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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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是根据设计使用的水排水工程中
的管道特性,结合当前的科学技术,并结合行业经验综合确定的一部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主要适用于市政给、排水、热力输配用的钢结构热力管道和接管等管道结构。

该规范首先介绍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次,就管道结构
设计提出相关要求,并给出常见情况下的管道设计配置,如管wan级别、立管尺寸、阀门、折弯角度、施工技术等。

此外,还对管件的选用、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等做
了具体的规定。

此外,该规范中还给出了管道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设计文件内容及编写要求,以保证管道结构的安全及可靠性。

此外,规范还包括了管道结构设计审核报告、验收及竣
工结算等内容。

总之,《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旨在统一行业设计和工程
施工标准,保证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节省资源,提高社会效益。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原则:设计应符合安全、经济、合理和可行的原则。

保证给水系统的供水可靠,排水系统的排水顺畅。

二、设计参数:包括建筑物的用水量、用水类型、水压要求等。

根据这些参数确定给水管道的直径、材质和布置方式,以及排水系统中排水管道的坡度和材质。

三、给水设计要求:包括给水管道的直径、材质和施工方法等。

给水管道应设置防止倒流和倒吸的装置,确保用水卫生安全。

同时,还应设置防止冻裂的措施,保证供水正常。

四、排水设计要求:包括排水管的直径、坡度、布置和通风等。

排水管道应能够迅速排除建筑物内的污水和雨水,防止堵塞和倒灌。

排水管道应有足够的通风装置,确保排水顺畅。

五、给水排水设备的选择: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在给水系统中选择适当的水泵、阀门、水箱等设备。

在排水系统中选择适当的地漏、下水道、化粪池等设备。

六、施工及验收规范:包括给水排水施工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各种施工技术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验收时应检查各项设备、管道和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于建筑物的水利设施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能够保证供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因此,在进行给水排水设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确保设计和施工的质量。

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最新版】

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最新版】

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管道布局设计标准一、建筑给排水管道的平面图及竖向布局应依据工厂地貌、厂区建筑平面图、设备(单元)的需水量和排放量、冻土层深层、水文地质状况和管道材质明确。

二、生产制造与生活给水管网布局应考虑供水安全、经济发展有效等要求,可选用枝状给水管网、环状给水管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消防给水管网布局应合乎现行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

三、厂区内生产制造、日常生活建筑给排水主干管,宜挨近需水量及排放量很大的设备(单元)布局。

四、户外建筑给排水管道宜埋地敷设;运输易堆积物质、有危害物质及其腐蚀物质的管道不适合埋地敷设,当不可以防止埋地时,应采用防腐蚀、防渗对策。

建筑给排水管道不可与运输易燃性、易燃或有危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沟敷设。

五、建筑给排水管道不适合在车行道下纵向敷设,宜各自相对性集中化布局在道路一边或两边人行横道下和绿化带下;带有易燃液体的生产制造污水干管不可纵向敷设于车行道下和加工工艺管廊下。

六、消防给水管道及雨水管道宜挨近道路布局。

七、户外埋地建筑给排水管道与别的管道、管线、建(构)筑物的最少净距应考虑管道工程施工、安装、维修的要求,并宜合乎表1和表2的要求。

表1给水管道与别的管道、管线、建(构)物的最少净距(m)八、埋地管道接口法兰、卡箍及紧固件应安装在检查井或管沟内,当直埋在土壤层中时应做防腐蚀解决。

九、日常生活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运输有危害液体管道交叉敷设时,日常生活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在交接处3m范畴内不可有管道接头。

当日常生活给水管道布局在下面时,应采用防污染对策。

十、重力流管道由缓坡变成陡坡处,其管径可依据水力计算减少,但不可超出2级,并不可低于相对物质的最少管径。

十一、管道的埋设深层,应依据管材特性、外界载荷、冰冻状况和土壤层特性、抗浮要求明确。

给水管道应埋设在冰冻线以内,排水管道宜埋设在冰冻线以内,并应合乎下述要求:1机动车道下的金属管道填土深层不适合低于0.7m,非金属管道填土深层不适合低于0.8m。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 引言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城市和工业设施中,合理设计和规划给水和排水系统的准则和标准。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给水和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同时注重节能和环境保护。

2. 给水设计规范2.1. 给水系统基本原则•给水系统应满足建筑物内不同功能区域的用水需求。

•给水系统应考虑将来的扩展和改造需求。

•给水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的供水能力。

•给水系统应采用节水措施,推广使用水效设备。

2.2. 给水系统的结构设计•给水系统应由给水源、进水管道、水箱、水泵及配件等组成。

•给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户数、用水量等因素来确定水泵的数量和功率。

•给水系统应设置检修孔和放水孔,方便检修和排除水中杂质。

2.3. 给水管道设计规范•给水管道应选择耐压、耐腐蚀和无毒的材料。

•给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

•给水管道应根据用水的类型和需求来确定管径和施工方式。

3. 排水设计规范3.1. 排水系统基本原则•排水系统应满足建筑物内不同功能区域的排污需求。

•排水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排水能力,防止管道积水和堵塞。

•排水系统应采用节水和节能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担。

3.2. 排水系统的结构设计•排水系统应由排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处理设备等组成。

•排水系统中的管道应具备足够的坡度,以保证污水能顺利流动至下水道。

•排水系统应合理设置检查井,方便检修和疏通。

3.3. 排水管道设计规范•排水管道应选择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

•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

•排水管道应根据不同排污物和排污量来确定管径和施工方式。

4. 给水排水安全与保护4.1. 给水安全设计•给水系统应具备防火、防漏电、防冻结等安全措施。

•给水系统应设置水质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水质,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4.2. 排水保护设计•排水系统应合理设计雨水收集和利用设施,减少雨水径流对排水系统的影响。

•排水系统应设置污水处理设备,有效处理和净化排污物。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是指在给水排水工程中,管道设计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

设计应符合《城市给水排氷工程设计规范》(GB50014-2006)及其指南的要求,还应参照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一、管道弹性结构设计1、管道几何尺寸和结构参数设计:运用一定规定的分析方法,根据管道的运行条件,确定管道的几何尺寸和内径,并选定符合设计要求的内壁几何形状,如管道主件的截面形状、壁厚及折弯半径等。

2、管道弹性计算:应对管道重复使用承受压力而产生的变形、应力及应力集中等进行弹性计算,确定特定荷载作用时管道的变形、应力集中及其损坏情况,以保证管道的安全性能。

3、管道材料设计:根据管道设计参数和管道运行条件,确定管道应用的材料及材料的性能,以便满足管道运行要求和安全性能要求。

二、管道稳定性设计1、管道布置设计:在给定的地形半径及管道穿越形式情况下,确定管道施工布置方案,采用合理的参数组合,使管道运行时化解外力效应,达到管道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

2、管道支撑及连接设计:确定管道的支撑及连接结构,以保证管道正常运转,防止管道断裂以及其它可能的损坏情况。

3、支撑构件布置设计:根据管道设计需要确定支撑构件的布置方案,以保证支撑构件上管道的安全性能。

三、管道维护设计1、管道防腐设计:根据管道使用环境、渗漏风险和携带的介质等因素,合理选择防腐材料,有效地防止渗漏或侵蚀。

2、管道保温设计:根据管道使用环境,合理选择保温材料,有效降低管道的损耗和损坏。

3、抗震设计:根据遗传抗震规范及相关文件,确定管道的抗震设计要求,并进行抗震计算分析,确保管道在发生地震时不受到损坏。

四、安装构造及技术要求1、安装构造设计:根据管道运行条件,确定管道的安装构造,保证管道的正常使用。

2、技术要求:安装构造应符合管道敷设规范和技术要求,保证管道正常使用,并防止出现可能损坏管道的现象。

以上是关于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的详细介绍,有助于保证给水排水工程的正常安全运行,从而起到维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的重要作用。

SICOLAB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SICOLAB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SICOLAB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一、给水排水管道的平面及竖向布置应根据工厂地形、厂区总平面图、装置(单元)的用水量和排水量、冻土深度、工程地质情况和管道材质确定。

二、生产和生活给水管网布置应满足供水安全、经济合理等要求,可采用枝状给水管网、环状给水管网或两者结合的形式;消防给水管网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三、厂区内生产、生活给水排水主干管,宜靠近用水量及排水量较大的装置(单元)布置。

四、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宜埋地敷设;输送易沉积介质、有毒害介质以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不宜埋地敷设,当不能避免埋地时,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沟敷设。

五、给水排水管道不宜在车行道下纵向敷设,宜分别相对集中布置在道路一侧或两侧人行道下和绿化带下;含有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干管不应纵向敷设于车行道下和工艺管廊下。

六、消防给水管道及雨水管道宜靠近道路布置。

七、室外埋地给水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管线、建(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满足管道施工、安装、检修的要求,并宜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管线、建(构)物的最小净距(m)表2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管线、建(构)物的最小净距(m)注:1 表中d表示管道的公称直径,水平净距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指下面管道的外顶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的净距;2 采取保护和隔离措施后,表中的间距可减小。

八、埋地管道接口法兰、卡箍及紧固件应安装在检查井或管沟内,当直埋在土壤中时应做防腐处理。

九、生活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敷设时,生活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在交叉处3m范围内不得有管道接头。

当生活给水管道布置在下面时,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十、重力流管道由缓坡变为陡坡处,其管径可根据水力计算减小,但不得超过2级,并不得小于相应介质的最小管径。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是指煤炭工业的给水与排水设计应符合的标准。

其主要内
容包括:
一、给水
1、给水源安全可靠,给水水质满足饮用标准;
2、水量充足,供水压力满足设备运行及容忍器件工作所需;
3、管路设置配备合理,水表及水表室设置符合要求,站点安装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4、管道设施成熟可靠,使用可行性好,运行可靠,减少维护成本;
5、压力管路安装安全可靠,安装支架技术合理,安装安全可靠,不影响管路的运行;
6、安装吸收和排气系统,确保给水系统运行安全;
二、排水
1、厂区排水设施设置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物排水设施搭配合理,以及设计施工
易于维护等;
2、设计过程应尽量减少排水设施投资,并合理利用比例减水;
3、厂区雨水污水要分开收集,雨水要安装收集池、排水沟等,污水要根据入土量、
危害性等进行控制处理;
4、处理设施的工艺选择合理,操作稳定可靠;
5、污水颜色及气味满足排放标准,对水质影响可控;
6、泄洪及防洪措施要及时有效,安全可靠。

以上是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重视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应当按照
规范要求进行,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提高水质,防止河水污染和有害气体的排放,确保给水、排水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简称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安全、经济、合理、节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水排水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原则和基本要求1. 安全性: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经济性:设计应考虑减少给水排水系统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系统的经济效益。

3. 合理性: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人数、水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给水排水系统的参数和布置方案。

4. 环保性:设计应遵循环保理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给水系统设计规范1. 供水水源: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用水量和用水性质,合理选择供水水源。

2. 给水管道:给水管道的规格、材料、斜率、布置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给水压力:设计应保证在建筑物内各个供水点的压力稳定,不低于规定值。

4. 给水泵站:对于大型建筑物,设计应考虑建立给水泵站,以保证供水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5. 给水设备: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需要,合理选择和布置给水设备,包括水箱、水表、水泵等。

三、排水系统设计规范1. 排水管道:排水管道的规格、材料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排水的畅通。

2. 排水坡度:排水管道的坡度应合理,确保排水速度和能力充分。

3. 防臭处理:针对污水管道和排水设备,设计应考虑防止臭气传播的措施,如装置防臭弯等。

4. 排水设备:设计应合理选择和布置排水设备,包括下水管、排水泵等。

5. 排水口:设计应合理布置建筑物内外的排水口,确保排水顺利且不影响环境和他人。

四、其他要求1. 消防给水设计:设计应按照《建筑防火设计标准》(GB50016)等相关规范进行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保证消防水源的稳定和可靠。

2. 管道维护:设计应考虑管道的维修和清洁,确保系统的长期正常运行。

3. 施工质量控制:设计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工厂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工厂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10.1 一般规定10.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 根据地区水资源的总体规划,与邻近城镇和工农业部门协商对水的综合利用。

2 厉行节约用水,在保证用水水质的前提下,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措施,降低耗水指标,减少废水排放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体,排水应符合排放标准,防止污染环境。

10.2 给水10.2.1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

2 厂区生活用水量,宜采用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用水时间为8h,厂区淋浴用水量,宜采用60L/(人·班),淋浴延续时间为1h。

3 居住区生活用水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用水定额的规定。

4 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量,宜采用1.5~2.0L/(m2·次),浇洒次数为2~3次/d;绿化用水量,宜采用2.0~4.0L/(m2·次),浇洒次数。

/d次1为5 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6 中央化验室用水量,宜采用30~50m3/d,用水时间为8h;机电修理车间用水量,宜采用10~20m3/d,用水时间为8h。

7 设计未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新鲜水)的15%~30%计算。

10.2.2 机械设备轴承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2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6.5~8.5,并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

10.2.3 锅炉、化验、空气调节和生活等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当生活给水供给篦冷机、增湿塔、立磨喷雾和其他仪表等生产用水时,碳酸盐硬度宜小于250mg/L(以CaCO3计)。

10.2.4 生产用水水压应按生产要求确定。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一、规范目的和适用范围1.规范目的:规范旨在确保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结构设计能够满足强度、稳定性、耐久性、使用安全和施工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中的新建、扩建、改造的各类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二、结构设计要求1.强度和稳定性:构筑物的承载力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并考虑抗风、抗地震、减振等因素。

2.耐久性:构筑物的结构材料和防护措施必须能够抵抗自然环境和使用条件的侵蚀和老化。

3.施工质量: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施工工艺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4.使用安全:构筑物必须具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安全性能,包括考虑人员活动、设备操作、地震等因素。

三、构筑物类型的结构设计要求1.水池:要求对水池的设计考虑到水荷载、土压力、温度变化等因素,并合理选择结构材料。

2.水塔:要求水塔的设计应考虑到自重、水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条件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

3.水库:要求对水库的设计应考虑到水荷载、水压、平衡、防渗和波浪作用等因素。

4.水闸:要求对水闸的设计应考虑到水荷载、水压、冲刷和涨水作用等因素,并确保水闸的合理运行。

四、结构设计方法与计算内容1.载荷计算: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确定荷载类型,包括常规荷载、附加荷载、地震荷载等,并进行计算。

2.结构模型简化:对于复杂的结构形式,可以采取简化方法进行计算。

3.尺寸、质量、材料控制:结构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尺寸、质量和材料,并考虑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要求。

4.局部计算:对于构筑物中的局部构件,需要进行细致的计算和设计。

5.构造连接:对于不同构件之间的连接,应选择合适的连接方式,并进行强度计算。

五、验算、试验与技术文件1.验算和试验:结构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相关的验算和试验,以验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技术文件:结构设计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验算报告等。

六、施工和监理要求1.施工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结构质量。

给水排水专业规范强制条文

给水排水专业规范强制条文

给水排水专业规范强制条文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233、给水3.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生活给水系统旳水质,应符合现行旳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原则》旳规定。

都市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旳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生活饮用水管道旳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沉没;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旳最小空气间隙,不得不不不大于出水口直径旳2.5倍;3 特殊器具不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采用其他有效旳隔断措施。

从给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其他有效旳防止倒流污染旳装置:1 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旳起端;注:不含室外给水管道上接出旳室外消火栓。

2 从都市给水管道上直接吸水旳水泵,其吸水管起端;3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欣赏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旳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旳空气间隙不不不大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充(补)水上;4 由都市给水管直接向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旳注水管上;5 垃圾处理站、动物养殖场(含动物园旳喂养展览区)旳冲洗管道及动物饮水管道旳起端;6 绿地等自动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其管道起端;7 从都市给水环网旳不同样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区供水,且小区供水管与都市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时,其引入管上(一般在总水表后)。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建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当达不到此规定期,应采用防污染旳措施。

建筑物内旳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构造形式,不得运用建筑物旳本体构造作为水池(箱)旳壁板、底板及顶盖。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旳分隔墙,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_50015_2003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_50015_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GB 50015-20031 总则1.0.1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居住小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或规定执行: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建筑中水。

1.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2.1 术语2.1.1生活饮用水 potable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 生活杂用水 non-drinking water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1.5回流污染 backflow pollution1 由于给水管道负压引起卫生器具或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2 非饮用水或其它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6 空气间隙 air gap1 给水管道出口或水嘴出口的最低点与用水设备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空间距离。

2 间接排水的设备或窗口的排出管口最低点与受水器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窨距离。

2.1.7 溢流边缘 flood-level rim指由此溢流的容器上边缘。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二〔行业E标准..SH 3015一2003代替SH3015-19990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Codeofdesignforwater&wastewaterinpetrochemicalengineeering20004-03-10发布.. 20004-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之霆和改清肖圣暑员会发布SH 3015-2003SH 3015-2003次前言.. ·”·”..m1范围·. ................................... ....................................................................................12术语和定义······················································································一.. ”···””·”·····..13给水·....... ............................. ..................................................................................23.1一般规定·. ......................................................................................................... .23.2系统划分·. ......................................................................................................... .23.3设计要求·..............................................................................................................34排水·················································”·················“···············································... ...4.1一般规定·....4.2系统划分·························································································”················....4.3设计要求·. ..........................................................................................................45水量计算。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一、引言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中,为了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的安全、便利和节约,以及为了保护环境,制定的关于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规范和准则。

本文将从水质要求、水量要求、管道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介绍给水排水设计的标准要求。

二、水质要求给水排水系统的水质要求是保证居民饮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安全和卫生的基础。

水质主要包括颜色、浊度、气味、味道、PH值等指标。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居民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而工业用水的PH值则根据具体工业生产的需要进行调整。

此外,给水排水系统应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三、水量要求给水排水系统的水量要求是根据实际需求和设计标准确定的。

居民生活用水的水量要求一般按照人均日供水量来计算,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人口密度,一般在200-300升/人/日之间。

而工业生产用水的水量要求则根据具体工业生产的需要来确定,可以通过调查和测算来获得准确的数据。

四、管道设计给水排水系统的管道设计是保证水量和水质要求的基础。

在给水管道的设计中,应考虑到供水压力、管径、管材等因素。

供水压力应能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需求,一般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小供水压力来确定。

管径的选择应根据供水量和供水压力来确定,一般采用标准的管径规格。

管材的选择应考虑到水质和供水压力的要求,常见的管材有钢管、铸铁管、塑料管等。

五、设备选型给水排水系统的设备选型是为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节约能源。

设备选型主要包括水泵、阀门、水箱等。

水泵的选型应根据供水量和供水压力来确定,一般应选择节能型水泵。

阀门的选型应根据管道的直径和流量来确定,一般应选择耐腐蚀、密封性好的阀门。

水箱的选型应根据供水量和用水峰值来确定,一般应选择容积适当的水箱。

六、结论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和便利,以及工业生产用水的节约和环保。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1. 引言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给水和排水系统的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的标准和准则。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包括设计原则、设计参数和设计要求,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2. 给水工程设计规范2.1 设计原则在给水工程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a) 安全性原则: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可靠,防止水质污染和供水中断。

b) 经济性原则: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的投资和运行成本。

c) 可持续性原则: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设计符合长期发展规划的供水系统。

2.2 设计参数a) 供水量:根据用户需求和用水类型确定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

b) 压力:确保供水系统能够提供足够的压力满足用户需求。

c) 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避免水质污染。

2.3 设计要求a) 给水管道布置:合理布置管道,确保输水畅通,并考虑管道维护保养的便利性。

b) 水池设计:根据给水量和用水峰值确定水池容积,保证供水的连续性。

c) 泵站设计:根据设计流量和扬程确定泵站的位置和泵的性能参数。

3. 排水工程设计规范3.1 设计原则在排水工程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a) 引、汇水原则:确保排水系统能有效收集和引导雨水及废水。

b) 排水速度原则:确保排水系统能在短时间内有效排出雨水及废水。

c) 排水质量原则:确保排出的废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3.2 设计参数a) 设计雨量: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历史降雨数据确定设计雨量。

b) 雨水收集面积:根据设计雨量和需要排水的面积确定收集面积。

c) 废水产生量:根据用户需求和废水排放标准确定废水产生量。

3.3 设计要求a) 排水管道布置:合理布置管道,确保排水通畅,并考虑管道维护保养的便利性。

b) 雨水收集系统:设计雨水收集系统,包括雨水收集装置和储存设施。

c) 废水处理系统:根据废水性质和排放标准设计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

4. 结论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是确保工程设计和运行的重要依据。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详解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详解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GB 50015-20031总则1.0.1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建筑中水。

1.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 术语2.1.1生活饮用水 potable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 生活杂用水 non-drinking water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1.5回流污染 backflow pollution1 由于给水管道内负压引起卫生器具或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2 非饮用水或其它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6 空气间隙 air gap1 给水管道出口或水嘴出口的最低点与用水设备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空间距离。

2 间接排水的设备或窗口的排出管口最低点与受水器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窨距离。

2.1.7 溢流边缘 flood-level rim指由此溢流的容器上边缘。

工厂外置排水管规范

工厂外置排水管规范

工厂外置排水管规范
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6、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7、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

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3、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用钢卷尺检查。

给排水管道验收标准分析: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应无渗漏水现象。

排水管道前,首先要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确认畅通后才能再进行施工。

新的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才能封管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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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10.1 一般规定10.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 根据地区水资源的总体规划,与邻近城镇和工农业部门协商对水的综合利用。

2 厉行节约用水,在保证用水水质的前提下,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措施,降低耗水指标,减少废水排放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体,排水应符合排放标准,防止污染环境。

10.2 给水10.2.1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

2 厂区生活用水量,宜采用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用水时间为8h,厂区淋浴用水量,宜采用60L/(人·班),淋浴延续时间为1h。

3 居住区生活用水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用水定额的规定。

4 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量,宜采用1.5~2.0L/(m2·次),浇洒次数为2~3次/d;绿化用水量,宜采用2.0~4.0L/(m2·次),浇洒次数为1次/d。

5 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6 中央化验室用水量,宜采用30~50m3/d,用水时间为8h;机电修理车间用水量,宜采用10~20m3/d,用水时间为8h。

7 设计未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新鲜水)的15%~30%计算。

10.2.2 机械设备轴承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2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6.5~8.5,并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

10.2.3 锅炉、化验、空气调节和生活等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当生活给水供给篦冷机、增湿塔、立磨喷雾和其他仪表等生产用水时,碳酸盐硬度宜小于250mg/L(以CaCO3计)。

10.2.4 生产用水水压应按生产要求确定。

车间进口的水压,宜采用0.25~0.35MPa,部分设备水压要求较高,可局部加压。

10.2.5 给水水源的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的要求,优先选用自备水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水资源应丰富可靠,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要求;2 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 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

4 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

5 水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

10.2.6 取用地下水时,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水量。

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

备用井数量可按任何一口井或其设备事故时,仍能满足80%设计取水量确定,但不得少于一口井。

10.2.7 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大中型厂和水源丰富地区,宜取大值,小型厂、独立矿山和缺水地区,可取小值。

10.2.8 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的最高水位,宜按100年一遇的频率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

对于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的最高水位频率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

10.2.9 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

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故障时,仍能通过80%设计水量,当水源至工厂只设一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贮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

10.2.10 给水处理厂的生产能力,应根据工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生产、生活最高日供水量加消防补充水量和自用水量确定。

10.2.11 生产给水宜采用敞开式循环水系统,循环回水可采用压力流或重力流。

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新型干法一般工厂工厂不应低于85%。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采用冷却塔降低水温,进行水质稳定计算,宜采用旁滤或其他水质处理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部分水质要求较高的生产用水,如增湿塔、篦冷机和立式磨等喷雾调温调湿用水、锅炉用水的原水、化验水和仪器仪表用水等,可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10.2.12 在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但冷却塔给水泵可不设备用泵。

10.2.13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及城镇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而使两者管道连接,必须设隔断装置,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

10.2.14 生活(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水量调节贮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择高位贮水池。

10.2.15 用水计量应做到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分别计量。

对外购水总管、自备水井管、生产车间和辅助部门均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各个间和公用建筑生活用水的计量,每户家属宿舍用水的计量均应单独装表。

循环水泵站计量仪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同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的规定。

个允许停水地点设置的用水计量器具应设旁通管路和控制阀。

10.3 排水10.3.1 排水工程设计应结合当地规划,综合设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洪水和雨水的排除。

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宜采用合流制,雨水宜单独排除。

对不可回收的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的溢流水、排污水),可排入雨水或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10.3.2 生产排水量应根据生产用水的要求,循环水水质稳定的需要确定。

生活污水量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排水定额确定,也可按生活用水量的80%~90%计算。

10.3.3 下列各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之前,应进行局部处理:1 建筑物有粪便污水排出,宜分散或集中设置化粪池。

2 回转窑和烘干机的托轮水槽的废水不宜排出;必须排出时,应设置除油设施。

3 汽车洗车台的排水及食堂含油污水应设置沉淀和除油设施。

4 化验室的成型室和细度室的排水应设置除砂设施。

5 化验室的化学分析室、机电修车间和其他车间的蓄电池室排出含酸碱污水应有中和处理设施。

6 锅炉房排出大于40℃的废水应有降温设施。

10.3.4 工厂的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程度。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地区环保主管部门的同意。

10.4 车间给水排水10.4.1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必须与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协调一致。

10.4.2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确定。

10.4.3 篦冷机和增湿塔喷雾给水泵宜设置调节水箱自灌引水。

10.4.4 石灰石卸车坑、石灰石破碎车间等喷淋除尘用水,由生产给水系统供水技术经济不合理时,可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水压不足时,应局部加压。

10.4.5 生产车间内的给水管道,宜采用枝状布置。

工艺要求不间断供气的压缩空气站、设消防用水的煤粉制备车间等的给水管道,应设两条引入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状双向供水。

10.4.6 根据建厂地区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特性,给排水管道应采取防冻和防结露措施。

10.4.7 建筑物的引入管和压力循环回水出户管,应设置控制阀门。

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

10.5 消防及其用水10.5.1 一般工厂必须设计消防给水,并按建筑物类别,使用功能,设置固定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消防设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0.5.2 厂区、矿山工业场地和独立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计算。

10.5.3 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确定。

10.5.4 当工厂设置消防车或移动式消防泵,或由附近的消防站协作来满足灭火时的水压要求时,室外消防给水,应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需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0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给水系统合并,但不宜与压力流回水的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合并。

当设有储油系统时,油库区应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10.5.5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在居住区、矿山工业场地及小型厂厂区,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10.5.6 下列车间和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1 煤粉制备车间。

2 煤预均化库(消火栓可设在消防安全门附近的外墙上,并有防冻措施)。

3 纸袋加工车间。

4 纸袋库及包装车间的纸袋储存间。

5 中央控制室(其中计算机房的消防应符合本规范第10.5.9条1款的规定)。

6 体积超过5000m3的办公楼。

7 汽车库的修车库和大于25辆车位的停车库。

8 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单身楼、招待所及其他民用建筑。

9 超过800个座位的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

10 其他车间和建筑物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防火规定执行。

10.5.7 煤粉制备车间,在确保最不利点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屋顶水箱。

消防管道应有放空防冻的措施,并在总进口处宜设置,快速启闭装置以保证及时供应消防用水。

10.5.8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无明火及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高层厂房,每层工作平台工人少于2人,且各层平台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10.5.9 下列部位应设固定灭火装置: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和贵重设备室,宜设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灭火设备。

2 大型油浸电力变压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规定设置水喷雾或其他固定灭火装置。

3 储油系统的油罐区,应采用固定式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和喷水冷却装置。

对于容量小于200m3的地上油罐,及半地下、地下、覆土和卧式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

4 在煤磨电除尘器的入口处,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并在煤磨和煤粉仓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5 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招待所和综合办公楼内的走道、办公室、餐厅、商店、库房和无楼层服务台的客房,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10.5.10 矿山爆破材料库消防用水,应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按库容量大小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管。

10.5.11 下列部位应设火灾检测与自动报警装置: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

2 贵重的机器、仪器、仪表设备室。

3 办公楼内的重要档案、资料库。

4 设有二氧化碳及其他气体固定灭火装置的房间。

10.5.12 一般工厂工厂的建筑物应设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10.5.13 消防集中控制盘(箱)宜设在中央控制室或保卫消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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