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
9-1实施:广东危大工程实施细则,要论证审查的项目增加不少
9-1实施:广东危大工程实施细则,要论证审查的项目增加不少注:有**及加粗的代表为广东地区增加的内容本细则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同时废止。
附件2部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即论证审查部分)一、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示意图(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基坑(槽)的土方开挖、高边坡、支护、降水工程。
2018-31号文把之前的2009-87号文这条去掉,结果细则又恢复了,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模板工程(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细则无变化,与2018-31号文相同,大家最希望有个明确简单的方法来计算,究竟这个设计值的计算公式怎么计算,细则亦无说法,有点和稀泥,原本希望能有个明确,结果还是没有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塔吊(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三)发生严重变形或事故的起重机械的拆除工程。
**(四)采用高承台、钢结构平台、利用原有建筑结构的特殊基础工程;附着距离达1.5倍制造商的设计最大值、附着杆数量少于制造商的设计数量、附着杆均位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的同一侧的起重机械附着工程,以及附着杆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之间的夹角小于15°或大于65°的塔式起重机附着工程。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广东省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XX〕13号)粤建质〔20XX〕13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解读
《广东省住建厅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解读一、制定背景2018年3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2018年6月1日起实施;2018年5月17日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管理规定》和《通知》相关条款,结合广东省地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特点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等地域性和特殊性,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条文解读(一)实施细则正文内容共六章三十三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与《管理规定》条款设置相同,具体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实施细则》的依据、明确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危大工程范围及定义以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等。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至第九条)与《管理规定》条款设置相同,为确保此阶段各项安全措施实施到位,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大工程周边环境进行勘察、研判,说明可能造成工程风险的地质条件,提升保障周边环境安全、落实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费用和规范施工许可手续等前期工作流程。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可能造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地质条件,如岩溶、地下暗河(涌)、软弱岩土、花岗岩残积土、承压水层、流土管涌渗漏变形等,以及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特别说明。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第十条根据《管理规定》增加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定义。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
xx号:分类:发布机构: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19-05-28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号:xx规范〔2019〕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厅反映。
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5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下设施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可能造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地质条件,如岩溶、地下暗河(涌)、软弱岩土、花岗岩残积土、承压水层、流土管涌渗漏变形等,以及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XX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X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X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X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X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X性文件、标准、规X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管理制度)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壹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关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于施工过程中存于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于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壹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壹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壹)工程简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介、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关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
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2月24日以粤建质〔2011〕1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
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爆破及拆除、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下设施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可能造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地质条件,如岩溶、地下暗河(涌)、软弱岩土、花岗岩残积土、承压水层、流土管涌渗漏变形等,以及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特别说明。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造价中列出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二、定义和术语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具有较高施工风险、可能引发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
2. 施工过程安全可靠: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控制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现场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可靠,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并在施工前进行评估和审核。
2. 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3.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使用。
4.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理和人员疏散等措施。
5.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 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减少危险源和施工风险。
7. 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安全责任和监督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3.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共同维护工程安全。
五、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给予警告或罚款;- 暂停工程施工;- 撤销工程资格证书;- 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以上是《广东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
[注:本文档仅为示例,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字[2009]45号)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字[2009]45号)粤建安字[2009]4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宣贯工作,在近期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培训,并将此次学习培训融入到今年的“安全生产年”系列活动中。
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各地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并向社会公示。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督促工程项目有关各方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
建设厅将于第三季度组织一次危险性较大项目专项督查。
广东省建设厅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四批参考题库及参考答案(法律法规)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四批参考题库及参考答案(法律法规)(重要提示:自2022年10月8日起,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三批参考题库及相应试题停用,并同步启用新试题)一、单选题1、()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A.工伤保险费B.意外保险费C.医疗保险费D.人身保险费答案:A2、()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A.分包单位B.转包单位C.发包单位D.工程总承包单位答案:D3、()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项目经理部C.专家组D.安全生产委员会答案:A4、()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A.安全管理机构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D.事故调查组答案:D5、()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A.规范性文件B.强制性标准C.行业标准D.国家标准答案:C6、()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B.施工总承包单位C.专业承包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7、()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当地人民政府答案:A8、《安全生产法》提供的监督途径不包括()。
A.工会民主监督B.社会舆论监督C.上级部门监督D.社区服务监督答案:C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根据()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下设施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可能造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地质条件,如岩溶、地下暗河(涌)、软弱地质、花岗岩残积土、承压水层等,以及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特别说明。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造价中列出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2023年广东省安全员B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试题库模拟训练含答案(1)
2023年广东省安全员B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试题库模拟训练含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姓名: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第一套一.单选题(共20题)1.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时,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A.50~90mmB.50~100mmC.60~90mmD.60~100mm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
A.50mmB.60mmC.70mmD.80mm3.土方开挖应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
A.3.5mB.3mC.2.5mD.2m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A.作业场所B.危险区域C.施工场地D.办公地点5.如果知道某一个四门滑车的允许荷载为20000kgf,则其中一个滑轮的允许荷载为5000kgf,若工作中只用两个滑轮,只能负担()。
A.5000kgfB.10000kgfC.20000kgfD.40000kgf6.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
A.建设单位B.监理单位C.分包单位D.施工总承包单位7.各类脚手架、堆料架、井字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立网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申报支搭方案并牵头,会同()和安全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A.管理部B.工程部C.监察部D.技术部8.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兼职B.专职C.业余D.代理9.安全生产既有管理性要求,也有技术性知识,安全生产的管理性与技术性结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要求。
A.长期性B.全员性C.专业性D.针对性10.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三批参考题库及参考答案-(主要负责人)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三批参考题库及参考答案(主要负责人)(重要提示: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二批参考题库及相应试题停用,并同步启用新试题)一、单选题1.(A)即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故意造成的事故。
对已确定为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A.破坏性事故B.责任事故C.非破坏性事故D.非责任事故2.(B)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混凝土工B.登高架设作业人员C.抹灰工D.木工3.(B)的基本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A.禁止标志B.警示标志C.指示标志D.警告标志4.(A)的进步从根本上改善着劳动条件,但不能排除新的重要的危险因素的出现,或者有扩大其有害影响的可能性,如不重视这一规律将导致新技术效果的下降。
A.科学技术B.管理技术C.生产环境D.生产工具5.(A)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A.工伤保险费B.意外保险费C.医疗保险费D.人身保险费6、(D)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A.分包单位B.转包单位C.发包单位D.工程总承包单位7、(B)负责施工现场标牌、警示标识的保护和实施落实工作。
A.设计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建设单位8、(C)是企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
A.安全管理计划B.劳动力使用计划C.安全技术措施计划D.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9、(B)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A.国家监察B.劳动者的遵纪守法C.行政管理D.群众监督10、(A)是为防止吊笼到达预先设定位置,上限位器和上极限限位器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动作、吊笼继续向上运动,将导致吊笼冲击导轨架顶部而发生倾翻坠落事故而设置的。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测试题(附答案)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测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1、()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生产经营单位B、监理单位C、施工单位D、设计单位正确答案:A2、进口特种设备,应当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A、当地人民政府B、出口地C、所在地D、进口地正确答案:D3、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A、主体责任人B、主要责任人C、第一责任人D、连带责任人正确答案:C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A、分包B、转让C、安排D、转移正确答案:D5、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A、120天B、30天C、60天D、90天正确答案:C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半年B、一年C、二年D、一个月正确答案:D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A、施工方案B、概算C、施工预算D、决算正确答案:B8、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于涉及深基坑等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A、8B、3C、10D、5正确答案:D9、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预防火灾等措施。
A、防范伤害B、防范危险C、防范事故D、遏制事故正确答案:B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自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四批参考题库及参考答案(法律法规)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四批参考题库及参考答案(法律法规)(重要提示:自2022年10月8日起,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第三批参考题库及相应试题停用,并同步启用新试题)一、单选题1、()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A.工伤保险费B.意外保险费C.医疗保险费D.人身保险费答案:A2、()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A.分包单位B.转包单位C.发包单位D.工程总承包单位答案:D3、()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B.项目经理部C.专家组D.安全生产委员会答案:A4、()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A.安全管理机构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D.事故调查组答案:D5、()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A.规范性文件B.强制性标准C.行业标准D.国家标准答案:C6、()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B.施工总承包单位C.专业承包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7、()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当地人民政府答案:A8、《安全生产法》提供的监督途径不包括()。
A.工会民主监督B.社会舆论监督C.上级部门监督D.社区服务监督答案:C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根据()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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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2月24日以粤建质〔2011〕1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监理企业
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
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爆破及拆除、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第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六)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
(七)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
(八)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
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第八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程技术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九条专家组应当由5名及以上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一)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经验;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四)相关施工图是否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并附上专家相关信息(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论证报告结论应分为三种: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
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修改意见应当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施工企业应当按专项方案论证会意见修改方案;报告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企业应当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组织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对论证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时,专家根据论证需要,有权调阅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有权提出独立的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专家应当遵守专家论证的相关管理制度,客观公正、科学廉洁地进行论证。
对在论证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如施工
企业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与专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第十三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企业应当在论证会召开前从工程所在地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本地区专家人员无法满足专家论证需要时,可从本省其他地区专家库中抽取。
第十四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企业应当于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送达论证专家。
专家应在论证会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进行方案预审。
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质量监控责任人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第十七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
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第十九条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二十条监理企业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监理企业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企业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施工企业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家库分类标准、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定期更新专家库的专家名单。
专家名单应当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或未责令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施工企业停工整改的,或对拒不停工整改的施工企业未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企业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以文件形式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现任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签字笔迹以及任命文件复印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施工企业更换了技术负责人,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变更后的技术负责人的上述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