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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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

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中,大胆探索并运行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从工程施工设计、招标、监理到验收的全过程,受到由各部门及社会的有效监督,从而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实施将涉及到众多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在乡、镇、村人员的组织和配合协调问题,牵涉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以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程招标制

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质量,由县农业农村局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进行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示。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合理选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招投标的内容包括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等。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评审专家组根据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第三条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可以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DB51/1872-2014)等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出具体工作细则,明确委托监理程序,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等,对所有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第四条合同管理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有关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明确相互各方的权责利。合同由专人管理,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签发工程承建合同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项目法人签章;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按《合同法》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由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负责人牵头组建施工技术指导小组、工作小组、政策处理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的实施;负责项目工程阶段验收和参与最终验收。

第六条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单独建帐、专人管理、独立核算,一支笔审批拨款,统一报帐管理的县级报帐制。具体就是:项

目资金开设专门账户,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审批拨付工程款;设置专门财会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财务监督检查由县审计局或审计事务所进行,受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第七条实施管理

(1)项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和质量监理制。

(2)土方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机械和项目区受益群众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实施。

(3)设计单位配合实施机构做好工程测量放线、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等服务工作。

(4)为保证治理高标准、高质量,必须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培训工作。

(5)施工中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评比。

(6)严格按项目设计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现有确实需要更改设计的,必须报农业农村局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负责变更

设计,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设计。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8)单体工程任务完成后,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署意见。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

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检的工序或部位。特别应引起注意和重视的是,所有的隐蔽工程全部要经过四级验收检查。须隐蔽的工程,经施工队检查合格后,应提前将记录报项目质检员,项目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记录并办理签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XX县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制度

为确保全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宜机作业、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落实好质量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工前集中培训

在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开工动员会与培训会可合并举行,采取集中封闭培训与实地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五级监督员、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骨干、乡镇干部进行政策、管理制度、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进度要求及监督要点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建立样本示范

每项工程全面实施前,选择一个项目村,具体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和设计标准做一个(或一段)样本工程,经业主、监理认可合格后,召开有乡镇、五级监督员、施工单位、监理参加的样本示范现场会,明确施工和监督的重点。通过样板示范,一方面为同类项目和同一项目其他标段树立施工质量的标杆;另一方面也是进行一次全面技术交底和监督培训,让大家对于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不仅心知肚明,而且有一个直观认识。

三、实行五级监督

一是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跟班监督。项目区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选拔一名村民代表或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一起,组成一级监督。一级监督对本组所有实施工程负责,不能漏项;对施工过程跟班把关;发现违规要立即要求整改,施工单位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验收单项工程并签字认可。二是村干部随时监督。项目区各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二级监督。二级监督对本村所有实施工程负责,检查一级监督的工作及监督记录,解决一级监督遇到的问题,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三是乡镇干部不定期监督。由项目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及联系村干部组成三级监督。三级监督对村实施工程负责,检查一二级监督的工作,抽查工程质量,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四是专业监理的日常监督。由监理公司派出专业人员组成四级监督。四级监督对项目区所有工程负责,按照监督大纲要求,做好进度、质量、投资三大控制,施工现场和档案资料两大管理;检查工程队的施工方案、设备、原材料及人员组成,签发监理指令和相关签证,填写监理日志,完善监理档案;蹲守施工现场,监督施工过程;指导一二三级监督员工作,仲裁纠纷,处理违规;每周向项目业主报告施工情况。五是部门的定期监督。由各县(区)项目建设单位人员组成五级监督。五级监督肩负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监督、验收六重职责。负责包村施工质量,单项工程验收,指导前四级监督和施工单位工作,协调施工单位和乡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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