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仪容仪表要求细则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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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学生仪容仪表要求细则(试行)

中学生仪容、仪表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在美的追求上要讲科学,切勿赶时髦、图虚荣、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望遵照执行:一、仪容仪表的含义:

仪表是综合人的外表,它包括人的形体、容貌、健康状况、姿态、举止、服饰、风度等方面,是人举止风度的外在体现。风度是指举止行为、接人待物时一个人的德才学识等各方面的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

仪容,通常是指人的外观、外貌。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一个人的仪容必须是符合他的年龄特征、身份和职业要求以及特定场合的要求。只有仪容仪表达到最佳和谐,才可以让自己得到社会和群体的普遍认可和接受,才可以使自己真正变得更美、更靓。这是一个人获得他人良好印象、融入主流社会和个人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

二、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三、仪容仪表细则。

1、发型要符合中学生身份。

中学生发型应该是自然、简便、整齐,显示出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

(1)、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剃光头,不染发、烫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头的两侧和后部发长不超过发界,不留怪发型。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披散头发、烫发、染发,不梳怪发型。

2、不佩戴首饰,不化妆。

(1)、首饰泛指头饰、手饰、项饰、胸饰。如耳环、发插、手镯、戒指、项链、项坠、项圈、胸针、领针等。

(2)、不化妆,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

3、中学生的穿戴要求应是合体、适时、整洁,符合身份,朴素大方。

中学生服饰应反映出学生健康活泼、朝气向上的特点,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发育,方便中学生的学习和活动。同时还要讲究科学着装,因为中学生身体尚未发育成熟,穿着打扮上不宜一味模仿成年人,如:紧身服对正在成长的中学生会限制身体的正常发育。

合体。即穿戴规格要符合自己身体高矮胖瘦。过大过小、过长过短、过肥过瘦都会不协调、不方便、不舒服。

适时。即穿戴合乎时宜,随季节、天气变化、场合换衣服。

整洁。穿着要规整干净,衣领翻好,扣子扣齐,腰带、鞋带系好。

符合身份。即符合中学生身份,符合中学生特点。反对花哨、奇异、独特,也反对颓废、邋里邋遢。

朴素大方。指不追求艳丽,不追求时髦,要自然纯朴。

4、女同学不穿高跟鞋。

即鞋跟不得超过3厘米,高跟鞋限制人的运动量,不利于学生自由、健康发展。

四、与正常仪容仪表规范不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要求中任一项不相符的,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学校领导、值班人员、德育处等各部门及年级组教学部领导、工作人员,以及负责值日的学生,均有权“执法”检查、处理并扣分(见《班级常规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5、对于查出的不合格仪容仪表,便于当即处置的(如摘下配饰等),必须当即整改;不便当即处置的(如发式等),则须在检查后的午休或其它放学时间整理、修剪合格,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6、对于不合格仪容仪表的查处,由班级进行的,学校不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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