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
水管井合格标准
水管井的合格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井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自来水井的井径应符合相关规范要
求,通常为直径1.2米至1.5米。
对于大型井或特殊用途的井,
如水泵井、沉淀井等,其直径和深度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2.井深:自来水井的井深应根据地下水位、地质情况、周边环境
等因素进行设计。
一般来说,井深应大于6米,以确保足够的
蓄水量和水质。
3.井盖:自来水井应配备合格的井盖,以保护井口不受外界环境
影响,同时方便维护。
4.井口与地面高度:自来水井的井口与地面高度应符合相关规范
要求,通常为1米至1.5米。
5.进水口:自来水井的进水口应设在地面高程较高的位置,以防
止倒灌。
6.防水措施:自来水井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以防止渗漏和地
下水倒灌。
7.安全防护:自来水井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以
确保人员安全。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水管井的合格标准还包括水质、水压、管道材料、安装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用途和具体工程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工程中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水处理设计规范
5.2.7采用管井取水时应设备用井,备用井的数量一般可按10%〜20%的设计水量确定,但不得少于一口井。
(3)大口井
5.2.8大口井的深度一般不宜大于15m。其直径应根据设计水量、抽水设备布置和便于施工等因素确定,
3渗渠仅适用于含水层厚度小于5m,渠底埋藏深度小于6m;
4泉室适用于有泉水露头,流量稳定,且覆盖层厚度小于5m。
5.2.3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防止地面污水和非取水层水渗入的措施;
2在取水构筑物的周围,可根据地下水开采影响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禁止建设各种对地下水有污染的 设施。
3.0.4当水源地与供水区域有地形高差可以利用时,应对重力输配水与加压输配水系统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择优选用。
3.0.5当供水系统采用区域供水,向范围较广的多个城镇供水时,应对采用原水输送或清水输送以及输水 系统的管路布置和调节水池、增压增站等的设置,作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0.6城镇给水系统中水量调节构筑物的设置,宜对集中设于净水厂内(清水池)或部份设于配水管网内(高
2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地区;
3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4尽量避开地震区、地质灾害区和矿产采空区。
5.2.2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型式的选择,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各种取水构筑物型式一般适用于下列地层条件:
1管井适用于含水层厚度大于4m,其底板埋藏深度大于8m;
2大口井适用于含水层厚度在5m左右,其底板埋藏深度小于15m;
注:镇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 86, 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早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学习资料整理范文范例指导参考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高层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规范标准(毕设).docx
-*给水排水管道敷设规范及要求(整理的很全面)1给水管道的敷设及管材室内给水管道的敷设、布置应严格按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5-2003 )的要求进行,建筑室内管道布置和敷设原则如下:(1)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2)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电梯机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音像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方通过。
室内给水管道的布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
(3)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埋地敷设的给水管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
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内、排水沟内。
给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给水管道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且立管离大、小便槽端部不得小于 0.5m 。
(6)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
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7)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宜暗设。
明设时立管应布置在不易受撞击处,如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应有不小于0.4m 的金属管段过渡。
(8)室内给水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宜装设在便于检修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9)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不应小于 0.5m ;交叉埋设时不应小于 0.15m ,且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的上面。
(10)给水管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膨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的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
应尽量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补偿温度变形。
(11)当给水管道结露会影响环境,引起装饰、物品等受损害时,给水管道应作防结露保冷层,防结露保冷层的计算和构造,按现行的《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执行。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2013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3)(节选)一、通用规定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气管井的一般要求、设计规范、检验、试验规范、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操作维护规范等。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开挖或机械刨除法施工的输气管井。
...五、施工质量控制5.1测试和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
5.2质量控制记录施工前后,应记录有关结构及设备情况,主要是描述其形状、截面尺寸及埋深等,并保存有关管井及设备施工质量检测记录。
5.3质量验收和保修施工完毕后,应由监理机构对管井及设备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对完工质量负责。
...。
打井规范
水源热泵打井规范
一、《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
3.1.3条规定:井群布置合理,平均干扰系数宜为25%-30%;井位于建(构)筑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中第30章地下水式水源热泵井群布置规定:井孔位置应远离高压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0m,与埋地电缆、上下水管道等埋地管线的距离不小于10m。
三、根据室外水井布置平面图可以看出,本项目取水井主要区域为U型楼正前方场地,而且经计算,本项目场可利用来打井的位置并不多,如果在区域再修建构筑物势必影响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的实施!。
6.7.1管井设计要求
6.7.1管道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防火或卫生等方面互有影响的管线不应敷设在同一管道井内;
2管道井的断面尺寸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所需空间的要求;
3管道井与楼板的缝隙应采取封堵措施。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管道井设置提出控制性要求。
2管道井一般多设在每层公共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一侧,如旅馆、办公楼等,在特定功能条件下,也有设置在房间内部的,如实验室。
住宅等。
管道井应尽可能临公共区域设置,并在临公共区域一侧的墙面上设检修洞口,便于日常的管理和维修。
有关防火要求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管道井内外都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和日常操作空间。
3管道井与层间楼板缝隙的封堵需满足防火、防水、防烟、防盗、防鼠等要求。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详]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GJJ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并清除毛刺
第
条 缠丝过滤管的骨架为穿孔管时 其穿孔
形状 尺寸和排列方式应根据管材强度和加工工艺等因素确
定
第
条 缠丝过滤管的骨架为穿孔管时 其穿孔
孔隙率 应根据管材强度 受力条件和设计出水量确定 一
般为
第
条 缠丝过滤管必须有纵向垫筋 垫筋高度
一般为
其间距以保证缠丝距管壁
为准 垫
筋两端应有挡箍
第
条 井位与高大建筑物或重要构筑物 应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三节 管井结构设计
第
条 管井结构设计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 井身结构
二 过滤器类型及井管配置
三 填砾的规格及位置
四 封闭的位置及所用材料
五 管井的附属设施如测水管 填砾管等
第
条 井身结构应尽量简化 井身设计应首先
根据成井要求 确定井的最终直径 然后考虑成井工艺 岩
时 应采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为标准壁厚 管内外表面不允许有冷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隔 裂缝 错位 等妨 碍 使 用的 明 显缺 陷 凡 是 使壁厚减
薄的各种局部缺陷 其深度不得超过
管端
面应与轴线相垂直
三 钢筋混凝土管 弯曲度不得超过
外径公差
不超过
壁厚偏差不得超过
内壁应光滑 管
身无裂纹 缺损及暗伤 钢筋不得外露 管两端应切成直角
水水质 管材强度及技术经济等因素选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
条 在地下水具有强侵蚀性的地区建井 设
计井管时 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 选用耐腐蚀的管材 对抗腐蚀性差的管材应采取防
腐措施
二 条件可能时 采用不缠丝的过滤管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条文说明目次总则术语与符号术语符号设计要求一般规定管井布置井身结构设计过滤器设计出水量设计复核施工要求一般规定岩性鉴别井管安装填砾与管外封闭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水样采集与送检总则产供水有关供水管井设计方面的内容生活用水包括饮用从水质要求而言但是现阶段我国供水的现状因此本规范引用了因大型水源地现行国家标对勘探开采井的使用已有可直接打勘探开采井这样的从管井施工的情况看在地本条文规定合格证的产品有些是按规格因术语与符号术语有同义不同名的术语也有同名不同义的术语还有含义不清的术语和一些不合各部门按照自己的习惯沿用一些名如供水管井又称同名不同义的术语虽然为有的不包括钻进工艺对某些概念及其定义理解的如过滤器孔隙率其他如称之为死管花管本规范对名词术语标准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勘察钻孔是为勘察目的钻凿的地下临时构筑物两者目的迥异供水管井既然是都应冠以或包含现把供水管井和勘察钻孔的部分名词术语对照如下供水管井勘察钻孔管井结构钻孔结构井身结构孔身结构井径孔径开口井径开孔直径终止井径终孔直径井深孔深井管套管探井探孔井斜孔斜领域内的名词术语得以统一和明确也是改变目前名词术语混乱表术语与曾用名对照表符号由于名词术语的欠规范化本条文根据供水管井基本术语标准化对供水管井的主要符号亦作了统一的设计要求一般规定管井设计是给水用户的其他要求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供水点的位置搜集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是接受管井设计任条文中的有关资料则要求井位的确定亦应考虑多条文规定了够的安全距离足够的安全距离因为保证总供水量不致减少需要有备用管过去备用本规范规定井群设计的同时以对地下这是因为对地下一些水源地地下水动态观为了统一观测技术要求投产后地殊要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井身结构与井管配置及管材选用是每个管井设计必须包括的内容其他如不采用填砾过滤器时则不必考虑第款的内容水体渗入含水层时则不必考虑第各井径的涵义在本规范第章中已有明确规定开采一般情况下浅井可变径一次条文规定的不符合设计或不适用的管井是指设计上不能纳入管井的总体布局结构上达不到供水管井的要求或不能作管并布置管井的布置即井群布置的合理与经济一直是管地的管井设计任务虽然已有设计的这部分内容因此本规范增设了管井布置主要的意图在但是该方案并非是唯一性适合于本要求的管井布置方案它除了充分考虑这时的方案从给水的角度看较之勘察时考从这层意义上讲并井身结构设计原则要求中强调了地下水位的埋深这对深水位的含水层是重要内径为时采用潜水原因是开采段井径的大小和开采段的长短都是由而过水断面积的大小由条文中列举的相同的理由在第条的条文说明中阐述得比内径要比抽水设备标定的最小井管内径大以往称之抽水设备铭牌标定的井管公称内径是国外习惯我国水泵说明书的常用说法是最小井径对于存在不同水质的含水层地区条文强调基岩上部第四纪地层或不稳定岩层为开采段井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进一般大于封闭封闭的目的有二阻隔管井外围封闭的长度因目的和地质条件而异条文中没有规定具体数据的地下水因过滤器设计基岩含总的原则是岩层稳定岩层不稳定松散层管井过滤器的选择按含水层组成颗粒大小与级配确进水能力低我国有些因此目前国内还使用它的缺陷是由于贴砾层与骨架管直接接触因在国外贴砾过滤器主要用于涌砂危险性很大的粉细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实践表明地还有制作过滤器材料的抗腐蚀器是必要的但当地下水对当前对缠丝过滤特别是在侵蚀性地下水中当含水层颗填砾过滤器这就是本条第款规定的意一定范围内在相同条件下出水量随过水量增大的比例却很小经统计这个阈值为从而把它称为过滤器有效长度可含水层厚度大于含水层渗透因此非均质含水层中过滤器的设计较为复两种比较普遍的情况作了规定一是层状非均质含水层其层状含水层厚度可权当作均质含水层厚度设计过滤器长应安置在主要含水层部位总之过滤器长度的设一要看含水层的水文地两者应有机而未列即设计出水量过滤管进水面积是由外径即显然径与长度互为变量决定的也就是说个变量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关系式的不的度的完全独立的关系式方能避免其外径与长度相互依赖的无穷因此规范第所以由这在条文中作了规定以梯形或三角形所形不易被含水层的砂砾堵由于缠丝面直接与含水层颗粒相接触条作了根据含水层颗粒组成决定的孔隙尺寸按缠丝的规格缠丝面孔隙率条列举颗粒大小将含水层分为类该规定在多年的实践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对粉细砂改用国际上普遍采用该方法简单该方法已纳入现行国家标现对本条的规定说明如下砂土类含水层用公式确定的滤料规格与原规定是一致的不均匀系数大于则应除去筛分样中部分粗颗粒后重新筛一是当时采用原规范确定的滤料规格二是当较容易形成故条文规定充填的填料于过滤器与井壁的环状间隙中粒径均匀的滤料孔隙率大透水性填砾过滤器骨架管缝隙尺寸的大小要求能挡住从挡砂的角度看滤料厚度超过尤其对砂土类含水但是滤而且水量增加很规范规定为滤料的下沉量与开采含水层的状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是针对均质且为单一含水层管井涌砂双层填砾过滤器对于砂土类含水层颗粒组成很细的情浙江等地的经验采用简易双层填砾过滤器即利不仅经从而延长了管井使用条文中内层滤料与外层滤料的层出水量设计复核贯彻化害为利实践表明目前仅依据更严重的是合理的管井一是地下水从含水层进入井壁的进水流速流速过大会把含水层因此为了合理的设允需要提出对管井设计出水量第管的进水能力所谓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即是某过滤器结构条件由于地下水是经过过滤管进入井管内其进水能力可根据已确定的过水断面积与过滤管进水流速的乘积确定即第实际上计算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即是确定据修订组的调查和复核计算我国大多数生产井的过滤管进水流速都未超过因此第条规定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不得大于也拉莫夫修正公式计算的允许井壁进水流速最大其他两式计算结因此确定管井允则允许井壁进水流速相应的要求越小余例生产井调查和核算认为一般也就是说进水流速设计井径则原井径要缩小倍或再增大管井出水量另外则要据此第通过生条作了规定施工要求一般规定通一平等条件是否具备掌握当地有关施工方面的经验对本次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设计和施工由还应收集与管在一些施工单位对管井施工组织设计常称编条仅作了原原因是地层可采用多种钻进设备和钻进方法只是在效率上和经济效益上有所不同管井施工的设备和方法与勘察的设备和方法基本一致应在有关勘探规规定其第条仅规定了在松散层中钻进遇到漂石和块石时的处其原因是爆破并应保证地面建筑物安全本条文中对井身质量的要求有两层意思一是保证井管近年来潜水泵发展较快使用逐渐增多因要根据不同本规范对此仅岩性鉴别关于管井施工过程中地层岩性的划分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的设计是在水源地已完成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的勘探当没有电测井时可按第条进第条规定了勘探开采井松散层颗粒组井管安装条探井该术语涵义是由现行国解地质现象而开挖的探井第条对下管方法有原则的规定具体执行时为防止井管过多的下沉本条文作了井规应根据地层岩填砾与管外封闭但稀释后的泥浆仍要能够达到保护井壁本条文要认真对待常用的方法有多基岩中的管井在松散也可以在钻进过程中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洗井方法选择的原则要求已在第条作了规定实施时还应参照施工方面的经多种方法联合洗井条强调了条文中的一些具体洗井方法的规定均是大多数也可对于地对深井如何洗好井从设计到施工做到步步确保质量本条文的洗井质量要求条文中规定了抽水试验提交的管井出水量条文中规定的出我国许多地区的管井开始一段时间内随着制定井水含砂量标准必须明确稳定值波动值因这对洗井不彻底或地层的反滤层未形成的管井吸水管口在井中放入不同规范中有关条文已规定以下况且含内有的井水含砂量可能尚未出现峰值原规定没井水含砂量不宜按粗砂层和中细砂层分为两个标准有鉴于此该规定在条文中明确了两点所谓抽水试验结束前且该水量在本规范第水量二是含砂量应小于关于大都在其二管井竣工的据成都西郊水源地以下投产一出砂超标设计到施工都必须步步符合质量要求则最后才能符合井水含砂条规定的允许井壁进水据此新的标准既能保证管井的质量在实施时也是关于含砂量数值两者数值之差是重量比约为体积比的英霍夫取样锥是测量井水含砂量体积比的专用容因此新标准规定井水含砂水中存在悬浮物使水浑浊由浑浊度衡量如现行国家标准过度它与井水含砂量是不同的两个概有的管井建设单位苛求水的这显然因此水中悬浮物的含量水样采集与送检条文规定水样采集的要求均是水样常规项目的细菌检验样应与当地防疫站联系按工程验收其工程管井工程的验收条文中强调要现这些都可因管井竣工后对于一些质量不能测定的项目供水管井工程报告书是管井工程竣工的文字档案必须认实施时。
山西省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
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1总则1.0.1本设计要点是以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为基础,结合山西供水实践经验的补充说明。
1.0.2本设计要点适用于所有农村供水工程。
1.0.3农村供水工程分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按最高日供水量大小划分:大于10000m3/d为Ⅰ型,10000~5000 m3/d为II型,5000~1000 m3/d为III 型,1000~200m3/d为IV型,小于200m3/d为V型。
1.0.4农村供水工程设计与当地的相关规划相协调,以近期为主,近期、远期结合,设计年限15年。
1.0.5广泛搜集基本资料、听取用户意见,因地制宜选择供水方式和供水技术,做到安全、可靠、成熟实用,保证供水安全,并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0.6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
1.0.7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设计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
2规划2.0.1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在区域农村供水规划的基础上进行。
区域农村供水应包括:供水现状调查分析、用水量预测、水源规划和工程规划等。
2.0.2规划选择水源时,应详细调查和搜集区域水资源资料并对水源进行比选,应优先选择水质较好、水处理难度低、水量充沛、便于保护、便于施工和管理的水源。
单水源不能保证所需供水量要求时,可考虑多水源供水。
对拟选水源应进行勘察和水质化验,对枯水年份枯水期的可供水量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计算,并作出评价。
2.0.2 . 1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地表水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地下水应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应尽可能避开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高铁高锰水、富营养水等超过《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水源。
受条件限制,不得不采用时,应尽可能选择低超标的水源,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
(完整)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
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2 主要供水标准3 规划4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5 分散式供水工程设计6 施工7 供水管理1 总则1.0.1 本技术要点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0.2 农村供水工程分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按最高日供水量大小划分:大于1000m3/d为I型,1000~200m3/d为II型,小于200m3/d为III型。
1.0.3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与当地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应在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供水方案,选择安全、可靠、成熟实用的供水技术。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要有行之有效的节水和饮水安全保障措施.1.0.4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技术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2 主要供水标准2.1 用水量2.1.1 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畜禽饲养用水量、庭院经济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和其它用水量.用水量计算时,应首先对供水范围内上述各项用水量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当地相似条件下正常运转的供水工程进行调查,并根据水源情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居住条件、经济水平、发展潜力等,综合分析确定用水量定额。
2.1.1.1 居民生活用水量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量,包括农户散养的畜禽用水量和农用机械用水量,未包括庭院浇灌用水量及集体和专业户饲养的畜禽用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可按表2.1.1.1确定,条件较差的取低值,条件较好的取高值,当统计分析与表2.1.1.1有出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时变化系数应根据供水方式和用水情况确定,连续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按表2.1.1.1确定,用水人口多的取低值,用水人口少的取高值;定时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应在4.5~3。
0范围内取值,日供水时间长、用水人口多的取低值,日供水时间短、用水人口少的取高值.日变化系数在1.4~1.6范围内取值,用水量季节性变化大的取高值,季节性变化较小的取低值。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是指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的一些内容:1. 设计要求(1)供水管井的设计应根据所需供水量、水质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和尺寸确定。
(2)供水管井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考虑到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3)供水管井的设计应考虑到水流动的顺畅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死角、淤积等问题。
2. 施工要求(1)供水管井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供水管井的施工应采用安全、环保的施工工艺和方法,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质量造成影响。
(3)供水管井的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3. 验收要求(1)供水管井的验收应由供水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检查。
(2)供水管井的验收包括结构验收、水质验收等内容,以确保供水管井的质量和安全。
(3)供水管井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4. 使用要求(1)供水管井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水质监测、设备维护、事故应急等内容。
(2)供水管井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等维护措施,保证水质卫生和供水的稳定性。
(3)供水管井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总之,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供水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以保证供水管井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水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管井施工规定
管井施工规定7.1一般规定7.1.1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条件和环境条件,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书。
7.1.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任务及要求;2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3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4主要设备、人员、材料、费用和施工进度;5特殊环境条件下施工应编制应急预案。
7.2钻进、护壁与冲洗介质7.2.1管井施工采用的钻进设备、钻进工艺和泥浆指标应根据含水层类型、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管井用途和井身结构等因素选择,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J/T13的规定。
7.2.2松散层钻进过程中,当遇漂石、块石等钻进困难时,可进行井内爆破。
爆破前应进行爆破设计,并应保证地面建(构)筑物安全。
7.2.3井身应圆正、垂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身直径不得小于设计井径;2小于或等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大于100m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1.5°;井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得有突变。
7.2.4设置的护口管应保证在管井施工过程中不松动、井口不坍塌。
7.2.5钻进的护壁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及施工用水情况确定。
7.2.6冲洗介质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和施工条件选择清水、泥浆、空气或泡沫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保证井壁的稳定;2应减少对含水层渗透性和水质的影响;3应提高钻进效率等。
7.2.7钻进过程中,注入井内的泥浆应保持性能稳定,应每隔4h或每钻进15m测量一次泥浆的各项性能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液体冲洗介质时,相对密度应保持在1.10~1.36;2马氏漏斗黏度应保持在28s~42s;3失水量不应超过20mL/30min;4大于200目的颗粒体积含量应为2%~4%。
7.3岩性鉴别7.3.1管井地层岩性的划分应根据物探测井资料及钻进岩屑综合分析确定。
当无物探测井资料时,采取土样和岩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松散层地区,含水层宜取土样一个;2岩体地区,应根据采取的岩芯或返出的岩粉确定。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原冶金工业部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和合肥工业大学等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3—66进行修订而成..由于规范增加了管井设计的内容;故更名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经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以建标1999101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我国供水管井设计和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原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术语与符号的规定;增加了管井设计的要求;关于管井施工的技术要求等..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武汉市冶金大道177号冶金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430080;传真027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合肥工业大学主要起草人:胡琏张锡范叶贵钧李天成蒋本昌邱掌珠1 总则1.0.1 为统一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 供水管井的设计与施工;应在取得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规定的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当资料不能满足管井的设计或施工时;应补做相当于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或按勘探开采井进行..勘探开采井应同时遵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和本规范的规定..1.0.4 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采用具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当无出厂合格证时;应经检查试验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生活用供水管井及其有关材料;应采用无污染和无毒性材料..1.0.5 供水管井必须经正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1.0.6 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2.1.1 勘探开采井exploration-production well能满足供水勘察获得水文地质资料需要的供水管井..2.1.2 钻进工艺drilling technology管井施工中形成井身过程的总称..2.1.3 探井well measurement探查井深与井径的工序..2.1.4 成井工艺well completion technology探井、换浆、安装井管、填砾、封闭以及洗井、抽水试验、采集水样等工序的总称.. 2.1.5 井身结构well structure井径、井段和井深的总称..2.1.6 井径well diameter井身横断面的直径..2.1.7 开口井径top-of-well diameter井身上端横断面的直径..2.1.8 终止井径bottom-of-well diameter井身底端横断面的直径..2.1.9 安泵段井径diameter of pump installation section of well 安装抽水设备井段的直径..2.1.10 开采段井径diameter of water yielding section of well 采取地下水井段的直径..2.1.11 井壁管casing pipe支撑和封闭井壁的无孔管..2.1.12 井管well casing井壁管、过滤管和沉淀管的总称..2.1.13 沉淀管blank casing slump底部用以沉积井内砂粒和沉淀物的无孔管..2.1.14 冲洗介质flushing media钻井时用于携带岩屑;清洗井底;冷却、润滑钻具和保护井壁的物质..2.1.15 过滤器screen assembly位于开采段;起滤水、挡砂和护壁作用的装置..2.1.16 骨架过滤器cage-type screen具有一层进水面的过滤器..2.1.17 过滤管screen pipe缠丝过滤器和填砾过滤器的骨架管..单独使用时;亦称过滤器..2.1.18 滤料gravel pack充填于过滤管与井壁环状间隙中有一定规格要求的圆粒..2.1.19 填砾过滤器gravel-packed screen过滤管外周围充填某种规格滤料的过滤器..2.1.20 缠丝过滤器wire-wound screen缠绕某种规格线材;具有一定孔隙率的过滤器..2.1.21 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effective porosity of screened well 过滤管安装在开采井段实际能够达到的孔隙率..2.1.22 井斜well deflection井深实际轴线偏离垂直线的水平位移..2.1.23 封闭seals在井管外围用不同材料阻止水体渗入的工艺..2.1.24 允许井壁进水流速maximum allowable entrance-velocity through well-wall 地下水从含水层进入井内的最大允许进水速度..2.1.25 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maximum allowable entrance-velocity through wellscreens地下水进入过滤管的最大允许进水速度..2.2 符号Dg──过滤管外径Dk──开采段井径K──含水层渗透系数L──过滤器长度或填砾纬ざ BR> N──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Q──设计出水量Qg──过滤管的进水能力Vg──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Vj──允许井壁进水流速3 设计要求3.1 一般规定3.1.1 设计管井时;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1 水的用途、需水量或井数及水质要求;2 拟建井区的范围;3 给水设计意图和建设进度;4 用户的其他要求等..3.1.2 管井设计前;应搜集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并应进行现场踏勘..3.1.3 管井设计应根据需水量、水质要求和建井地区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靠近主要用水地区;2 井群布置合理;平均井间干扰系数宜为25%~30%;3 井位与建构筑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3.1.4 井群设计时;应留有备用管井..备用管井的数量宜按设计水量的10%~20%设置; 并不得少于一口..3.1.5 井群设计时;应根据建井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需水量、水质要求;布置长期观测网;对地下水开采动态进行监测..地下水长期观测网的布置和长期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的规定..3.1.6 管井结构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1 井身结构;2 井管配置及管材的选用;3 填砾位置及滤料规格;4 封闭位置及材料;5 井的附属设施..3.1.7 井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开口井径;2 井段数量及变径;3 安泵段井径;4 开采段井径;5 终止井径..3.1.8 对已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适用的管井;应提出回填或处理方案..3.2 管井布置3.2.1 冲、洪积平原地区;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等距离或梅花状布置;当有古河床时;宜沿古河床布置..3.2.2 大型冲、洪积扇地区;当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呈横排或扇形布置;当地下水开采量小于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呈圆弧形布置;当开采储存量用作调节时;井群宜近似方格网布置..3.2.3 傍河地区;井群宜平行河流单排或双排布置..3.2.4 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且地下水补给充足地区;可分段或分层布置取水井组.. 3.2.5 间歇河谷地区;井群宜在含水层厚度较大的地段布置..3.2.6 碎屑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侵入体接触带富水段;可沿此带附近布置;2 断裂破碎带或背斜轴部富水段;可按线状布置;3 均质含水层;可按方格网、梅花状或圆弧形布置..3.2.7 碳酸盐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向斜构造盆地富水段;宜沿向斜轴布置;2 倾伏背斜轴部富水段;宜沿背斜轴布置;3 单斜构造深部富水段;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在径流或排泄区布置;4 断裂破碎带富水段;宜沿带布置;5 当岩溶河谷是岩溶含水层的排泄基准面时;宜在岸边布置;6 碳酸盐岩类与非碳酸盐岩类接触富水时;宜在碳酸盐岩一侧布置..3.2.8 岩浆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其分布与裂隙发育程度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风化裂隙;宜按地形在富水地段布置;2 构造裂隙;宜按构造部位在富水地段布置..3.3 井身结构设计3.3.1 井身结构应根据地层情况、地下水埋深及钻进工艺设计;并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 按成井要求确定开采段和安泵段井径;2 按地层、钻进方法确定井段的变径和相应长度;3 按井段变径需要确定井的开口井径..3.3.2 开采段井径;应根据管井设计出水量、允许井壁进水流速、含水层埋深、开采段长度、过滤器类型及钻进工艺等因素综合确定..3.3.3 安泵段井管内径;应根据设计出水量及测量动水位仪器的需要确定;并宜比选用的抽水设备标定的最小井管内径大50mm..3.3.4 松散层地区非填砾过滤器管井的开采段井径;应比设计过滤器外径大50mm..3.3.5 管井深度设计;应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3.3.6 沉淀管长度;应根据含水层岩性和井深确定;宜为2~10m..3.3.7 基岩地区管井井身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上部有覆盖层或不稳定岩层时;应设置井壁管..下部开采段岩层破碎时;应设置过滤器;2 当同时在覆盖层取水时;覆盖层段的管井设计应按松散层管井的要求进行;3 安泵段部位;应设置井管;4 井段长度、数量及其变径位置;应根据岩层情况、成井工艺和钻进方法确定..3.3.8 基岩地区不下过滤器管井的开采段井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设计出水量确定;并不得小于130mm..3.3.9 松散层地区管井封闭位置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井口外围;应封闭;2 水质不良含水层或非开采含水层井管外围;应封闭..3.3.10 基岩地区管井封闭位置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覆盖层不取水时;井管外围应封闭;2 覆盖层取水时;应按本规范第3.3.9条的规定执行..覆盖层井管底部与稳定岩层间宜封闭;3 非开采含水层井管变径间的重叠部位;应封闭;4 水质不良含水层或上部已污染含水层与开采含水层间;应封闭..3.3.11 管井的设计;应有测量水位的孔眼;并应防止杂物的进入..3.3.12 管井的管材;应根据水的用途、地下水水质、井深、管材强度、无污染和经济合理等因素综合确定..3.4 过滤器设计3.4.1 过滤器类型;应根据含水层的性质按表3.4.1采用..表3.4.1 管井过滤器类型选择┌────────────────┬──────────────────┐│含水层性质│过滤器类型│├───────┬────────┼──────────────────┤││岩层稳定│不安装过滤器││├────────┼──────────────────┤││岩层不稳定│骨架或缠丝过滤器││基岩├────────┼──────────────────┤││裂隙、溶洞有充填│缠丝过滤器、填砾过滤器││├────────┼──────────────────┤││裂隙、溶洞无充填│骨架或缠丝过滤器不安装过滤器│├───────┼────────┼──────────────────┤││<2mm │填砾过滤器、缠丝过滤器││碎石土类├────────┼──────────────────┤││≥2mm │骨架或缠丝过滤器│├───────┼────────┼──────────────────┤││粗砂、中砂│填砾过滤器、缠丝过滤器││砂土类├────────┼──────────────────┤││细砂、粉砂│双层填砾过滤器、填砾过滤器│└───────┴────────┴──────────────────┘3.4.2 过滤器制作材料的选择;应根据地下水水质、受力条件和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 3.4.3 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或容易结垢时;过滤器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当采用抗腐蚀性差的材料时;应作防腐蚀处理;2 含水层颗粒组成较粗时;宜采用骨架过滤器;3 缠丝过滤器的缠丝材料;宜采用不锈钢丝、铜丝或增强型聚乙烯滤水丝等..3.4.4 在均质含水层中设计过滤器时;其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含水层厚度小于30m时;宜取含水层厚度或设计动水位以下含水层厚度;2 含水层厚度大于30m时;宜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设计出水量确定..3.4.5 非均质含水层中的过滤器;应安置在主要含水层部位;其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层状非均质含水层;过滤器累计长度宜为30m;2 裂隙、溶洞含水层;过滤器累计长度宜为30~50m..3.4.6 设计过滤管直径时;应根据设计出水量、过滤管长度、过滤管面层孔隙率和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确定..3.4.7 缠丝过滤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骨架管的穿孔形状、尺寸及排列方式;应按管材强度和加工工艺确定;孔隙率宜为 15%~30%;2 骨架管上应有纵向垫筋..垫筋高度宜为6~8mm;垫筋其间距宜保证缠丝距管壁2~ 4mm;垫筋两端应设挡箍;3 缠丝材料应采用无毒、耐腐、抗拉强度大和膨胀系数小的线材..缠丝断面形状;宜为梯形或三角形;4 缠丝不得松动..缠丝间距允许偏差为设计丝距的±20%..3.4.8 缠丝过滤器的孔隙尺寸;应根据含水层的颗粒组成和均匀性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碎石土类含水层;宜采用;2 砂土类含水层;宜采用;注:1 为碎石土类含水层筛分样颗粒组成中;过筛重量累计为20%时的最大颗粒直径;2 为砂土类含水层筛分颗粒组成中;过筛重量累计为50%时的最大颗粒直径..3.4.9 缠丝过滤器缠丝面孔隙率的设计;宜按下式计算确定:3.4.9式中 P──缠丝面孔隙率;──垫筋宽度或直径mm;──垫筋中心距离mm;──缠丝直径或宽度mm;──缠丝中心距离mm..3.4.10 填砾过滤器的滤料规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1 砂土类含水层:3.4.10-12 碎石土类含水层;当<2mm时;3.4.10-23 碎石土类含水层;当≥2mm时;可不填砾或充填10~20mm的填料;4 滤料的不均匀系数应小于2..注:1 砂土类中的粗砂含水层当颗粒不均匀系数大于10时;应除去筛分样中部分粗颗粒后重新筛分;直至不均匀系数小于10时;取其D50代入式3.4.10-1确定滤料规格;2 D50为滤料筛分样颗粒组成中;过筛重量累计为50%时的最大颗粒直径.. 3.4.11 填砾过滤器骨架管缝隙尺寸;宜采用D10..注:D10为滤料筛分样颗粒组成中;过筛重量累计为10%时的最大颗粒直径.. 3.4.12 填砾过滤器滤料的厚度和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 滤料厚度应按含水层的岩性确定;宜为75~150mm;2 滤料高度应超过过滤管的上端..3.4.13 非均质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中设计滤料规格时;宜符合下列规定:1 分层填砾时;应分层设计过滤器骨架管缠丝孔隙尺寸和滤料规格;滤料的充填高度应超过细颗粒含水层的顶板和底板;2 无需分层填砾时;应全部按细颗粒含水层要求进行..3.4.14 双层填砾过滤器;其滤料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层滤料;宜按本规范第3.4.10条执行;2 内层滤料;宜为外层规格的4~6倍;3 滤料厚度;外层宜为75~100mm;内层宜为30~50mm;4 内层滤料网笼;宜设保护装置..3.5 出水量设计复核3.5.1 管井井群设计的总出水量;应小于开采地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3.5.2 管井设计出水量;应小于过滤管的进水能力..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应按下式计算确定:3.5.2式中Qg──过滤管的进水能力;n──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宜按过滤管面层孔隙率的50%计算;Vg──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m/s;不得大于0.03m/s;Dg──过滤管外径m;L──过滤管有效进水长度m;宜按过滤管长度的85%计算..3.5.3 松散层管井的设计出水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5.2条的规定外;应以下式进行允许井壁进水流速复核:3.5.3式中Q──设计出水量;Dk──开采段井径m;L──过滤器长度m;Vj──允许井壁进水流速m/s..3.5.4 允许井壁进水流速宜按下式计算:3.5.4式中K──含水层的渗透系数m/s..3.5.5 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和容易结垢时;对本规范第3.5.2条中的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应按减少1/3~1/2后确定..4 施工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条件、地下水开采情况等..4.1.2 现场踏勘后;应编制管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任务及要求;2 施工技术措施;3 主要设备、人员、材料、费用和施工进度..4.2 钻进、护壁与冲洗介质4.2.1 管井施工采用的钻进设备和工艺;应根据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井身结构等因素选择..4.2.2 松散层钻进过程中;当遇漂石、块石等钻进困难时;可进行井内爆破..爆破前应进行爆破设计;并应保证地面建筑物安全..4.2.3 井身应圆正、垂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身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并径;2 小于或等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大于100m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1.5°..井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得有突变..4.2.4 设置的护口管;应保证在管井施工过程中不松动;井口不坍塌..4.2.5 钻进的护壁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及施工用水情况确定..4.2.6 冲洗介质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和施工条件选择清水、泥浆、空气或泡沫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保证井壁的稳定;2 减少对含水层渗透性和水质的影响;3 提高钻进效率等..4.2.7 冲洗介质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钻进过程中;应定时测量各项性能指标..4.3 岩性鉴别4.3.1 管井地层岩性的划分;应根据水文物探测井资料及钻进岩屑综合分析确定..当没有水文物探测井资料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土样和岩样..1 松散层地区;含水层宜取土样一个;2 基岩地区;应根据采取的岩芯或反出的岩粉确定..4.3.2 松散层土名称的确定;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 松散层土的名称┌──┬────┬───────────────────────────┐│类别│名称│说明│├──┼────┼───────────────────────────┤││漂石│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块石│棱角形为主;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碎│卵石│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石├────┼───────────────────────────┤│土│碎石│棱角形为主;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类├────┼───────────────────────────┤││圆砾│圆形及亚圆形为本.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角砾│棱角形为主;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砾砂│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占全重的 25%~50%││├────┼───────────────────────────┤││粗砂│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砂├────┼───────────────────────────┤│土│中砂│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50%││类├────┼───────────────────────────┤││细砂│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 85%││├────┼───────────────────────────┤││粉砂│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不超过全重的 50%│├──┼────┼───────────────────────────┤││粉土│塑性指数Ip≤10 ││粘性├────┼───────────────────────────┤││粉质粘土│塑性指数 10<Ip≤17 ││土类├────┼───────────────────────────┤││粘土│塑性指数Ip>17 │└──┴────┴───────────────────────────┘注:定名时应根据粒径分组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4.3.3 勘探开采井的土样、岩样的采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J 27-88有关规定执行..4.3.4 管井施工时采取的土样、岩样;应妥善保存..4.4 井管安装4.4.1 井管安装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 根据井管结构设计;进行配管;2 检查井管质量;并应符合要求;3 下管前;应进行探井;4 泥浆护壁的井;应适当稀释泥浆;并清除井底的稠泥浆..4.4.2 下管方法;应根据管材强度、下置深度和起重设备能力等因素选定;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提吊下管法;宜用于井管自重或浮重小于井管允许抗拉力和起重的安全负荷;2 托盘或浮板下管法;宜用于井管自重或浮重超过井管允许抗拉力和起重的安全负荷;3 多级下管法;宜用于结构复杂和下置深度过大的井管..4.4.3 下置井管时;井管必须直立于井口中心;上端口应保持水平..井管的偏斜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要求..过滤器安装深度的允许偏差宜为±300mm..4.4.4 沉淀管应封底..当松散层下部已钻进而不使用时;井管应坐落牢固;防止下沉;基岩管井的井管应坐落在稳定岩层的变径井台上..4.4.5 采用填砾过滤器的管井;应设置找中器..4.5 填砾与管外封闭4.5.1 下置填砾过滤器的管井;井管安装后;应及时进行填砾..填砾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 井内泥浆应稀释高压含水层除外;2 按设计要求准备滤料;其数量宜按下式计算确定:4.5.1式中V──滤料数量;Dk──填砾段井径m;Dg──过滤管外径m;L──填砾段长度m;α──超径系数;一般为1.2~1.5..4.5.2 滤料的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1 滤料应取样筛分;不符合规格的数量;不得超过设计数量的15%;2 颗粒的磨圆度较好;严禁使用棱角碎石;3 不应含土和杂物;4 滤料宜用硅质砾石..4.5.3 填砾方法应根据井壁稳定性;冲洗介质类型和管井结构等因素确定..4.5.4 填砾时;滤料应沿井管四周均匀连续填入;随填随测..当发现填入数量及深度与计算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排除..4.5.5 采用双层填砾过滤器的管井;按设计规格应先进行内层滤料的填入..外层滤料的填砾方法与单层填砾过滤器相同..4.5.6 井管外围用粘土封闭时;应选用优质粘土做成球块状;大小宜为20~30mm;并应在半干硬塑或可塑状态下缓慢填入..4.5.7 井管外围用水泥封闭时;水泥的性能指标及封闭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地下水水质、管井结构和钻进方法等因素确定..4.5.8 井口管外围应封闭..4.5.9 井管封闭后;应检查效果;当未达到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封闭..4.6 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4.6.1 洗井必须及时进行..4.6.2 洗井方法应根据含水层特性、管井结构及管井强度等因素选用;并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洗井方法联合进行..4.6.3 松散层的管井在井管强度允许时;宜采用活塞与压缩空气联合洗井..4.6.4 泥浆护壁的管井;当井壁泥皮不易排除时;宜采用化学洗并与其他洗井方法联合进行..4.6.5 碳酸盐岩类地区的管井宜采用液态二氧化碳配合六偏磷酸钠或盐酸联合洗井..4.6.6 碎屑岩、岩浆岩地区的管井宜采用活塞、空气压缩机或液态二氧化碳等方法联合洗井..4.6.7 洗井效果的检查;宜符合下列规定:1 出水量应接近设计要求或连续两次单位出水量之差小于10%;2 水的含砂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6.11条的要求..4.6.8 洗井结束后;应捞取井内沉淀物并进行抽水试验..4.6.9 抽水试验的下降次数宜为一次;出水量不宜小于管井的设计出水量..4.6.10 抽水试验的水位和出水量应连续进行观测;稳定延续时间为6~8h..管井出水量和动水位应按稳定值确定..4.6.11 抽水试验结束前;应进行抽出的水的含砂量测定..管井出水的含砂量应小于1/200000体积比..4.7 水样采集与送检4.7.1 抽水试验结束前;应根据水的用途或设计要求采集水样进行检验..4.7.2 采集水样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容器应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瓶;2 容器必须洗净..采样时;应用采样水冲洗三次..4.7.3 水样应在抽水设备的出水管口处采集..采集数量宜为2~3L..特殊项目的水样的采集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4.7.4 卫生细菌检验用的水样容器;必须进行灭菌处理;并应保证水样在采集、运送、保存过程中不受污染..4.7.5 水样采集后;应贴上标签置于阴凉处;并及时送交检验..需要加入保存剂的水样; 应符合有关规定..5 工程验收5.0.1 供水管井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验收..5.0.2 管井的验收应在现场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1 出水量应基本符合设计出水量;2 井水的含砂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6.11条的要求;3 井斜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4 井内沉淀物的高度;应小于井深的5‰..5.0.3 管井验收结束后;应填写管井验收单..5.0.4 供水管井工程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 文字说明;2 图件和资料包括管井平面位置图和示意图、管井综合柱状图、土样或岩样资料、抽水试验资料和水质检验资料等;3 附录包括管井验收单等..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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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
【学员问题】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
【解答】1、冲、洪积平原地区,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等距离或梅花状布置,当有古河床时,宜沿古河床布置。
2、大型冲、洪积扇地区,当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呈横排或扇形布置;当地下水开采量小于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呈圆弧形布置;当开采储存量用作调节时,井群宜近似方格网布置。
3、傍河地区,井群宜平行河流单排或双排布置。
4、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且地下水补给充足地区,可分段或分层布置取水井组。
5、间歇河谷地区。
井群宜在含水层厚度较大的地段布置。
6、碎屑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侵入体接触带富水段,可沿此带附近布置;
(2)、断裂破碎带或背斜轴部富水段,可按线状布置;
(3)、均质含水层,可按方格网、梅花状或圆弧形布置。
7、碳酸盐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向斜构造盆地富水段,宜沿向斜轴布置;
(2)、倾伏背斜轴部富水段,宜沿背斜轴布置;
(3)、单斜构造深部富水段,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在径流或排泄区布置;
(4)、断裂破碎带富水段,宜沿带布置;
(5)、当岩溶河谷是岩溶含水层的排泄基准面时,宜在岸边布置;
(6)、碳酸盐岩类与非碳酸盐岩类接触富水时,宜在碳酸盐岩一侧布置。
8岩浆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其分布与裂隙发育程度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风化裂隙,宜按地形在富水地段布置;
(2)、构造裂隙,宜按构造部位在富水地段布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