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70号)各市属高校: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59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2日对市属高校推荐的30门课程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外科学等10门课程为杭州市属高校2008年度市级精品课程。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序号课程名称所在单位1外科学杭州师范大学2杭州师范大学3会计学基础杭州师范大学4妇产科学杭州师范大学5新闻编辑评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6软件基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7电器控制与PLC杭州职业技术学院8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9JAVA程序设计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10电子技术实践(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对上述入选的课程我局将授予“杭州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每门课程一次性拨款扶持经费5万元,所在学校要按照我局下拨经费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
根据我局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进一步加强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改善网络平台建设,指导相关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确保精品课程在教学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建设团队要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精品课程。
为确保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局将对市级精品课程按照《评审指标》和《申报书》中的具体内容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未通过的课程将取消“杭州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并限制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额。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12•【字号】•【施行日期】201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精神,按照我省中小学生艺术活动周期安排,省教育厅举办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2012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全省各地各校广泛发动,踊跃参与,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广大师生积极发挥创新智慧,创作了一大批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作品,充分展现了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经过录像评选和现场评比,本次艺术节活动共评出艺术表演类一等奖106个、二等奖81个、三等奖101个,优秀创作奖39个;艺术作品类一等奖77个、二等奖123个、三等奖238个;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20个、二等奖41个、三等奖60个;校长论坛一等奖15个、二等奖16个;杭州市教育局等34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
获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同时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各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坚持育人导向,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活动,推动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不断提升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附件:2012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2012年12月12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1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12号2001年8月11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建设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省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浙政发[2001]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财政投入政策(一)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每年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市本级每年安排文化艺术专项经费500万元,重点用于市级文化单位的艺术创作和精品生产。
“十五”期间,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比例要有明显提高。
(二)继续加大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力度。
宣传部和财政局要切实安排好文化事业建设费,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从2001年始至“十五”期末,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用于对区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包括文化广场、体育健身苑等建设项目进行评比,实行以奖代拨。
(三)继续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按市文化局、市文联、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所属的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杭州日报社当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列当年支出预算,纳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其中70%用于上述各单位的技术改造、精品创作、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图书发行网点建设、文物保护、新闻信息化工程等项目的补助和奖励;30%用于市广电中心大楼、杭州大剧院、市图书馆新馆等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及全市重大宣传文化活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市工业功能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杭政办函[2013]13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市工业功能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市工业功能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杭政办函〔2013〕1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和管理的补充意见》(杭政办〔2007〕24号)精神,经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全市工业功能区综合考评结果通报如下:一、优秀单位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桐庐经济开发区、临安经济开发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江干区机电服装功能区、富阳经济开发区、西湖区电子科技功能区、淳安经济开发区、上城区电子机械功能区、余杭区闲林镇新型建材功能区。
二、先进单位杭州江东工业园区、余杭区瓶窑镇凤都机械功能区、临安市高虹镇节能灯功能区、余杭区余杭镇电子机械功能区、余杭区良渚镇机械功能区、拱墅区科技工业功能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富阳市大源镇造纸建材功能区、萧山区党山镇化纤厨卫功能区、临安市玲珑街道电线电缆功能区、萧山区浦阳镇机电功能区、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功能区、萧山区瓜沥镇五金机械功能区、富阳市富春街道通信电子功能区、富阳市灵桥镇造纸功能区。
三、单项先进单位富阳市鹿山街道机械电子功能区、余杭区塘栖镇机械功能区、萧山区临浦镇五金机械功能区、余杭区仓前镇机械建材功能区、建德经济开发区、建德市乾潭镇五金功能区。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工业经济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基层单位工作目标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基层单位工作目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12.03.08•【字号】杭文广新办[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基层单位工作目标的通知(杭文广新办〔2012〕3号)局属各单位:《2012年度基层单位工作目标》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已制定完毕,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以此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推进我市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建设的具体举措,认真抓好各项目标的组织实施。
局将对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兑现按《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文广新人组[2009]4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一)单位:杭州图书馆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二)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三)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一)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二)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三)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一)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二)单位:杭州市文化馆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三)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一)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二)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三)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一)2012年基层单位工作目标(二)。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第二届杭州市社区文化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第二届杭州市社区文化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12.01.20•【字号】杭文广新社文[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第二届杭州市社区文化艺术节获奖名单的通知(杭文广新社文〔2012〕1号)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单位:第二届杭州市社区文化艺术节在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自2011年9月份启动以来,共有60余个节目参加了比赛,经初赛、复赛,最后有22个节目参加了总决赛。
经评委会认真评选,共评出优秀创作奖4个,表演金奖7个,表演银奖7个,表演铜奖8个。
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一、优秀创作奖(4个)1、歌舞《城市一家亲》选送单位:上城区文化馆2、群口快板《垃圾风波》选送单位:上城区文化馆3、舞蹈《俏团扇》选送单位:下城区文化馆4、音乐情景剧《阳光洒满和谐潮鸣》选送单位:下城区文化馆二、表演金奖(7个)1、歌舞《城市一家亲》选送单位:上城区文化馆2、群口快板《垃圾风波》选送单位:上城区文化馆3、舞蹈《俏团扇》选送单位:下城区文化馆4、爵士舞《危险》选送单位:江干区文化馆5、舞蹈《耍酷》选送单位:余杭区文化馆6、音乐情景剧《阳光洒满和谐潮鸣》选送单位:下城区文化馆7、服饰舞蹈《西湖三月春茶香》选送单位:西湖区文化馆三、表演银奖(7个)1、舞蹈《红灯笼》选送单位:余杭区文化馆2、小品《祝你平安》选送单位:滨江区文化馆3、越剧《采荷良缘》选送单位:江干区文化馆4、舞蹈《运河蚕娘》选送单位:拱墅区文化馆5、表演唱《活力新拱墅》选送单位:拱墅区文化馆6、越剧表演唱《最美妈妈》选送单位:滨江区文化馆7、唢呐独奏《打枣》选送单位:上城区文化馆四、表演铜奖(8个)1、舞蹈《哥像月亮天上走》选送单位:拱墅区文化馆2、情景诗朗诵《幸福石桥》选送单位:下城区文化馆3、歌舞《映山红》选送单位:西湖区文化馆4、表演唱《苗岭飞歌》选送单位:滨江区文化馆5、独唱《在和平年代》选送单位:余杭区文化馆6、音乐童话剧《小伢儿的烦恼》选送单位:上城区文化馆7、京剧《红梅赞》选送单位:西湖区文化馆8、口琴合奏《节日欢歌》选送单位:江干区文化馆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生活、深入实践,积极探索,创作出更多的反映社区生活的文艺精品,为繁荣我市社区群众文化,推动杭州建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经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精品评审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经轻工[2005]62号
杭州市经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精品评审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经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精品评审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经轻工[2005]62号)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计经局),各有关企业,工艺美术大师:为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根据《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杭政办函[2004]310号),现将《杭州市工艺美术精品评审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二OO五年三月八日杭州市工艺美术精品评审认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根据《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对工艺美术精品评审及评审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杭州市工艺美术精品必须属于国家、省、市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或应用国家、省、市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技艺生产的具有较高艺术创新的优秀工艺美术作品。
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继承传统工艺美术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有所创新、突破,造型和整体效果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并具有健康、向上的时代精神的作品,其艺术效果和水平超过同类传统工艺美术优秀作品。
(二)题材新颖,构思设计巧妙,整体性、形式感强,具有较强的造型美感。
(三)运用传统技艺或传统与现代新技术相结合的创新技艺,能应题、因材施艺,制作用工到位。
使题材、用材、技艺在作品中能有机结合、恰到好处,使局部与整体美相结合,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四)创意性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情趣性。
在技艺特色、材质选择和构图造型上得到完善和充分体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杭政办函[2013]7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杭政办函〔2013〕7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2年,各区、县(市)和市各有关部门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的要求,经督查考核,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25日附件: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等奖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建委、市林水局,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桐庐县政府、淳安县政府、建德市政府、富阳市政府推进公交建设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市公交集团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二等奖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园文局、市水业集团,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推进停车场库建设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运河综保委,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市农办、市建委、市卫生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林水局,各区、县(市)政府三等奖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市环保局市建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贸易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结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08•【字号】浙政发[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的决定(浙政发〔2012〕8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11年6月24日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在第35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41项世界遗产,实现了我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
在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成功申遗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浙江省文化厅等8家单位为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陈易等11位同志记一等功,给予吴志强等26位同志记二等功,授予郭旃等3位同志专家特别贡献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2年10月8日附件: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记功人员名单一、先进单位名单(8个)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物局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二、一等功人员名单(11位)陈易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建庭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水法杭州市委副秘书长、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巡视员刘颖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党委书记、主任(局长)刘晓东杭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周建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原副巡视员卓军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处长杨晓茹杭州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主任吴胜天杭州西湖博物馆原馆长余洪峰杭州名人纪念馆副馆长来坚农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三、二等功人员名单(26位)吴志强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建华浙江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李新芳浙江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副处长黄滋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周贵泉浙江省博物馆原五级职员孙喆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高小辉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杭州运河集团副总经理吕雄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副主任(副局长)朱树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李慧敏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岳庙管理处主任任晓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管理处主任金志敏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山管理处主任唐宇力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主任钱小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湖滨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徐飞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花港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胡柏寿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水域管理处原党委书记、主任阮少茜杭州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副主任唐俊杰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王圆杭州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科员童国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部部长华茵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聂江杭州市委办公厅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综合处处长钟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旅游贸易处副处长来虹杭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刘子铭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与改革处调研员王佩智西泠印社社务委员会文物管理处处长四、专家特别贡献奖人员名单(3位)郭旃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原巡视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陈同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所长陈文锦浙江省文物局原副局长。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杭文广新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文广新发〔2011〕42号)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抢救、保护、开发和利用,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正在筹建中,为充分发挥展示中心非遗实物的展示功能,确保展示中心如期向公众开放。
为此,将同步启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工作。
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起草,专家论证,《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抢救、保护、开发和利用,发挥杭州市非遗展示中心对非遗实物的展示功能,充分体现和展示我市丰富多样的非遗资源,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非遗藏品征集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工作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非遗藏品的征集工作,特成立杭州市非遗藏品征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有:(一)编制非遗藏品征集工作的计划及非遗征集专项经费的预算;(二)批准征集活动过程中专家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三)组织实施征集的各项工作,并管理好专项资金;(四)在非遗展示中心开馆前,保管或收藏非遗藏品并做好建档工作。
第二条专家小组。
为规范非遗藏品征集工作,设立非遗专家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具体征集过程中的鉴定评估工作,并提出鉴定意见。
专家评审小组由具有权威且声誉良好的资深非遗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21•【字号】杭政办发电[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9.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2〕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创业带动就业”及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进一步搭建资本和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人才、团队和项目来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时间2012年9月-2013年5月。
二、参赛对象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同时欢迎港、澳、台地区高校大学生及海外高校的中国留学生参赛。
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11年后(含)毕业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2.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11年后(含)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的大学生;3.在海外高校留学的中国学生或2011年后(含)在海外高校毕业的回国人员。
三、参赛要求(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
2.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
若在赛事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三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
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3]57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4.08【实施日期】2013.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杭政办函〔2013〕5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2年,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决策部署,以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主线,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主动服务,强化协调,有力地推动了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并涌现出一批克难攻坚、真抓实干、拼搏进取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2013年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在2012年度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余杭区人民政府等11个管理优胜部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优质服务单位、西湖区重点项目办公室等7个前期工作先进单位、杭州市玉皇山南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等37个先进集体和吴永达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杭州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和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8日附件:杭州市2012年度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管理优胜部门1.余杭区人民政府2.萧山区人民政府3.临安市人民政府4.富阳市人民政府5.江干区人民政府6.建德市人民政府7.杭州市交通运输局8.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9.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11.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7.01.19•【字号】杭文广新办[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文广新办〔2007〕8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2007年是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委“文化大省”、“文化名城”建设部署,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一年。
现将《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文化名城”建设部署,以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提高文化生活品质为主题,坚持“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的工作总要求,落实重在造势、重在积累、重在建设、重在创新、重在形象的原则,夯实基础、注重特色、干事成事、争创一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艺术精品创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规范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努力开创杭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新局面。
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实施“七大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1.以“全覆盖、优质通、长期通”为目标,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贯彻全市新一轮“村村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规划、指导、服务和检查监督,确保完成300个村(含自然村)的“村村通”任务,进一步提高有线广播的进村入户率。
2.以构建“十五分钟文化圈”为目标,实施文化阵地建设工程。
制定全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加快杭州图书馆新馆建设,积极推进杭州艺校、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杭州艺术馆等重大文化项目的建设。
进一步推进各区、县(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公告
目录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公告 (1)2010年度扶持项目申报表 (5)关于统筹财税政策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 (14)关于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若干意见 (18)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八大重点行业统计分类 (26)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公告为加快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现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目标,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财税政策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12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度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条件申报范围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包括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设计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能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水平,引领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2、申报单位在杭州市或各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税收缴入市级或各区、县(市)国库;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4、项目已经审批单位批准实施并投入资金,申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申请贴息的项目还贷及时;5、项目一般为当年度开始实施,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部分重大项目可延期为三年;6、对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7、2009年度已有项目立项且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本次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扶持重点本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为:1、信息服务业: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互联网及增值服务和数字电视等项目;2、动漫游戏业:重点扶持原创动画、漫画、网游、手机动漫、动漫演出等项目;3、设计服务业:重点扶持工业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及广告设计等项目;4、现代传媒业:重点扶持以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数字技术为依托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项目;5、艺术品业:重点扶持当代艺术发展、手工与民间艺术以及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交易、艺术品会展等项目;6、教育培训业:重点扶持继续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项目;7、文化休闲旅游业:重点扶持以人文资源为内涵的休闲旅游业,包括演艺业、保健业、运动休闲业等项目;8、文化会展业:重点扶持文化类会展或富有文化创意特色的会展项目;9、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第二届杭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第二届杭州文艺“桂花奖”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文广新发[2009]28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共杭州市委【发布日期】2009.12.29【实施日期】2009.12.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第二届杭州文艺“桂花奖”评选结果的通知(杭文广新发〔2009〕28号)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全市专业、民营艺术创作单位以及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作生产环境,繁荣发展杭州的艺术创作、生产,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生活品质之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经杭州市委宣传部和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组织杭州文艺“桂花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选,第二届杭州文艺“桂花奖”(评选时段为2007、2008两个年度)的入选奖项目和提名奖项目名单已经产生,现公布如下:一、入选奖项目(排名不分先后)(一)“特别奖”入选奖项目(共7部)1、舞台艺术类,共4部:(1)越剧《赵氏孤儿》申报单位:杭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越剧《一缕麻》申报单位:杭州越剧院(3)舞蹈《古扎丽古丽》申报单位:杭州艺术学校(4)舞蹈《山野吹来的风》申报单位:杭州艺术学校2、广播电影电视艺术(含动漫)类,共2部:(1)戏曲连续剧《苏小小》申报单位:杭州电视台明珠影视频道(2)动画片《秦时明月之夜尽天明》申报单位:杭州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民间艺术类,共1部:小品《这就是爱》申报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文化馆(二)“优秀成果奖”入选奖项目(共22部)1、舞台艺术类,共6部:1)越剧《孔子·大道行吟》申报单位:杭州越剧院2)越剧《简爱》申报单位:杭州越剧院3)越剧《梅花谣》申报单位:杭州越剧三团4)绍剧《龙虎斗》申报单位:萧山绍剧团5)舞剧《在路上》申报单位:杭州市群众艺术馆、杭州新青年歌舞团6)童话音乐剧《金丝猴与良知鸟》申报单位:杭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广播电影电视艺术(含动漫)类,共12部:1)动画片《郑和下西洋》申报单位: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 2)广播剧《为了零点五克的挚爱》申报单位: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3)电视剧《倾城之恋》申报单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4)电视剧《红日》申报单位:浙江。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杭州市广播影视政府奖获奖作品名单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杭州市广播影视政府奖获奖作品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13.05.15•【字号】杭文广新宣[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杭州市广播影视政府奖获奖作品名单的通知(杭文广新宣〔2013〕2号)杭州文广集团,各区、县(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2012年度杭州市广播影视政府奖作品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评选设广播电视新闻奖、品牌活动·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奖、广播影视文艺奖、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奖、广播影视学术论文奖和广播电视广告奖等六大类。
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共推选474件作品参评,经省市专家认真评审及结果公示,最终确定330件作品获奖。
现将获奖作品名单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播出机构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品质,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和精神动力。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5月15日附件:2012年度杭州市广播影视政府奖获奖作品名单一、广播电视新闻奖(一)广播新闻(二)电视新闻(上述两项另行发文公布结果)(三)网络新闻奖1、新闻访谈一等奖《杭州市部门一把手网络访谈》杭州网(四)对外节目1、广播节目奖一等奖《老外看点·人间天堂杭州行》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二等奖空缺三等奖《外国人眼中的杭州地铁一号线》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2、电视节目奖一等奖《在杭外国友人爱在杭州》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二等奖《中日韩三国合拍“传统婚俗”》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走遍杭州》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三等奖《字说丝绸》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二、品牌活动·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等(一)品牌活动1、广播类一等奖《主持人“六一”关爱大行动--听见爱》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二等奖《爱心助考活动》杭州交通经济广播三等奖《红旗飘飘--群众性歌咏活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 《亲山近水--生态鸬鸟欢迎您》杭广播电视台2、电视类一等奖《美丽杭州·祈福系列活动》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二等奖《“西子情·中国结”--重阳敬老系列活动》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三等奖《“复兴学子励志自强助学计划”特别活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唱游系列活动》萧山广播电视台《富阳市第二届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富阳广播电视台(二)纪录片1、短纪录片一等奖《我是方言发音人》余杭广播电视台二等奖《游泳小子》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三等奖《候鸟来去》萧山广播电视台《幸福村里的幸福乐队》淳安广播电视台《探寻洞霄宫》临安广播电视台2、长纪录片一等奖《青瓷兄弟》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二等奖《重回十竹斋》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三等奖《拯救》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3、系列片一等奖《丝行天下》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二等奖《品“味”临安》临安广播电视台三等奖《严子陵与钓台》桐庐广播电视台(三)服务类节目1、广播类一等奖《老年人怎样防范电信诈骗》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二等奖《驾照新规,你了解吗?》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爱车91.8 小车大道》杭州交通经济广播三等奖《地铁来了》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 《路灯与植物》萧山广播电视台《你是塞牙族吗?》临安广播电视台2、电视类一等奖《老父的临终心愿》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方便面到底有多油?》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三等奖《警惕致命流感》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掏羊锅与鱼羊美食大比拼》余杭广播电视台《膝关节响“警钟”》富阳广播电视台(四)内部参考1、文字内参一等奖空缺二等奖《海葵敲响的警钟》临安广播电视台2、影像内参一等奖《未过环评却获财政资助--农村简易垃圾焚烧成新毒源》临安广播电视台二等奖空缺三等奖《高利贷之殇,救救企业……》桐庐广播电视台(五)对农节目(已公布结果)(六)少儿节目1、广播少儿专题一等奖:《毛小笋就是我!--<毛小笋和精灵小屋>诞生记》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二等奖:《小竹子笑了》桐庐广播电视台三等奖:《成长心连心》萧山广播电视台《童心满满过中秋》临安广播电视台2、广播少儿综艺一等奖:《76秒》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二等奖:《伴着课本游山水--走进金华双龙洞》萧山广播电视台三等奖:《快乐先锋号--我和地铁手拉手》余杭广播电视台3、广播少儿栏目一等奖:《乐活小世界》临安广播电视台二等奖:空缺三等奖:空缺4、电视少儿专题一等奖:《珍爱生命远离溺水》萧山广播电视台二等奖:《小鬼当家夏令营探营记》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三等奖:《施歆宇和方言故事》余杭广播电视台5、电视少儿综艺一等奖:《2012杭州“美德少年”颁奖晚会》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二等奖:《和梦想一起成长》桐庐广播电视台三等奖:《宝贝星计划(第15期)》萧山广播电视台6、电视少儿栏目一等奖:空缺二等奖:《小伢儿》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三等奖:《小鬼当家》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春江少儿》桐庐广播电视台7、动画节目空缺三、广播电视文艺奖(一)广播文艺1、音乐节目一等奖:《唱响世界的中国声音》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二等奖:《人生若只是初见--用音乐听见初见的美好》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 三等奖:《乡恋:从<靡靡之音>到<开山之作>的坎坷之路》萧山广播电视台2、文学节目一等奖:空缺二等奖:《抚摸远去的声音--品读陈灿诗意人生》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三等奖:《月光物语--不朽的失眠》余杭广播电视台3、戏曲·曲艺节目一等奖:《名家与票友的约会》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二等奖:《鸾凤和鸣》萧山广播电视台4、长篇连播一等奖:空缺二等奖:空缺三等奖:《父亲的战场》萧山广播电视台5、综艺节目一等奖:《畅爽开怀,欢乐假期》杭州交通经济广播二等奖:《遇见地铁遇见谁》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 三等奖:《我不想要这样的》杭州交通经济广播6、原创歌曲一等奖:《幸福桐庐》桐庐广播电视台二等奖:《今天叫最美》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三等奖:《为幸福歌唱》富阳广播电视台7、栏目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交通快活人》杭州交通经济广播三等奖:《火星来客》临安广播电视台(二)广播剧1、单本剧一等奖:《踮起脚尖》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2、连续剧一等奖:《父辈的歌谣》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3、儿童剧一等奖:空缺二等奖:空缺三等奖:《76秒》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三)电视文艺1、文艺专题片一等奖:《西湖边的漫画故事--蔡志忠》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三味杭州》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三等奖:《地铁改变生活--杭州市地铁形象宣传片》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一路山水》桐庐广播电视台2、音乐节目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你是英雄》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3、文学节目一等奖:《“心灵的感恩”清明特别节目》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4、综艺节目一等奖:《“在杭外国友人爱在杭州”主题晚会》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二等奖:《和谐礼赞--“12·4”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杭州市第二届“十大金牌和事佬”颁奖典礼》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三等奖:《杭帮盛宴·暨中国杭邦菜博物馆杯杭邦菜“双十佳”颁奖盛典》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五一丰碑”劳动最光荣特别晚会》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5、电视歌舞一等奖:《印象桐庐》桐庐广播电视台二等奖:《闪亮我舞台第Ⅱ季“舞动萧然”萧山区第二届镇街舞蹈大赛总决赛》萧山广播电视台6、娱乐节目一等奖:《“一鸣惊人”--西湖十景全国主持人选拔赛总决赛》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二等奖:《铡美案》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三等奖:《“我的麦克风”主持人大赛复赛第二场》萧山广播电视台7、电视艺术片一等奖:空缺二等奖:《向吴斌同志学习论语篇》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潇洒桐庐·中国画城》桐庐广播电视台8、电视原创歌曲一等奖:空缺二等奖:《蝶变山湖》淳安广播电视台三等奖:《杭州警察之歌》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真情永不改》富阳广播电视台9、栏目一等奖:《开心茶馆》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富春乡韵》桐庐广播电视台(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艺术1、摄像一等奖:《地铁,杭州因你更美丽》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二等奖:《三味杭州》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三等奖:《富阳市国卫复评系列宣传片》富阳广播电视台2、录音一等奖:《音乐蒙太奇》萧山广播电视台3、灯光空缺4、舞美空缺四、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奖(一)播音主持作品1、广播播音一等奖:《89早新闻》周景、雷鸣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 二等奖:《杭广早新闻》曲艺、刘润荣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 《告别吴斌--一座城送一个人》俞樾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三等奖:《援疆医生欧阳栋:扎根天山甘做南疆红柳》郑健萧山广播电视台《桐闻天下--“回顾2012特别制作”》苏龙桐庐广播电视台《怒放的生命》陆海妹建德广播电视台2、广播主持一等奖:《唱响世界的中国声音》王帅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二等奖:《2012大搜索之十大网络流行语》汪乐萧山广播电视台三等奖:《<相约新农村>--周末农民文艺版》吕袖旗临安广播电视台《一路随行》谢芳建德广播电视台3、电视播音一等奖:《明珠新闻》王孟达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新闻60分》倪力优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三等奖:《杭州新闻联播》张媛媛刘奕呈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明珠新闻》乐飞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新闻直击》张毅、寰羽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4、电视主持一等奖:《中日韩三国传统婚俗--日本篇》赵喆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购物天堂美食之都杭州的夜生活》董光耀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三等奖:《肝脏切除之后》朱盈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我的麦克风”主持人大赛复赛第一场》袁剑萧山广播电视台《新时期“临安精神”特别访谈节目》刘沪临安广播电视台(二)优秀播音主持人1、广播类一等奖:于虎杭州交通经济广播二等奖:沈麟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三等奖:董明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2、电视类一等奖:张斌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陶安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三等奖:汪梦菲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黄立萧山广播电视台楼静临安广播电视台五、广播影视学术论文奖(一)节目研究一等奖:《探索广播移动收听新的编排模式--以西湖之声<1054在路上>节目编排为例》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二等奖:《典型人物报道的平民化视角--以<新闻60分>“最美司机”吴斌为例》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民生调解栏目<和事佬>的品牌营造与增值》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三等奖:《用心引导舆论细心获取独家新闻耐心追踪事件--从连续报道<最美妈妈>谈记者“三心”》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FM89《打造电视传媒的意见领袖》萧山广播电视台《从选题入手提高广播评论质量》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FM89 《民生记者的社会责任》桐庐广播电视台(二)经营研究一等奖:《城市电视台从栏目向平台转型的三个维度》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二等奖:《城市电视台如何实施资源管理提高竞争力》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三等奖:《节目发行助力城市电视台拓展新的商业模式》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试探交互式数字电视的节目互动》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三)决策研究一等奖:空缺二等奖:《广播记者心理素质的缺失及对策》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四)新媒体及其他研究一等奖:《智能媒体及其文本特征》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二等奖:《新闻主播是怎样炼成的》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三等奖:《台网互动实现双赢--以<文明的家园>大型知识竞赛为例》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六、广播电视广告奖(一)广播公益广告一等奖:《关爱老年人精神生活》杭州人民广播电台AM954二等奖:《今天你分了吗》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你是我的眼》余杭广播电视台三等奖:《植树节》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回家》萧山广播电视台《2011母亲节公益宣传系列之一》桐庐广播电视台《靓城行动(最美楼道篇)》临安广播电视台(二)广播商业广告一等奖:《卓成二手车》萧山广播电视台二等奖:《印象早城》临安广播电视台《萧山湘湖旅游公司(分团游篇)》萧山广播电视台三等奖:《春天的声音》杭州人民广播电台FM89 《一路领先》杭州交通经济广播《全新桑塔纳》余杭广播电视台《电影<1942>上映广告》桐庐广播电视台《英格丽金属门业品牌广告》桐庐广播电视台(三)电视公益广告一等奖:《垃圾分类从源头做起》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二等奖:《人生大舞台清廉走一生》萧山广播电视台《箍桶》余杭广播电视台《拒绝烟草拥抱健康》临安广播电视台三等奖:《杭州好人》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药品安全公益广告》萧山广播电视台《“地球宝宝”公益宣传片》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用我的声音做你的眼睛”公益宣传片》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文明礼仪从我做起》杭州电视台少儿频道《环卫工人节宣传片》余杭广播电视台(四)电视商业广告一等奖:《光明堂LED照明灯具》临安广播电视台二等奖:《霍华德热水器》临安广播电视台《美浓小镇》萧山广播电视台三等奖:《萨度SPA》萧山广播电视台《我爱看电影--杭州国际珠宝城影院形象片》萧山广播电视台《余杭华数主持人篇》余杭广播电视台。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12.03.07•【字号】杭文广新办[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文广新办〔2012〕2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切实推进2012年度重点工作,现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每个项目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处室(单位)为牵头处室,其它责任处室按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请各有关处室(单位)认真做好谋划,制定相应行动计划,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按期完成。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2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2012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众化,着力构建统筹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管理,提升文化服务,努力创新创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一、推进九大文化民生工程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七大体系。
1、加快推进杭州市群众文化中心和市“非遗”保护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落实杭州艺校迁建、市广电监测中心新址、杭图浣沙馆和市少儿图书馆的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吴锡根、麻捷、何平;责任处室(单位):基建财务处、科技发展处、杭州图书馆、市群艺馆、市艺校、市“非遗”保护中心、市广电监测中心;责任人:肖俊、郑智伟、褚树青、张莉、宋家明、戚晓光、张利平。
2、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工程建设,创建20个示范性综合文化站。
责任领导:何平;责任处室(单位):社会文化处;责任人:那燕。
3、推进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效能提升工程建设,争创100个省、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和推广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创新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和推广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
创新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3]16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10
【实施日期】2013.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和推广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创新项目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3〕1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杭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在杭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促进金融业发展,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经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认定网络购物运费损失保险等2个金融创新项目为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创新一等奖项目,流程控制系统等3个金融创新项目为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创新二等奖项目,“吉祥三宝”中小企业批量开发服务模式等5个金融创新项目为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创新三等奖项目,村民担保一日贷等5个金融创新项目为2012年度杭州市金融创新优秀项目。
金融创新是我市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意
义重大。
希望在杭各金融机构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学习、借鉴、推广上述金融创新项目,发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杭州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杭州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杭政办发电[2012]1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6【实施日期】2012.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杭州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2〕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2〕137号)要求,我市将举办2012年杭州市科技活动周。
为做好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5月19日-5月25日。
二、活动主题携手建设创新型城市-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幸福和谐杭州。
三、活动内容(一)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建设学习型城市。
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组织各类科技教育、科技讲座、科技展览,开展“进校入社、进村入企”等科技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市民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注重创新发展,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坚持科技创新的核心战略地位,发挥科技支撑的引领作用,全面激发创新活力。
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大赛,引导和鼓励部门、高校、企业和大学生深入社区,开展科技创新创意成果、节能新产品和生态环保新产品的展示和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自主创新氛围,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注重可持续发展,着力建设生态型城市。
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等工作,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系列活动,举办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讲座、生态展览等科技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生态文明,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
杭州市2012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指引
杭州市2012年建设⼯程设计⽅案申报指引杭州市2012年建设⼯程设计⽅案申报指引为⽅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掌握建设⼯程设计⽅案申报流程、要求,提⾼规划服务⼯作效率,特编制本指引。
适⽤范围本指引适⽤于杭州市主城区内保障性住房类建设项⽬的⼯程设计⽅案的申报与审批。
建设项⽬⽅案审批申报流程及依据1、⽅案审批申报流程(下表有改动)2、审批依据1) 《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申请办理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地的有关证明、建设⼯程设计⽅案等材料。
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的镇⼈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程设计⽅案的总平⾯图予以公布。
2)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条:建设⼯程设计⽅案应当符合规划条件、规划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设⼯程设计⽅案中⽂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相⼀致。
3) 《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条:申请核发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地的有关证明⽂件和建设⼯程设计⽅案等材料。
建设⼯程设计⽅案由市、县(市)⼈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审核,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程规划许可证。
⽅案申报应提交的材料1) 完整填写的《建设项⽬⽅案设计审查申请表》;2) 有效⽴项⽂件;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份证明(复印件);4) 有效建设项⽬选址及规划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5)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复印件(新征⼟地项⽬);6) ⽅案设计1:500(范围较⼤时1:1000)总平⾯蓝图2份;7)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含⽅案说明书、效果图、总平⾯图、建筑⽅案图等的设计⽅案⽂本⼀套;8) 电⼦⽂件光盘⼀份,包含⽬录、设计说明、技术经济指标表(word格式),总平⾯图、红线图、按幢号分列的建筑单体平、⽴、剖⾯图(dwg格式),建筑效果图(jpg格式)(根据项⽬情况要求提供);9) 规划公⽰材料,包括现场公⽰照(图)⽚和社区盖章的意见反馈;10) ⼟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在现有⼟地上改、扩建时提供;属出让⼟地的项⽬,应同步提供⼟地出让合同);11) ⽇照分析成果(按照《杭州市建设项⽬⽇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则》要求需进⾏⽇照分析的项⽬提供);12) 景观分析报告(拟批建设项⽬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景观控制区时提供);13) 相关单位或个⼈的协议等资料(拟建设项⽬涉及其它单位或个⼈合法权益时提供);14) 相关⾏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资料(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中明确要求先⾏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提供);15) 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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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的通知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市文联,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杭州文化精品创作,推动杭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创作扶持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2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杭州市属合法从事文艺创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项目若与非杭州市属单位、个人联合创作,须有合同约定杭州市属单位、个人拥用全国性评奖的独家申报权,并同意通过杭州市级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申报国家奖项。
二、申报重点
1、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良好市场前景的文艺创作项目;
2、体现国家文化精品创作水平,有望获得国际、国内大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文艺创作项目;
3、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以提供、传播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为主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创作项目;
4、具有杭州特色、文化个性和创新意义的文艺创作项目。
三、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重点为以下几类:
1、文学类:长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等;
2、影视类:电影、电视剧、电视文艺等;
3、动漫类:动画、漫画等;(由动漫办单独组织,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4、舞台艺术类:戏剧、曲艺、杂技等;
5、其它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歌曲、舞蹈、广播文艺及民间文艺表演等。
四、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认真填写《2012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作品扶持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如策划方案、项目说明、剧本、大纲等),向市级文化单位或区、县(市)委宣传部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使用统一格式,电子版本可在“杭州宣传网”下载。
市本级文化单位申报到市文广新局、杭州文广集团、市文联等各文化主管单位。
其中民营文化单位申报到市文广新局(影视类作品报市文广新局影视管理处,舞台剧等其他艺术类报市文广新局艺术处);各区、县(市)文化单位申报到相应的区、县(市)委宣传部。
2、推荐上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及市级文化主管单位接到申报后,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作题材上报市委宣传部文化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稿同时发送文化处邮箱)。
上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15日。
3、专家评审。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文化精品工程”专家库成员及国内有较大影响的专家、教授组成重点题材评审小组,评定年度重点创作题材入选作品。
4、扶持确定。
市“文化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对入选作品进行审查,确定最终扶持名单。
被扶持单位或个人与市委宣传部签订相关创作合同。
凡被列入市“文化精品工程”的创作题材,市里将根据其艺术门类和题材性质给予一定扶持。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申报的重要性,并以此次申报为契机,把申报、推荐等工作与日常文艺创作结合起来,坚持申报标准,注重申报实效,力求好中选优,真正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优秀创作题材推荐上来,使之成为带动我市文艺创作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推动杭州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委宣传部文化处联系。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1604室;联系电话:85251634;传真:85253624。
电子邮箱:hzwh1604@。
附件:《2012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作品扶持申报表》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2011年12月1日
附件:
2012年度杭州市“文化精品工程”创作题材
作品扶持申报表
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