论。
3. 教学课件:制作精美的教学课件,辅助讲解和展示行政法知识。
八、教学时间:本章内容计划授课时间为2学时。
九、教学难点:1. 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2.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应用。
十、教学准备:1. 准备相关行政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
2. 收集典型的行政案例,用于课堂分析和讨论。
3. 制作教学课件,展示行政法知识和案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法的概念阐述行政法的主体、客体及内容分析行政法的基本特征1.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介绍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解释各个原则的含义及应用1.3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概述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行政法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第二章:行政行为2.1 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解释行政行为的含义列举行政行为的种类,如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2.2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阐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等2.3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分析行政行为无效与撤销的条件和后果讨论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定程序和途径第三章:行政组织与行政人员3.1 行政组织的定义与分类解释行政组织的概念列举我国行政组织的种类,如国务院、地方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等3.2 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阐述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行使的职能3.3 行政人员介绍行政人员的概念、资格与职责分析行政人员的法律地位与法律责任第四章: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4.1 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许可的概念阐述行政许可的性质、特征和适用范围4.2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分析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程序和期限讨论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监督与法律责任4.3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列举行政处罚的种类,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阐述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救济途径第五章:行政诉讼概述5.1 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诉讼的概念阐述行政诉讼的性质、特征和目的5.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分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讨论行政诉讼排除事项,如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为等5.3 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介绍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概念与资格分析各个诉讼参加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第六章: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6.1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解释起诉的条件与程序阐述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及其管辖权6.2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分析开庭审理、证据交换、法庭辩论等环节讨论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6.3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介绍第二审程序的启动条件与程序阐述第二审法院的审理范围与裁判规则第七章: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7.1 行政诉讼裁判的种类与效力列举行政诉讼裁判的种类,如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等阐述各类裁判的效力与执行前提7.2 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解释执行行政诉讼裁判的程序与主体分析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7.3 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介绍非诉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类型阐述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程序与法律后果第八章:行政复议8.1 行政复议的定义与特征解释行政复议的概念阐述行政复议的性质、特征和目的8.2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分析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讨论行政复议排除事项,如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为等8.3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介绍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与程序阐述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及其职责第九章:行政赔偿9.1 行政赔偿的定义与归责原则解释行政赔偿的概念阐述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如违法原则、过错原则等9.2 行政赔偿的范围与标准列举行政赔偿的项目,如赔偿金、赔偿物品等阐述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与赔偿方式9.3 行政赔偿的请求与处理介绍行政赔偿请求的条件与程序阐述行政赔偿的处理方式与赔偿决定的上诉途径第十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适用与发展1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适用问题分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挑战讨论解决适用问题的方法与策略10.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概述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现状预测未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现实的影响10.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强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法学教育与研究中的重要性探讨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平的途径与方法重点和难点解析一、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难点解析:行政法主体范围的确定,行政法客体的识别,行政法特征的深入理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文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文件一、教学目标:1.理解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掌握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3.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运用能力。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1.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内容;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运用。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讲解、演示和示范等方式传授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内容;2.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实例,加深学生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应用。
四、教学内容:1.行政法介绍: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并调整政府与个人、社会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公开原则、廉洁原则等。
行政法的内容包括行政行为法、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责任法等。
2.行政诉讼法介绍:行政诉讼法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监督和救济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受案原则、公正审理原则、适用简易程序原则、有限审查原则等。
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包括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程序、执行以及行政赔偿等。
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适用于行政机关的活动,行政诉讼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涉及行政协商、行政强制或者其他事项的争议。
4.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运用: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行政裁定和裁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行政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五、案例分析:请学生阅读相关案例,分析其中涉及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问题,并进行讨论和解答。
六、教学总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并能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
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
2. 使学生掌握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强制、行政诉讼等基本制度。
3. 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2. 行政组织及其职能3. 行政行为及其分类4. 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5.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与程序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制度和程序。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行政案例,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行政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教学准备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行政法教材。
2. 案例资料:收集典型的行政案例,用于课堂分析。
3. 教学课件:制作精美、清晰的课件,辅助教学。
五、教学进程1. 第一课时:介绍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让学生了解行政法的基础知识。
2. 第二课时:讲解行政组织及其职能,让学生掌握行政主体的基本情况。
3. 第三课时:讲解行政行为及其分类,让学生了解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
4. 第四课时:介绍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让学生了解行政强制的法律适用。
5. 第五课时:讲解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与程序,让学生熟悉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
教案编写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教学评估1. 课堂问答:通过提问,了解学生对行政法基本概念与特征的理解程度。
3. 小组讨论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包括合作、交流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七、教学难点与解决策略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通过对比民事法、刑事法等其他法律体系,帮助学生理清行政法的特点。
2. 行政组织及其职能:通过图表、实例等方式,生动展示行政组织的层级结构和职能划分。
3. 行政行为分类:通过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不同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和适用情况。
4. 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执行:通过讲解实例,让学生理解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行政管理)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管理)行政诉讼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行政诉讼法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原则。
2. 掌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参加人、诉讼时效等基本制度。
3. 熟悉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4. 能够运用行政诉讼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1.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特点2.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 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5.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行政诉讼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等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3. 讨论法:组织学生就行政诉讼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4. 练习法:布置课后习题,巩固所学知识。
四、教学准备1. 教材:《行政诉讼法》相关章节。
2. 课件:制作教学课件,辅助讲解。
3. 案例材料:收集相关行政诉讼案例,用于分析。
4. 习题:准备课后习题,巩固知识。
五、教学进程1. 导入:简要介绍行政诉讼法的背景和意义,引发学生兴趣。
2. 讲解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特点,让学生了解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情况。
3. 讲解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让学生明白行政诉讼的基本遵循。
4.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参加人、诉讼时效等基本制度。
5. 讲解行政诉讼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6. 组织学生就行政诉讼法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7. 布置课后习题,巩固所学知识。
8. 课堂小结,总结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内容和知识点。
六、教学评估1. 课后习题的完成情况:通过检查课后习题的完成情况,评估学生对行政诉讼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2. 课堂讨论的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讨论中的表现,评估学生对行政诉讼法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3. 案例分析的报告:评估学生对案例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了解学生对行政诉讼法实际应用的能力。
七、教学拓展1. 行政诉讼法的最新发展:介绍自教学材料出版以来,行政诉讼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变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导引:本教案旨在全面介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原则,并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点(400字)1.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以国家的行政活动为对象,规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法律规则体系。
它是公法的一个分支,具有独立性和特殊性。
1.2 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a) 法制性:行政法规范行政行为,体现法治原则,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b) 授权性:行政法以行政机关的授权为基础,行政行为只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才具有合法性。
c) 强制性:行政法具有强制性质,行政行为对公民和法人有约束力。
d) 监督性:行政法设立专门监督机构,确保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符合法律规定。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600字)2.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治原则体现了行政法的规范性和约束性。
2.2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合规,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将会被视为非法的。
2.3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不得歧视,不得滥用职权,以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4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公民监督。
行政机关应及时向公众公布重要信息和决策,接受公众的建议和意见。
三、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特点(400字)3.1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规则体系,旨在保障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
3.2 行政诉讼法的特点行政诉讼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a) 条件性:行政争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才能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b) 双重性:行政诉讼法既保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也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c) 追索性:行政诉讼旨在追求权利的保护和救济,维护合法权益。
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案例分析(400字)4.1 行政法案例分析例如,某市政府发布一项政策,规定所有住宅小区内禁止养宠物。
(行政管理)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管理)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诉讼法的概述1.1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解释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强调行政诉讼法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性1.2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介绍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如司法独立、当事人平等、合法性审查等解释这些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应用1.3 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阐述行政诉讼法适用的案件类型,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解释行政诉讼法不适用的情况,如民事纠纷、刑事犯罪等第二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2.1 行政诉讼的原告介绍原告的资格和条件,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解释原告起诉的具体要求,如起诉期限、起诉材料等2.2 行政诉讼的被告阐述被告的资格和条件,如行政机关解释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2.3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介绍第三人的资格和条件,如与行政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体解释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行政诉讼的证据和证明3.1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介绍行政诉讼中常见的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解释每种证据的特点和适用情况3.2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阐述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提交和质证规则解释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评估3.3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介绍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等解释证明标准对行政诉讼结果的影响第四章:行政诉讼的程序4.1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阐述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如起诉、答辩、开庭审理等解释第一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2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介绍第二审程序的基本流程,如上诉、答辩、二审审理等解释第二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3 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阐述执行程序的基本流程,如判决执行、强制执行等解释执行程序中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职责和协作方式第五章:行政诉讼的裁判和判决5.1 行政诉讼的裁判种类介绍行政诉讼中常见的裁判种类,如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等解释每种裁判种类的适用情况和法律效果5.2 行政诉讼的判决效力阐述判决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和效力范围解释判决对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的具体约束力5.3 行政诉讼的裁判执行介绍裁判执行的基本流程和方式解释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救济途径,如申请再审、提起上诉等第六章:行政诉讼的调解与和解6.1 行政诉讼调解的概念与原则解释行政诉讼调解的定义和目的阐述调解的原则,如自愿、合法、公正等6.2 行政诉讼调解的程序与方法介绍调解的启动、进行和结束程序解释调解的方法和技巧,以及法官在调解中的角色6.3 行政诉讼和解的特点与效力阐述和解与调解的区别解释和解的达成条件、效力及其对诉讼进程的影响第七章: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7.1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制度介绍回避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情形解释回避的程序和处理方式7.2 行政诉讼中的保全制度阐述保全的概念、种类和适用条件解释保全的程序和解除条件7.3 行政诉讼中的先予执行制度介绍先予执行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解释先予执行的程序和执行条件第八章: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8.1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阐述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正确性原则解释法律适用中的法条解释和适用规则8.2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介绍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如特别法优先、法律冲突解决等解释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应用8.3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特殊情形阐述法律适用中的特殊情形,如法律未规定、法律条文不明确等解释这些情形下的法律适用方法和处理原则第九章: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9.1 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标准介绍司法审查的标准,如合法性、合理性等解释这些标准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应用和判断方法9.2 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范围阐述司法审查的范围,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解释司法审查不包括的范围,如政策制定、行政指导等9.3 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裁判介绍司法审查的裁判方式和处理结果解释当事人对司法审查裁判不服的救济途径第十章:行政诉讼的改革与发展10.1 行政诉讼改革的背景与目标阐述行政诉讼改革的原因和背景解释改革的目标和期望效果10.2 行政诉讼改革的重点内容介绍行政诉讼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如简化程序、优化审理等解释这些改革内容对行政诉讼的影响和意义10.3 行政诉讼的未来发展趋势预测行政诉讼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强调行政诉讼在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和难点解析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这是理解行政诉讼法精髓的关键,需要深入理解司法独立、当事人平等、合法性审查等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日期:2017-07-05来源:中国人大网【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管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第二审程序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第八章执行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法律资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1.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3 行政法的主体与客体1.4 行政行为的分类与效力第二章:行政机关的组织与职权2.1 行政机关的设立与性质2.2 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与职能2.3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行使方式2.4 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与听证制度第三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3.1 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3.2 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程序3.3 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与决定3.4 行政确认的形式与效力第四章: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4.1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4.2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与执行4.3 行政强制的种类与实施4.4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与条件第五章:行政诉讼概述5.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5.3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与代理人5.4 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与判决类型第六章: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与管辖6.1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6.2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6.3 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与共同管辖6.4 行政诉讼的转移管辖与指定管辖第七章: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7.1 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7.2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7.3 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与受理机关7.4 行政诉讼的起诉状与答辩状第八章:行政诉讼的证据与证明8.1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与分类8.2 行政诉讼的证据收集与提供8.3 行政诉讼的证据审核与质证8.4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第九章: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9.1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9.2 行政诉讼的庭审准备与庭审调查9.4 行政诉讼的判决与裁定第十章:行政诉讼的执行与监督10.1 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10.2 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障碍与解决方式10.3 行政诉讼的监督机构与监督程序10.4 行政诉讼的司法建议与司法解释第十一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11.1 行政赔偿的概念与归责原则11.2 行政赔偿的范围与计算标准11.3 行政赔偿的请求与受理11.4 行政补偿的种类与条件第十二章:行政诉讼中的特殊问题12.1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资格问题12.2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问题12.3 行政诉讼中的期限问题12.4 行政诉讼中的中止与终结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13.1 行政诉讼判决书的概念与结构13.2 行政诉讼判决书的制作要求与规范13.3 行政诉讼裁定书与决定书的制作13.4 行政诉讼裁判文书的送达与公告第十四章:行政诉讼的改革与发展14.1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与发展14.2 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现状与趋势14.3 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完善与建议14.4 行政诉讼实践中的创新与探索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案例分析15.1 行政诉讼案例的选择与分析方法15.2 经典行政诉讼案例解析15.3 行政诉讼案例的启示与借鉴15.4 行政诉讼案例在教学中的应用与意义重点和难点解析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分类: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等,以及行政行为的分类,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是学习行政法的基础。
[法律资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教学目标了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内容1.2 教学内容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行政法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开原则、效率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监督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权力与义务、行政权利与责任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行政案例,让学生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内容1.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思考题:请举例说明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内容第二章:行政行为2.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行为的定义、分类和效力理解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违法情形熟悉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2.2 教学内容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等行政行为的效力:成立、生效、变更、消灭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行政行为的违法情形:主体违法、内容违法、程序违法、形式违法行政行为的无效与撤销:无效的情形、撤销的程序与后果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行为的定义、分类、效力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行政案例,让学生理解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违法情形2.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行政行为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思考题:请举例说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违法情形第六章:行政复议6.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和范围掌握行政复议的原则和程序熟悉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和效力6.2 教学内容行政复议的定义与特征行政复议的范围:对行政行为的复议、对行政不作为的复议、对行政合同的复议等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执行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维持决定、变更决定、撤销决定、确认决定、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等行政复议的效力:终局效力、变更效力、执行效力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复议的定义、特征、原则和程序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行政复议案例,让学生理解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和效力6.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行政复议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思考题:请举例说明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和效力第七章:行政诉讼7.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和受案范围理解行政诉讼的原则和程序熟悉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和执行7.2 教学内容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征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行政行为的诉讼、对行政不作为的诉讼、对行政合同的诉讼等行政诉讼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行政诉讼的程序: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维持判决、变更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赔偿判决等行政诉讼的执行:判决的执行、裁定的执行、调解书的执行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诉讼的定义、特征、原则和程序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行政诉讼案例,让学生理解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和执行7.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思考题:请举例说明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和执行第八章:行政强制8.1 教学目标理解行政强制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行政强制的原则和程序熟悉行政强制的法律后果8.2 教学内容行政强制的定义与特征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必要性原则、适当性原则、及时性原则行政强制的程序:决定、执行、期间、解除行政强制的法律后果:被强制人的权利与义务、强制措施的法律效力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强制的定义、特征、种类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行政强制案例,让学生理解行政强制的原则和程序课后阅读:行政强制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思考题:请举例说明行政强制的法律后果第九章:行政许可9.1 教学目标掌握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理解行政许可的原则和程序熟悉行政许可的决定类型和法律后果9.2 教学内容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征行政许可的种类:一般许可、特殊许可、认可许可、核准许可、登记许可等行政许可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效率性原则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监督行政许可的决定类型:许可决定、不许可决定、许可变更决定、许可撤销决定等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许可的有效期、许可的延续、许可的转让、许可的注销等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行政许可的定义、特征、种类等概念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行政许可案例,让学生理解行政许可的原则和程序9.4 教学作业课后阅读:行政许可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思考题:请举例说明行政许可的决定类型和法律后果第十章:行政赔偿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掌握行政赔偿的程序和赔偿方式熟悉行政赔偿的时效和诉讼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需要重点关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因为它们是理解和分析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确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了解行政法的法源、分类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构成要素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学习内容提要重点掌握内容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第一,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第四,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第五,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五行政法的法源和特点(一)法源: 1 宪法 2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 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6 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六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一般掌握内容一行政的涵义二行政法的分类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确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掌握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学习内容提要重点掌握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一)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特点:普遍性基础性特殊性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一般掌握内容自由裁量权的含义第三章行政主体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明确行政主体的概念;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掌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法律资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法律资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教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定义1.1.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1.2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
1.1.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法律体系。
1.2 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1.2.1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2 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1.2.3 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1.3 教学方法与要求1.3.1 采用案例分析、讲座、讨论等教学方法。
1.3.2 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1.3.3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知识点讲解2.1 行政法基本原则2.1.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理性,公正、公平。
2.1.3 公开原则:行政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2.2 行政行为2.2.1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
2.2.2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
2.2.3 行政强制: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2.3 行政诉讼程序2.3.1 起诉与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2 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2.3.3 执行与上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教学内容3.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3.1.1 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3.1.2 讲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1.3 讲解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2 行政行为及其法律依据3.2.1 讲解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授课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学时设计]内容讲授6学时,含课堂讨论1学时。
[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课堂讨论与课外作业。
[教学目标]本章的基础理论概念是涉及整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最重要的基本概念,是学习本课程首先必须理解和掌握的,因而本章既是本课程学习的一个入门,也是本课程学习的一个基础,因此,本章内容的讲授应放慢节奏,结合其他法律部门及现实事例,使学生理解、领会这些基本概念,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掌握本章的基本内容:行政法的含义及特点、行政法渊源体系及其效力与适用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基本精神、行政法上行政的基本含义与特点、行政法适用的公共行政领域及其范围、行政法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从而深刻认识并掌握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规范及其精神。
进而,为顺利学习本课程奠定一个厚实的基础。
[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学习行政法首先应搞清楚的就是关于“行政”的概念。
(一)一般含义的行政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就行政的原始意义来说,行政是讲一种组织与管理活动,即一定组织机构基于特定目的对一定范围内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就行政的主体与性质来看,行政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或公共行政(也称“公行政”);另一类是指社会组织内部行政或“私行政”。
前者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规范授权组织对公共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后者是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其内部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限于公共行政而非一般含义的行政,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一定组织机构或者授权某些组织采取法定手段与方式对公共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与一般含义的行政在主体、性质、目的、手段等方面都有显着的区别。
(二)公共行政范围之界定行政法上的公共行政是指有了国家职能分工以后,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二、课时安排:每章2学时,共10学时三、教学目标:1. 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
2. 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制度。
3. 理解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原则和程序。
4. 学会运用行政法律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四、教学内容:第一章:行政法导论1. 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与范围3.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1. 行政主体概述2. 行政相对方3. 行政授权与委托第三章:行政行为1.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2.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3. 行政强制与行政征收第四章:行政复议1.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2. 行政复议的范围与程序3. 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第五章:行政诉讼概述1.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与原则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3. 行政诉讼的程序与诉讼参加人五、教学方法:1. 讲授:讲解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程序。
2.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表达能力。
4. 考试: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
六、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的表现。
3. 期末考试:测试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七、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
2. 案例资料:收集相关典型案例,用于教学分析。
3. 法律法规:整理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八、教学进度安排:1. 第一章:2学时2. 第二章:2学时3. 第三章:2学时4. 第四章:2学时5. 第五章:2学时九、作业与课后辅导:1.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习题,巩固课堂所学知识。
2. 课后辅导:解答学生疑问,提供学习指导。
十、课程总结与反馈:1. 课程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课程总结,分享学习心得。
[法律资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1 行政法的定义与特征1.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3 行政法的主体与客体1.4 行政行为的分类与效力第二章: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2.1 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程序2.2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2.3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2.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适用第三章:行政诉讼法的概述3.1 行政诉讼法的定义与特征3.2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3.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排除事项3.4 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期限第四章: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4.1 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4.2 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4.3 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4.4 代理人与证人第五章:行政诉讼的证据与证明5.1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与效力5.2 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5.3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5.4 行政诉讼中的鉴定与勘验第六章: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6.1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6.2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6.3 行政诉讼的再审程序6.4 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与效力第七章:行政诉讼中的特殊问题7.1 行政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7.2 行政诉讼的中止与终结7.3 行政诉讼的调解与和解7.4 行政诉讼的司法建议第八章:行政诉讼的执行与监督8.1 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程序8.2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8.3 行政诉讼的监督与检查8.4 违反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责任第九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9.1 行政赔偿的概念与范围9.2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形式9.3 行政赔偿的请求与受理9.4 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方式第十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热点问题探讨1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研究10.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10.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国内外的影响力10.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十一章:行政合同与行政协议11.1 行政合同的定义与特点11.2 行政合同的种类与范例11.3 行政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变更11.4 行政合同的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第十二章:digital administration law and litigation 12.1 digital administration law的概念与特征12.2 digital administration litigation的受案范围与程序12.3 electronic evidence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12.4 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在行政法中的规定第十三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特定领域的应用13.1 教育行政法与教育行政诉讼13.2 环境保护行政法与环境保护行政诉讼13.3 公共卫生行政法与公共卫生行政诉讼13.4 城市规划行政法与城市规划行政诉讼第十四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14.1 典型案例解析:行政许可争议案14.2 典型案例解析:行政处罚争议案14.3 典型案例解析:行政强制措施争议案14.4 典型案例解析:行政赔偿争议案第十五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方法15.1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与比较教学法15.2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与实证研究法15.3 学术动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研究现状与趋势15.4 学术资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学术期刊与数据库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教案主要围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展开,涵盖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主体与客体、行政行为及其分类、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受案范围、程序、证据、证明等多个方面,也包括了行政诉讼中的特殊问题、行政诉讼的执行与监督、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以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热点问题探讨等内容。
行政诉讼法教案
行政诉讼法教案教案标题:行政诉讼法教案教案目标:1. 了解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理解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3. 掌握行政诉讼法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4.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教案内容:一、引入(5分钟)1. 引导学生回顾他们对行政诉讼法的了解,并与他们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
2. 提出问题:你认为行政诉讼法的作用是什么?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什么重要性?二、知识讲解(15分钟)1. 介绍行政诉讼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包括行政诉讼的主体、客体和目的。
2. 解释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如合法性原则、适用性原则和公正原则。
3. 解析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行政行为的诉讼、行政合同的诉讼和行政不作为的诉讼。
4. 介绍行政诉讼法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和执行等环节。
三、案例分析(20分钟)1. 提供一些实际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件中的行政诉讼法问题。
2. 引导学生讨论案例中的争议点和解决方法,并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四、课堂练习(15分钟)1. 分发练习题,让学生在课堂上完成。
2. 回顾和讲解练习题的答案,解释正确答案的依据和原因。
五、总结与拓展(10分钟)1. 总结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2. 引导学生思考行政诉讼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场景,并鼓励他们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
教案评估: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程度。
2. 练习题成绩:评估学生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行政诉讼法在实际案例中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资源:1. 行政诉讼法相关的法律文本和案例。
2. 练习题和答案。
教学方法:1. 启发式教学法:通过提问和引导学生思考,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教学辅助手段:1. 投影仪和电脑:用于展示相关的法律文本和案例。
2. 白板和标记笔:用于讲解和学生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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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八五二农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教案--学习时间:2017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第三章管辖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五章证据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第四十一条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四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