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的决策失误与修正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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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应制止湖北水利水运搞重复建设毁地伤农——
论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的决策失误与修改设计
湖北省四湖地区防洪排涝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易贤命
提要:湖北省在江汉平原腹地引江济汉输水通航,竟搁置汉湘人字型航线(两沙运河及其派生的江汉航线)续建和改造升级,而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搞重复建设。

决策失误体现在:
①不搞长江——长湖——汉江水系连通工程保护水生态系统,而执意修高渠绕过长湖,破坏水
环境,自毁家园,毁地伤农,而且也不适应通航;②不结合当地水利规划搞民生水利,丧失了整合荆州城市防洪保护圈、加强长湖防洪排涝能力、建设荆州城市生态水系和抽水蓄能等综合效益;③不从兴隆坝上入汉统筹兼顾向沙洋和襄阳河段调水,覆益不了汉江中下游全面改善水环境;④长期搁置汉湘航线续建和改造升级,延误在我国中部构建南北水运的主通道,错失振兴湖北水运良机;⑤不先期兴建碾盘山水利枢纽推进汉江梯级渠化,而争上无综合效益、无经济性可言的神农溪引江补汉工程,抵制从荆江引江入汉济黄,干扰全国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

因此,国务院应责令修改设计,采取疏浚延伸两沙运河输水通航,以兴隆为高位水库采取抽水蓄能方式向汉江下游补水,并续建、改造升级江汉航线,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早日实现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制定的救济黄河、输水通航的综合目标。

新年伊始,“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刚起步,胡锦涛总书记就再次强调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这是纠正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决策失误,解决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与民争地、毁地伤农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环节。

湖北省扩大内需搞重大水利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补偿工程,由于片面强调补偿性质,根本不注重江汉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不考虑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为争投资上大项目,竟搁置汉湘航线(两沙运河及其派生的江汉航线)续建和改造升级,另行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搞重复建设,将酿成全国最大的毁地伤农事件,实为重大的决策失误。

从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来讲,只要坚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救济黄河、输水通航”的长远目标,注重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综合利用,遵照结合当地水利规划建设的原则,注重利用历史资源,就会复原历史上的两沙(江汉)运河沟通长江与汉江,推进构建我国中部南北水运主通道,而不干“重塑江河破坏自然和谐,耗巨资、毁地伤农、阻碍水运振兴”的蠢事。

科学发展是“十二五”规划的主题,坚持科学发展,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记得敬爱的周总理曾针对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改建问题说过:不要因为中央决定了,国家计委批准了,就不管了。

因为决定也常会出偏差,会有毛病,技术上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更多。

现在国务院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藉此机会再次提出引江济汉应该修改设计。

要把引江济汉建成节约环保的惠民工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兼顾、趋利避害”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实现“五个统筹”——兼顾当地民生水利工程、兼顾向汉江襄阳与沙洋河段调水、兼顾向鄂北岗地“旱包子”调水、兼顾“引汉济渭”和“引长入黄”、兼顾构建汉江上联黄河下通湘江的南北水运干线。

为此,必须对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水源作全面规划,通过“合规性”审查,修改引江济汉工程与碾盘山水利枢纽的建设方案,推进南水北调中线从荆江引江入汉济黄(“引长入黄”)。

下面用科学和事实分析引江济汉工程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的决策失误,指出引江济汉工程搞重复建设破坏资源和环境应“有错要改”,决不要再搞神农溪引江补汉干扰全国水资源优化配置“错上加错”。

引江济汉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
补偿工程无实效作茧自缚害民生
湖北省实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补偿工程,开工时高调宣称“开挖我国现代最大的人工运河”、“建成现代‘都江堰’”。

可是,用科学和事实分析,搁置复原两沙运河而毁地挖新河明显是搞重复建设,实为谎称“南北双赢”忽悠公众,用“大话假话”沽名钩誉,以“毁地逐利”炫耀政绩。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原主任张继尧、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和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是水利规划技术权威,身居要职,掌管全国和湖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是引江济汉工程的决策人,竟操纵专家无责评审,误导与当地水利规划完全脱节、片面强调补偿性质争投资上大项目。

只顾少数人补偿获利甚至拆迁暴富,或从大搞土方工程中捞取好处,而忽视保护耕地、保护水环境和适应通航、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将酿成全国最大的毁地伤农事件,作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很明显,只要有一点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只要讲一点统筹兼顾、趋利避害的治水原则,只要还有一点长远眼光、为子孙后代的福祉考虑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忧患意识,以落实“保护耕地、提高水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的规划原则,与2600年前布衣宰相孙叔敖践行民本主义、用三条民训作指导,吸纳祖先智慧主持开挖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人工运河——两沙运河作比较,绝对不会搁置复原两沙运河及续建其派生的江汉航线而毁地挖新河搞重复建设。

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只能建成“兴一利而增多害”的水利工程。

斥巨资——由国家无偿投资83亿元;(侵占国家防灾减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发展水运的投资)
毁地——损毁江汉平原商品粮棉基地55000多亩良田沃土,其中约一半为永久占地;(踩保护耕地的红线,拒绝采纳经过长湖从兴隆坝上入汉,节省渠道长度少作土方的合理化建议节约用地)
填湖——不统筹兼顾长湖(实为承担荆州400多万亩农田防洪保安任务的平原水库)的水利综合治理与保护水生态系统,反而在湖内填筑3.5km长、近200m宽的高渠;(作茧自缚、埋下隐患)
修高渠——舍弃历史资源,拒绝采取疏浚延伸两沙运
引江济汉搁置两沙运河及其派生的江汉航线搞重复建设示意图
河经过长湖与长江连通,硬要重复建设、沿长湖北缘另行开挖长67.2km的地上河(修高堤)与长湖所有支流立交,截断江汉航线、长湖航线及拾桥河等通航河流,要修80余处恢复水系交通、胁迫河流的交叉建筑物,多修50多座村庄被分割后恢复往来的民用桥梁,要付出高过汉宜高铁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丧失水运优势、阻碍湖北水运振兴)
补偿效益——生态补水只是从长江提水入渠后,可自流向汉江下游潜江——仙桃——武汉河段调水30多亿m3,防止其暴发“水华”的水文条件,和恢复800~1000m3/s中水流量的保证率,以利通航。

既不能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又未考虑提水入兴隆水库调蓄,统筹向沙洋和襄阳河段调水,覆盖整个中下游改善水环境,反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现输水通航的综合目标设置障碍、征地移民“雪上加霜”,留下更大的后遗症。

因无经济收益,还要依赖国家财政长期负担运行维修费用。

实际追求的补
偿效益只是由农民失地败家,让少数地方官员拆迁暴富,或从搞大工程中捞取好处。

(水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低下)
上面通过科学和事实分析,对引江济汉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作了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后评价,揭示了其建设性破坏资源环境又无经济效益。

国家审计署若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就应该开展引江济汉工程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审计,提请温总理责令修改设计,采用疏浚延伸两沙运河,并续建和改造升级江汉航线的方案,使之由单纯的补偿工程转变为引江水源工程。

引江济汉强调补偿性质舍弃历史资源不加利用
争投资上项目重复建设搞浮夸不务实劳民伤财
我曾担任过引江济汉工程的规划负责人。

在进口位置优选上,为改变原规划方案“渠道长,交叉建筑物多,占地多,投资多,综合效益差”的弊端,我据理力争,终于在鱼类学院士主审项目环评报告,以影响四大家鱼产卵场为由动用“一票否决”的支持下,使进口由大布街下移至龙洲垸,缩短了渠道长度15km,避开了大部分深挖方的沙基地段,少毁损上万亩耕地,使工程量、移民、占地问题有所改善。

然而在线路选择上,却阻止不了搞重复建设,凭长官意识不作比较就否决“复原”两沙运河经过长湖从兴隆坝上入汉的方案,硬要另外毁地开挖独立运河从兴隆坝下入汉,破坏自然和谐。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但是,张继尧主任、矫勇副部长和王忠法厅长等决策人毫无顾忌,竟让设计单位以“半个世纪论证、线路九中选一”忽悠公众,利用主流媒体放肆散布浮词。

“我国现代最大的人工运河”——引江济汉毁地挖河建设67.2km的千吨级航道,规模和效益在湖北省内就远不及四湖总干渠和汉北河改造升级。

但是,每公里造价超过了汉宜高铁,每公里占地指标竟是汉宜高铁的4倍多,哪有水运优势可言。

实际上是全国付出资源环境代价最大的人工运河。

“现代‘都江堰’”——都江堰是人与水自然和谐的典范。

引江济汉毁地挖河,打乱水系交通,造成排水不畅,隐患增加,方案代价高,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怎能成现代“都江堰”。

“该工程建成后,可有效缓解中线调水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生活、生产用水的影响”——水循环的基本常识,向下游补水只能改善下游水质,只有向中游调水才能同时改善中下游水环境。

明明引江济汉从兴隆坝下入汉,仅会改善汉江下游下段的水质,而对中游襄阳到兴隆坝址这段污染负荷最重的河道水质的改善不起作用。

这不是故意混淆视听?
“朝着‘南北双赢’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南水北调要南北双赢,惟有按照系统工程科学规划,与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江河构成“四横三纵”的水网,实现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

同时,中线还要利用特殊的地理位置沟通长江中游与黄河中游的航运,构建南北水运干线,实现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为我国未来的水上交通所描绘的更加美好的蓝图——南北运河计划。

然而,引江济汉毁地挖河,却妨碍构建南北水运干线,既没有“造血”功能,又遗忘了对襄阳河段的生态补水,反而侵占大量耕地,使中线征地移民“雪上加霜”,使向京津供水成本可能超过海水淡化。

湖北全无实效,又作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难道也叫做“双赢”?
“一条黄金水道”——水资源利用一定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讲求综合效益。

汉江自古就是沟通陕西与华中地区的交通要道。

湘江航运历史悠久,一代伟人毛泽东曾写下了“湘江北去”,“百舸争流”的诗句。

“两江”急盼百舸争流。

因此,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济汉工程,惟有按照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提出并列入《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的南北运河计划,以复原两沙运河为一“撇”,续建、改造升级其派生的江汉航线为一“捺”,打造汉湘“人”字型航道,上联汉江通黄河,下立长江与湖南“四水一湖”打造的以湘江为一“杠”、洞庭湖区为上面一“圈”的“q”字型航道所开辟的城陵矶、太平口两个北上长江的出口直接对接。

这才是真正的黄金水道。

如今引江济汉非要毁地挖新河与其立交,形象地说是在这个“人”字型骨架的脖子上架一把“刀”,阻止它复活。

如此打乱合理布局,破坏自然和谐,
怎能取代汉湘航线成为黄金水道?
“湖南货船到襄阳缩短绕道武汉航程680km”——原来说两沙运河的航运效益是缩短襄阳至长江沙市以上绕道武汉航程680km,而湖南北上长江有岳阳城陵矶和荆州太平口两个出口。

事实上,湖南货船到襄阳,因淞虎航线尚未改造升级,不能走西洞庭湖要走湘江洪道,而下荆江九曲回肠,所以走龙高线比走江汉航线绕道130km。

“转变运河流域居民千百年来的耕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湖北省不在鄂西深山峡谷靠耕种河滩地和挂坡地的地方搞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扶贫致富,偏要在鱼米之乡、富庶的江汉平原,用挖河5700多万m3土方筑高堤后的大量弃土改地改种。

这能掩盖毁地伤农吗?居民转变生活方式靠大作土方工程,侵占发展用地,妨碍加快城镇化进程,又使大批农民失地弃农,增加转移受业压力,也能改善民生?
“水利工程露天陈列馆”、“桥梁博物馆”、“全国乃至世界桥梁密度最大的人造景观”、“世界罕见的‘湖中渠’”——凭长官意识毁地挖新河,不经过长湖偏要立交,截断长湖所有支流水系和交通、搞建设性破坏后要国家斥巨资修80余处交叉建筑物和50多座桥梁来恢复,有何实际经济价值?凸显愚昧。

“助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引江济汉的决策失误不是说不该立项,而是规划设计思路出错。

如果湖北水利能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坚持输水通航的综合目标,使江汉平原腹地水运东西互连,南北贯通,缩短航程,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无疑会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促进中部崛起。

可是,在运河线路选择上,偏要不惜血本重复开挖一段独立的人工运河,毁地伤农,违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只会抹黑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

不搞水系连通开挖独立运河破坏自然和谐阻碍水运振兴
开挖新河丧失综合利用功能侵占发展用地作践南水北调
我完全拥护党中央把引江济汉工程定为扩大内需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英明决策。

只是认为公共投资项目也要强化监管,务求实效,真正促进经济增长,更多惠及民生。

因此,坚决反对搞重复建设。

引江济汉工程决策失误,主要反映在毁地伤农上。

湖北水利片面强调补偿性质,不从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作为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为沽名钩誉争中央补偿投资上大项目。

一方面以“和谐共建”为名,误导水运部门从“交叉航道完建补偿”中谋取中央水运投资,而不考虑充分发挥江汉平原腹地的水运资源优势。

宁肯搁置已耗资2.8亿元开通的江汉平原新干线——江汉航线,致使其验收后长期空空如也;宁愿付出超过汉宜高铁的资源环境代价,建设长67.2km的千吨级航道,打乱江汉平原腹地以两沙运河及其派生的江汉航线(汉湘“人”字型航线),成为南北水运重要纽带的合理布局。

另一方面让少数人毁地逐利、甚至折迁暴富,或从大搞土方工程中捞取好处,谎称开挖我国现代最大的人工运河,踩保护耕地的“红线”,在富绕的江汉平原自毁美好家园,构成对生态环境的建设性破坏。

首先从工程目标分析,必须统筹兼顾输水通航。

经国务院批准的1959年和1990年两次《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写进了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为我国未来水上交通描绘美好的蓝图制订的南北运河计划,提出了以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湘桂运河构建南北水运干线输水通航的综合目标。

可见,南水北调中线不只是要缓解北方干旱缺水,还应按照自然条件和历史启示沟通长江中游与黄河中游水系,实现航运开发与防洪、发电、灌溉、调水相结合的水资源综合利用。

湖北省政府2009年仍要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要兼顾航运发展,实现调水、通航的综合目标”。

可是,建设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又自相矛盾,不抓机遇疏浚延伸两沙运河,仍然要长期搁置己耗资2.8亿元开通的江汉航线,不充分发挥其沟通南北水运的重要纽带作用,怎能振兴湖北水运。

其次从保护耕地分析,必须加强用地论证,科学论证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防止重复建设造成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张继尧等决策人明知有专家提出了节约用地的好建议——经过长湖入兴隆水库调蓄、节省渠道长度(约40km),仍执意毁地挖河不经过长湖,大量侵占粮食安全、城镇化、交通现代化和水利综合治理等发展用地,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

他们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生态补偿只要面子不要里子,采取“大折东墙少补西墙”的办法,使征地移民“雪上加霜”,留下更大的后遗症,
实际是作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再从决策机制分析,必须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引江济汉决策失误,完全是张继尧等决策人独断专行渎职造成的。

因为一般民众总会相信国务院经过许多专家深思熟虑是慎重决定的,而许多有真知灼见的专家深感谏言无人听、或被劝阻而真话不张,听之任之。

显然是“权大于法”的恶果。

民主决策——应多方面听取意见、趋利避害
不说张继尧等人不理睬霍有光、陆钦侃、刘盛佳等外部门老专家的建议,就连水行政主管部门曾主持流域水资源管理的老领导一些指导性意见也一概排斥。

水利部原部长汪恕诚曾明确提出:以引江济汉补水、三个梯级电站抬高水位,通过四大措施尽量使中线从丹江口水库调水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的影响降到最小,并成为湖北省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湖北引江济汉工程要防洪、灌溉、发电、景观等多重功能综合考虑。

水利部在2003年全国“两会”上还庄严承诺:把长江干流的水引到汉江中下游(注:并非只是向汉江下游下段局部补水),使汉江中下游生态免受影响,还改善那里的“水华”现象。

长江水利委员会原主任黎安田要湖北省水利部门借鉴江苏省开发长江的经验,做好汉江中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注:江苏省的经验就是实施江水北调工程与治理淮河、建设苏北运河相结合,尽量结合地区排灌规划工程,少做土方、少投资,发挥综合效益,如今发展为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工程)。

原主任魏廷铮建议从荆州区李埠镇地段(注:即龙洲垸)引长江水进入长湖,开挖荆州与武汉间的人工运河。

黄河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张红武从治黄方略考虑,建议引江济汉工程经过长湖,从兴隆枢纽上游入汉,节省渠道长度,并便于调蓄。

明确提出了与当地水利规划相结合、以电代渠(少新开挖渠道约40 km)节约用地的好点子。

并主张开挖河南运河促中部崛起。

我正是从这些指导性意见中,认知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将“引汉后续引江、济黄连接济卫(海河)、输水结合通航”变更为“引江不定案、穿黄不入黄、输水不通航”的规划失策,萌生了“从荆江引江与丹库引汉双线并举优化中线工程”补足这三块“短板”的构想。

所以,2005年11月6日向矫勇副部长建议“调整碾盘山水利枢纽与引江济汉工程方案,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荆州引江”;2006年9月26日向王忠法厅长建议“改进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规划设计”;2009年3月26日又向张继尧主任建议“修正南水北调中线规划,推进实施南北运河计划”,正式提出“重新审批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济汉设计方案”的意见。

可悲的是“权大于法”。

正如一位网友评论的:“中国这个国家还不是一个真正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国家啊!决策者有的是水平问题、有时是认知的问题,但更多的时候是有其他的考量,奈何、奈何!”
科学决策——应作相关方案比较。

常言说:有比较,才能鉴别。

相关方案比较可凸显决策的正误优劣,是一种十分有效也极为常见的决策失误预测检验方法。

若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实施前通过资源环境和经济效益审计、决策失误的预测检验,就能及早检验出存在的错误、缺陷,作到防错于未成、防患于未然。

引江济汉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不涉及许多复杂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

众说纷纭不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问题。

决策失误也并非政府官员个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不能作出科学的判断,主要是不把节约用地当回事,根本不对疏浚延伸两沙运河经过长湖从兴隆坝上入汉,与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从兴隆坝下入汉两个方案作比选。

问题很简单,只要从水利改革发展的五项基本原则考量,哪个方案节约环保惠民就显露无遗,就会作出科学决策。

坚持民生优先,就会考虑复原两沙运河,尽量减少新开挖渠道以节约用地;让长湖直接连通长江成过水湖泊,保护水生态系统、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和建设荆州城市生态水系;续建江汉航线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其北上汉江,下达湘江沟通南北水运的纽带作用。

坚持统筹兼顾,就会考虑经过长湖,从两沙运河入汉江口(兴隆坝上)入汉,增强长湖的防洪排涝能力,兼顾向襄阳和沙洋河段调水,使生态补水覆盖汉江整个中下游。

坚持人水和谐,就会听取环评专家的设计督查意见:经过长湖、保护水环境。

会摒弃对自然实行大改造的治水方法。

坚持政府主导,就会关注粮食安全,不会毁地伤农;会强化监管,促进经济增长,更多惠及民生。

坚持改革创新,就会听取霍有光、汪恕诚、黎安田、张红武谏言之良策。

依法决策——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履行保护耕地的责任。

李克强副总理曾要求把南水北调建成节约环保的惠民工程,应该包括引江济汉工程。

可是,并没有强调遵照中纪委的要求督查“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未强调按照国土资源部等11部委提出的“加强用地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也未要求按水利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注重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重视前期工作中的土地移民问题,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而任凭张继尧个人独断专行,连引江济汉经过长湖以节约用地和保护水环境的好建议也不采纳,怎能建成节约环保的惠民工程?
对于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规性”审查。

1959年和1990年两次经国务院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都确定了南水北调中线调水、通航的综合目标,经国务院审定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项目书》还确定了“结合当地水利规划建设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的立项原则,还有水运主要技术政策明文规定:“运河线路的选择,应充分利用原有河道,排、灌渠道通航。

”可是,国务院竟批准引江济汉重新开挖独立的运河(不适应通航的高渠)。

这个建设方案,明显不利于南水北调中线实现调水、通航的综合目标;不利于汉江中下游综合治理,推进水利现代化;不利于四湖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建设汉湘“人”字型高等级生态航道。

这有哪一点落实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神农溪引江补汉实施艰难抽水蓄能投资巨大能耗高
从荆江引长入黄输水通航实现长远目标综合效益大
在湖北省水利学会去年主办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高层论坛”上,矫勇副部长和王忠法厅长不检讨引江济汉工程搞重复建设破坏资源环境的决策失误,也不检讨应允搞“引汉补神农溪”调水发电工程(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区,在国家级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境内耗资2.4 亿元、开挖10km长的隧洞,建成了坪堑调水工程,调走了可自然汇入堵河龙背湾水库之水),干扰全国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反过来又怂恿湖北省副省长赵斌提出神农溪“引江补汉”调水计划,煽动湖北民众反对陕西省实施经过科学论证、应该纳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体规划的引汉济渭工程,甚至向国务院发难,扬言要“以调抵调”,从神农溪抽三峡之水入堵河龙背湾水库,向汉江中下游补水。

曾几何时。

张继尧等人大吹大擂“引江济汉”斥巨资毁地填湖修高渠为“南北双赢”、“黄金水道”、“现代都江堰”,“建成后可有效缓解中线调水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生活、生产用水的影响”等等。

如今矫勇副部长又变了腔调,渲染“湖北省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要求国务院把神农溪“引江补汉”工程列为汉江中下游四项工程之一,补偿中线调水后汉江中下游河道内外的需水要求。

对于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长江流域规划》很明确提出:“因引汉造成的对汉江中下游的影响,将采用修建下游渠化梯级、两沙运河等措施予以解决。

”湖北省政府最早也向国务院要求先期安排实施具有滚动开发价值的碾盘山水利枢纽,并报请国家审查委员会同意。

可是,张继尧不顾“合规性”,故意压投资,一直只同意搞局部航道整治和部分闸站改造,百般阻挠将碾盘山水利枢纽列为四项工程之一。

由于受到质疑,在项目建议书上应允“结合当地水利规划建设”的原则,后又被悄然抛弃。

如今中央放开水利投资,矫勇副部长不安排作后续引江水源的全面规划,不与汪恕诚老部长“引江济汉补水、三个梯级电站抬高水位”的四项工程作比较,就宣称神农溪“引江补汉”工程非常必要、十分紧迫。

神农溪引江补汉调水方案并无什么新意,只不过是大宁河补水方案的翻版,都是把三峡水库内的水提升约400m高, 通过穿山隧道引进汉江支流堵河的龙背湾水库,无非穿山隧道可能稍短一点。

显然,矫勇副部长主要是迎合湖北省想由渝鄂合建争到由鄂独建的意愿,以换取湖北省对陕西省引汉济渭的支持。

殊不知这会误导湖北省不考虑顺应自然、避难就易从平原地区调水,补偿汉江中下游的环境流量(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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