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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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增府规〔2018〕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增府规〔2018〕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增府规〔2018〕2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规划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2018年10月24日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辖区内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区国土规划局”)代表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负责征地补偿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

区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切实做好土地和房屋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是什么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是什么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价格表是什么样的一、202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多少钱一平米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多少钱一亩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二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地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包括哪些法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较大延长期限为半年。

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广州花都拆迁赔偿标准

广州花都拆迁赔偿标准

广州花都拆迁赔偿标准广州花都区是广州市的一个行政区划,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部分地区的拆迁工作也在逐渐展开。

对于广州花都区的拆迁赔偿标准,许多人都颇感关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广州花都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广州花都区的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补助和安置补助等内容。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规定的面积和标准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在拆迁过程中,对于因搬迁而产生的过渡期生活困难,也会给予一定的过渡补助。

而对于无法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被征收人,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助。

其次,广州花都区的拆迁赔偿标准是由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在执行过程中,政府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赔偿,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拆迁赔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征收人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得的赔偿。

再者,广州花都区的拆迁赔偿标准是动态调整的,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屋市场行情和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这也意味着,被征收人在拆迁赔偿过程中,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标准,以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最后,广州花都区的拆迁赔偿标准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拆迁赔偿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公正执行;被征收人也需要理性对待拆迁赔偿标准,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的来说,广州花都区的拆迁赔偿标准是一个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复杂问题,需要政府、被征收人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拆迁赔偿的标准更加合理、公正,让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关爱。

房子拆迁宅基地怎么赔偿?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

房子拆迁宅基地怎么赔偿?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

房子拆迁宅基地怎么赔偿?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一、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宅基地拆迁补偿计算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分别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2、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附: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1)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

(2)拆迁非本村籍的外来人员的居住房屋。

3、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01•【字号】增府[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增府[2009]20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业经第十三届38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第十一届77次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改善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推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其他地上附着物设施,依照《增城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增府〔2009〕19号)相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办法实施拆迁补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受市政府委托实施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居委会、村委会、合作社、村民等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房屋是指位于政府发布的征收、拆迁公告或通告所划定的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

第四条我市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活动,应当遵循合理补偿、依法分类安置、拆迁与安置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拆迁补偿第一节拆迁面积认定第五条认定被拆迁的集体土地房屋的合法性和面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一户一宅”的规定;符合分户条件的,按照分户后的户数和人口确定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房屋面积。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8日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民(含农转居人员)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妥善安置的原则。

第四条征收土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征收土地应当避开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等应当予以保护的区域。

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

市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各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穗国房字〔2007〕951号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爱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按照《广州市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通知如下: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广州市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独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穗国房字〔2004〕577号)的有关规定。

(穗国房字〔2004〕577号文中关于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搬迁补助费标准(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房屋拆迁土地补偿标准202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

房屋拆迁土地补偿标准202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

房屋拆迁土地补偿标准2023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一、2024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子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3.本方案的修改和补充,由广州市杨箕村拆迁指挥部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方案的实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拆迁补偿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被征收人应认真阅读本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参与拆迁补偿。广州市杨箕村拆迁指挥部将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依据土地市场价格,结合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用途、年限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3.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参考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六、补偿程序
1.征收决定: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内容。
2.征收评估: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2.等价有偿:按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给予等价有偿补偿。
3.综合考虑:充分关注被征收人的财产损失、生活影响及搬迁安置需求,实施综合补偿。
4.分类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年限等因素,实行分类补偿。
三、补偿范围
1.房屋及附属设施:合法拥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土地使用权: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第1篇
广州杨箕村拆迁补偿方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精神,推进广州杨箕村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杨箕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五、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年限等因素,参考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白云区多户一宅的拆迁补偿方案

白云区多户一宅的拆迁补偿方案

白云区多户一宅的拆迁补偿方案一、拆迁补偿对象1、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2、租赁具有合法批建手续非房屋房地产的承租人。

二、拆迁补偿范围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2、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自己投资超出普通装修部分;3、企业和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三、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四、安置地点:在本拆迁区域内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位置回迁安置。

五、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按比例置换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中之一。

六、货币补偿方式1、商业用地的房地产: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建成年代等因素,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

2、工业用地的房地产:①土地和房屋分别评估作价。

②土地参照土地区位等级和基准地价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③房屋确权为生产、办公用房的,有证房产或有建房批准文件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予以补偿;在土地使用证登记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未经批准建造的正式生产用房,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按评估结果的50%予以补偿;未经批准建造的非生产用房不予补偿。

3、房屋确权为商业用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时,应充分考虑区位、商业氛围和繁华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价格。

七、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计算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八、按比例置换方式根据房屋类别分别确定置换标准。

1、商业用房按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乘以相应补偿系数确定应置换面积。

即应置换面积=被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补偿系数。

2、补偿系数的确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坐落区位、土地性质、层次和店面宽度等因素确定,补偿系数为1至1.3倍。

2023《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2023《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2023年版《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要点提炼《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2月22日印发,是对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修订完善。

《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对上位法有关规定进行承接和细化,包括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目的、征收原则、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征地程序、补偿标准等进行了完善规范。

《办法》共五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征收土地程序、征收土地补偿、征收土地安置和附则共五章内容,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目的、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措施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

(一)总则部分。

在第一章总则内容上,本次修订主要完善的内容有:一是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修改了相关部门名称表述。

二是明确征地相关公告的方式及程序要求,对《办法》所涉及相关公告的方式和程序作出统一的细致规范。

(二)征地程序部分。

第二章征收土地程序是修订幅度最大的部分,对征地前期工作程序、征收土地相关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未按照协议约定交地催告、责令交地和强制执行、产权注销(变更)、奖励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

一是完善了征地(含批前和批后)工作程序。

结合上位法及我市土地征收的实际,明确各区人民政府须依法完成规定的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对征地前期工作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及结果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征地“六步骤”进行了逐条细化;对征地批复后的征收土地批准文件公示、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款支付、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交地奖励或催告、责令交地和强制执行等进行了逐条明确。

二是增加了征地过程中公证介入的内容和规范。

在发布现场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确认、办理补偿登记、交付土地和房屋时可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明确提请公证的程序。

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分享到发布时间:2017-05-09 编辑:许莹莹手机版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为您带来《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全文,欢迎浏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按照职权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为推进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市辖各区(县级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跨区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统筹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直接作出决定。

第三条市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县级市)房屋征收部门由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二)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实施本级政府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四)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举行听证会,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六)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七)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其他工作。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广州城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表汇

广州城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表汇
4
大沙头-烈士陵园
-花园酒店-动物 园
广州大道中
中山一■路-东湖
路(内环路)-珠 江
东濠涌高架路-麓 湖路
广九铁路-内环 路-天河区界
5800
5
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
解放北路-中山五 路-广州起义路
珠江
站前路-站前横路
-流花路-东风西 路-人民中路-人 民南路
站前路-站南路
-人民北路-环 市西路
5700
东环高速公路
广九铁路
华南快速干线
北环高速公路
4500
29
车陂-东圃
东环高速公路
珠江
棠下涌
广深铁路
4300
30
燕岭-东莞庄
长福路-花枝路-东 莞庄路-华工西围 墙-东莞庄横路-东 莞庄路
广九铁路
沙河涌-兴华路-
燕岭路-禺东西路
北环高速公路
4200
31
金贵村-天平架
沙河涌-兴华路-燕 岭路-禺东西路
广九铁路
3300
35
柯木塱
与萝岗区界-大观 北路
华南植物园-火 炉山主峰-凌塘 水库-大观北路
与白云区界-华南 快速干线延长线- 京珠高速公路
与白云区界
3000
36
滨江东
广州大桥
滨江东路
海珠涌
珠江
6000
37
滨江路
海印大桥
南华路-纺织路- 东沙街-沙地直 街-远安街
洪德路
珠江
5400
38
江南西
内环路-前进路-东 晓路
1400
110
海鸥岛
珠江
镇界
莲花山水道
珠江
1400

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09]1431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09]1431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09〕143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推进实施“中调”战略,加快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积极实施“中调”战略,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加快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优化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经批准的市辖区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意见。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

各区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

三、各区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编制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旧城更新改造,制订改造及补偿方案;在旧城更新改造实施前就改造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询意见,广泛听取和尊重改造范围内居民意见。

四、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旧城更新改造的安置需要,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有计划、分步骤统筹建设一定数量的跨区域异地安置住房和本区域就近安置住房。

“跨区域”和“本区域”以市辖区行政区划为准。

五、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补偿安置方式之一:(一)货币补偿;(二)跨区域异地房屋产权调换(下称:异地永迁);(三)本区域就近安置(下称:就近安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穗国房字[2008]700号•【施行日期】200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穗国房字〔2008〕700号)为健全本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包括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区(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番禺区和花都区所辖范围。

二、基准地价采用网格点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土地级别图、网格点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路线价加价表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地价图中地价数据为该数据左下角的地价水平。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四、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综合(办公)、住宅、工业等四类。

1.商业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各种商场、加油站、各类销售和服务网点、批发市场,修理、家政、洗理、中介、邮政、电信、银行、信用社、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服务的对外营业场所等用地),餐饮旅游娱乐业用地(含酒楼、快餐店,宾馆、酒店、招待所、度假村、旅馆、游乐及旅游设施,俱乐部、康乐中心、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2.综合(办公)类:办公用地(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它事业单位办公楼、会展中心、商业写字楼、金融保险业办公楼、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等用地),科研用地(含科研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文体教育用地(含各种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慈善用地(含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宗教用地。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1.16•【字号】穗国房字[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12〕10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提出以下意见:一、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文件对征地补偿计算方式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本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见附件)。

附件中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另行计算。

实际征地中按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本指导意见公布的保护标准。

(二)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耕地为基准确定,征收养殖水面、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的补偿价格分别按本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他未列入的地类,可参照相关或相近地类确定。

二、青苗补偿(三)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应对青苗给予补偿。

(四)青苗补偿包括一般青苗补偿和长生青苗补偿。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穗国房字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三)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前,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第四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农村集体房地产证或宅基地证作为补偿依据。

被拆迁人提供其它产权证明文件,经国土房管部门确认可以作为权属证明的,作为补偿依据。

第五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以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作为拆迁补偿的估价时点。

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迁户、装修等相关活动。

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

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

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广州市宅基地是指城市居民在城镇内拥有的宅基地,是城市居民宅基建设用地的一种形式。

在城市更新和土地征收过程中,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一项关乎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下面将就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而进行的。

根据广州市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广州市城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而征收宅基地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金、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金是根据宅基地所在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土地等级、土地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是宅基地被征收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而搬迁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帮助被征收宅基地的居民进行顺利搬迁和安置而发放的。

其次,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是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落实的。

广州市土地管理局是主要负责宅基地补偿标准执行的部门,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对宅基地的征收和补偿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同时,广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城乡规划局等部门也参与其中,共同保障宅基地补偿标准的执行。

这些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保宅基地被征收的居民能够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再次,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市场情况和居民利益而进行的。

随着城市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变化,宅基地补偿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利益和市场的变化,确保补偿标准能够反映土地价值和居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也要加强对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宅基地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广州宅基地补偿标准的公开透明是保障居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在征收和补偿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宅基地补偿标准和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居民投诉,确保补偿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同时,也要加强对居民的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帮助居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正文:----------------------------------------------------------------------------------------------------------------------------------------------------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一九九二年一月六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主管机关,其具体职能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二)负责房屋拆迁资格审查、发证和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三)审批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四)鉴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对协商不成的有关房屋拆迁协议进行裁决;(五)负责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资质审查。

第四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和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被拆迁人,是指依法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和使用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拆迁当事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以及公安、工商、城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的,在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后,应持有关的批准文件,向市房地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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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作者:————————————————————————————————日期:附件: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行政区划序号区片名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最低补偿单价(元/m2)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元/m2)越秀1 二沙岛珠江珠江珠江珠江-- --2 东山湖杨箕涌珠江东湖路(内环路)中山一路4800 4200 3北京南-市政府-越秀公园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珠江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广九铁路4700 4100 4大沙头-烈士陵园-花园酒店-动物园广州大道中中山一路-东湖路(内环路)-珠江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广九铁路-内环路-天河区界4600 4000 5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珠江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环市西路4600 40006 五羊新城广州大道中珠江杨箕涌中山一路4500 39007 火车站解放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内环路广湛铁路京广铁路4200 3600荔湾8 沙面珠江珠江珠江珠江4900 4300 9上下九-陈家祠-站前路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站南路-环市西路(内环路)4300 3700 10广州南站-南岸路-西湾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珠江增埗河-珠江增埗河3700 3100 11 花地湾芳村大道东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花地河花地河-芳村大道中3200 2600 12 坑口芳村大道东鹤洞路广钢铁路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3100 2500 13 芳村大道东珠江鹤洞大桥花地河-芳村大道中-芳村大道东珠江2900 230014 芳村区政府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2900 230015 广钢珠江东塱涌花地河广钢铁路-鹤洞路2900 230016 大坦沙珠江珠江白沙河珠江2800 200017 东沙经济区珠江珠江花地河东塱涌2600 200018 葵蓬洲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花地河2200 160019 增漖-龙溪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2200 1600天河20 珠江新城华南快速干线珠江广州大道中黄埔大道西4800 420021天河北-天河南石牌涌黄埔大道西广州大道中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4800 420022 龙口-石牌华南快速干线黄埔大道西石牌涌广九铁路4500 390023 天河公园棠下涌珠江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4300 370024 麓湖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广九铁路白云支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4100 3500天河25 火车东站石牌涌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广州大道中广九铁路4000 3400 26 沙河大街广州大道中越秀、天河区界内环路广九铁路4000 3400 27 五山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北环高速公路3900 3300 28汇景新城-广氮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3700 310029 车陂-东圃东环高速公路珠江棠下涌广深铁路3500 290030 燕岭-东莞庄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广九铁路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北环高速公路3400 2800 31金贵村-天平架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广九铁路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北环高速公路3300 270032 黄村深涌珠江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3100 250033华南植物园-元岗京珠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沙河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3100 2500 34岑村-小新塘-世界大观大观路-乌涌广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东环高速公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2900 2400观北路35 柯木塱与萝岗区界-大观北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观北路与白云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珠高速公路与白云区界2800 2200海珠36 滨江东广州大桥滨江东路海珠涌珠江4800 420037 滨江路海印大桥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洪德路珠江4300 3700 38 江南西内环路-前进路-东晓路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海珠涌-宝岗大道南田路-江湾路4200 360039 新电视塔黄埔涌赤岗涌赤岗涌珠江4100 350040 素桂街海珠涌东晓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海印大桥-珠江3900 3300 41 中大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海珠涌-东晓路滨江东路3800 3200 42江南大道南-江燕路东晓南路新滘路工业大道昌岗路3700 3100 43 海珠区政府江南大道南田路洪德路-工业大道北南华路3700 3100 44 革新路西洪德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珠江3600 300045 赤岗北黄埔涌新港中路广州大道南赤岗涌3600 300046 工业大道北海珠涌-宝岗大道昌岗西路-昌岗中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工业大道北-南田路3500 2900 47 赤岗南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东路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新港中路3500 290048 会展中心环城高速公路黄埔涌华南快速路珠江3400 280049东晓南-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南新滘南路东晓南路新港西路3400 2800海珠50 南石头昌岗西路-工业大道珠江珠江石溪河3400 280051 南洲路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石溪河新滘南路3300 270052 磨碟沙华南快速路黄埔涌黄埔沙涌珠江3200 260053 沥滘华南快速路珠江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3200 260054 七星岗华南快速路新滘南路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新港中路-黄埔涌3100 2500东路55 万亩果园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新滘南路3100 250056 仑头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石榴涌-仑头涌华南快速路黄埔涌2900 230057 新洲珠江黄埔涌-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珠江2800 220058 小洲石榴涌-珠江珠江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59 官洲官洲河珠江仑头海珠江2800 220060 大干围-丫髻沙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珠江珠江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白云61 桂花岗白云支线铁路广九铁路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广园中路3700 3100 62 白云山白云山脚北环高速公路丛云路-黄婆洞路-白云大道南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同泰路)3500 2900 63 白云新城白云大道南北环高速公路(广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黄石东路3200 2600 64 瑶台-三元里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京广铁路京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花园路、北站路)3200 2600 65 南湖白云、天河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3100 2500 66梅花园-五仙桥沙河涌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山脚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3100 2500 67螺涌围-鹅掌坦-棠溪-新市广花五路(机场高速公路)-广花三路(三元里大道)-增河-京广铁路-石井河贝海-增埗河-石井河石井河黄石西路2900 2300 68 江夏-黄边丛云路-黄婆洞路黄石东路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900 230069 金沙洲珠江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2900 230070 嘉禾-永平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机场高速公路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2800 220071 同和白云、天河区界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白云山脚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800 200072 夏茅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西路京广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400 180073 槎头石井河广佛高速公路珠江海口涌2200 160074 石马村-大朗村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广铁路流溪河2200 160075 石井京广铁路浅水涌-石井河广清高速公路流溪河2000 1400白云76 海口广清高速公路海口涌与佛山市界-珠江流溪河1900 1300 77 龙归太和南路-永兴石场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流溪河-机场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1900 1300 78 大源与罗岗区界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太和南路-永兴石场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79 人和流溪河北二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0 江高流溪河流溪河巴江河(与佛山市界)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81 神山京广铁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巴江河(与佛山市界)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2 太和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流溪河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1800 1200 83 帽峰山与罗岗区界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京珠高速公路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1800 1200 84 钟落潭京珠高速公路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流溪河与花都区界(流溪河)1800 1200 85 新白云机场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1800 1200黄埔86 大沙地石化路珠江珠吉路广园快速路3100 250087文冲-庙头-夏园-南岗东二环高速公路-与增城区界珠江石化路广园快速路2600 2000 88 广州石化东二环高速公路广园路乌涌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89 长洲珠江珠江深井海珠江1800 1200番禺90 祈福新村镇界镇界祈福新村西边界祈福新村北边界2900 230091 洛溪珠江三枝香水道三枝香水道区界2900 230092 南村镇界镇界迎宾大道三枝香水道、珠江2800 2200 93 南浦三枝香水道大石水道与佛山市界、与芳村区界三枝香水道2400 1800 94 大石迎宾大道镇界镇界镇界、大石水道、三枝香水道2400 180095 钟村迎宾大道镇界市界镇界2400 180096 大学城与黄埔区界、珠江珠江珠江与海珠区界2200 160097 桥南镇界沙湾水道西环路市桥水道2200 160098 市桥东环路、镇界市桥水道西环路东环路2200 160099市广路-银平路镇界东环路、西环路、市桥水道市界镇界2200 1600 100 石基镇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前锋涌、市桥水道镇界、东环路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2100 1500 101 沙湾西环路沙湾水道市界市桥水道1900 1300 102 东涌小虎沥镇界镇界镇界1800 1200 103 水坑-凌边镇界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东环路、镇界镇界1800 1200番禺104 石楼石楼河、莲花山水道沙湾水道镇界镇界1700 1100 105 新造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500 900 106 海傍石楼镇界市桥水道前锋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1400 800 107 莲花山珠江、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镇界1300 700 108榄北公路-南二环高速公路西樵水道榄核河榄核河沙湾水道1300 700 109 榄核与灵山镇界市界市界沙湾水道、榄核河1200 600 110 海鸥岛珠江镇界莲花山水道珠江1200 600 111 大岗大岗沥、上横沥水道上横沥水道市界市界、大岗沥1200 600 112 化龙珠江、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200 600 113 鱼窝头南沙区界镇界镇界沙湾水道1100 500 114 灵山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大岗沥、镇界镇界1100 500 115 高沙-新沙西沥蕉门水道蕉门水道蕉门水道1100 500花116 新华镇新华镇行政区界1800 1200都117 雅瑶镇雅瑶镇行政区界1400 1100 118 狮岭镇狮岭镇行政区界1000 700119 花东镇、花山镇花东镇、花山镇行政区界900 600120 炭步镇、赤坭镇炭步镇、赤坭镇行政区界850 550121 梯面镇梯面镇行政区界800 500萝岗122 开发区西区东江珠江珠江西滘涌-东滘涌-东江横滘2700 2100 123 开发区东区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铁路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124 九佛与增城区界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京珠高速公路与花都区界(流溪河)-与从化区界2000 1400 125 水口水库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天河区界与白云区界1800 1200 126 永和开发区与增城区界广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7 萝岗与增城区界广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1800 1200 128 镇龙与增城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9 广州科学城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汕公路1800 1200南沙130 南沙街南沙街行政区界1700 750 131 黄阁黄阁镇行政区界1600 700 132 其他南沙区南沙街、黄阁以外范围80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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