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安全管理协议(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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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2・2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湖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
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木协议。
1、劳务分包人基木情况
营业执照号码:4305000016935
资质证书号码:C1024060502-5/4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湘)JZ安许证字(2009) 000037-02 (2)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
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
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
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和报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相关方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 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及时纠正。
5.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晶(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5.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相关方对设备、机具和临时用电进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5.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实施经济处罚其至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9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施工现场安全不达标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木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基本信息。
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木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乙方使用以上人员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操作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格、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或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负责木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及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使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木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6.5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岀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作业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
加班。
对木单位员工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6.6负责为木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7向甲方中报自带小型机具的规格、型号、数星、安全状况等并负责自带小型机具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限人限时有效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0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负责。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管理应符合《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的规定。对木单位员工在宿舍、食堂区域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11按照甲方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整改并了以处罚。
6.12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3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配合甲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约定和调查结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