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合集下载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学生要注重培养良好的品德修养和道德观念,自觉遵守社会行为准则,不得从事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

第五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物品,不得损坏学校的财产。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教学实践,全面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任务。

第七条学生要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参加课程,不得缺课、旷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如实说明原因。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第九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考试制度,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如实填写考试答卷,不得违规作弊。

第十条学生要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或代写他人作业。

第十一条学生要遵守班级纪律,听从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干部的管理,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违禁物品。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园内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当的服装,不得涂写、携带或张贴违规宣传品。

第十四条学生要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侮辱、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行,不得故意扰乱课堂秩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骑车抢行,不得私自驾驶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或参加外出实践活动时,必须遵守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课外活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时,必须征得辅导员和家长的同意,并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第十八条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文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文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学生管理是指高等学校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坚持党的领导,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高校学生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人性化、规范化原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治能力培养,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高校学生管理应注重团结和谐,创造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建立健全学生纪律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安全。

第八条高校学生管理应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形成共同育人的合力。

第二章思想政治教育第九条高校应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条高校应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

第十一条高校应建立学生读书活动机制,推动学生广泛阅读、独立思考。

第十二条高校应建立完善学生社团组织,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章学术教育第十三条高校应加强学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和学术能力。

第十四条高校应制定学业规划辅导制度,引导学生科学选择学习方向和课程。

第十五条高校应注重创新能力培养,推动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竞赛。

第十六条高校应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四章身心健康教育第十七条高校应加强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八条高校应设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第十九条高校应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提供健身设施和场地。

第二十条高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文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文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文尊敬的教育部:我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有幸参与了学生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

在这之前,我司聆听了广大学生对学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思考,综合了各方面的观点和需求,希望提出一份全面、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规定。

以下是我对学生管理规定的范文,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管理的原则是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坚持依法、科学、公正、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管理的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学风建设、行为规范、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机制,明确学校、院系、班级、学生、家长、社会的责任和权力。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引导,激发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

第八条教师应当带头遵守学生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二章思想教育第九条学校应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重大理论和思想成果的宣传和解读,加强理论学习的指导。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良好的思想交流平台,鼓励学生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思想交流。

第十二条学校应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三章品德教育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品德教育,培养学生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品德。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第十五条学校应注重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表率。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展示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向优秀者看齐。

第四章学风建设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课堂纪律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学术诚信和创新精神。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本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本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三、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一、学生享有与其身份对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平等待遇、充分发表言论的自由、参加学生组织的自由、获得良好的学习环境、接受真实、准确、及时的教育教学信息等。

二、学生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犯罪,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侮辱、歧视或伤害等。

三、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发展自身良好的兴趣爱好,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学生的表现得分评定一、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品德表现和社会实践等因素,对学生进行得分评定。

二、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学校评定学生表现得分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当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三、学生的品德表现是学校评定学生表现得分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当恪守道德底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备优秀的品德修养。

第四章学生的奖励和处分一、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得分,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称号、奖学金、学术推荐等。

二、学校将对违反学校规定、行为不端的学生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的安全与保障一、学校将严格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校园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规定,注意个人和他人的安全,不参与任何危险、违法活动。

三、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根据学校的安排配合处理。

第六章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一、学校将明确学生管理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二、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提升学生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旨在培养和引导学生端正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提高学生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体制,落实学生管理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学生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第四条学生管理工作要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形成教学管理相统一的工作机制,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第五条学生管理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管理要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学生管理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第八条学生管理要尊重学生的人权和人格尊严,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校目标
第九条学校的学生管理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学生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学校与教育部门、家庭与社会的紧密合作来共同努力。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学生管理方式应以教育为主,辅以惩罚和奖励的手段。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管理流程,依法规范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管理工作要做到\。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模版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应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服务和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提高学生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学生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注重自主管理、社会共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合力的协同育人。

第四条学生管理应依法、公正、透明,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尊严,关注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生管理应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发挥教师和班主任的育人职责和作用,加强学校的社团活动、辅导员制度、心理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的育人活动,启发和引导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实践能力。

第六条学生管理应加强政策支持,精细管理,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学生管理体制第七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类型和特点,合理设置学生管理机构。

学生管理机构应负责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资料统计、政策制定、信息发布等。

第八条学生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建立学生管理服务队伍。

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生管理机构应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

学校可以依据需要设立学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督导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学生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督导员进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学生管理服务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学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运用。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 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学习水平,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遵循道德伦理, 尊重学校师生, 维护学校形象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实行教育管理和行为规范的双向责任, 即学校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委员会, 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并定期向学生公布管理规定和政策。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六条学生入学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面试等环节, 经学校审核及录取后方可注册入学。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 应按规定进行学籍登记, 并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学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 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学校和师生利益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参与涉及暴力、赌博、毒品等违法活动;3.参与传播淫秽、恶俗、低俗等不良信息;4.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破坏学校环境;5.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6.侮辱、恶意中伤师生及他人;7.其他有违法、违规和违背道德的行为。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缺课、旷课, 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 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循学术规范, 尊重知识产权, 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二条学生应保护学习环境, 不得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嬉闹打闹, 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学生应尊重师长、敬重同学, 遵循公序良俗, 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第四章学生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 设立奖励制度, 对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和奖学金等形式的奖励。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其他各类在校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权利第四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平等接受教育和平等参与学校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享有自由思想、言论和表达的权利,有批评、建议和监督学校工作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享有隐私权,学校不得非法获取学生个人信息、侵犯学生个人隐私。

第七条学生享有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学生享有参与学科竞赛、学术交流和科研项目的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第九条学生享有学习和成长的环境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十条学生享有受到公平评价和奖惩的权利,学校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实施体罚和非法惩戒。

第三章学生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习、行为和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教育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合格的学业成绩。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尊重师长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护学校的财产和设施,不得在校园内实施破坏行为和偷盗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公民素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生管理应坚持教育为主,依法管理,以德育为根本任务,为学生提供培养成才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学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导言】为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国家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教育部制定了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遵循以德育人,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第二条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

第三条坚持学生主体地位,保护和尊重学生的权益。

第四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管理机制】第五条树立“共育共管共享”的学生管理理念。

第六条设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生管理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完善学生管理机制,建立学生管理责任制。

第八条健全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机制,确保学风建设的有效推进。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九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条学生要秉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的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外行为要做到文明有序、遵守社会公德。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学校应保障学生正当的学习权和其他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学生有权获得公平的奖惩制度和评价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五章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工作队伍培养和选拔机制。

第十七条强化学生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工作的互动发展。

【第六章法规和监督】第十九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二十条教育部要定期组织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巡视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结语】本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高校及学生工作队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1. 学生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全面管理和服务,提升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1.2 原则(1)依法管理:学生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下学习和成长。

(2)全面发展:学生管理要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公平公正:学生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促进教育机会公平分配。

(4)因材施教:学生管理要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兴趣爱好,给予个性化的培养和关爱。

2.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2.1 权利(1)受到尊重的权利:学生有受到教育机构、教育管理者和教育工作者尊重的权利,不受歧视和侮辱。

(2)知情权:学生有知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政策和重大事项的权利。

(3)参与权: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学生事务和学校决策的权利。

(4)学习权:学生有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有接受正当教育和培养的权利。

(5)表达权:学生有自由表达观点和意见的权利,有参与学术、文化、艺术等活动的权利。

(6)社会实践权:学生有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权利。

2.2 义务(1)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义务:学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义务。

(2)学习的义务:学生有按照教育计划和课程要求学习的义务,积极参与各种学习活动。

(3)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学生有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保护公共财产和环境的义务:学生有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环境的义务,爱护公共设施和物品。

3. 学生管理的组织和机制3.1 学生管理委员会(1)学生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1. 学生守则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为校争光。

学生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遵守礼仪规范。

学生要自觉爱护学校设施设备,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对于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学籍管理学生在入学后,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学校。

学生要自觉完成学期学籍登记,按时缴纳学费,并遵守学校学业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如需休学、退学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影响个人学籍记录。

3. 学习管理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听讲,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学生要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不得抄袭、舞弊。

学生要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

学生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得搞抄袭、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

4. 行为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应尊重师长、教职员工和其他学生,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等行为。

学生要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参与非法集会、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行为。

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不得擅自进出校门、携带违禁物品等。

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乱穿马路、骑车闯红灯等。

5. 住宿管理学生宿舍是学生的休息和学习场所,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学生要遵守宿舍封闭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开宿舍门、携带外来人员入宿舍。

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宿舍内私自煮饭等。

6. 奖惩制度学校将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将给予奖励,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将依据学校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

7. 留校观察学生在特定情况下,若遇到学业或生活上的问题,学校将给予留校观察的机会。

在留校观察期间,学生需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改正错误,争取取得进步。

留校观察期间,学校将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8. 校外实习管理学生进行校外实习时,需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习安排进行。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文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文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施,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制定相应的学生管理计划,并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系统,做好学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重视学生的体育锻炼,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和运动场地。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九条学校应依法对学生进行招生工作,建立健全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制度。

第十条学校应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帮助他们适应学校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十一条学校应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对于特殊招生和涉外招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对违反学校招生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校纪律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学生纪律管理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

第十五条学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可以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学校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劝退、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第四章学生活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住宿条件和生活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堂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和营养健康。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疫情防控制度,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娱乐活动和文化服务,满足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行为、维护高等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从事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尊重学校的制度规定,遵守学校的管理要求,维护学校的形象,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机构,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教育指导。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六条入学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的招生章程,申请者应具备高考或其他招生考试的相应成绩,并达到学校的录取标准。

第七条入学程序:申请者按照学校规定的招生流程进行报名、科目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选拔,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和录取。

第八条入学合同:学生入学前,应与学校签订入学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纪律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入学体检:学生入学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条入学军事训练:学生在入学后,应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军事训练。

第十一条入学宣誓:学生入学后,应参加入学宣誓仪式,并宣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术规范和社会道德。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以学校的正式学籍为准,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并完成学校要求的学业。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各类考试,并遵守有关考试纪律。

第十四条学生因病无法参加正常学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请假期满后须按时返校。

第十五条学生转专业或退学,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因学业或其他原因暂离学校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假期过期不返校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尊重学术,尊重校风,尊重他人的权利和人格。

第十八条学生应保持课堂秩序,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第十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图书馆、实验室、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的规定,保持良好的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第二十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外的卫生环境和安全秩序。

2024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24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24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本科院校、研究生院校和职业学院等。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培养正确的政治观点、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意识。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体制,明确学校领导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学生管理组织建设,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群体建立联系与合作,共同维护学校内外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招生与入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依法制定招生章程,明确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录取标准以及录取程序,不得违规招生。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取工作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录取的学生符合招生标准。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新生的导入教育,引导新生适应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入学、学业、奖惩等情况,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证明和服务。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学生需及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资料更新。

第十四条学生转系、休学、退学等行为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手续,并在学生档案中予以记录。

第十五条学生因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刑事处罚,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学生学籍。

第四章学风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和学习习惯。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四章行为规范第五章奖励和处分第六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七章管理和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机构, 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学习, 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 尊重学校的学问传统和社会公德, 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科技、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提高综合素质。

第六条高校学生的管理应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七条学生入学时, 应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录取, 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 应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业, 取得学分, 通过各种考试。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 如需请假、休学、退学等, 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 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程序, 完成各项审核和毕业答辩。

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十一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遵守学习纪律,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杜绝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 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高校学生应注重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等校内文化和艺术活动, 提高文化素养。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高校学生应尊敬师长, 礼貌待人, 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六条高校学生应尊重他人权益, 不侵犯他人身体、财产和精神上的权益。

第十七条高校学生应踊跃参与学校的文明建设, 不进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八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观念, 不传播和制作虚假信息、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模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模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规范,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基地,学校应当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公平而有爱的教育环境,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学生管理机制,明确学生管理的职责、权力和程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关系的建设,促进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和沟通,营造和谐、民主、尊重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七条学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招生条件。

第八条学生入学应当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以及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生入学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

第十条学校有权对入学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和身体健康检查,以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状况。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志愿,进行专业选择指导和职业规划辅导,帮助学生合理确定学业方向。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学生入学后的适应教育计划,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章学生学业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业课程计划,明确学生的学分要求和毕业要求。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课程计划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业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考试制度参加统一的考试,接受学业水平的评估和监督。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作弊、抄袭或者有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业辅导机制,为学生提供学习上的帮助和指导,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

第四章学生行为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干扰正常的学习教学活动。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5篇)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5篇)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____、____思想、____和“____”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____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生的行为,维护校园秩序,培养优秀的人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学生应当为自己的学习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和课程要求完成学业。

第六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学生应当保护和爱护学校的财产,遵守校园环境保护规定,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八条学生应当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得进行恶意中伤、侮辱他人的行为。

第九条学生应当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个人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中应当保持整洁、文明的仪表形象。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言辞。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行走,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保持安静和秩序。

第三章学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不得擅自缺课。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要求,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

第四章学术道德规范第二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术诚信,不得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伪造实验数据或篡改科研成果。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正确引用参考文献,不得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术界的学术自由,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五章安全和保卫规定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当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不得私自借用他人财物。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本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本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范本1.引言高等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是大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高校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素质,加强学生学风建设,教育部制定了本规定,旨在明确高校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

2.学生行为规范2.1 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怀着崇高的学术追求,注重思想修养与道德素质的提高。

2.2 学生要尊重学校、教师及同学,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3 学生要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篡改他人作品,不得参与学术不端行为。

2.4 学生要注重个人修养,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不得擅自改变住宿环境。

3.学生学业管理3.1 学生应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尊重教师的教学方法和要求,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积极完成作业和学术任务。

3.2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按时完成学业要求,不得作弊、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3.3 学生应遵守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明使用图书馆资源,不得私自损毁图书、期刊等学术资料。

3.4 学生应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科研实践,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竞赛等非课程学习活动。

4.学生言行规范4.1 学生要树立良好的社交礼仪,与师生友好相处,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歧视和侮辱他人的言行。

4.2 学生要规范使用网络,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恶意攻击、侵害他人的隐私,不得参与网络暴力和网络诈骗行为。

4.3 学生要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进行赌博、赌球等违法违规行为。

4.4 学生要尊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非法组织、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得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5.学生奖惩制度5.1 学校将建立学生奖励制度,对于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进取。

5.2 学校将建立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违纪行为依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道德品质;
(四)推动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积极互动和良好沟通。

第三条高等学校是学生的培养机构,承担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

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其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能。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和社会风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学校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校行政部门、班级导员和学生会等组织的职责和权责。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学习、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学校应在学生入学时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管理规定和学生权益保障措施等,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校表现。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和惩治,建立学术诚信体系,保证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学生基本权益
第九条学生享有学习、科研、实践、创新和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的权利。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为学生参与各类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条学生享有公平评价和考试的权利。

学校应采取公正的评价制度,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公正评价。

学校应组织考试,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一条学生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发布重要信息,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四章学生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树立文明素质。

学生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得从事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学生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背社会伦理和道德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和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学校财物和公共设施。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妨碍他人健康和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崇尚科学文化,不得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不得从事危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第五章学生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违纪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大过、记小过、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法犯罪的学生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

学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学生应进行录入学生档案和高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向社会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于暂未包含在本规定内的学生管理问题,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