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建筑的规范
城市规划行业城市设计规范
城市规划行业城市设计规范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它包括城市发展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管理等方面。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设计规范是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它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标准。
本文将从城市设计规范的角度,论述城市规划行业的相关内容。
一、城市设计的背景与意义城市设计是指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设计,使城市的各个功能区域有机结合,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城市设计规范是指在进行城市设计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城市设计的背景与意义在于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并使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二、城市设计规范的基本原则1. 城市规模和布局:城市设计应根据城市的规模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城市的尺度和布局,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道路和交通:城市设计应合理规划道路和交通系统,提供便捷的交通网络,同时注重非机动交通和公共交通的发展。
3. 建筑和景观:城市设计应注重建筑与景观的协调,保持城市的人文历史风貌,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4. 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城市设计应合理划分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使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域互相支撑、互相补充。
5. 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城市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打造绿色生态城市。
三、城市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建筑规范:城市设计规范应包括建筑的高度、体量、立面设计、立面材料、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以保持城市的建筑风貌一致性。
2. 道路规范:城市设计规范应包括道路的宽度、弯曲度、坡度、标线、交通信号等要求,以保证道路的畅通和交通安全。
3. 绿地规范:城市设计规范应包括绿地的面积、布局、植被选择、景观设计等要求,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
4. 水系规范:城市设计规范应包括水体的保护和利用,灌溉系统的设计,雨水的收集利用等要求,以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改善。
5. 建筑物与道路的配套设施:城市设计规范应包括建筑物与道路的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垃圾处理设施、供电、供水、排水系统等要求,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是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在保证建筑物合理布局和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因素。
本文将从不同层面详细探讨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
一、规划层面上的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对建筑物占地面积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塑造。
根据不同的城市规模和用地功能,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建筑用地的限制,比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这些规范要求可以防止建筑物占用过多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建筑设计原则与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直接影响建筑的布局和外观。
根据功能需求和建筑类型的不同,建筑师需要合理安排建筑物在地块上的位置和占地面积。
一方面,建筑物需要满足功能需求,如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使用功能的便利性。
另一方面,建筑师还需考虑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与融合,如建筑物与道路、绿地的连接等。
三、环境保护与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建筑需求,也需要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
在城市建设中,环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建筑师在设计建筑物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减少建筑物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合理控制建筑物占地面积,改善周边空间的绿化和景观等,都是建筑设计中的关键考虑因素。
四、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的实施和监督为了确保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法规制度。
例如,审批建筑设计方案时,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评审,并与相关规划和环境部门进行协调。
同时,施工阶段也需要进行监督,确保建筑实际占地面积与设计图纸一致,避免违规用地和超标建设的问题。
总结起来,建筑物占地面积规范要求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指标,涵盖了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原则、环境保护和管理监督等多个层面。
在建筑设计中,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规范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存。
城市规划中建筑的规范
第二十一条建造基地的建造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指标见表 3 ) 。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建造密度和建造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 3旧城改造区新城区低层独立式住宅低层拼接式住宅居住建造(含酒店式公寓)商贸、办公(含旅馆、公寓式办公)大型超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D-30%20%28%45%40%50%FAR-1.21.64.02.85.53.5D-30%28%25%40%35%45%FAR-1.21.53.02.55.03.0工业建造(普通通用厂房)仓储建造公共绿地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22〕24 号的规定执行参照《公园内部用地比例》的规定执行注: 1、 D—建造密度, FAR—建造容积率,两者不宜同时取最大值;2、本表仅合用于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单一基地;3、本表规定的指标取值为上限,但工业建造为下限。
第二十二条建造退用地红线和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路线保护区范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范以及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要求。
第二十三条按上述距离要求退让相邻用地边界确有艰难的,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应不小于3 米,且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沿路地下建造退让小于主体建造退让的,其顶面标高应设在地面正负零以下。
第二十四条铁路两侧的建造工程距离铁路轨道外侧边缘不宜小于(铁路附属工程设施项目除外)。
第二十五条沿建造用地边界的建造物,在对等退让的原则下,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的,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二)多层建造退让自用地边界,北侧不少于 12.5 米,南侧不小于 7 米,东西均不得少于 3 米;且同时满足日照、消防间距要求。
(三)高层建造退让自用地边界,北侧不少于 20 米,南侧不小于 10 米,东西均不得少于 6.5 米;且同时满足日照、消防间距要求。
市政公共空间设计中的规范要求
市政公共空间设计中的规范要求市政公共空间设计的规范要求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交通规划等。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公共空间的安全、舒适和可持续性,同时满足社区居民和市民的需求。
下面将从不同方面介绍市政公共空间设计的规范要求。
一、建筑设计规范要求1. 建筑物材料选择:建筑物材料应具有耐久性、安全性和环保性,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其在城市环境中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
2. 建筑高度限制: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和景观要求,建筑高度应控制在适当范围内,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3. 空间布局:公共空间的建筑布局应合理,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活动。
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特殊需求,例如老年人、残疾人等。
4. 消防安全: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灭火设施、逃生通道等。
应确保公共空间的人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
二、景观设计规范要求1. 植被选择:植被的选择应根据城市气候和环境特点进行,注重适应性和生态效益。
应充分考虑到植被对人们的舒适感和城市生态的贡献。
2. 绿化覆盖率:公共空间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一定比例,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
应合理规划绿化带、绿地和公园。
3. 水资源规划:应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包括雨水收集和利用、水景设计等。
应注重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4. 防污染设计:公共空间应考虑到污染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例如隔离带、噪声屏障等,以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三、交通规划规范要求1.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应鼓励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提供便利的步行和自行车道,并设置合适的交通标识和交通设施。
2. 公共交通规划:应合理规划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并提供舒适、便捷和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
3. 车辆停车:应合理规划车辆停车位,并为残疾人和车辆共享服务留出足够空间。
4. 交通安全措施:应设置合适的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和行人过街设施,以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总结:市政公共空间设计的规范要求涉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和交通规划等多个方面。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第二十三条相邻两栋住宅建筑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6米,新建区不小于8米。
建构筑物间距规范
建构筑物间距规范1. 引言建筑物的间距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布局合理、安全,并满足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建构筑物间距规范的背景、原理和具体要求。
2. 背景建筑物的间距规范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物之间有足够的距离,以保证日照、采光、通风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物间距规范还可以影响城市景观和建筑外观的整体效果。
3. 原理建构筑物间距规范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安全性建筑物之间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火灾、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传播速度过快,从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2 通风与采光合理的建筑物间距可以保证相邻建筑物之间有足够的空间,使得空气可以流通,从而改善室内的通风质量;同时,间距也能够保证充足的自然光线进入室内,减少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
3.3 城市景观建筑物间距的规范直接影响到城市景观的美观程度。
合理的间距可以创造出舒适的空间感,增加城市的整体吸引力。
4. 具体要求具体的建构筑物间距规范要求会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标准而有所不同,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要求:4.1 建筑物间最小距离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所属的功能性分类,规范会要求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一般来说,高层建筑之间的最小距离会更大,以确保安全性和通风需求。
4.2 道路宽度为了保证道路交通的顺畅,建筑物的间距规范中通常也会包括对道路宽度的要求,以适应不同类型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
4.3 比例与美观建筑物的间距规范也会考虑到城市的整体比例和美观要求,避免相邻建筑物的过于拥挤或过于分散,以保持城市的视觉效果和空间感。
4.4 绿化与景观规划建筑物间距规范中可能还会包括有关绿化和景观规划的要求,以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并增添城市的美观。
5. 结论建构筑物间距规范是确保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合理的间距规定,可以保证建筑物之间的安全性、通风与采光、城市景观的美观,提升城市的整体质量。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标准城市规划是一项涉及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综合性工作,旨在实现城市资源合理配置、空间布局优化、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行业的建设标准,提高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效益,以下是城市规划行业的一些重要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制定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的基础。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标准:1. 全面调查和系统分析: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进行全面的城市调查,包括人口、土地利用、交通、环境、文化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充分听取和吸纳相关利益相关方(如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利益的表达和参与。
3. 综合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应综合考虑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协调各类规划(如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形成有机的城市发展体系。
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和用地功能,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布局和利用的规划工作。
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标准:1. 用地类型划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导向,将城市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地类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2. 用地布局合理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应合理布局,避免过分集中或过度分散,确保城市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3. 近期和远期用地需求预测: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预测数据,合理预测近期和远期的用地需求,以确保规划的长远性和灵活性。
三、城市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建筑设计规范是指对城市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
良好的建筑设计规范能够提高城市建筑的品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舒适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城市建筑设计规范:1. 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规定不同区域和地段的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范围,以保证城市建筑的整体视觉效果和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
市政工程中的建筑密度规范要求
市政工程中的建筑密度规范要求市政工程是一个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领域,其中建筑密度是一个重要的规范要求。
建筑密度规范旨在通过合理控制建筑物的布局和高度,以保证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本文将对市政工程中建筑密度规范的要求进行探讨。
一、建筑密度规范的背景与意义建筑密度规范是基于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考虑而制定的。
通过合理控制建筑密度,可以实现更好的用地利用率、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建筑密度规范也能够减少建筑对于自然环境的干扰,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建筑密度规范的具体要求1. 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规范要求合理控制建筑物的高度,以避免过度影响城市景观和通风条件。
在市政工程中,通常会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区域特点确定不同区域的建筑物高度上限。
通常,高密度工作区会允许较高的建筑密度,而低密度居住区则倾向于低层建筑。
2. 控制建筑面积建筑密度规范还包括对建筑面积的控制。
在市政工程中,一般会根据城市的用地分区规划和功能要求,对不同用途的建筑物面积进行限制。
例如,商业区和工业区的建筑面积限制相对较高,而居住区的建筑面积则相对较低。
3. 合理布局建筑物建筑密度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建筑物,以达到最佳的空间利用效果。
在市政工程中,会对建筑的布局进行规划,避免出现建筑物过于拥挤或错落无序的情况。
合理的建筑布局可以提供良好的城市交通流动性和通风条件,同时也能够提升城市整体的美观度。
4. 考虑人居环境建筑密度规范还要求考虑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在市政工程中,会根据居住区的规模和人口密度,确保居民有足够的公共空间和绿地。
同时,建筑物之间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私密性。
三、建筑密度规范的实施和监督建筑密度规范的实施和监督是市政工程中的重要环节。
市政部门会制定相关的法规和规章,明确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和布局要求,并对未遵守规范的建筑项目进行处罚和整改。
同时,市政部门也会加强对建筑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范的贯彻执行。
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是一个社会进步的体现,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各行业都需要遵守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保护以及市政工程等方面,分小节论述城市建设管理的条例和规定。
一、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和指导性工作。
在城市规划方面,应制定以下规范:1. 城市总体规划:各城市应制定长远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发展的方向、布局和发展目标。
2. 分区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分区规划,明确各个功能分区的用地规划和发展方向。
3. 建筑控制线规划:制定建筑控制线的规划,确保城市建筑的合理布局和景观效果。
二、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保证建筑安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建筑设计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 建筑安全规范: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建筑安全标准,保证建筑的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
2. 建筑节能规范:建筑设计应考虑节能减排的要求,采用高效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技术。
3. 建筑外观设计规范:建筑外观设计应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符合城市建设形象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为了保护环境,城市建设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 噪音控制规范: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噪音控制标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污染。
2. 水源保护规范: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和开发水资源。
3. 空气质量规范:城市建设需要关注空气质量问题,建立相应的空气质量监测和治理体系。
四、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为了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需遵守以下规范:1. 道路建设规范:市政道路建设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划和设计要求,确保道路通行和安全。
2. 给排水工程规范:给排水工程建设需要符合相关的规范,确保水资源的利用和排放的安全性。
3. 城市绿化规范:城市绿化需要遵循相关的规范,选择适宜的植被和绿化方式,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最新城市建设标准规范
最新城市建设标准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标准规范对于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最新城市建设标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城市总体规划1. 城市定位:明确城市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和规模控制。
2. 土地利用: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确保各类用地的均衡发展。
3. 交通规划:构建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包括公共交通、道路系统等。
# 二、基础设施建设1. 供水系统: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效率和水质。
2. 排水系统:建立完善的雨水和污水排放系统,防止城市内涝。
3. 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三、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1. 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2. 污染控制: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减少工业和生活污染。
3. 生态保护: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
# 四、公共设施与服务1. 教育设施:合理布局学校,满足居民教育需求。
2. 医疗设施:提供充足的医疗资源,保障居民健康。
3. 文化设施:建设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 五、住房建设与管理1. 住房供应:确保住房供应与需求平衡,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
2. 住房质量:提高住房建设标准,确保住房安全和舒适。
3. 住房政策: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 六、智慧城市建设1. 信息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 智能交通:发展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管理效率。
3. 智能安防:建立智能化的公共安全监控系统。
# 七、可持续发展1. 资源节约: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减少资源浪费。
2. 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3. 绿色建筑:鼓励建设绿色建筑,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 八、法规与标准1. 法规制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城市建设的规范性。
2. 标准制定:制定城市建设的各项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城市规划建设规范
城市规划建设规范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人们生活、工作和发展的空间。
而城市规划建设规范,则如同城市发展的“蓝图”和“准则”,决定着城市的形态、功能和品质。
城市规划建设规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首先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序性和稳定性。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规范,城市的建设可能会变得杂乱无章,各种建筑和设施随意布局,交通混乱,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不均,这将极大地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运行效率。
规范有助于保障公共安全。
在城市规划中,对于建筑的抗震、防火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合理规划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场所等,能够在灾难发生时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规范也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规定,如道路的承载能力、水电供应的稳定性等,确保城市能够正常运转。
再者,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资源。
通过合理规划城市的用地,保护生态敏感区,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能够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在建筑设计方面,推广节能、环保的技术和材料,也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那么,城市规划建设规范具体包含哪些方面呢?首先是土地利用规划。
这涉及到对城市不同功能区域的划分,如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文教区等。
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减少城市内部的通勤距离,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同时,要考虑到未来城市的发展需求,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交通规划也是关键的一环。
包括道路网络的布局、公共交通设施的设置、停车场的规划等。
良好的交通规划能够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出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筑规范更是不容忽视。
它涵盖了建筑的高度、面积、外观、结构安全等方面。
不仅要保证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还要考虑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以及对城市景观的影响。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同样重要。
学校、医院、公园、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要合理,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城市规划建设规范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城市规划中对建筑设计的要求
个 成 功 的 设 计 方 案 , 该 是 美 观 现 实 用 并 重 的 。 只 有 美 感 而 欠 缺 实 应
对 可 既 城 市标 志性 建 筑 的创 造 亦 是 城 市 特 色 的 又 一 体 现 , 北 京 的天 安 门 、 如 故 用 性 的 设 计 , 设 计 师 来 说 , 能 已 是 称 心 之 作 , 切 合 设 计 追 求 美 的 目
一
一是看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 规 置 等各 项细 则 必须 做 出恰 当 的切 实 反应 来 满 足城 市规 划 要 求 。 些 要 求 一 很大 的。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这
般 包 括 :对 用 地 性 质 和 用 地 范 围 的 控 制 , 于 容 积 率 、 筑 覆 盖 率 、 化 覆 “ 对 建 绿 盖 率 、 筑 高度 、 筑 后 退 红 线 距 离 等 方 面 的 控 制 , 及 对 交 通 入 口 的方 位 建 建 以
的 影 晌 , 地设 计 及 建 筑 设 计 对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之 中 的土 地 使 用 和 建筑 布 场
二、 建筑 设计 方 案审查 的 内容
重 要 的建 筑 是 一 个 城 市 的 象 征 , 的 好 坏 对 一 个 城 市 的 形 象 影 响 也 是 它 划 设 计 的 要 求 ; 是 对 建 筑 设 计 方 案 本 身 进 行 评 审 , 它 的设 计 思 想 是 否 二 看 符 合 设 计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 有 这样 才 能选 出好 的作 品 。 只 1建 筑 的功 用 性 和 经 济 适 用性 审 查 、
展 而积 累 、 淀 和 不 断 地 更 新 。它是 传 统 、 惯 、 则 或 是 人们 的认 同 , 积 习 规 它不
城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4-2024
城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4-20241. 引言本文档主要介绍了城市规划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4-2024的相关内容。
该标准是为了规范城市规划中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而制定的。
2.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管理等领域的建筑面积计算。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T 50353-201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5-201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投影面积上的总量。
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4.2 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面积,包括房间面积和走道面积。
4.3 辅助面积辅助面积是指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设置的辅助房间和设施的面积,如卫生间、厨房、设备间等。
4.4 结构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结构所占的面积,如柱子、墙体、梁等。
5. 计算方法5.1 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应按房间的净面积计算,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的厚度。
5.2 辅助面积计算辅助面积应按实际设置的辅助房间和设施的面积计算。
5.3 结构面积计算结构面积应按结构所占的面积计算,包括柱子、墙体、梁等。
5.4 总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应将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相加得到。
6. 计算示例6.1 建筑物A建筑物A为一座多层住宅楼,共有10层,每层层高为3米。
每层有3个单元,每个单元有2户,每户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
计算建筑物A的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 80平方米/户 × 2户/单元 × 3单元/层 × 10层 = 4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使用面积 + 辅助面积 + 结构面积(注:具体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6.2 建筑物B建筑物B为一座商业楼,共有5层,每层层高为4米。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引言概述: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城市、建筑、交通、环境等各个方面。
为了保证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常用的规范。
本文将介绍规划常用规范的五个方面。
一、环境规范1.1 确定环境保护区域:规划中需要确定环境保护区域,包括水源地、生态保护区等。
这些区域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和管理,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性。
1.2 控制环境污染:规划中需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控制环境污染,包括噪音、废气、废水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1.3 提高环境质量:规划中需要考虑提高环境质量的措施,包括绿化、景观设计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建筑规范2.1 建筑结构安全:规划中需要遵循建筑结构安全的规范,包括抗震、防火等。
这些规范可以确保建筑物在自然灾害或其他危险情况下的安全性。
2.2 建筑功能合理:规划中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合理性,包括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建筑的使用效率。
2.3 建筑节能环保:规划中需要注重建筑的节能环保,包括采用节能材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减少能源的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三、交通规范3.1 道路规划合理:规划中需要合理规划道路,包括道路宽度、交通流量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交通的效率。
3.2 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中需要注重公共交通的发展,包括地铁、公交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减少私人汽车的使用,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3.3 交通安全保障:规划中需要考虑交通安全的保障措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交通的安全性。
四、城市规范4.1 土地利用合理:规划中需要合理规划土地的利用,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4.2 城市布局优化:规划中需要优化城市的布局,包括公共设施的分布、绿化的布局等。
通过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4.3 城市更新改造:规划中需要考虑城市的更新改造,包括旧城区的改造、老旧建筑的拆除等。
各城市建筑设计标准
各城市建筑设计标准各城市的建筑设计标准是为了规范建筑物的建设,保证建筑品质和城市形象。
下面是各城市建筑设计标准的一般要求:1.建筑物高度和容积率:城市一般都会制定建筑物的高度和容积率。
高度限制可以保护城市景观和历史风貌,确保建筑物之间的比例协调。
容积率限制可以控制建筑物的总体体量,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
2.建筑外观和形式:建筑物的外观和形式应当与城市风貌相协调,并和周围环境相融合。
它们可以采用当地传统或独特的建筑风格,或者与周围建筑物形成对比,引领城市的发展方向。
3.建筑功能和布局:建筑物的功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当地市场需求,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各种需求。
建筑物的内部布局应合理,充分考虑人流、安全和便利性等方面。
4.建筑材料和结构:建筑物的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其他外部压力。
建筑物的结构应当符合力学原理,确保安全稳定。
5.公共设施和环境:建筑物应当配套有合理的公共设施,如停车场、道路、人行道、照明设施等,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布局应当考虑到人们的活动和交流,保证公共空间的舒适性和宜人性。
6.可持续发展:建筑物应当尽量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采用节能设备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物的隔热性和通风性,开展垃圾分类和废物回收等。
7.安全和防灾: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和防灾的标准要求,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例如,建筑物应当设有灭火设备、疏散通道和报警系统等,以防止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发生。
总之,各城市的建筑设计标准不仅是为了实现建筑物的安全和功能性,同时也考虑了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城市整体的发展需求。
这些标准是城市规划和设计的基石,能够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建筑法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3
表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2.公建用地(R02) 15~25 3.道路用地(R03) 10~18 4.公共绿地(R04) 7.5~18
居住区用地(R) 100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
便道边线。
51
9、竖向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 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 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52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居住区地面连接
40
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 41
绿化植物种植最低土层厚度
42
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距离
43
8、居住区内道路分级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 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 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供热管线 的无不宜小于10m;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 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宅间小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m;
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 构;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 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 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 计算。
31
6、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 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 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 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高度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高度规范要求建筑高度对于城市的整体建设和规划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建筑高度规范可以有效地控制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空间布局,同时也能够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在建筑设计中,建筑高度的规范要求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建筑设计中的建筑高度规范要求,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进行分析,以期给读者一个更好的了解。
一、城市整体规划中的建筑高度要求在城市的整体规划中,建筑高度往往受到一系列的规范要求。
首先,城市的建筑高度要有一定的限制,以确保城市的整体景观和风貌。
例如,历史悠久的城区通常有建筑高度的限制,以保护历史建筑和传统文化。
此外,城市也需要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规划不同的建筑高度。
商业中心区域通常有较高的建筑高度限制,以容纳更多的商业空间;居住区域则需要更低的建筑高度,以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建筑类型对建筑高度规范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建筑在建筑高度规范上也有其自身的要求。
例如,住宅建筑往往要求较低的建筑高度,以确保居民的居住质量和隐私。
办公建筑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建筑高度,以满足更多的办公空间需求。
而在公共建筑方面,如医院、学校等,根据其功能特点和使用需求,也存在不同的建筑高度规范。
三、建筑高度与安全性的关系建筑高度与建筑物的安全性紧密相关。
一般来说,较高的建筑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以确保人员的逃生和灭火安全。
例如,在高层建筑中,常常需要设置逃生通道、安全疏散楼梯和防火设施等。
此外,对于超高层建筑来说,还需要考虑抗风、抗震等特殊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可持续发展与建筑高度规范随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建筑高度规范也要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结合。
建筑高度规范可以通过优化空间利用,减少建筑面积、节约能源等方式来促进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活方式的实施。
此外,建筑高度规范还可以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材料,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提高建筑物的可持续性。
总结:建筑设计中的建筑高度规范要求对于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城市用地的竖向规划规范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建筑物的高度、楼层数及分布等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以实现城市空间的高效利用和美观有序的目标。
竖向规划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日益紧缺的城市用地资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的容积率,并达到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的效果。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包括以下方面:1. 建筑物高度控制: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和环境条件,制定建筑物高度的上限要求。
例如,对于商业区、市中心区等繁华地段,可以允许建设较高的建筑物,以增加商业和办公用地;而对于住宅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则需要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避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 楼层数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情况,合理规划和控制建筑物的楼层数。
楼层数的规划应考虑到交通状况、居民需求和建筑物功能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规范。
例如,对于居住区,可以控制住宅楼层数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居民的舒适度和居住品质。
对于商业区和办公区,可以允许建筑物拥有更多的楼层,以扩大商业和办公用地。
3. 建筑物分布控制:根据城市功能和用地需求,合理规划建筑物的分布。
例如,将商业区和住宅区分离开来,避免商业和居民空间的冲突;将工业区和居住区分开,并设置相应的隔离带,减少工业排放对居民的影响。
4. 空中廊道和公共空地的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规划和保留一定面积的空中廊道和公共空地。
空中廊道可以用于道路、绿化、交通和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布置和维修,提高城市功能和便利性。
公共空地可以用于公园、广场和休闲设施的建设,提供居民的休闲娱乐场所。
在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综合考虑城市整体规划和环境条件:在规划建筑物的高度、楼层数和分布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整体规划和环境条件,保持与周边建筑物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2. 做好技术和工程方面的研究:竖向规划需要基于科学技术和工程原理进行研究和设计,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3. 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详细的竖向规划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建筑物高度、楼层数和分布的审批和监控,避免城市用地的不合理和浪费。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设计成为了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效果,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规范要求。
本文将探讨城市规划设计的常见规范要求。
一、总体规划要求1. 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经济因素,制定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2. 根据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城市的规模、布局和结构。
3. 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交通规划要求1. 制定合理的交通总体规划,确保交通网络的连通性和通行效率。
2. 合理规划道路交通布局,确保道路的通行安全和交通流畅。
3. 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应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三、建筑规划要求1. 建筑物的布局应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确保建筑风格和环境相协调。
2. 建筑物的高度和体量应与城市整体形象相一致,避免高楼大厦过度拔高。
3. 建筑物的功能应与土地利用相适应,合理安排各种建筑用途的比例。
四、绿地规划要求1. 根据城市的人口密度和绿地供给需求,合理规划城市的绿地布局。
2.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绿地覆盖面积,提高绿地的质量和景观价值。
3. 合理设置城市公园和休闲空间,提供良好的休闲和娱乐场所。
五、环境规划要求1. 充分考虑城市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问题,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2. 合理规划城市噪音源和污染源的分布,减少对居民的干扰和污染。
3. 提高城市的生态素质,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措施。
六、配套设施规划要求1. 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居民的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
2. 优化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供应,提高供应质量和供应效率。
3. 提供完善的社区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七、安全规划要求1. 充分考虑城市防灾和抗灾能力,制定合理的安全规划措施。
2. 加强城市的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城市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规划与设计规范都市规划快题用规范第一节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都市商业地区或要紧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都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邻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许多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都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许多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都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要紧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邻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都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都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依照不同情形,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并采纳安全的采光材料。
第2.2.6条步行商业街两侧如为多层建筑,因交通功能而设置外廊、天桥和梯道时,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2.2.7条步行商业街的各个出入口邻近应设置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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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建筑的规范第八章建筑容量及建筑物退让控制第二十一条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指标见表3)。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表3注:1、D—建筑密度,FAR—建筑容积率,两者不宜同时取最大值;2、本表仅适用于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单一基地;3、本表规定的指标取值为上限,但工业建筑为下限。
第二十二条建筑退用地红线和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范以及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要求。
第二十三条地下建筑离用地边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埋置深度(自室外地平面至地下建筑底板的距离)的0.7倍。
按上述距离要求退让相邻用地边界确有困难的,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应不小于3米,且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沿城市道路两侧,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应不小于5米。
沿路地下建筑退让小于主体建筑退让的,其顶面标高应设在地面正负零以下。
第二十四条铁路两侧的建筑工程距离铁路轨道外侧边缘不宜小于50米(铁路附属工程设施项目除外)。
第二十五条沿建筑用地边界的建筑物,在对等退让的原则下,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的,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低层建筑退让自用地边界,各边均不得少于3米;(二)多层建筑退让自用地边界,北侧不少于12.5米,南侧不小于7米,东西均不得少于3米;且同时满足日照、消防间距要求。
(三)高层建筑退让自用地边界,北侧不少于20米,南侧不小于10米,东西均不得少于6.5米;且同时满足日照、消防间距要求。
(四)边界外侧为公园、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放空间或确定的永久性建筑物的地区及用地边界不规则的地区、建筑物退让用地边界距离应不影响边界外侧用地功能的使用。
(五)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除另有规定外,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所列值。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表表4道路交叉口、港湾式公交站等道路展宽段处应适当加大退让。
围墙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退蓝线、绿线根据实际情况由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旧区改建,在满足消防和交通前提下,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后退主干道路红线距离可参照城市次干路标准。
(四)不同层高的组合建筑宜依据其最高级别退让道路红线。
第二十六条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物,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20米(旧城改建项目可酌情处理)。
第二十七条主次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10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15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切点的连线算起),且建筑开口方向不宜朝向交叉口方向,鼓励在退让地块做街头绿化、小品等。
第二十八条沿公路两侧进行建设的,其建筑退让道路距离规定如下: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外缘各30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为:国道不少于35米,省道不少于30米,县道不少于20米。
第二十九条沿水面(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河道、沟渠、水面规划线)两侧进行建设的,其后退水面的距离除有关规划和特殊要求另有规定的,其余不宜小于30米,且退让用地宜作为城市公共活动空间。
第九章建筑间距控制要求第三十条一般规定(一)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低、多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系数:新区1.4,旧城改造区1.2。
不同方位间距参照表5。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表5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三)遮挡建筑为多、低层建筑的,按建筑间距系数进行建筑间距控制;遮挡建筑为高层建筑的,应对受遮挡的住宅进行日照分析,并应结合本规定的其它要求确定建筑间距。
(四)日照间距须满足大寒日2小时满窗日照的要求。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当对提供的日照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住宅建筑山墙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一)多、低层住宅之间不应小于6米;(二)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不得小于9米。
第三十二条非住宅建筑与住宅之间的建筑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一)非住宅建筑位于南北向(偏南北)的住宅南侧,或位于东西向(偏东西)的住宅东西侧的,其间距按住宅间距执行;(二)非住宅建筑位于南北向(偏南北)的住宅东、西侧的:1、建设多层建筑时,应满足消防间距,且应不小于6米;2、建设高层建筑时,除应满足住宅规定日照要求外,且宜不小于13米。
(三)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北侧的,按非住宅建筑间距执行,且同时满足消防、日照间距要求。
第三十三条非住宅建筑之间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一)高层非住宅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间距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应不小于18米;东西向平行布置间距应不小于较高建筑的0.25倍,且应不小于13米;(二)高层非住宅建筑与多层非住宅建筑平行布置间距不宜小于13米;(三)多层非住宅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时,其间距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宜小于10米;(四)低层非住宅建筑与高、多、低层非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按消防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五)其它形式布置的非住宅建筑间距,非住宅建筑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第三十四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和中、小学校教学楼,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少于2小时;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少于3小时(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多层建筑间距不宜小于南侧多层建筑高度的1.5倍)。
第十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第三十五条建筑高度除必须满足消防、气象、安全和通风、日照等要求外,还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建筑高度。
第三十六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地区或建筑周围进行建设的,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条例,并应符合保护规划的规定和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条在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地区周围进行建设的,应符合相应的保护条例、保护规划的规定和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第三十八条在重要的城市景观环境地区周围进行建设的,应满足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第十一章建筑物的景观控制第三十九条一般规定(一)新建多、低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
(二)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各种管线入地敷设(水电表出户安装)、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室外机位等附属设施应统一设置,并注意景观要求。
(三)新建住宅的太阳能设置范围和位置,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执行。
(四)住宅底层不得设置封闭式实体院墙。
(五)建筑外墙宜采用新型材料,历史街区风貌协调区及老城区建筑外立面形式、主色调应充分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求。
第四十条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景观控制(一)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群体要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沿街建筑在符合有关建筑退让和建筑高度规定的前提下,应结合建筑功能、交通、绿化等需要灵活设置外立面形式,以丰富城市景观。
(二)严格控制沿城市主要道路设置小型商铺带(商铺带长度不宜超过沿道路长度的一半)。
(三)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锅炉房、烟囱、污水池、化粪池、独立厨房间等有碍景观、市容的附属设施。
沿城市道路一侧建筑沿街面不得设置明装的雨水落水管,屋面雨水不得排放至人行道上。
(四)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上需设置空调器室外机位、太阳能热水器的,应当与建筑立面一并设计,并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五)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围墙形式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六)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居住建筑的阳台必须封闭(且应统一设计)。
第四十一条沿道路两侧建筑的夜景灯光设施城市沿道路两侧的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及沿次要道路高度在30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设置夜景灯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第四十二条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与周围环境、建筑和谐统一。
具体要求见城管执法局关于亳州市户外广告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住宅建筑物的面宽控制沿街高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55米。
附录A名词解释1、建筑容积率(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简称容积率),系指建筑总楼板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例如:在1万平方米的建筑基地上,建有单楼层5千平方米,共两层楼的建筑,则容积率为100%。
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与占地面积不同)2、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4、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
5、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
6、超高建筑指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7、公寓式办公建筑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8、办公建筑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9、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10、商住综合楼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11、商办综合楼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12、汽车停车率指居住区内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13、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
14、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可按单元式出租、出售的公寓,满足公共建筑的消防要求,允许少量(30%以内)单元降低日照要求,可按居住建筑处理。
15、居室卧室、起居室(俗称厅)。
16、道路红线一般指城市支路以上的道路边界线。
17、绿线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道路红线外防护或景观绿地、生态廊道等边界线。
18、蓝线指河流、湖泊等水域与防护设施用地边界线。
19、主朝向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20、开放空间开放空间是指在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等)。
开放空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A、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B、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8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C、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D、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E、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