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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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北煤矿粉尘防治安全监察实施办法》等有关粉尘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相关的安全规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技术标准第一节综合防尘技术资料标准一、建设矿井、生产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综合防尘系统图,系统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图纸应有如下基本构件:图名、比例线、方格网、经纬线、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的巷道和工作面、图例和图纸。

(二)图例规定如下:(三)图签式样、内容如下:(四)比例尺规定如下:1、30万吨以下矿井为1:500--10002、30万吨及以上矿井为1:2000二、生产矿井必须有各种防尘技术资料台帐。

矿井防尘技术资料,包括工作面煤体注水台帐、工作面煤体注水钻孔施工台帐、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回采工作面测尘台帐、回采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测尘台帐、测尘原始记录、防尘管路台帐、其它工作面(地点)测尘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仪器维修检查记录、矿井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矿井综合防尘设备台帐、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牌板。

各种记录、台帐样式如附件2所示。

第二节煤矿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一、供水水源技术标准矿井综合防尘用水可采用地面水源供水,也可采用井下水源供水。

但都必须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及环境卫生要求。

(一)采用地面水源供水方式采用永久性静压水池时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2h以上的用水量。

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2、冬季时,地面水池必须有防冻设施。

3、出水口处应设网孔不大于0.3mm的过滤装置。

(二)采用井下水源供水方式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2、出水口处应设网孔不大于0.3mm的过滤装置。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一、产品说明ZJ—YS 型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整合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自救装置于一体,使避灾人员既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也能及时饮用干净卫生的水源,达到安全避灾,稳定工作情绪的效果。

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主要用于煤矿井下救灾防护。

它安装在煤矿井下硐室或采煤工作面的机巷风巷掘进头的适当位置或流动人员较多的地点,以及溜子头、井底车场、运输和回风巷道、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各种站房等地。

二、结构及功能:1、结构:ZJ—YS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由压风自救和供水自救两部分组成。

压风部分是由外管路系统、压风接口、开关阀、进气连接管、压力表、空气过滤器、呼吸口罩等构成;供水部分是由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构成。

2、功能:该装置整合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自救装置于一体,使避灾人员既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也能够及时饮用干净卫生的水源,达到安全避灾,稳定工作情绪的效果。

压风部分具有稳定调节压力、手动流量调节、过滤、排水、防尘的功能。

供水部分具有防尘供水,过滤水源,调节流量的功能。

三、使用及维护说明1、使用: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危及在场人员生命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或瓦斯严重超标,对工作人员有严重威胁时,现场工作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打开装置的箱门,再打开气动阀,戴上面罩进行呼吸,以等待救援。

在紧急情况下,井下人员需要饮水自救时,打开箱门,再打开相应出水口的阀门,就可以直接喝上干净的水,以等待救援。

注意:不能猛力拉拽,以防将导管的接头拉开或将导管拉断!!!2、维护及保养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是为避灾而设置的,所以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可靠、准确,因此需每月保养,那么保养必须做到:(1)首先检查自救站或系统的通风供水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气漏水现象。

(2)检查气路水路阀门开关是否灵活。

(3)压风部分:清洗积水杯,或更换过滤器;清洗、更换滤网,取出滤网,用空气由内向外吹,即而重复使用;卸下PC杯,用干净干布擦试即可,不可使用任何会破坏PC材质的化学物品来洗;(4)供水部分:需定期排放水,保持饮水质量。

煤矿煤尘防治技术方案

煤矿煤尘防治技术方案

煤矿煤尘防治技术方案为了加强我矿煤尘防治管理,防止煤尘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平朔公司“一通三防”十三项管理制度》、《北岭煤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综合防尘措施。

一、矿井的煤尘防治工作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的综合防尘措施,隔爆措施及其组织与管理制度,总工程师每年组织编制和安排实施。

各基层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由各基层单位的主管负责。

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采用静压供水时,地面水池(蓄水池)容量不得少于200m3,其储水量还必须能够满足全矿井防尘洒水系统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三、矿井防尘水源和水质要符合要求,环保部门至少每季度化验一次。

如果悬浮物超标,要安设过滤装置;如果酸性超标,要设置中性化的处理装置。

四、井下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五、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采用有足够承压能力的管路供水。

管路末端距回采面上、下出口和掘进面迎头的距离都不得超过50m。

六、掘进新开头,生产单位应提前一周向通风队提出用水申请,并附示意图,由通风队负责接通水源。

七、井下防尘供水管路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应遵照北岭煤业的有关规定。

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所接防尘供水管路未经通风队许可不得擅自拆解回收。

八、矿井必须对开采的所有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试验,煤尘的爆炸性必须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九、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十、矿井的回风巷、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必须用隔爆水袋棚隔开。

采、掘工作面安装隔爆水袋棚由各生产单位负责安装、维护,其它地点由通风队负责安装、维护。

煤矿井下综合防尘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煤矿井下综合防尘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煤矿井下综合防尘标准及要求1、矿井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系统,东轨道大巷、胶带大巷、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都必须设置防尘供水管路。

皮带运输机巷防尘管路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总回风巷、轨道运输巷每隔1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不得出现跑、冒、滴、漏,阀门开关灵活。

2、规范管理,明确责任。

对防尘供水管路的三通阀门进行编号管理,每个巷道配备不少于50m长的洒水软管,便于巷道冲尘。

3、综采工作面安装使用智能架间喷雾除尘系统。

4、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都必须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每个运煤转载点洒水降尘装置的喷头数不得少于2个,悬挂在转载点的前上部600mm处,迎风流方向45°,喷雾直接对准落煤点,挂牌管理,责任人为转载点运输机司机,做到煤干洒水,煤湿不洒水。

5、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及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喷浆机回风流下方5m范围内都必须安装风流净化水幕,责任单位为该地段的管辖单位。

6、采掘头面风流净化水幕安装位置要求。

(1)采煤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的具体位置:A、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设置两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口向里10~15m范围内;第二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m范围内。

B、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内至少设置三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m范围内;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得大于20m;第三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10~15m范围内。

(2)掘进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的具体位置:A、掘进工作面刚开口时在开口位置的下风侧10~15m范围内设置一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

B、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50m不超过80m时,应在掘进巷道内设置一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水幕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m;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80m 时,应在该掘进巷道内增加两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水幕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m,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得大于20m,且第三道水幕在巷道回风口10~15m范围内。

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措施

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措施

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措施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
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措施
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您浏览的《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措施》正文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敷设防尘供水管络。

在地面修建水池,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溜煤口、卸载点进行喷雾洒水,净化风流。

2、及时清除巷道浮煤和冲刷巷道周边煤岩尘。

二、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掘进和炮采工作面施工时,应采用湿式钻眼。

2、爆破时,采用水炮泥封口与爆破喷雾,降低爆破时产生的粉尘。

3、敷设防尘水管到工作面迎头。

装岩(煤)时应先洒水。

4、净化风流,保持工作面风流清新
三、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钻眼、装载时必须佩戴粉尘防护用品
四、加强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尘、测尘机构和制度
2、加强对防尘、测尘的工作管理,将防尘、测尘的工作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议程
3、做好职业病预测、预防。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一、细水喷雾安设标准1、各主要回风巷及盘区回风巷每500米安设一道,不足500米的安设一道、500-1000米之间的安设两道,根据巷道长度依此类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水雾喷雾的安设数量)。

其中回风斜井具体安设位置:距回风井底30m-50m安设一道。

2、各主要进风轨道巷及盘区进风轨道巷距起点巷口30m-50m巷道内安设一道,每500米安设一道,不足500米的安设一道、500-1000米之间的安设两道,根据巷道长度依此类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水雾喷雾的安设数量)。

3、各主要皮带巷及盘区皮带巷在每部皮带的皮带机头下风侧50m 范围安设一道,皮带机头间距不足500米的安设一道,每部皮带最多安设两道。

4、矿井进风斜井:距井口20m-100m范围内安设一道。

5、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10m;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10m;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回风巷口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细水喷雾,被串联采煤面进风巷巷口50m范围内安设一道。

6、机掘工作面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10m;机掘工作面在距回风巷口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细水喷雾;抽风机出口前5m范围内安设一道;被串联机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

7、炮掘工作面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为10m;炮掘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回风巷口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细水喷雾;被串联炮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0m-50m巷道内设置一道。

8、在喷浆作业地点下风侧100m范围内设置两道,间距至少为30m-50m。

正常掘进巷道的喷浆不另加设细水雾喷雾。

喷浆作业下风侧受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安设细水喷雾标准:掘进工作面风机前30m-50m 范围内设置一道;采煤面进风巷50m范围内安设一道。

9、细水雾喷雾控制箱应固定在巷帮,并安设在细水雾喷雾的上风侧2-3米,不歪斜,便于操作维护,喷管应根据巷道断面的形状成线型铺设,喷头均匀分布,喷头与喷头的间距不大于0.3米,喷头角度为45°,朝向一致均迎向风流,不能出现铁丝吊挂现象。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4 粉尘治理4.1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4.1.1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4.1.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4.1.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4.2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4.3 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4.3.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

4.3.2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4.3.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3.4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

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4.3.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4.3.6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4.3.7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用湿式钻眼。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一、细水喷雾安设标准1、各主要回风巷及盘区回风巷每500米安设一道,不足500米的安设一道、500-1000米之间的安设两道,根据巷道长度依此类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水雾喷雾的安设数量)。

其中回风斜井具体安设位置:距回风井底30m-50m安设一道。

2、各主要进风轨道巷及盘区进风轨道巷距起点巷口30m-50m 巷道内安设一道,每500米安设一道,不足500米的安设一道、500-1000米之间的安设两道,根据巷道长度依此类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水雾喷雾的安设数量)。

3、各主要皮带巷及盘区皮带巷在每部皮带的皮带机头下风侧50m范围安设一道,皮带机头间距不足500米的安设一道,每部皮带最多安设两道。

4、矿井进风斜井:距井口20m-100m范围内安设一道。

5、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10m;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10m;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回风巷口30m-50m 范围内设置一道细水喷雾,被串联采煤面进风巷巷口50m范围内安设一道。

6、机掘工作面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10m;机掘工作面在距回风巷口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细水喷雾;抽风机出口前5m范围内安设一道;被串联机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

7、炮掘工作面在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设置两道细水喷雾,间距至少为10m;炮掘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回风巷口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细水喷雾;被串联炮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0m-50m巷道内设置一道。

8、在喷浆作业地点下风侧100m范围内设置两道,间距至少为30m-50m。

正常掘进巷道的喷浆不另加设细水雾喷雾。

喷浆作业下风侧受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安设细水喷雾标准:掘进工作面风机前30m-50m范围内设置一道;采煤面进风巷50m范围内安设一道。

9、细水雾喷雾控制箱应固定在巷帮,并安设在细水雾喷雾的上风侧2-3米,不歪斜,便于操作维护,喷管应根据巷道断面的形状成线型铺设,喷头均匀分布,喷头与喷头的间距不大于0.3米,喷头角度为45°,朝向一致均迎向风流,不能出现铁丝吊挂现象。

防尘管理标准

防尘管理标准

防尘管理标准防尘管理标准QG/XQ0225-2021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平安规程》、《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21、《永煤集团瓦斯综合治理规定》(永煤股份[2021]53号)、《永煤集团"一通三防'例会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永煤生[2021]100号)。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通风管理的标准,适用于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实施与考核。

三、标准内容(一)综合防尘系统管理标准1.胶带机巷及刮板输送机巷内的防尘管路(108)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井下煤仓、输送机、转载点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喷雾掩盖煤流,喷嘴之间距离为300mm;若煤体比较潮湿且没有煤尘飞扬,可以不打开喷雾,否则打开喷雾进行降尘。

主要进、回风大巷及采区进、回风巷每400~50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安装二道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面30~50m(综采面80m),其次道距工作面80~100m(综采面130m),采掘机工作时或爆破前必需开启,喷条距顶板50mm,两喷头距离为400~500mm。

全部净化水幕迎向风流,喷头与顶板成30度夹角,要能够封闭全断面,在检查时发觉违反规定,每处/次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对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2.采掘机必需有内外喷雾装置,能掩盖滚筒,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必需停机;采掘工作面采纳湿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洒水灭尘。

否则每次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3.各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实行谁安装、谁管理、谁修理。

主要进风大巷及采区进风巷的净化水幕由生产技术科组织验收后交运输队使用和管理,每班要开启2小时,发觉问题书面形式向生产技术科汇报,生产技术科支配通风队修理(喷嘴不出水由运输队处理);主要回风大巷及采区回风巷的净化水幕由机电二队安装、使用、维护。

全部净化水幕及装卸载点喷雾装置必需悬挂管理责任牌,写明责任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1.0.6井下消防、洒水系统设计应适应矿井的特点,并与矿井的采煤、掘进、运输、通风、动力等系统的设计相互协调。
1.0.7井下消防、洒水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井下消防、洒水
特指用于矿井井下灭火、防尘、冲洗巷道、设备冷却及混凝土施工等用途的给水系统及其功能。
从地势高处的水池或水仓接管,利用几何高差把水送至用水点并提供资用水头的供水方式。
2.1.15动压供水
利用加压设备加压送水的供水方式。
2.1.16静水压力
洒水系统中充满不流动的水时,某管段或用水点的水压力。
2.1.17动水压力
洒水系统正常工作时用水点或管道中的压力。
2.1.18井下水源
在井下巷道或硐室中,通过钻孔取用深部岩层的地下水或收集、取用矿井井下涌水的供水水源。
普采喷雾泵站10h;
综采喷雾泵站8h;
综放喷雾泵站8h;
移架喷雾10h(普采工作面无此项);
放顶煤喷雾8h(普采及综采无此项);
装煤机喷雾12h;
溜煤眼喷雾12h。
2机掘工作面的洒水除尘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掘进机喷雾及冷却用水量宜按机组或喷雾泵额定流量取值,但不得低于80L/min。在缺乏资料时可取80L/min。日工作时间按10h计算。
1)采煤机的内、外喷雾及冷却水总流量应按设备的设计流量计算。在缺乏有关资料时可参考附录A取值。在配备喷雾泵的情况下应按喷雾泵的额定流量计算。
2)支架喷雾、放顶煤喷雾、装煤机喷雾、溜煤眼喷雾的流量均宜按喷嘴的数量和单个喷嘴的流量计算。各计算参数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3)无资料时各项用水的每日工作时间可取下列数值: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防尘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北煤矿粉尘防治安全监察实施办法》等有关粉尘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相关的安全规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技术标准第一节综合防尘技术资料标准一、建设矿井、生产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综合防尘系统图,系统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图纸应有如下基本构件:图名、比例线、方格网、经纬线、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的巷道和工作面、图例和图纸。

(二)图例规定如下:(三)图签式样、内容如下:(四)比例尺规定如下:1、30万吨以下矿井为1:500--10002、30万吨及以上矿井为1:2000二、生产矿井必须有各种防尘技术资料台帐。

矿井防尘技术资料,包括工作面煤体注水台帐、工作面煤体注水钻孔施工台帐、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回采工作面测尘台帐、回采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测尘台帐、测尘原始记录、防尘管路台帐、其它工作面(地点)测尘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仪器维修检查记录、矿井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矿井综合防尘设备台帐、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牌板。

各种记录、台帐样式如附件2所示。

第二节煤矿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一、供水水源技术标准矿井综合防尘用水可采用地面水源供水,也可采用井下水源供水。

但都必须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及环境卫生要求。

(一)采用地面水源供水方式采用永久性静压水池时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³,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2h以上的用水量。

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2、冬季时,地面水池必须有防冻设施。

3、出水口处应设网孔不大于0.3mm的过滤装置。

(二)采用井下水源供水方式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防尘、防灭火、通风设施管理相关标准及制度

防尘、防灭火、通风设施管理相关标准及制度

第一章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第一节综合防尘措施及标准(一)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综采工作面应设置移架自动同步喷雾,并能正常使用。

(二)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时,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并采取除尘措施)。

岩巷掘进装岩时必须洒水降尘。

(四)采用压风排渣施工钻孔时,必须采取孔口喷雾或采取压风雾化与孔口喷雾并用措施,打钻地点回风侧10m范围内必须安装全断面喷雾降尘装置。

(五)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综掘机一运、二运转载点必须安设防尘喷雾,所有防尘设施在工作时必须开启。

(六)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各设置两道防尘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面不大于20m,第二道距工作面不大于50m。

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处应安设能封闭全断面的风流净化装置。

岩巷掘进使用扒矸机时,第一道距工作面扒矸机不大于20m,第二道距工作面扒矸机不大50m。

(七)防尘喷雾安设标准一、转载点喷雾标准1、皮带运输机、刮板输送机等转载点必须安设防尘喷雾,各转载点防尘喷雾加工安设标准如下图:图1 综掘机一运喷雾示意图图2 刮板输送机机头喷雾示意图图3 皮带输送机机头喷雾示意图2、以上转载点喷雾装置必须按照图示结构加工安装,受巷道等条件限制的可对喷雾装置进行适当改进。

3、喷雾装置由喷头、DN15管子、弯头、水管、开关等装置组成。

4、喷雾开关安设在DN15管子与水管连接处,必须保证在行人侧,且便于操作。

5、防尘喷雾管理牌板固定在行人侧距地板1.5米高的巷帮上,牌板应保持清洁。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档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4 粉尘治理4.1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4.1.1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4.1.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4.1.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4.2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4.3 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4.3.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

4.3.2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4.3.3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3.4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

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4.3.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4.3.6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4.3.7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用湿式钻眼。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矿井防尘供水基本要求

矿井防尘供水基本要求

矿井防尘供水基本要求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是以水为主的治理措施。

因此,建立完善的矿井供水系统是矿井综合防尘的基础。

第一节防尘用水的水质及水量一、防尘用水的水质防尘用水的水质必须是良好的。

否则,不但会影响降尘效果,还可能直接影响工人的健康,造成井下水管、设备腐蚀等不良后果。

因此,水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中悬浮物(淤泥等)含量不得超过150mg/L,以免增加空气中的粉尘浓度。

2。

水中悬游物的粒径不得大于0.3mm,以免堵塞井下的喷雾器。

3.氢离子浓度(pH值)为6~9,以免腐蚀井下管路及设备。

4.每升水中大肠杆菌指数不超过3个,以免工人吸入含水空气而得胃肠病。

防尘用水可以用地表水,但多数煤矿都是使用矿井水。

用矿井水时,必须经过净化,达到上述要求时方可使用。

净化矿井水的方法是采用沉淀储水池和过滤装置。

水在沉淀池中至少要沉淀3~4小时后才能使用。

如为酸性水(pH 值小于6),可在沉淀期间进行中和处理,使之成为中性。

沉淀下来的污泥要定期处理。

供水系统中必须有过滤装置。

实践中,常用管道过滤器过滤净化。

二、防尘用水量实行综合防尘的矿井,全矿总防尘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Q=R(Ngὴ+ N1g1ὴ1 +N2g2ὴ2+ N3g3ὴ3) m3/h式中Q—全矿防尘用水量,m3/hk——水量备用系数,取1.05~1.10;N—井下工作的凿岩机台数,台;g —每台凿岩机的平均耗水量(可按0.25m3/h计);ὴ—凿岩机的同时工作系数;N1—井下使用的喷雾器个数;g1—平均每个喷雾器的耗水量,m3/h;ὴ1—喷雾器的同时工作系数N2—井下煤层注水孔数;g2—每个孔的平均注水流量,m3/h:ὴ2—钻孔注水的同时工作系数;N3—井下冲洗巷道的面积m2g3—冲洗1m卷道所需的冲水量,m3/hὴ3—冲洗巷道的同时工作系数第二节供水方式及管路系统一、供水方式目前,井下防尘用水的供水方式有静压供水和动压供水两种方式。

小型矿井尽量采用静压供水系统。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退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爱护职工的平安和身体健康,实现平安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需实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全部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需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需严格掌握,增大风量或转变通风系统时,必需相应地调整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实行煤层注水潮湿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需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需采纳有效的防尘措施,即:一、掘进工作面必需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需采纳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纳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二、回采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需实行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

生产矿井中,假如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需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需采纳除尘器。

新生产的采煤机必需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新生产的掘进机必需安装有效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防尘供水系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x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383-2006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技术规范煤矿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 防尘供水系统为矿井井下防尘而建立的防尘水池、管路系统、喷雾系统的总称。

3.2 主管由矿井地面防尘水池接入井筒、井底车场、分水平或一翼巷道的供水管路。

3.3 干管由主管接入采(盘)区巷道的供水管路。

3.4 支管由干管接入采掘工作面、硐室的供水管路。

4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4.1 防尘水源4.1.1 水质防尘用水源有地面水源和井下水源两种。

使用井下水源时,应设置过滤池或过滤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使用,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如井下的水源属严重酸性水,应设立中性化处理设施,水质应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的要求。

矿井环保部门至少每季度必须对防尘水源的水质化验一次,以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4.1.2 水池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必须能满足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连续2h 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水池应安装防冻设施。

水池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悬挂水池管理牌。

水池为防尘用水和生活用水共用时,必须制定保证防尘用水量的安全技术措施。

4.2 防尘管路系统4.2.1 管路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取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专用排瓦斯尾巷除外)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一、粉尘治理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⑴、永久性防尘水3,且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m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范围内。

4、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5、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补能采用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铺尘措施。

7、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8、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9、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

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火放煤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11、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12、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用湿式钻眼。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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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防尘供水系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x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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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8383-2006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技术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防尘供水系统
为矿井井下防尘而建立的防尘水池、管路系统、喷雾系统的总称。

主管
由矿井地面防尘水池接入井筒、井底车场、分水平或一翼巷道的供水管路。

干管
由主管接入采(盘)区巷道的供水管路。

支管
由干管接入采掘工作面、硐室的供水管路。

4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
防尘水源
水质
防尘用水源有地面水源和井下水源两种。

使用井下水源时,应设置过滤池或过滤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使用,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水的PH值应在范围内。

如井下的水源属严重酸性水,应设立中性化处理设施,水质应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的要求。

矿井环保部门至少每季度必须对防尘水源的水质化验一次,以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水池
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必须能满足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水池应安装防冻设施。

水池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悬挂水池管理牌。

水池为防尘用水和生活用水共用时,必须制定保证防尘用水量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尘管路系统
管路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取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专用排瓦斯尾巷除外)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巷道间距小于50m的联络巷可以不设防尘供水管路。

防尘管路应统一刷绿色漆,并表示清楚。

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吊挂间距不得大于5m),小于或等于90
度的拐弯要设弯头,不得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阀门
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巷道中的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m 设一个三通及阀门,盘区及以上(或固定)胶带输送机巷道管路阀门应加装不少于25m 的软胶管。

阀门完好、灵活、不冒水,设在巷道行人侧,并编号挂牌管理。

压力
静压供水压力超过10MPa 时,应设置不小于100m 3小水池或水箱减压;水压在4MPa-10MPa 时,宜采用管路减压阀减压。

防尘供水系统供水压力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对采掘工作面的要求,否则应安设加压装置。

其它设施
采掘工作面巷口20m 范围内应在防尘管路上设置水质过滤器,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末端应安装压力表。

矿井防尘用水量
矿井防尘用水量,按式(1)计算:
i i d t q K Q ∑=06.0·
······················(1) 式中:
d Q —井下防尘日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 3/d );
K —富裕系数1,取;
i q —某用水项的流量指标,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
i t —某用水项一天中的使用时间,单位为小时(h )。

矿井防尘用水管路选型
矿井防尘用水干、支管内径按式(2)进行计算:
π
v Q d 4=·····························(2) 式中:
d —干、支管管径,单位为米(m )
; Q —干、支管供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 3/s )
; V —干、支管内流速,单位为米每秒(m/s )
,取10 m/s-15 m/s 。

防尘用水管路管壁厚度
矿井防尘用水管路壁厚度按式(3)进行计算:
a Pg
Rk Pg Rk Dg +--+=)13.14.0(
5.0δ··················(3) 式中: δ—管壁厚度,单位为厘米(cm )
; Dg —管道内径,单位为厘米(cm )
; Rk —许用应力,单位为千克每平方厘米(Kg/cm 2)
,无缝钢管取800 Kg/cm 2; Pg —管路最低点的压力,单位为千克每平方厘米(Kg/cm 2)
; a —附加厚度,单位为厘米(cm ),钢管取;
其他要求
消防洒水系统和防尘供水系统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同时满足两个系统的要求。

每季度绘制防尘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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