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本办法所称人员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人员、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统称“各部门”)。
第四条操作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公司可承受范围以内。
第五条操作风险管理原则:(一)全程全员原则。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覆盖公司各部门,包含各类岗位、活动、流程、信息系统、产品等,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二)协同管理原则。
公司各专业职能部门发挥操作风险管理作用,根据专业领域特点与分工,有针对性地协同开展风险管理;(三)审慎应对原则。
公司审慎识别和控制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操作风险,对操作风险管理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事件对公司、行业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四)防范预见原则。
公司充分识别和评估新业务、新产品涉及的操作风险,严格防范已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等可能因新业务、新产品引发的操作风险。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以分层架构、集中管理模式对公司操作风险进行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组织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首席风险官,风险控制部、合规部、审计部、内核部等内控部门,其他各部门共四个层级。
第七条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应符合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及审议批准的操作风险风险偏好、容忍度等要求,并在监事会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XX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XX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和运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操作风险的管理能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公司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包括:(一)内部欺诈事件,是指内部人员骗取、盗用公司财产或违反法律、监管规定或公司制度导致的损失事件。
(二)外部欺诈事件,是指第三方骗取、盗用、抢劫财产、伪造要件、攻击公司信息技术系统或逃避法律监管导致的损失事件。
(三)用工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是指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者因歧视及差别待遇导致的损失事件。
(四)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是指因未按有关规定开展业务活动造成未对特定客户履行份内义务(如诚信责任和适当性要求)或产品性质、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事件。
(五)实物资产的损坏,是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事件(如恐怖袭击、火灾等)导致实物资产丢失或毁坏的损失事件。
(六)信息技术系统事件,是指因信息技术系统生产运行、应用开发、安全管理以及由于软件产品、硬件设备、服务提供商等第三方因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办理业务或系统速度异常所导致的损失事件。
(七)执行、交易和流程管理事件,是指因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出现问题或失败,以及与交易对手方、外部供应商及销售商发生纠纷导致的损失事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评估、计量、监控和报告操作风险的全过程,旨在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流程,确定和规范计量方法、限额管理指标和操作风险报告,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XX银行授信业务重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XX银行授信业务重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在金融领域,授信业务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还可以为银行带来利润。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就XX银行授信业务中的重要风险点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突发事件引起的资产价格波动而导致的风险。
在授信业务中,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股市波动等方面。
为了降低市场风险,XX银行可以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系统来监控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降低损失。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合约义务而导致的损失。
在授信业务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为了减少信用风险,XX银行可以通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准入机制,对借款人进行充分背景调查和信用评级,确保风险可控。
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因内部失误、系统故障或员工不当行为而导致的风险。
在授信业务中,操作风险可能带来巨大损失。
为了避免操作风险,XX银行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管,建立完善的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资产无法及时变现而导致的损失。
在授信业务中,流动性风险可能会影响银行的资金链条。
为了规避流动性风险,XX银行可以建立健全的流动性管理体系,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储备,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五、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变化或诉讼纠纷而导致的风险。
在授信业务中,法律风险可能会给银行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XX银行可以加强法律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定期进行合规审查,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XX银行授信业务的风险点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XX银行可以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授信业务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XX银行ATM业务处理操作规程
XX银行ATM业务处理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一、准备好ATM加钞所需的现金,备齐客户凭条、流水纸、色带等耗材,带好ATM保险柜钥匙和电子柜钥匙。
二、如有必要,还需准备ATM备用钞箱或点钞机,通知保卫部门派遣押运人员和运钞车辆。
第二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一、应坚持双人操作,操作时应认真仔细,清机要逐台操作,一台一清。
二、ATM保险柜钥匙实行双套制,入尾箱或保险柜保管,领用要做好登记。
密码应抄录后用信封封存,入尾箱或保险柜保管,人员变动应更改密码。
三、涉及现金、长短款、押运钞、吞没卡的处理,应遵守《XX银行出纳制度》、《XX银行出纳业务操作规程》、《XX银行暂收暂付款项管理办法(暂行)》、《XX银行保卫工作若干规定》、《XX银行押运操作规程》、川中行卡邮[2005]223号《四川省分行银行卡业务制妥卡、吞没卡和待销毁卡操作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清机加钞)第三节操作规程(清机加钞)第三条从大库领出现金,领出后应当场复点。
凡涉及现金的业务都要在录像监控下进行,现金领用应双人负责。
ATM现金的收付、领用、查库、上缴、保管、运送、调拨等业务应按照《XX银行出纳制度》及《XX银行出纳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ATM现金使用“7014 ATM占款”核算码核算。
领用现金凭一式二联的“7014”借方传票,传票由主管负责人签章。
领用、上缴现金,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出库券或入库券。
第五条放入ATM内的现金应经过双人逐张复点清分,剔除残钞、假钞、粘接过的和太旧的钞票,整把的新钞要经点钞机点松散。
钞票票面要符合七成新标准。
第六条ATM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双人操作。
连续操作多台ATM,以ATM编号为准,逐台操作,一台一清。
第七条ATM操作员为每台ATM设立7014现金收付登记簿,记录每台ATM现金的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余额、夜间发生额、实有库存数,保证账款相符。
第八条ATM清机扎账时,操作员负责清点现金数,账务处理员负责监督和复核工作,并将剩钞的箱号、票面、张数和金额与ATM日志上的统计数核对,同时登记在ATM扎账登记簿上。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构建操作风险防范体系,保障各项业务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划分、控制管理方法、相应模型、管理流程等内容要求;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
具体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控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本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报告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主要职责包括:(一)在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最终责任;(二)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三)全面掌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或项目;(四)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操作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五)为操作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操作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六)及时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内部程序、产品、业务活动、信息科技系统、员工及外部事件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
浙江XX银行嘉定支行柜面操作风险案例探析
浙江XX银行嘉定支行柜面操作风险案例探析,不少于1000字近年来,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技术的飞速发展,银行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增多。
其中,柜面操作风险是银行最为普遍和突出的风险之一。
今天我们就来探析一下浙江XX银行嘉定支行柜面操作风险案例。
一、案例背景浙江XX银行嘉定支行是浙江XX银行的下属分支机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
该支行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理财等业务。
然而,近期该支行曝出了柜面操作风险问题。
二、案例分析1.案例描述据媒体报道,该支行发生了一起柜面操作风险事件。
该行一位工作人员在自己处理客户业务时,疏忽大意地将一个客户的7万元现金存入了另一个客户的账户中。
当事人发现后,立即向银行投诉,但是银行方面一直没有解决问题,导致当事人反映强烈并引起舆论关注。
2.案例分析首先,该案例反映了银行柜面操作风险存在的严峻性和普遍性。
柜面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各类业务中,由于无意或有意的操作失误或疏忽,导致客户资金账目出现错误或遭受损失的风险。
由于银行柜员的大量工作涉及到现金、票据等高风险资产,所以柜面操作风险对银行的经营稳定和声誉带来了巨大挑战。
其次,该案例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
银行是一家高度制度化的机构,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人员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格规范和监督。
对于柜面操作风险来说,银行的制度和规定至关重要,只有规范和完善柜面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才能减少柜面操作风险。
最后,本案件也反映了银行管理层应对风险问题的应变能力不足。
当出现柜面操作风险问题时,银行方面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主动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对客户的损失和影响。
然而,在该案件中,银行方面对于客户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回应,也没有给予妥善解决。
这意味着银行系统内部协调沟通的不足和难度,也反映出银行要想有效避免风险问题,必须将风险预警、监测和反应机制做到更细致、更全面。
三、结论综上所述,该案例引起我们思考如何增强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如何减少柜面操作风险。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
为贯彻落实全行“3510”战略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农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针对全行风险管理现状,借鉴国内外银行的先进做法,本着重要性、合用性原则,制定本纲要。
风险是指收益的不确定性,始终存在于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和操作环节中。
我行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 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者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满足到期债务支付和对外承诺资金给付的风险。
此外,我行还存在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战略风险等。
为统一管理归口,将流动性风险纳入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将合规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纳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银监会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建立公司管理架构、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政策流程等各方面均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
2022 年,银监会对我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评估后,提出“及早明确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等要求。
随着股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我行将承受更为严格的监管压力,必须持续满足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和审慎经营等监管要求,特殊是满足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资产比例指标,否则就会遭到监管问责和处罚。
今后股改上市,作为公众公司还将面对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严格、公开、持续的监督约束。
我行必须严格按照市场要求,真实、充分披露风险信息,否则就会失信于客户、市场和社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在市场化的环境下,体系更完善、经营更稳健的银行,就能以更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存款人和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从而获得更大收益。
XX银行授信业务风险评估与防范
XX银行授信业务风险评估与防范1. 引言授信业务作为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满足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授信业务的广泛开展,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XX 银行授信业务风险评估的方法与防范措施,以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银行业务的稳健运行。
2. 授信业务风险概述2.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在贷款期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导致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
这是授信业务中最常见的风险类型。
2.2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波动,导致银行授信业务损失的风险。
2.3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管理、人为错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银行授信业务损失的风险。
2.4 法律和合规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或银行授信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银行授信业务损失的风险。
3. 风险评估方法3.1 客户信用评级客户信用评级是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的重要手段。
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对其进行信用评级。
3.2 财务分析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其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效率。
3.3 现场调查银行应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
3.4 风险量化评估运用风险量化模型,对授信业务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为风险防范提供依据。
4. 风险防范措施4.1 加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确保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2 完善财务分析体系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财务分析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4.3 加强现场调查力度加强对借款人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确保对借款人的了解真实、全面。
4.4 运用风险量化模型引入先进的risk n 模型,对授信业务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和管理。
4.5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及时发现授信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XX银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
XX银行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掌握全行操作风险状况,提高各级行对风险信息的敏感度,规范XX银行操作风险持续监测与报告流程,建立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机制,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XX银行风险报告制度》以及XX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监测是指通过持续监测风险点、关键风险指标以及负面媒体信息,识别风险信号及风险隐患,分析操作风险变化趋势并对异常状况作出预警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报告是反映操作风险事件(项)情况,分析操作风险发生原因,并按照规定范围、路径和时限进行报告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行、各部门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工作一律通过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
要全面监测和报告各类操作风险事件(项),覆盖所有操作风险。
(二)及时性。
要确保时效性,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监测和报告义务。
(三)准确性。
要客观、真实地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准确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分级。
(四)保密性。
要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及信息披露规定。
第四条操作风险事件(项)按照“谁发生,谁报告”的原则由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
事件(项)发生单位是指发生操作风险事件(项)的县级(含)以上分支机构或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内设业务管理部门,同时涉及我行多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的,事发单位为牵头应对、化解风险的分支机构或部门。
总行各直属机构直接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报告作为事件(项)发生单位报告的补充,在事件(项)发生单位不履行报告责任时直接向上级行报告。
事件处置(受理)单位要及时向事件发生(风险承担)单位通报风险事件线索及最新进展。
第五条依本办法报告操作风险事件(项)时必须遵循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分类分级标准,要划分事件主要、次要责任部门,按照事件类型、风险成因、产品线进行分类,按照影响程度进行分级。
第二章操作风险监测第六条业务管理部门监测。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报告管理办法
附件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各类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指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风险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一致,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声誉风险。
第三条风险报告是指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风险报告,遵循报告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的过程。
第四条我行建立风险报告制度的目标是通过风险报告机制的建立,准确传递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利用内部数据和外部事件、活动、状况的信息,为我行风险管理和目标实施提供支持;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监管机构报告风险管理信息,使其充分了解我行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使不同部门、不同业务条线、不同机构之间及时分享风险信息。
第五条风险报告的原则(一)全面性。
风险报告要覆盖所有机构及员工、所有业务类别、所有流程和所有风险形态。
(二)及时性。
风险报告要讲求时效,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履行报告责任,以便风险信息的及时利用。
(三)准确性。
风险报告的信息应完整、真实、有效,不得有重大遗漏和虚假,未经人为篡改和不合理的取舍等,以客观、准确的反映风险状况。
(四)保密性。
风险报告的传递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并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二章风险报告类型第六条从报告使用者来看,风险报告可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两种类型。
(一)内部报告的使用者包括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等,其中对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的风险报告应按照报告使用者的相关要求执行,不在本制度规定之列。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指引
XX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系指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识别、监测、计量和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和环节的全部风险,进而使风险符合本行风险偏好,实现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协调发展,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三条制定本指引的目的是协调本行现有经营管理体系中风险管理的内容,实现职责清晰、管理有序、管控有效,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行根据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需要将风险分为八种类型,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和案防风险。
(一)信用风险。
系指在授信过程中,因受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因各种原因,无力、不愿或不能及时、足额履约或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致使本行遭受损失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本行信用风险包括国别风险。
(二)市场风险。
系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使本行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系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对本行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行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
(四)信息科技风险。
系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造成的风险。
(五)合规风险。
系指因本行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行合规风险包含法律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
系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它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七)声誉风险。
系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它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控制外包服务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科技外包系指因本行技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特殊情况,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外包管理原则包括:(一)自主可控原则。
信息科技外包活动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为导向。
(二)协调统一原则。
符合科技风险管理策略,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三)预防优先原则。
审慎管理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秉承事前预防重于事后控制、日常防控重于应急处理的原则。
(四)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外部监管要求、信息科技发展趋势和本行业务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本行信息科技风险外包管理策略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与信息科技相关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本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本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外包管理执行团队、外包管理审计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承担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最终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批准信息科技外包战略;(二)审议批准外包管理基本制度;(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银监会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科技外包工作的日常决策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二)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三)确定科技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四)定期审阅本行外包活动相关报告;(五)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外包审计工作;(六)董事会确定的其它职责。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制度,组织识别和评估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督、评价外包管理工作,对外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外包活动相关风险情况。
XX银行支行2024年三季度操作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一、综述2024年三季度,XX银行支行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高度重视操作风险管理。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本支行根据监管要求,充分利用内部管控机制,不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本报告将详细分析三季度操作风险管理情况。
二、主要操作风险情况1.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受全球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本支行面临外部环境的巨大不确定性,影响了业务运营和风险管理。
我们采取了主动控制风险的策略,强化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监测和管控,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营。
2.业务风险管理(1)信贷风险:本支行积极遵守风险审查与审批程序,严格贷款风险控制。
三季度审批的贷款中,不良贷款占比继续保持低位,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金融市场风险:本支行加强了对金融市场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制定并落实相关风险管理措施。
通过灵活的投资组合管理和积极的市场操作,有效降低了市场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管理(1)合规风险:本支行与合规部门密切合作,落实了一系列防范非法操作的措施,严格执行反洗钱、反腐败等合规要求,避免了合规风险的发生。
(2)操作流程风险:本支行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管控和监测,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通过内部培训和巡检等手段,提高了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和行为规范性。
三、操作风险管理措施1.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本支行加强了操作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知识竞赛,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2.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本支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明确操作风险的责任主体和流程。
加强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框架,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3.风险监测与评估本支行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实时监测和评估各项业务的风险状况。
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确保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风险管理流程的规范化本支行制定和完善了风险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了风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原则及政策要求,旨在建立健全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确保本行健康稳健发展。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所有部门、机构和岗位。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定义1)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2)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
3)操作风险管理:是指通过构建操作风险的组织架构,确定董事会、高级经理层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和落实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并通过不断提升抵御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充足水平,来对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3.2缩写无3.3分类1)操作风险分为四大类:a)员工因素。
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失职违规、知识/技术匮乏、核心员工流失、违反用工法。
b)内部流程。
主要包括:财务/会计错误、文件/合同缺陷、产品设计缺陷、错误监控/保告、结算/支付错误、交易/定价错误。
c)系统缺陷。
主要包括:数据/信息质量、违反系统安全规定、系统设计/开发的战略风险、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适宜性。
d)外部事件。
主要包括:外部欺诈、洗钱、政治风险、监管规定、业务外包、自然灾害、恐怖威胁。
2)风险事件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4组织结构与职责权限4.1组织结构图董事会监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合规与风险督导员其他部门合规与风险督导员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4.2职责权限4.2.1董事会职责1)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辖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2)通过审批及检查经营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3)定期审阅经营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经营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4)确保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5)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6)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辖范围内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XX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确定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架构,明确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并逐步建立起对操作风险损失的测度、分类、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有效缓释和控制操作风险,降低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分支机构、各业务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本行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如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被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商业银行因违约、侵权或者其他事由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依法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法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引发的损失指某一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反映在本行法定财务报表的损失,损失包括所有与该操作风险事件相联系的成本支出,但不包括为避免后续操作风险损失实施的相关成本支出。
第五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及时调整、有效缓解与控制、成本与效益匹配、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以下的方针:(一)本行把操作风险作为影响银行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风险进行专门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应符合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与全行发展战略、方针相适应。
(二)操作风险存在于全员、全过程,要确保全员了解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形成对操作风险定义的一致性理解并具备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意识。
各业务及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承担操作风险管理职责的人员是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各项活动;操作风险管理范围应涵盖所有机构、产品、活动、流程和系统。
(三)合规风险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各业务部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操作风险日常的重要管控职责。
XX银行在行式自助机具操作规程
附件XX银行在行式自助机具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行自助服务区自助机具的业务操作,规避操作风险,保证自助机具的正常运行,提高自助机具的服务水平,根据《XX银行在行式自助机具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自助机具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取款机。
自助机具按设立地点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在行式自助机具在银行网点内运行,离行式自助机具在银行网点外运行。
本规程只针对在行式自助机具。
第三条本规程主要涉及:自助机具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要求、加清钞业务处理、密码和钥匙管理、日常操作、差错处理、吞卡处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所有布设自助机具的营业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章岗位及人员要求第四条自助机具虚拟柜员管理新增自助机具时,所属营业机构在安装完成后向总行会计运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清算中心增设虚拟柜员,虚拟柜员名称为“ATM机具+机具号”。
删除自助机具时,由所属营业机构在机具拆除前进行清机,确认款箱无现金后,向总行会计运营部提出删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清算中心删除虚拟柜员号。
第五条自助机具管理原则营业机构应遵循“双人管机、双人操作、钱账分管、交叉复核”的原则。
第六条岗位设置(一)自助机具营业机构岗位设置:机具管理岗和机具出纳岗。
(二)以上岗位应分别设置A、B角色,不得交叉兼岗。
第七条职责要求(一)机具管理岗岗位职责1. 负责定期协同安保人员对自助机具巡检,包括检查空调、照明、后备电源等是否正常,通讯设备使用情况,设备外观清洁情况;2. 负责检查自助机具运行是否正常,打印设备是否正常,更换打印设备配件、打印凭条等;3. 负责检查自助机具监控设备是否正常,机具附属设备有无异物,周边环境有无安全隐患;4. 负责自助机具故障排查,上报零售银行部联系设备厂商维修;5. 负责钞箱加钞、还钞的现金复点;6. 负责自助机具吞没卡清理;7. 负责保管自助机具保险柜密码、改密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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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制度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编制部门:合规管理部审核:批准:版次号:A/0生效日期:年月日目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5)第三章操作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1)第四章操作风险事件的监测 (13)第五章操作风险的控制 (16)第六章操作风险事件的报告 (19)第七章外部机构操作风险的管理 (21)第八章与监管机构的联络 (22)第九章考核与奖惩 (24)第十章附则 (25)修改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三条本行进行操作风险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有效性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应符合董事会战略安排要求,按照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任何人在任何岗位办理任何业务均受内部控制约束,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二)全面性原则:操作风险的管理要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三)审慎性原则:操作风险管理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涉及相关体制改革、设立新机构、开办新业务时,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科学流程设计;(四)成本效益原则:操作风险管理要作好重大风险点的排查和识别,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广大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操作风险管理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四条本行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
具体的方法可包括:评估操作风险和内部控制、损失事件的报告和数据收集、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的测试和审查以及操作风险的报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支行、各部门所有人员。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本行操作风险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行长/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七条本行董事会是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董事会授权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其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二)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各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三)定期审阅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操作风险相关部门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评价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处理的有效性,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四)确保本行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七)审定与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行长/高级管理层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操作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二)全面掌握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或项目;(三)明确界定本行各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操作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四)为本行操作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操作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五)及时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规章制度、产品、业务活动、信息科技系统、员工及外部事件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六)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主要包括:(一)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二)协助各部门建立与其业务要求相适应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及缓释的完整体系。
第十条总行合规管理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确定操作风险管理的办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二)建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缓释(包括内部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以及全行的操作风险报告程序;(三)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我行业务特点,负责研究、开发和维护操作风险度量、分析和报告的方法、模型、工具。
(四)定期检查并分析业务部门和其他部门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确保操作风险制度和措施得到贯彻落实;(五)负责组织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六)负责就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事务与监管机构联络。
第十一条本行各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一)指定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操作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根据本行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评估方法,识别、评估本部门、本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建立持续、有效的操作风险监测、控制及报告程序,并组织实施;(三)在制定本部门、本分支机构业务流程时,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应保证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参与各项重要的程序、控制措施和政策的审批,以确保与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政策的一致性;(四)监测关键风险指标,定期向总行合规管理部通报本部门、本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及时通报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第十二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在管理好本身操作风险的同时,应在涉及其职责分工及专业特长的范围内为其他部门、分支机构管理操作风险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第十三条稽核审计部门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其具体职责包括:(一)定期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落实和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二)定期对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三)对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及其运作情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第三章操作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第十四条本行操作风险识别评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为基本要求,并结合本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重点明确地开展。
第十五条合规管理部应制定有效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程序,主动识别存在于业务、流程及系统内的操作风险,并确保在推出新的产品、业务、流程及系统前,对其内在的操作风险作出充分评估。
第十六条风险管理部应建立适用全行的操作风险基本控制标准,并应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本行各部门应在合规管理部的组织下,按年定期对相关产品、业务、流程及系统内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识别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流程分析法,根据各项工作的开展流程、历史运营情况、同业案例分析、经验判断、损失额度及影响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第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时,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立即向合规管理部提出操作风险控制评估计划:(一)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二)新设备和新系统应用;(三)IT系统的重大变更;(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修改;(五)重大事故、险情、案件、隐患发生时;(六)业务流程发生较大变化时;(七)组织机构变革;(八)重要员工流动;(九)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十)外部金融业等相关行业发生新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本行可能面临类似的风险时;(十一)岗位与人员配置不符;(十二)其他可能引发操作风险的情况。
第十九条各部门、分支机构要针对对实现工作目标有负面影响的各类显性及隐性因素制订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及时向合规管理部提交操作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结果。
合规管理部应及时对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报告高级管理层。
第四章操作风险事件的监测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对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监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重要性原则:在统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时,应对损失金额较大和发生频率较高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重点关注和确认;(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确认、完整记录、准确统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所导致的直接财务损失,避免因提前或延后造成当期统计数据不准确;(三)统一性原则: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统计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要保持一致,以确保统计结果客观、准确及可比;(四)谨慎性原则:在对操作风险损失进行确认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应进行客观、公允统计,准确计量损失金额,避免出现多计或少计操作风险损失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本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情况,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分支机构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相应的操作风险预警机制并报备合规管理部,针对潜在损失不断增大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降低风险,降低损失事件的发生频率及损失程度。
第二十四条总行合规管理部应根据本行业务发展要求,针对操作风险损失情况和外部信息逐步补充完善操作风险关键监测指标。
第二十五条总行合规管理部会同风险管理部和其他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与操作风险相关的数据和事件信息。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针对产品、业务、流程及系统内产生的操作风险的损失数据要进行收集,并报送合规管理部审核后进入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定期根据损失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六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统计内容应至少包含:损失事件发生的时间、发现的时间及损失确认时间、业务名称、损失事件类型、损失形态、涉及金额、损失金额、非财务影响、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交叉关系等。
第二十七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等。
第二十八条操作风险损失形态包括:法律成本,监管罚没,资产损失,对外赔偿,追索失败,账面减值,其他损失等。
第二十九条本行应根据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原则,合理确定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统计的金额起点。
对设定金额起点以下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未发生财务损失的操作风险事件也可进行记录和积累。
第三十条在统计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时,应合理区分操作风险损失和其他风险损失界限。
对于跨地区、跨业务种类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合规管理部应确定损失统计原则,避免重复统计。
第五章操作风险的控制第三十一条对识别评估出的操作风险点,合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其控制措施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高层审核:上级管理者对照预算、预测、过往业绩和竞争者的情况对相关业务或经营情况进行审核;(二)直接的职能或活动管理:如审核业绩报告、新业务数据,关注合规问题,调节资金头寸等;(三)信息处理:通过一系列的核对与批准保证交易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已授权;(四)实物控制: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五)业绩指标分析:综合一系列的指标,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六)不相容职责分离: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七)绩效考评控制、预算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