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名词解释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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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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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律文书是指以书面形式记载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法律意见的文件,具有下列哪些特点?(多选)A. 具有法律效力B. 需要由法官或律师起草C. 必须使用特定的格式和语言D. 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批和签署答案:A、C、D2. 下列哪个法律文书不属于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文书?A. 起诉状B. 调解书C. 判决书D. 监禁令答案:D3. 下列哪个法律文书不属于刑事诉讼中常见的文书?A. 拘留通知书B. 逮捕令C. 开庭传票D. 调查笔录答案:C4. 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哪些要素?(多选)A. 标题B. 文书编号C. 排版要求D. 日期和签名答案:A、B、C、D5. 法律文书起草中的常见错误包括以下哪些?(多选)A. 缺乏逻辑性B. 语法错误C. 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D. 忽略对事实的准确描述答案:A、B、C、D二、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一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要求。

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常见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包括:-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等。

- 诉讼请求,即原告要求法院在本案中作出的具体判决。

- 事实和理由,即原告向法院陈述诉讼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

- 证据清单,列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清单及其数量、性质等。

- 控辩意见,即原告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进行预先回应。

起诉状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文书名称,即“起诉状”。

- 文书编号,须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编号。

-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案件当事人信息等。

- 正文,按照逻辑顺序进行陈述。

- 结尾,包括日期和原告签名,通常附有原告代理律师的签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2. 请简述一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要求。

判决书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的裁定决定,主要内容包括:- 法院的基本信息,如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住址等。

- 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即法院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的确认。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一、法律文书概述在法律领域,法律文书是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书面文件。

它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和裁决的记录和载体。

法律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名词进行解释。

二、起诉状起诉状是指起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申请文件,主要包括起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诉讼请求等内容。

起诉状起到了具体阐述起诉人诉讼请求的作用,也是法院受理案件的第一步。

在起诉状中,起诉人需要清晰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并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支持。

三、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作出的书面裁决文件,其中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裁决意见等内容。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依据判决书进行上诉或执行申请。

判决书要求逻辑清晰、表述准确,对案件处理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四、调解书调解书是调解员在诉讼程序中,通过调解实现当事人和解的书面文件。

调解书主要包括当事人调解意见、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结果等内容。

调解书是司法调解的产物,它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约束力。

调解书有利于缓解矛盾、促进和解,是司法效率和效果的重要保障。

五、裁定书裁定书是指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裁定决定的书面文件。

裁定书主要包括对当事人的请求或申请的处理结果,是法院在程序性事务上做出的决定。

裁定书不同于判决书,它更多体现在案件程序的进行中,具有较强的实时性和灵活性。

当事人有权对法院裁定提出抗诉或上诉。

六、执行文书执行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甲乙双方当事人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的书面文件。

执行文书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文件,对被执行人具有强制执行的效果。

执行文书的产生标志着案件的结束和司法救济的实施,被执行人有义务予以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文书是权威的裁定和指导文件。

七、结案文书结案文书是指法院对一审或二审案件审理结束后所作的最终文书,标志着案件的结案。

法律文书--2011电大期末考最全最佳答案

法律文书--2011电大期末考最全最佳答案

《法律文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3.呈请拘留报告书:指公安机关依法急流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犯该逮捕而在逃的或则被拘留,逮捕后逃脱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6.起诉意见书: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想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7.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10.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11.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14.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5.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建议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16.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该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17.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18.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19.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20.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21.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24.监狱法律文书: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25.罪犯入监登记表: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书.28.监狱起诉意见书:指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所制作的一种文书.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所制作的一种文书.30.律师实务文书: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31.民事、行政起诉状: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所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32.刑事自诉状: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33.反诉状:指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34.民事再审申请书:指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审的法律文书.35.刑事申请书: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36.支付令申请书:指债权人以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想债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命令的法律文书.37.公示催告申请书: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标示的权利与实际权利相分离,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得以依法重新确认,申请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逾期不申报时,判决利害关系人丧失该项权利的法律文书.38.答辩状: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39.上诉状: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40.强制执行申请书:指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41.宣告失踪申请书:指符合宣告失踪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确认并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设定财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42.宣告死亡申请书:指符合宣告死亡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并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法律文书.43.民事授权委托书: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44法律意见书: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45.律师见证书:指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的要求,指派律师依法对其亲眼所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并出具的一种文书.46.收养协议书: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为确立收养人为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亲属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47.书面遗嘱:是公民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十发生法律效力的这种法律行为,以文字形式加以确认的文书.48.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审理,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49.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50.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书面协议.51.仲裁申请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已发生了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当事人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协议中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文书.52.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53.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的,记录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5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申请人提交仲裁的请求事项依法作出的予以支持或驳回,或分支持,部分驳回的书面决定.55.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56.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57.合同公证书: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58.继承公证书: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59.亲属关系公证书:指申请人向公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目的是确认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60.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51.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除本人可以辩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所允许的他人为自己辩护.62.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63.代理词民事:指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洋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系统发言.。

法律文书写作题库

法律文书写作题库

法律文书写作题库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国家行政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机构以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中按照法定程序,就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适用法律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或者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3、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而终止刑事追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文书。

4、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5、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包括两种文书,即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是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那些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的罪犯,给予减刑或假释时呈请法院予以审核裁定批准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6、监狱起诉意见书:是监狱管理机关依法制作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对在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对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的罪犯,提起诉讼,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7、民事反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被告在译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与本诉有内在联系的事由,向本诉中的原告新的独立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诉与反诉一并审理的书状。

8、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接受委托,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务或法律事务文书(如合同、章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之后,根据法律规定撰写的咨询意见。

期末复习资料法律文书

期末复习资料法律文书

期末复习资料法律⽂书法律⽂书⼀名词解释1.法律⽂书: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在办理诉讼案件和某些⾮诉讼事件中依法发布或出具的具有法律效⼒或法律意义的各种⽂书的总称。

2.第⼀审民事判决书:是指⼈民法院依法审理第⼀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民事案件,就纠纷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决定。

3.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是指⼈民检察院对公诉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提起公诉,交付⼈民法院时制作的法律⽂书。

4.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员对犯罪嫌疑⼈进⾏讯问时记载讯问情况的⽂字记录。

5刑事上诉书:是刑事诉讼当事⼈或其法定代理⼈,或是刑事被告⼈的辩护⼈或其近亲属经被告⼈同意,不服第⼀审⼈民法院作出的未⽣效的判决、裁定,在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上⼀级⼈民法院撤销、变更原裁判的法律⽂书。

2.第⼀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是指⼈民法院对于⼈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审程序进⾏审理后,对被告⼈的⾏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书。

3.公诉意见书:是指受⼈民检察院指派出席法庭⽀持公诉的公诉⼈,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证据和适⽤法律等集中发表意见时使⽤的法律⽂书。

4.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员依法向案件中的证⼈、被害⼈调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时制作的⽂字记录。

5.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针对原告或上诉⼈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书。

⼆填空1.法律⽂书⼀般具有⼀定的法律效⼒,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国家权⼒,具有确定⼒,拘束⼒和执⾏⼒,但并⾮所有的法律⽂书都具有上述效⼒,对于公证⽂书、律师⽂书等来说,它们或者具备上述效⼒的⼀部分,或者完全不具备上述效⼒。

2. 法律⽂书语⾔表达的基本要求:⽤语准确,表达简约,⾏⽂朴实,讲求⼀定的修辞艺术。

3.法理是由法律根本精神演绎⽽得的法律⼀般原则:法理分析就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法律的⼀般原理及具体法律条款与案件事实相对照⽽作出较为客观的评论。

法律文书的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的名词解释

解释题1.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侦查文书--所谓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参与刑事诉讼,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3.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该文书为一式一联表格文书。

4.刑事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条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它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书面报告。

经县经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

5.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办案部门经过侦查,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明,且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取得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该文书也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是书面报告。

6.通辑令--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通辑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7.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8.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讯问时制作的凭证文书。

该文书具有法定的强制力。

9.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0. 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的担保性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法律文书是法律活动中的一种书面文件,用于记录法律事务、权益和责任的约定。

这些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在法律程序和法庭审判中起关键作用。

下面将对几种常见的法律文书进行解释。

1. 合同: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记录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对某项权益或责任的约定。

合同通常包含条款、条件、义务和权利等要素。

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各方的权益,确保协议的履行,并在需要时提供法律救济。

2. 诉讼文件:诉讼文件是在诉讼程序过程中提交给法院的书面文件。

它们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和法律意见书等。

诉讼文件用于呈递证据、申请法院支持,并为法院提供有关案件的信息。

3.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就某个案件或法律问题提供的书面分析和建议。

它包含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法律依据、法律风险评估和相关建议。

法律意见书用于帮助当事人做出正确的法律决策。

4. 法院判决书:法院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作出的正式裁决。

它包括法院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的阐述。

法院判决书对案件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为当事人提供执行判决的依据。

5. 委托书:委托书是一个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其进行特定事务的书面文件。

委托书详细说明了代理人的权力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权益和义务。

委托书用于确保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利益行事。

以上是对几种常见法律文书的解释。

这些文书在法律活动和法律程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为法院提供基础信息和法律依据。

对于不同的法律问题和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特定的法律文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和使用。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法律文书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依法制定的记录、通知或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对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文书中经常出现一些专业名词,下面将对其中一些常见的名词进行解释:一、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对案件进行终审判决的书面记录。

判决书由法官撰写,包括案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内容。

判决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刑事案件的终审裁决,也是民事案件的审判决定。

二、裁定书裁定书是法院对特定事项进行裁决的书面记录。

与判决书不同,裁定书一般用于对案件中某一具体事项的决定,如对证据的采信程度、对法律适用的解释等。

裁定书通常由审判庭或审判长签署,并在法定程序下作出。

三、公诉书公诉书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书面文件。

公诉书由检察官撰写,包括被告人的罪名、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内容。

公诉书是检察机关作为原告的起诉书,起到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和起诉的作用。

四、起诉书起诉书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用于告知法院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起诉书由原告或代理律师撰写,包括起诉的案由、诉讼请求、事实陈述、证据等内容。

起诉书起到告知法院被告及相关当事人诉讼事实、请求和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作用。

五、调解书调解书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争议后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调解书一般由人民调解员或调解委员会撰写,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书为当事人提供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将调解书提交法院,若当事人不执行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传票传票是法院或其他执法机关发出的通知被告或证人到庭的法律文书。

传票应载明受传人的姓名、住所、开庭时间和地点,并交由法院或其他执法机关送达被传人。

被传人在收到传票后,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庭,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刑事指控书刑事指控书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书面文件,详细说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律依据和指控的罪名。

名词解释,法律文书

名词解释,法律文书

名词解释,法律文书篇一:法律文书名词解释法律文书:是指司法机关以及非诉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或者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诉讼活动中,依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是用什么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依法提出的上诉或者抗诉,对下一级任命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法律文书。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有有关程序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在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过程中,就有关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维持原判用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确认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上没有错误,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依法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一并判决时所用的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一审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对审理完结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就如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做出的书面决定处理。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并制作的文书。

最新电大法律文书期末复习指导(完整)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最新电大法律文书期末复习指导(完整)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法律文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文书答案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文书答案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文书答案法律文书答案一、法律文书的定义与分类法律文书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为了记录、证明、调节和执行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经过特定形式的固定文字表达的文件。

根据其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行政文书、司法文书和合同文书。

行政文书:以行政机关为主体制发的法律文书,用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

司法文书:以司法机关为主体制发的法律文书,用于证明裁判结果、传达裁判意见等。

合同文书:用于记录和证明合同缔约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

二、法律文书的特点1. 法律约束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2. 法律形式:法律文书必须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制作,包括格式、文字和签署等方面的要求。

3. 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证明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重要证据,具有确凿、鉴定和推定等效力。

4. 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了法律文书的保护措施,包括防伪、存档、保密等。

5. 法律要素:法律文书必须包含特定的法律要素,如标题、文号、签发机关等。

三、法律文书的要素和结构1. 标题:法律文书应有明确的标题,以便准确标识其性质和用途。

2. 文号:法律文书应有唯一的文号,用于记录和检索。

3. 签发机关:法律文书必须注明签发机关的名称和行政级别。

4. 缘由:法律文书应该明确记录制作该文书的原因和依据。

5. 正文: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应以清晰、简练的语言准确表达法律事实和法律意见。

6. 结论:法律文书应有明确的结论和处理意见,以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7. 日期:法律文书应注明制作和生效的日期。

8. 签署:法律文书通常需要被相关当事人或有关机关签署。

四、法律文书的制作流程法律文书的制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文书种类:根据具体需求,确定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书种类。

2. 收集必要信息:收集与文书有关的必要信息和材料。

3. 制作草稿:根据法律文书的要求和格式,制作初步的草稿。

4. 审核修改:对草稿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09法律文书试卷A标准答案

09法律文书试卷A标准答案

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阐明理由、适用法律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文书的总称。

2、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文书。

3、代理词属于律师在法庭上的演说词,又成为代理意见,是代理人在法庭辩论阶段,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适用法律知识以自己的语言论述、分析案件性质和当事人之间争议表达辩论意见的法律文书。

4、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能处理决定。

二、选择题1-5:BABDB 6-10:CBACB11-15:DBCBD 16-20:AAADC三、简答题1、法律文书的分类(一)公安机关制作的饿侦查法律文书(二)检察机关制作的检察法律文书(三)法院制作的裁判法律文书(四)律师制作的律师实务文书(五)公证机关制作的公证类法律文书(六)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法律文书2、法律文书运用语言的要求有:(1)语义准确明白(2)语言庄重质朴(3)掌握丰富的法律词汇(4)正确运用逻辑和语法修辞等基本知识。

3、民事上诉状有三个特点:(1)上诉人具有特定性。

(2)递交上诉状必须要遵守法定上诉时限。

(3)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驳辩性。

4、刑事上诉状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诉状的提交能够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2)上诉状将有助于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一审办案情况做全面的了解和监督,有利于纠正错误的饿判决,实现司法公正。

(3)有利于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始刑事案件上诉程序的依据。

4、大题:[参考答案] (1分) 1.将诉状称为“民事控告状”不妥,应称为“民事起诉状”。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是指司法机关以及非诉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或者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诉讼活动中,依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是用什么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依法提出的上诉或者抗诉,对下一级任命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法律文书。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有有关程序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在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过程中,就有关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维持原判用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确认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上没有错误,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依法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一并判决时所用的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一审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对审理完结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就如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做出的书面决定处理。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并制作的文书。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简答题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简答题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简答题参考答案1.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种类。

参考答案: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种类:(1)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分为: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检查机关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文书。

(2)按文书名称和用途不同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等。

(3)按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

(4)按文书体例的不同分为: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等。

2.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参考答案:(1)主旨的鲜明性;(2)材料的客观性;(3)内容的法定性;(4)形式的程式性;(5)解释的单一性;(6)使用的实效性。

3.简述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参考答案:(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挡案。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参考答案:(1)事实要素、齐全完备;(2)关键情节,具体叙写;(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5)财务数量,记叙确切;(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8)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5.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参考答案:(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6.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参考答案: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察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功能: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证;二是对侦察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法律文书写作名词解释(附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名词解释(附答案)

1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2 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3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

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4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5 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6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7 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8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刑事抗诉书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15、民事(行政)抗诉书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被告人有罪或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0、民事调解书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1、民事裁定书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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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名词解释及答案(一)1、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包括哪几项内容?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包括(1)控辩双方的意见;(2)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

2.理由,包括(1)确定罪名;(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

(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

(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理由是判决的灵魂。

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

(2)确认量刑情节。

(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

(4)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

(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作用?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2.作用: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文书之一,其格式、内容和制作方式与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但内容一般比较简单。

4、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作用及其种类?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作用: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民事法律、法规,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工具,又是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还是客观地衡量审判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

它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3.种类: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

此外,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4、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1.概念: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2.作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民事判决书的一类。

民事判决的作用是一致的,基本根本作用在于正确地处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保证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结果制作要求是什么?书写判决结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完整。

明确,就是主文要明确地指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结论。

具体,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必须是具体的,应具体到如何履行、何时履行。

完整,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要全部交代清楚,不要有遗漏。

6、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7、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8、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2.种类: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裁定书。

依照法律不同的规定,还可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9、民事一审裁定书适用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第一审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10、民事调解书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11、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2、什么是诉状?诉状的作用?是指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它通常被称为“状子”。

符合法定要求的诉状,有引起诉讼并促使诉讼活动深入发展和最后得以解决诉讼实体问题的重要作用。

13、民事起诉状在制作时包括哪些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

2.正文,包括(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4、什么是民事起诉状?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

15、什么是民事上诉状?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称民事上诉状。

16、什么是辩护词?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是指在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核心内容是辩护词的第二部分,即辩护理由、主张。

17、什么是代理词?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演说词,被称为代理词。

它的核心内容是理由部分,因为这是能否充分阐明起诉理由或反驳对方起诉意见的关键内容。

法律文书简答题及答案(二)1、起诉意见书在制作时要注意什么问题?1.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

(1)要以事实为根据。

(2)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

(3)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

(4)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过过于抽象、笼统、概念化。

2.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

3.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有以下四种:(1)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2)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3)按综合归纳法叙述;(4)多种方法并用。

3、什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公安机关的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是法律文书的一种。

4、侦查文书分为哪几类?分为:1.立案、破案类;2.律师介入类;3.强制措施类;4.讯问犯罪嫌疑人类;5.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6.延长羁押期限类;7.侦查终结类;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5、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6、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包括那些内容?1.案件受理情况;2.立案根据;3.立案理由;4.侦查计划。

7、检察文书的概念和作用?1.概念: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2.作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

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8、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制作和基本要求?1.分类:(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四类。

2.制作:人民检察院对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不能允许发生丝毫差错,否则将会给检察机关和国家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

3.基本要求:(1)准确规范。

(2)严格依法。

(3)说理充分。

(4)办案及时。

9、起诉书的概念和作用?1.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2.作用: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件,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内容;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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