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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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应急预案

(试行)

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是由猪链球菌2型引起的一种较重的人畜共患传染病,该病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高热、伴有头痛等全身中毒症状,重者出现中毒性休克、脑膜炎。今年6月下旬以来,四川省资阳市局部地区相继发生了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至今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为了预防控制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在我市发生,提高我市对该病突发疫情预防、预警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依靠科学、措施果断、依法防治的原则,保证在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疾控机构和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蔓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突发疫情,规范和指导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感染猪链球

菌病疫情不扩散,确保不死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疫情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

(一)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市政府和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与农业、贸易、药品监督、工商、宣传、公安、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市卫生局成立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专家组成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抢救治疗小组和预防控制小组。疫情发生后,有关专业卫生人员应在市卫生局统一领导下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尽快确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组织救治病人;依法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按照本预案疫情处理措施的要求,及时向市卫生局和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动态,提出调整控制对策的建议。

(四)市卫生局及时向市政府和泰州市卫生局报告疫情动态,适时调整控制对策。

四、疫情的监测与预警

(一)疫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1、市卫生局负责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监测的具体组织实

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并加强与农业部门的信息沟通。(二)疫情监测和预警

1、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家畜养殖重点地区的卫生院(医院)作为我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监测医院,开展日常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监测工作,动态监测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当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可在重点地区增设监测医院,开展高暴露人群的监测。

2、发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可以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监测地区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3、疫情的预警

(1)市内未发现畜间疫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做好与农业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应急准备工作。

(2)动物间发生较大范围猪链球菌病疫情,但未发生人间病例,重点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3)动物间发生较大范围猪链球菌病疫情并发生人间病例,启动应急响应现场处置。

五、疫情的报告和确认

(一)疫情报告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疫情报告。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经发现可疑病例,应立即向市卫生局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在使用抗生素前采集病人血液、脑脊液标本于4℃保存,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工作,同时分别向省、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报告。

4、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泰州市卫生局和市政府。

(二)病例确认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需经市卫生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初步会诊,报请泰州市卫生局组织的专家组进行会诊后确认,首例病例必须经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组进行确认。

2、我市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确诊病例需由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组进行确认。

3、经省专家组确认的病例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六、综合防治措施

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处理,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的原则。一经确认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突发疫情发生,在报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立即启动疫情响应程序。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农业、贸易、公安、广电、工商、教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消毒处置等工作。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教育,使养猪户、生猪宰杀和猪肉销售人员认识到接触病、死猪的危害,提高养猪户、屠夫、销售人员识别猪病和病猪肉的能力,病死猪应作消毒和深埋处理,不要进行屠宰、食用、销售。提醒市民不要购买及食用可疑病、死猪肉,发现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立即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指挥部举报。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1、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的督导,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诊治水平。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并配合卫生局对临床医生的培训。

3、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实施有效医疗救治

1、市人民医院为我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的指定收治医院,市人民医院应做好收治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医疗救治专家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服从市卫生局的指挥和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作出快速反应,携带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等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和病人转运,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2、市人民医院每日应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同时,要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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