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贮罐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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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贮罐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储存和使用规定,液态二氧化碳在贮罐内存放时,由于受外界温度影响,处于自然气化升压状态。因此,二氧化碳贮罐内压力要保持在2.0Mpa以下,安全阀起跳压力设定为2.3-2.4Mpa,安全阀不允许频繁超压起跳,以防安全阀频繁起跳后造成损坏(泄露,失灵),故对集中供气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当贮罐压力表显示压力低于1.6Mpa时,应使用液相供气生产。具体操作方法:打开贮罐底部的供液阀,此时贮罐上的气相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当贮罐压力表显示压力低于2.0Mpa时,应使用气相供气生产。具体操作方法:首先打开气相阀进行生产,然后及时关闭供液阀,在使用过程中贮罐压力保持在1.6Mpa——2.0Mpa之间。

当长期停产时,二氧化碳贮罐压力表显示压力2.2Mpa时,要采取人工排空泄压,避免造成安全阀频繁起跳失灵,起不到应有的安全保护作用。

使用单位应安排专职人员管理,要求专职人员每四小时巡检一次,观察贮罐压力表变化情况,及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调整。

防止贮罐压力过低时(1.2Mpa)以下,形成干冰影响生产使用。

短期停用时,必须把管道内的残液、余气放空,避免升压造成不安全因素。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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