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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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影响:
彭宇案判决书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2-02/08/content_3338388.htm
二、许云鹤案
案情回顾: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 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 老太倒地受伤。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许云鹤 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 87454.8元。
争议点:
人物后续发展:
彭宇:从南京某通讯公司辞职,去向不明。 徐寿宁:为躲避记者采访,从原住址搬走,目前已经去世。 法官王浩: 调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被安排在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司法所。
1、首例以法律判决的形式肯定下来的案件,引起民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2、使社会变得更加冷漠,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不信任,加速了中国社会道 德水平倒退
处罚结果: 案件影响:
老太被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太婆年满70岁,依法不予执行,太婆儿子龚某某 行拘10日罚款500元。 首例对该类案件以敲诈勒索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是法律对该类案件处理的一种进 步。
四、“因扶老人被污自杀”事件
案情回顾:
2013年12月31日,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一老人摔倒在路上,吴伟清骑摩托 车发现后送老人到医院救治,老人家属说是骑摩托车人撞倒老人。东源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灯塔交警中队民警到现场处置,通过初步对现场及摩托车勘查,没有发 现明显的接触痕迹,老人周火仟的伤情经医院诊断系右股骨颈骨折,还查出有多 种器质性疾病。2014年1月2日下午,吴伟清在一山塘投河自尽。据吴伟青女儿吴 海燕证实,对方老人家曾要自己父亲交10多万元的医疗费。
民事处罚依据
《民法通则》第98条、第 119条,《民事诉讼法》第 232条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规定
道路交通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 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 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 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 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 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 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 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 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点:
1、法院判决书无法确定车主是否撞到老人,法院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 “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2、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承担8万多“八级 伤残”的赔偿金。 3、老人违法穿越马路造成受伤,由车主承担40%责任明显不公平。(一般是根据事 故具体情况,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行人一方5%至20%的赔偿责任。一些律师和网友认 为,本案中许云鹤承担5%的赔偿责任较为适当。)
扶老人话题产生原因 1
害怕遭到讹诈,从而承担过高的医疗及其他费用
2Fra Baidu bibliotek
法律对讹诈者处罚过轻(老年人以批评教育为主或由其家属代 替行政拘留)、某些惯犯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3
执法不公,执法者往往会从社会和谐的角度让帮助者承担部 分责任
4
全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
遇到老人摔倒怎么办
在法律制度上需要立法对于见义勇为者在举证责任、救助过程中过失行为的免责或减轻责任等 方面的保护 对于反诬者须追究必要的责任、加强惩处力度 建立足够健全的针对老人的医疗救助体系,能够让老人在生病或 者在发生意外时获得完善的医疗救护 建立起完整的个人诚信档案体系,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查看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诚信记录和得 分,就能有助于判断哪一方陈诉中事实的含量更高些,并且可以警示任何有讹诈打算的个人 加强执法者业务水平,以法律事实为依据,而非无原则的和稀泥调解
个人建议
政府或其他社会公益团体设立“救助老人奖”,奖励敢于扶摔倒老人的好心人以及帮助好心 人证明清白的公民。 执法部门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告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 当炒作。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为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行政法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 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 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 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 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 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扶还是不扶?
扶老人典型案例
一、南京彭宇案
案情回顾:
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 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 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共45876.6元,二审和解结案。 1、案件审理中出现警方丢失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 2、事件最大的争议来自于法院的判定书,由于其判定大量的使用“常理推 定”,而未进行事实认定。中国民事诉讼准则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而法院却在原告方未能提出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运用“自由心证”的逻辑推 理分析判定彭宇应承担责任。 3、二审法院的调解。二审已经有了新证据,但法院仍进行了庭前调解,以 致该案和解结案。调解应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非法院或国家的利益。
案情进展:
经警方多方调查,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事双方发生过碰撞或刮擦,但不排除 其他原因致老人周火仟倒地受伤。换言之吴伟清是否被冤枉依旧不能确定。目前 警方将对事件做更进一步调查。同时希望如有市民曾目睹该事件发生经过或有线 索,及时与警方联系。
案件影响:
首例因扶老人遭遇索赔而自杀自证清白的案件
扶老人纠纷法律依据
案件影响:
该案件几乎为“南京彭宇案”的翻版,加深社会对扶老人的顾虑,对社会道德产生不 良影响
三、四川达州扶老人被讹诈事件
案情回顾:
2013年6月15日,四川达州达川区,3名小孩玩耍时,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 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赖上了家长。1 1月16日,太婆痊愈后 甚至由家人背到了一名小孩家中,要求家长江先生赔偿医药费,不赔医药费就不走。 11月18日,江先生与太婆家人前往达川区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最终江先生和另两 名家长无奈与太婆家人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太婆一部分医药费用。11月22日小朋 友一方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警方立案查实:老人蒋婆婆系自 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跌倒老人蒋婆婆伤情与网上流传的 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及老人非洗澡受伤;认定属老 人敲诈勒索(老人强行入住到受害人家中,家长不得已支付了部分赔偿,老人这种行为 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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