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议会的预算监督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日本议会的预算监督

一、关于预算的分类

日本的预算分为三类,即本预算(年度预算)、临时预算和补充预算。

本预算(年度预算):日本的会计年度是从每年的4月1日到第二年的3月31日。本预算为整个会计年度的预算。

临时预算:当遇到特殊情况,本预算在年初会计年度开始时不能通过的情况下,就要编制从当时到本预算成立这一区间的临时预算。待本预算成立后,临时预算失效,并被吸收到本预算中。

补充预算:是指遇到天灾人祸,经济形势突变等因素,完全按照当初编制的本预算之执行有困难时,或者不适当时,形成补充预算案。补充预算一个会计年度内可组织2次。

我们通常所指的预算是指本预算。

二、预算的编制及提出程序

每年8月开始,日本财务省和各省厅就要对下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预估,着手编制下一会计年度的预算。到12月下旬由财务省进行

汇总形成财务省预算草案,此案提交内阁审查。与此同时,该草案也向各省厅公开征求意见,从而展开新一轮的协调,称为“复活作业”。也就是说,有的省厅经过争取,原来没纳入预算的部分通过协调纳入了预算。尽管有增有减但预算总的额度基本没有变化。经过复活作业后形成的财务省预算案提交内阁后,经审查形成政府预算案提交到第二年年初的通常国会上(通常是2月份)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关于向议会提出的预算文件的主要种类和内容

政府向议会提出的预算文件包括:

(1)某会计年度的一般会计预算;

(2)某会计年度的特别会计预算;

(3)某会计年度政府关联单位预算书;

(4)某会计年度预算参考报告书;

(5)预算相关财政融资计划说明书。

以上合编成一本厚厚的预算文件汇编提交国会。以平成18年度预算文件为例,供国会议员们审议的预算汇编长达800页码以上,超过50万字,加上其他资料估计在80万字左右。

向国会提出的预算案本身,则包括三类预算,即一般会计预算、特别会计预算和政府关联单位预算。

一般会计预算:是用于国民经济、教育、社会保障等国家基本

经费的预算特别会计预算:国家针对特定事业的预算(如下图所示)。

入政府序列,但由政府全额出资的各类法人单位。类似我国的全

额拨款事业单位(但也不完全相同,如日本的政策银行、信用社属于

政府关联单位)。针对政府关联单位的预算称为政府关联单位预算。

以上预算从内容上分包括:

(1)预算总则:关于会计年度预算收支总体介绍,公债发行限

额、财务省证券、临时借款最高限额以及为实施预算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2)收支预算:总体预算。

(3)继续费:公共事业建设项目、重大装备事业项目资金,需

要跨年度投入的预算(5年为限)。

(4)结转资金预算。

(5)国库债务负担预算。

四、议会对预算的监督情况

(一)预算的国会(议会)决定原则

国家预算必须经过国会批准方可实施,称为预算的国会决定原

则。同样,各地方自治体的预算也必须经过同级议会的批准才能实施。

日本的《日本国宪法》、财政法、补助金公平适用法、会计法、债券

管理法、地方自治法均对此作了规定,明确了预算的国会(议会)决定原则。

日本国宪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国家财政的权限,必须根据国会的

决定实施。第八十五条规定:国费的支出及国家举债必须经过国会的批准。此外,日本国宪法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八十八条、九十一条也都作了相关规定。日本的地方自治法则对同级政府预算必须经地方议会批准作出了规定。日本财政法第四条规定:用于国家支出的财源,应当来自公债及借贷以外的资金。但是,用于公共事业支出、货付金的支出的财源可以在国会表决承认的预算额度内发行公债和借贷。发行公债和借款及偿还计划必须报国会批准。这个规定被称为公债发行额度的国会批准原则。

日本内阁府编的《国家预算》一书对预算的国会批准原则作了分析,认为从法律的规定看,政府编制预算是行使财政权,而这个财政权是受国会委托而进行的行为,国会与其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预算之所以必须经过国会批准,第一,各级预算资金,从根本上说是由国民提供的,如何安排预算资金事关国民负担的大小。国民提供的资金怎么花、用到哪里当然要由受国民委托的代表机关议会作出决定。第二,财政是国家经济活动的整体,与每个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第三,财政是政治的反映。是从国家宏观施策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涉及产业、文化、科学教育、社会福利、公共事业、外交、国防、警察等所有领域。如此重要的涉及国计民生的国家意志的决定,自然要经过议会的批准。

(二)预算的众议院先议权

根据日本国宪法的规定,众议院对预算有先议权。政府的预算案要先提交到众议院,进行审议。在众议院会议上,由财政大臣进行财政演说,就预算的编制方针、内容、特色、财政政策等进行说明。接着同一天,在参议院进行同样的演说。之后,预算案交到众议院预算委员会进行详细的审议,

并作出表决。之后提交全院大会审议和表决。表决通过后预算成立。

如果众议院的表决与参议院的表决结果不一致,则召开两院协议会进行协调,如形不成共同意志,则众议院的表决即为国会的表决。并且,当参议院接到经众议院表决通过的预算案后经30天仍不做表

决的情况下,众议院的表决结果作为国会的表决结果自然成立。

因为众议院中执政党占多数议席,日本国宪法关于预算众议院先议权的规定,客观上保证了执政党意志的实施。

(三)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如何监督预算

如上所说,对预算众议院有先议权。而在众议院先议的是众议院的预算委员会。一般来讲,政府的预算案在年初国会上就要提交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先行审议,以平成二十二年度预算审查为例,是在2010年初2月5日提交到了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包括平成二十二年度一般会计预算、平成二十二年度特别会计预算、平成二十二年度政府关联单位预算)。预算委员会的审议十分严格和详细。

从程序上看,首先听取由当时财务大臣关于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然后开始审议和询问。从审议时间上看,从2月5日开始,到预

算案提交全院大会的3月上旬为止,预算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5次,审议时间超过120个小时。从列席人员上看,包括总理、财务大臣和数十名内阁大臣、副大臣。会上展开一对一的询问,还设立参考人制度,由日本银行和相关的行政法人派员以参考人身份与会,和内阁大臣一道回答议员的相关询问。预算委员会的委员们就公债发行额、治理通货紧缩政策、民主党的新经济成长战略、中小企业创新技术、道路建设一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