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

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篇1甲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代理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担任其保险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代理事项1. 乙方代表甲方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向潜在客户宣传、推广、销售甲方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等。
二、代理期限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如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视情况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乙方的业务能力。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政策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甲方的保险产品,尽力促成保险业务成交。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4. 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4. 甲方按照实际成交保险业务的金额及业务难度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具体标准另行约定。
5.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
五、保密条款6.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7. 若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篇2甲方:平安保险公司地址:[平安保险公司地址]联系方式:[平安保险公司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平安保险公司法人姓名]乙方:[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姓名](注:如为自然人则填写姓名即可)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专业保险代理资格的公司,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感兴趣并有意成为其代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平安保险代理合同书。
2024版平安人寿合同

2024版平安人寿合同2024版平安人寿保险合同一、合同当事人1. 保险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 投保人:(投保人姓名)3.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姓名)4. 受益人:(受益人姓名)二、保险合同基本信息1.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2. 保险产品名称:平安人寿保险3.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止4.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5. 保险费:(保险费金额)6. 缴费方式:(缴费方式)7. 缴费期限:(缴费期限)三、保险责任1. 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死亡保险金。
2. 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疾病导致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疾病保险金。
3. 意外伤害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合同约定的伤害,保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四、责任免除1. 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犯罪行为导致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 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导致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五、保险费的支付1. 投保人应按照约定的缴费方式和期限支付保险费。
2. 若投保人未按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暂停或终止保险合同。
六、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1. 受益人应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保险人在收到申请后,经核实无误,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投保人可申请变更合同内容,需经保险人同意。
2. 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解约费用。
八、争议解决1. 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保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人所有。
十、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1. 投保人:[投保人姓名]2. 保险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保险标的[具体保险项目]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保险金额:[具体金额]保险费:[具体金额]三、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四、保险人的义务1. 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投保人的报案,并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1. 投保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
2.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
3.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
4.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六、赔偿处理1.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标的进行重新估价。
3. 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争议的,可以与投保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2.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按保险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争议处理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投保人、保险人各执一份。
投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保险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中国平安保险合同范本【篇一:平安保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
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五条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车辆。
第一部分基本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中国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中国平安保险合同范本中国平安保险是我国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为了确保保险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平安保险制定了一系列合同范本,其中包括人寿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等。
人寿保险合同是平安保险最常见和广泛销售的一种合同。
它主要用于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经济利益。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平安保险会明确列出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受益人等关键信息。
受益人的指定非常重要,因为在投保人去世后,受益人将是保险金的最终受益人。
合同还会详细说明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确保投保人明确知道在保险期间和保险事件发生时可以享受哪些保险权益。
财产保险合同是为了保护投保人财产安全而设计的。
它涵盖了多种保险产品,包括汽车保险、住宅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等。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平安保险会明确列出保险范围、保险费、免赔额等关键信息。
投保人需要清楚了解保险范围,以确定自己的财产能够得到全面的保护。
此外,合同还会详细说明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确保在财产损失发生时,投保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发生时的经济利益而设计的。
在这种合同中,平安保险会列出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理赔条件等关键信息。
投保人需要清楚了解合同的理赔条件,在意外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申请理赔。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涉及多种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身故等。
合同还会详细说明理赔流程和赔偿方式,确保被保险人能够顺利获得赔偿。
除了以上三种保险合同,平安保险还提供其他类型的合同范本,如健康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和旅行保险合同等。
这些合同都在特定的场景中提供保障和保险权益。
平安保险的合同范本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行业标准制定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总而言之,是保险与投保人之间保障权益的重要工具。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平安保险将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和安全。
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

平安保险合同样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平安保险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甲方的生命与健康,具体保险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身故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甲方应支付的保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3. 缴费方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保费。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残疾、身故等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处理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与保险有关的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乙方应对甲方的询问进行明确说明。
4. 乙方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 本合同到期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保费;(3)发生其他约定事项,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希望为其财产或人身安全投保,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
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标的的详细描述、价值、地点等信息见附件一。
第二条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财产保险: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2. 人身保险: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甲方人身伤害或死亡。
第三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为保险标的的价值。
第五条保险费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保险费之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责任的免除乙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3. 保险标的的自然损耗、变质、损坏;4. 保险标的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核实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2.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限内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 乙方在特定情况下可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
平安保险有关合同书

平安保险有关合同书甲方(委托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采购保险服务相关产品或服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等。
1.2 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
第二条合同价格2.1 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质量保证4.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在服务期限内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
4.2 如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第五条付款方式5.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
5.2 余款在乙方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行为所涉及金额的_______%。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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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合同范本【篇一:平安保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
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五条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车辆。
第一部分基本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八)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九)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第八条本条款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以下八档,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赔偿处理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一)保险单;(二)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四)第三者财产损失程度证明或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第十二条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本保险实行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在交通事故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
第十四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第十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第十六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指定驾驶人或不指定驾驶人,并执行相应的费率。
指定驾驶人的,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指定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包括驾驶人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等。
指定驾驶人的保险车辆,由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人的信息不真实的,赔偿时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十八条因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因被保险人原因导致损失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
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保险按以下方法计算赔偿金额:(一)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高于赔偿限额时:(二)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责任比例。
第二十一条因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对于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处理。
如折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
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款。
第二十三条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也能够获得赔偿,则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合同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赔款金额协商确定并赔偿结案后,受害人又就同一事故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受理报案、进行现场查勘、核损定价、参与案件诉讼、向被保险人提供建议以及对相关单证的出具和要求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篇二:平安保险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系单位(保单号)下所载之:□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之法定代理人□指定受益人□继承人□其他现根据贵公司规定全权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持本授权人身份证件,以本人名义前往贵公司就本合同办理□理赔□给付申请□退保申请□代领保险金□其他委托人声明:第一、受托人保证授权人的签名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受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严格遵循授权人的真实意愿,所实施的行为如超出授权范围。
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人签名:授权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并委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在理赔案件结案后或给付办妥后将保险金转账至如下账户,转账给付汇总信息如下:如保险金经受益人授权要求转账至投保单位账户,请投保单位对以上转账信息进行盖章确认。
授权人声明:本被保险人(或经被保险人同意之委托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授权人,已仔细核对上述转账给付信息无误,并同意发生下述情况时,由授权人自行承担责任:1、若授权人所提供的授权书账号错误,而导致保险人无法转入或错误转入他人账号;2、若授权人所提供的授权书账号由于非保险人或非银行原因被注销,导致转账给付失败;3、若被保险人遗失转账账户后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重新授权,导致保险人按遗失账号转入或转账给付失败;授权人签章:投保单位签章:证件号码:单位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篇三:中国平安保险代理合同时间】篇一:平安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题附答案平安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题附答案b.新增加设备损失险‘c.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d.租车人人车失踪险答案:ca.保险销售b.保险承保c.保险理赔d.保险客户服务答案:ba.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退还保险费用b.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保险人不必解除合同,也不退还保险费用d.保险人不必解除合同,但投保人追加一定费用答案:ba.保险公司b.被保险人c.投保人d.保险人答案:da.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的保险金额b.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的保险金额c.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d.不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答案:ca.预定风险率和预定利率b.预定死亡率和预定利率c.预定收益率和预定利率d.预定死亡率和预定风险率答案:ba.银行b.保险中介c.保险人d.保险代理人答案:ca.经济形势b.实际损失c.保险金额d.保险利益答案:aa.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b.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c.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d.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答案:ba.出资比例b.人员比例c.领导职位d.抗风险能力答案:aa.基本费率b.自然费率c.经验费率d.均衡费率答案:cb.意外伤害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c.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d.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答案:da.将原保险单改为展期保险单,即将原保险单改为与原保险单保险金额相同的死亡保险,保险期限相应缩短,此后投保人不必再交纳保险费b.这种处理方法实际上是以现金价值作为趸交保险费,投保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与原保险单保险金额相同,保险期限则由趸交保险费的金额决定c.两全保险改为展期保险单以后,保险期限根据投保人需要可任意选择d.如果责任准备金仍有剩余,则作为满期生存保险责任的趸交保险费或以现金返还投保人答案:ca.财产风险b.责任风险c.信用风险d.经济风险答案:cc.季费率d.年费率答案:da.公众责任保险b.产品责任保险c.雇主责任保险d.合同责任保险答案:da.生存保险b.普通意外伤害保险c.特定意外伤害保险d.健康保险答案:ba.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b.无限告知和明确列明c.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d.询问回答告知和明确说明篇二:2015平安保险代理人资格模拟考试题12015平安保险代理人资格模拟考试题11、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所交纳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