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运输合同(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煤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成都百利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协作、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订立煤炭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为从2011年月日起到2012年月日为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煤炭,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起点:陕煤红柳林煤矿到站(终点):山西省五寨县三岔镇翔宇煤台。运距现今约152公里,改道后运距减少不对运费单价作减少调整(改道后约135公里)。注:减少调整指不进行对减少公里数所含的运费的扣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提煤手续,确保乙方车辆能顺利承运经营,乙方车辆由乙方自主安排管理,甲方配合乙方对车辆的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与乙方车辆产生任何经营和合同关系,最大程度维护乙方的最大权益。
2、按照双方约定乙方将煤炭运到甲方指定站台,并确
认煤的吨位和煤质无误时,甲方以每车次向乙方结清运费。
3、车辆到站台、过磅、卸煤、除皮等过程严格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如果车辆不按照规定操作造成站台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取消该车辆以后的拉运。
4、由于乙方车辆为外来车辆,所以甲方必须保障乙方车辆能顺利装煤、运煤、卸煤。
5、甲方对乙方进行合理的管理,保障乙方在路政、安检、公安、超限等管理部门享受当地车辆的同等待遇。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煤炭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车辆在红柳林煤矿装煤时必须严格按照矿方规定,听从矿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如车辆不按规定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到站台必须严格按顺序排队,进入煤台后遵守站台管理,听从收煤人员的指挥调度,必须有收煤人员签字方为证明该货物到达。如车辆不按规定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车辆所携带票据要齐备不得丢失,因为票据丢失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不予支付运费。
5、如甲方以不正当理由不支付运费或过于延后支付时,乙方有权将现所托运货物处理以支付车辆运费。
6、如乙方车辆从甲方拿到提煤手续因特殊情况没有装
煤,乙方车辆应及时退回甲方提煤单,如不按时退还提煤单全部视作该车煤丢失,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六大点规定处理。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每吨煤运费元(人民币元整),结算吨数数量以到站实收煤炭数量为准。
2、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当其索要收煤过磅单,作为完成运输任务的证明,持过磅单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榜单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单据真实有效,根据统计数据每车次付清运费,必须做到车车结清。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煤炭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因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到达。
2、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炭丢失时,乙方应于该车煤炭当时的出矿价格全额货款再加上该车辆煤炭货款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违约赔偿:煤炭当时出矿价格全额货款+该车辆煤炭货款总额的50%。
4、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用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交取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5、运输过程如发生煤炭丢失、短少,乙方应按照第六项规定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煤炭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被偷换,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同时甲方有权暂扣车辆并通知有关部门,如公安、煤站等。按甲方购买煤炭出矿金额的两倍罚款,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进场后能正常承运,车辆进场次日无承运任务或正常承运时间少于四个月,(特殊情况除外)甲方赔偿乙方每个车辆进出场费20000.00元(人民币两万元整)。
8、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与乙方车辆产生任何经营和合同关系。
七、运输过程中所遇到得交通不畅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争议提交法院解决,并由甲方代表所在地法院办理。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三份,送公证处一份,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成都百利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