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城市总体规划
平顶山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
平顶山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自主创新体系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体制基础和机制保障建设自主创新体系,是主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提高区域竞争能力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途径,是实现跨越发展、推动率先崛起的战略性举措,是建设创新型平顶山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实施科教兴平、人才强市和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平顶山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创新能力有所增强。
“十一五”以来共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34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
2008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分别为709件和197件,分别比“十五”末增长3.03倍和2.63倍。
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全市拥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30家,其中国家级3家。
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国家创新型企业1家、国家创新试点企业1家、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高新技术试点企业3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高等院校5所。
创新环境逐步优化,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出台了一批加快自主创新的重大措施。
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200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90亿元、工业增加值106亿元,比“十五”末分别增长4.03倍和4.95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
我市自主创新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自主创新的内在要求,与建设创新型平顶山、支撑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的战略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全社会创新意识淡薄。
一些地方和单位抓经济发展仍着眼于铺摊子、扩规模,没有形成依靠自主创新推动发展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解读之-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解读之防洪工程篇全市人民期待已久的湛河治理攻坚战拉开了序幕,防洪工程是此次湛河治理工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那么,湛河防洪工程是如何规划的?为何会如此设计?治理后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总工程师冀长甫和指挥部总工办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董发根。
1.湛河存在防洪隐患董发根说,自古以来,湛河一直未能从源头系统地规划、整治过,防洪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存在着一定的防洪隐患。
根据调查了解及现场勘查,湛河干流与支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湛河干流大部分河道河槽及沿岸有垃圾、杂物、违法建筑物等侵占河道,影响过流,造成防洪隐患。
2.湛河干流除了乌江河口至凌云路桥段进行过疏浚治理,河道过流能力能满足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外,其他河段均不能满足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有些河段如许南公路以下的部分,防洪标准甚至不足10年一遇。
3.湛河各支流中除了吴寨沟、城东河、西杨村河、稻田沟经过初步治理,河道断面进行过低标准硬化外,其他支流均未进行过规划整治。
4.湛河北岸支流稻田沟至煤泥河之间有山丘洪水汇入,山洪威胁较大,且该段位于老城区,受两岸建筑物及干流洪水位与河底高程限制,通过扩大断面或新建、加高堤防来提高过流能力较为困难。
董发根回忆说,历史上,湛河曾因泄洪能力不足而给两岸群众和企业造成过严重损失。
较为严重的是1971年湛河下游决堤和2000年湛河上游(建设路西段平顶山教育学院)周边出现大面积积水,这两次洪水均导致民房受损、田地受淹。
“泄洪是河流的主要功能之一,通过河道治理,加强湛河的排洪功能,保护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历史教训和河道现状的必然要求。
”2.干流按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据董发根介绍,本次治理方案是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收集分析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现场试验和室内试验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湛河主河道、支流、分洪排洪沟及附属建筑物进行工程地质勘查,并依据《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以及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1993年编制的《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我市实际确定的。
平顶山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与修编)56P
平顶山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与修编)PLANNING REVESIONOF NEW-TOWN AREA IN PINGDINGSHAN 2011.11技术思路第一部分项目背景第二部分整体策略第三部分规划控制hapter1第一部分项目背景☐区域发展背景☐城市发展背景☐新城区发展建设中原城市群●中原经济区格局--“一核两圈三层”第一层次:郑州都市圈;第二层次:中原城市群紧密联系圈;第三层次:外围辐射区。
中原城市群紧密联系圈郑州都市圈区域发展背景2010年底,主城区建成区面积达70平方公里、人口91万人因“煤”而立的工业城市煤炭保有储量:31.59亿吨姚孟电厂:全国六大之一城市发展背景北部受山体限制东南部用地狭小,且工业密集采煤塌陷区水体与“煤”无关的新城区2003年9月21日,市政大厦奠基城市发展背景•尧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龟湖•应国公墓•香山寺2.《平顶山市新城区分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新城区起步区的定位:以行政办公、教育科研为主导,集居住、旅游、商业等于一体,“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现代化工业新城”。
1.《平顶山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城市的行政、文化和城市公共活动中心。
3.《新城区分区规划(2006-2010)》:平顶山市西部以山水为主要特点的生态型的城市中心区,市级科研教育基地、以都市工业为主的产业发展区,以休闲观光为特色的旅游胜地。
起步区和西部产业集聚区现状路网的建设基本建立在分区规划的路网基础上新城区规划历程——规划依据外部环境变化1、城市新区规划2、平新产业集聚区规划•区位角色:日趋重要•发展预期:逐步提升行政和教育为启动动力新城区总用地面积:53.54平方公里已建城市建设用地:12.1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行政办公+高等院校用地42%居住用地20%工业、仓储用地23%(一类6%)来发展模式需要进行重新构筑。
优势——水岸新城魅力初现•品质突出、魅力初现•行政和教育带动•发展需求旺盛•自然资源优越白龟湖香山寺应国公墓遗址现状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性质用地面积(ha )占规划用地比例(%)大类中小类1R居住用地252.31 19.08 R21二类居住用地219.93 16.63 R22中小学用地32.38 2.45 2C公共设施用地371.46 28.08 C1行政办公用地44.56 3.37 C2商业金融业用地21.40 1.62 C3文化娱乐用地7.01 0.53 C5医疗卫生用地16.44 1.24 C6教育科研用地210.94 15.95 C7文物古迹用地70.86 5.36 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0.24 0.02 3M工业用地88.35 6.68 M1一类工业用地28.95 2.19 M2二类工业用地20.66 1.56 M3三类工业用地38.74 2.93 4S道路广场用地334.98 25.33 S1道路用地326.34 24.67 S2广场用地7.70 0.58 S3社会停车场用地0.94 0.07 5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1.53 0.87 6W 仓储用地34.68 2.62 7G 绿地129.94 9.82 8D 特殊用地40.65 3.07 9Y未建设用地58.754.4410合计城市建设用地1322.63100.0011E水域和其它用地4031.75 E1水域67.92 E2耕地2659.11 E3园地18.51 E4林地130.05 E5牧草地46.29 E6村镇建设用地447.11 E7弃置地83.10 湿地579.6512合计总用地5354.38内在发展要求——行政和教育为初始启动力弱点——功能缺失、活力不足•发展动力不足•商业氛围尚未形成•“居而不住”人气不足恒大地产泓旭集团来发展模式需要进行重新构筑。
老城区中心区调研报告
《城市规划原理》调研报告题目:平顶山市老城区中心区调研报告系别:城市规划与建筑系专业:城市规划姓名:刘豪杰学号: 051508127平顶山市老城区中心区调研报告平顶山老城区中心区是平顶山轴线拓展的理想生长节点,是中部综合组团的中心,集行政、文化、商贸等功能于一体。
本次调研目的是通过调查分析得到老城区中心区用地功能构成,分析其交通组织特点和主要开放空间特点,总结老城区中心区存在的问题,进而进行对策分析。
从而能够用专业的眼光重新认识在我们身边存在已久的城市。
一、规划用地范围:本次城市调研以平顶山老城区中心地区为基础,从两个层面进行研究:研究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路、矿工路、劳动路、体育路之间的区域二、土地利用现状及空间特点:通过调研发现,平顶山老城区中心区设置混合的用地功能,实现聚集效益;加强新老空间联系,塑造统一的大空间系统;创造丰富的公共活动空间提升片区活力。
同时,针对旧城现状的特殊性,对确定改造的用地进行综合的设计研究;对现状保留用地重点进行城市环境品质的改良和场所感的营造。
空间特点上形成错落有致的城市空间。
在平顶山老城区中心区中,用地的紧凑度,突出城市空间差别,形成更为有序的城市整体高度特征。
总体上看,平顶山老城区中心区呈现由轨道站点周边向四周跌落的建筑布局。
根据城市用土地建设的布局形态、交通条件、制约因素,老城区用地的功能结构确定为:三个中心、四个服务片区。
三、存在的问题:从当前现状看,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具体表现为:1、原来规划的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强,割裂了城市问题之间的联系,忽略了对城市整体功能的优化2、配套建设跟不上,生态环境差,服务功能不完善。
3、城区建设发展不平衡。
中心区有些地方能够称得上是“亮点”外,其它区域的建设还远远没有跟上,存在诸多盲点,甚至还很落后。
从整体上看,中心区缺乏城市特色,建设精品少,城市风貌在建筑、绿化、通道、色彩等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整体搭配和协调,没有体现出中心区特色城市内涵和文化品位,中心区的商业地位和潜力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再而从细部分析:(1):步行街分析:首先,步行街经营状况不理想。
叶留志、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
叶留志、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规划【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5【案件字号】(2020)豫04行终1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尹晓雯李占永张占帅【审理法官】尹晓雯李占永张占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叶留志;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叶留志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个人】叶留志【当事人-公司】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苏瑛海南郡宝律师事务所;杨心武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苏瑛海南郡宝律师事务所杨心武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苏瑛杨心武【代理律所】海南郡宝律师事务所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叶留志【被告】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事实相一致。
另查明,一、2014年3月31日,出租方:平顶山市卫东区志业维修队(甲方),承租方: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该《协议》显示:“……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乙方西南角的院落、东宽89米,西宽86米;北墙长148米、南墙长141米;约18.97亩;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平面图)。
……第四条租赁期内院落及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及管理权归乙方所有。
……出租方:平顶山市卫东区志业维修队(盖章)代表人:叶留志……”2019年3月28日,甲方(××):平顶山市志业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该《合同》显示:“……第一条出租场地出租场地位于乙方西南角的院落,东宽89米,西宽86米;北墙长148米、南墙长141米;约18.97亩;及部分附属物一并交××使用、管理。
平顶山高新区规划文本
第11条 集聚区发展理念 集聚区倡导生态理念,以“绿色、创新、共融”作为规划的核心理念。“绿色” 主要体现在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和精明增长的发展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科 技兴区和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共融”则更多地体现集聚功能的协调、复合,倡 导人文关怀与和谐共生。 第12条 “绿色”理念 1、整理并延续现存的生态特征,营造与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的人工环境, 实现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2、构筑生态间隔、布局紧凑、功能复合的空间布局体系。 3、推行精明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打造高新产业聚集区。 4、充分运用具有生态特征的技术手段,倡导循环经济理念,促进清洁能源、可 再生资源的利用。 5、发展生态交通,建立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推行绿色、人性化的非机 动交通。 第13条 “创新”理念 1、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培育科技创新聚集区。 2、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构筑自主创新服务平台。 3、优化创新环境,营造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 第14条 “共融”理念 1、将城市功能融入区域生态框架体系,实现人与自然 环境的共生。 2、提倡健康、积极、和谐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生态文明示范区。 3、建设人性化的邻里社区,培育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和生活特征。 4、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集聚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15条 发展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未来的发展总目标是成为: 1、中国科技创新网络上的重要节点; 2、建设成为我们省乃至全国的精品园区、品牌园区。 3、逐步把平顶山高新区建设成为“产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集聚区,成为平顶 山市招商引资的主战场,产业集聚的主载体,工业发展的主平台,区域经济的主 力军。 4、宜业、宜居的生态新区。 第16条 城区职能 1、以高新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带动的城市创新中心 以政府引导与推动为基础,进行产学研的整体规划和制定产学研政策,通过优势 产业带动、优势研究开发推动、优势产研力量延伸等三大策略,构造以高新技术 产业、现代服务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通过优势产业带动相关特色化产业的发展。 2、依托湿地、水系自然资源形成的平顶山东部生态观光旅游中心
平顶山规划技术规定2014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技术规定(讨论稿)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目录1 总则 (1)2 建设用地 (1)3 建设工程 (4)4 交通与市政工程 (9)附件:建筑间距图 (17)1 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了推进平顶山市城乡规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平顶山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平顶山市城市建设用地和独立工矿区范围内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及各项建设工程。
1.3 【授权解释】本规定施行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由平顶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4 【技术修订】平顶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组织本规定的修订工作。
1.5 【未尽事宜】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2 建设用地一用地控制2.1.1【确定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依据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应依据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规划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除符合相关规范外,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享受城中村、旧城改造优惠政策的项目需经平顶山市城中村及旧城改造联席办认定并明确改造范围。
保障性住房项目需经平顶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并明确建设范围。
(2)建设用地位于采煤塌陷区的项目,需编制《场地地基稳定性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2.1.2【开发用地规模限制】开发的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下表规定值。
开发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下限值开发地块建设用地未达到表中规定值的,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在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情况下,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后可予以规划审批。
2.1.3【容积率限制】老城区改造项目容积率最高不得超过4.5,新建区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3.5,纯商业项目除外。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9年5月14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雷明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处理。
第三条实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应当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城市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实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为依据,并符合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规划部门主管、相关单位配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查询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内容,有权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为。
第五条市、县(市)、石龙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授权或者委托的有关规定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制止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已经2008年6月18日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十五日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市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依法、快速、健康、有序进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建成区村庄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以村民委员会或社区为组织形式的村(居)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村是指改造范围内的行政村、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村或转制后的股份制公司;本规定所称村(居)民,是指在被改造村庄具有合法宅基地或房产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安置房是指按照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区政府认定的用于安置村(居)民的新建住宅和安置村办公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房的新建房屋。
第五条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范围指村庄自然居住区域范围,不包括村庄居住区范围以外的其它土地。
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其它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征收(用)、转用手续,不享受城市建成区村庄开发改造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村(居)民采取部分异地安置者,异地安置用地与建成区村庄居住区土地进行等量置换。
关于平顶山地区的区域分析
关于平顶山地区的区域分析一、平顶山概况平顶山,位于河南省中部,1957年建市,现辖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舞钢市、汝州市、宝丰县、叶县、郏县、,总面积7882平方公里,总人口520万,中心城区人口102万。
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雄厚的工业基础以及源远流长的灿烂文化,备受中外瞩目。
平顶山自然环境优越,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沙河、澧河、汝河、甘江河等31条河流,大中型水库175座,库容28亿立方米。
平顶山矿产资源丰富。
已探明各类矿藏58种,其中原煤储量103亿吨,是华东和中南地区最大的煤田,素有“中原煤仓”之称;盐储量2300亿吨,居河南省第一位,是我国第二大井盐产地;铁矿石储量6.6亿吨,占河南省储量的76.3%,是全国十大铁矿之一。
平顶山工业基础雄厚。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以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为主体,以煤炭、电力、钢铁、纺织、化工、机电、建材、食品等八大工业基地为支撑的新兴工业体系。
2003年平顶山市被河南省确定为中原城市群9个中心城市之一。
平顶山文化底蕴深厚。
春秋时为应国,境内有长城之祖楚长城遗址、香山寺、三苏园、叶县明代县衙等人文景观。
宝丰马街书会,绵延700余年,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大奇观,由此宝丰被中国曲协命名为“曲艺之乡”,平顶山被命名为“中国曲艺城”。
平顶山人杰地灵。
是春秋战国思想家墨子、唐代著名诗人元结、宋代名将牛皋、清代小说家李绿园等名家的故里,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崔琦先生的家乡,世界刘姓和叶姓华人的祖地。
二、资源环境基础及其可持续发展(一)主要矿产资源状况截至2 0 07年底,平顶山市已发现矿种5 8个。
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共计2 4种。
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数为11 9个,其中大型2 3个、中型3 5个、小型4 8个、其他1 3个。
煤矿是平顶山市最具重要地位的优势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平顶山市的平顶山煤田、韩梁煤田、汝州煤田和禹州煤田部分矿区。
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PPT
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PPT一、规划概况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以平顶山市的长远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合理布局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措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规划面积涵盖平顶山市全境,时间跨度为20年。
二、规划目标1.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空气质量和水质水量,建设绿色生态系统,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2.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实现产业发展的优化配置和人口的合理分布。
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完善市政设施,提高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4.促进经济发展: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三、规划重点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以市中心为核心,合理布局居住、办公、商业、文化等功能区,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2.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附加值,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系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空气质量和水质水量,培育绿色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5.推动城市创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研发,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
四、规划实施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
2.加大规划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规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广泛的规划共识。
3.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规划实施提供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划建设。
4.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规划措施和方向。
五、总结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文件,旨在通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发展现代产业、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创新发展等措施,促进平顶山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1•【字号】平政办〔2015〕109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政办〔2015〕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2月1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文〔2014〕16号),设立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职责。
2.取消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备案职责。
3.取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职责。
4.取消探矿权抵押备案审批职责。
5.取消采矿权抵押备案审批职责。
6.取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含勘查开发保护、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审批职责。
7.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1.一次性开发400—600公顷的国有荒山、荒坡、荒滩审批职责。
2.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将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加强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责任。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落实国家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调查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平政〔2014〕33号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平政〔2014〕33号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18•【字号】平政办〔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平政〔2014〕33号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平政办〔2014〕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平政〔2014〕33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推进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平政〔2014〕33号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通知如下:一、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
市、县要尽快开展规划等基础性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启动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业节水发展规划;2015年下半年,启动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专业规划,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二、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省政府已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分配到各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重要依据。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分配的阶段性水量控制指标编制年度取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年度用水计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8月30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1月7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16年8月30日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第三章违法建设处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处理适用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案计划技术暂行规定
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科学利用建筑空间,保证城市规划实施,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结合平顶山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居住建筑工程,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室外装饰装修,包括民用住宅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医疗病房、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第四条各项建设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R:居住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W:仓储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D:特殊用地(一)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1、一类居住用地(R1),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2、二类居住用地(R2),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3、三类居住用地(R3),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C1),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在2024年至2024年期间,对平顶山市城市发展进行规划和布局的总体方针和指导。
该规划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可持续的方式,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竞争力。
以下是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一、规划背景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一个资源丰富、工业发达的城市。
但由于过快的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城市空间扩展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也在逐渐出现。
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是当务之急。
二、规划目标1.经济目标:加强工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城市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2.环境目标: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设绿色生态城市。
3.城市建设目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提高交通便捷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规划内容1.经济发展布局:通过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和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2.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市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建设中心城区、产业园区等;加强城市与农村的连通性,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3.交通运输规划: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提高交通便捷性;发展公共交通和非机动交通,减少机动车出行;建设交通枢纽和交通配套设施,提升交通服务能力。
4.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高环境容量和质量;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5.基础设施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市政设施和城市设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6.居住环境规划: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发展适宜居住的社区和居住配套设施,增加居民福利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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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镇网络 以城市为中心结节,以交通线为骨架,以城镇体
系为内容,以城乡之间交往为基础而形成的网 状式空间实体。
三、城镇体系分析的层次性
经济区域——市(县)域——城市规划区
对不同类型的城市,选择不同范围的宏观、中观、 微观分析的框架。
四、区域环境联系程度的量化分析
“国际保护建筑物遗迹会议”指出:“在具有丰 富历史文化建筑群的城市中,创造新的时代建 筑,不能单纯模仿过去的样式,而应该用现代 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最优质的建筑材料建造, 在表现形式上,应综合考虑过去、现在和未 来”。
“世界名胜和古迹理事会”(ICOMOS)1987年10 月发表了一份《保护城镇历史地区的宪章》。 提出:“为了彻底实施法规(威尼斯法规), 保护历史城镇必须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与城 镇各级计划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包括风向玫瑰和风速玫瑰。(阅《城 市规划原理》P.73,表4-2-3,图4-2-17)
(4)污染系数 表示自然状态下的可能污染程度 污染系数与风向频率成正比,与平均风速成反比。
(5)静风 山谷风 海陆风 城市风(见《城市规划原理》P.75)
2、温度 (1)气温
平均温度(年、月); 最高和最低温度; 昼夜平均温度差; 霜期(始、终); 冻期(始、终)及最大冻土深度等。 (2)热岛效应 (3)逆温层
(2)人口的劳动构成 基本人口:指在工业、交通运输以及其他不属地方性的行
政、财经、文教等单位的职工总数; 服务人口:为当地服务的企业、行政机关、文化和商业服
务机构中的职工总数; 被抚养人口:指未成年人、老年人、没有劳动力或未参加
劳动的人口总数。 (3)人口的文化构成 (4)人口的民族构成
二、社会结构
人 / KM2,(近似于7.3 M2 / 人)。
(2)机械增长 来源: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
城市间人口的迁移。 机械增长率=一年内(迁入人口数-迁出人口
数)/ 年初总人口数。
3、人口的社会变动 (1)部门构成——人口就业的产业结构
国
第一产业 2.9%
第二产业 34.1%
第三产业
中国
美国
日本
60% 7.9%
《马丘比丘宪章》:“人与人相互作用与交往是 城市存在的基本依据”。 “一般来 讲,规划过程……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 解释和反应”。
一、人口
1、人口的自然变动 (1)人口年龄结构 • 人口百岁图
(见《城市规划原理》P.178,图53-1) • 年龄组划分
(2)人口性别构成 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人口数为100,男性人
多个群体组合而成的实体。 个体——(群体)家庭——邻里——社区
3、人类空间行为 人类的空间行为与对空间的认知有关。
空间组织要素(Kevin Lynch):
路径(path);
节点(node);
边缘(edge);
区(district);
地标(landmark)。
市范围内降雨形成的地面水。 城市水源的选择 洪水
百年内洪水发生的状况,及河段的变化情况 绘出洪水的淹没线图
(2)地下水 分为①上层滞水;②潜水;③承压水。 地下水的大量开采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甚至枯
竭。 长期大量抽取地下水,会引起地面下沉,对防洪、
排水、市政工程带来问题。
6、建设用地适用性评定 以用地为基础,综合各项用地自然条件以及整备
用地的工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用地质 量进行的评价。 用地适用性评定将用地分为三类用地(参阅《城 市规划原理》P.78-80):
一类用地:适合建设用地; 二类用地:需采取一定工程措施; 三类用地:不适宜修建用地。
二、自然气象因素
1、风象 (1)风向
风向频率:一定时期内,各个风向所发生的 次数。 (2)风速 (及降水强度影响突出。 暴雨量公式。
4、湿度
5、太阳辐射(日照)
三、自然生态因素
生态圈:地球上一切有生命的有机体和维持他 们生存的各种系统的统一。
• 生物资源 • 野生动植物种类与分布 • 植被 • 城市废弃物的处置 • 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社会环境的调查研究
《雅典宪章》:“对于从事于城市规划的工作者, 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 设工作成功的关键”。
第四节 自然环境的调查研究
自然环境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一、自然地理因素
1、地理位置 2、地理环境 3、地形地貌
地形分类,见《城市规划原理》P.77,表4-2-4 城市各项建设用地适用坡度,同上,P.78,表4-2-5
4、地质 (1)地质构造 (2)地质现象 • 黄土——湿陷大孔性土壤; • 滑坡 • 喀斯特现象——石灰岩溶洞; • 冲沟 • 沼泽地、泥石流、砂丘等
二、调查的内容
1、城市活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 2、城市土地使用状况(已用和可用) 3、各类社会的、市政的基础设施 4、市民生活方式和使用者的意见与要求 5、城市财政原则、政府体制结构
三、调查方法
1、现场踏勘 这是城市规划调查的最基本手段
2、发表格调查 抽样调查的最重要方法 在总体规划阶段的两种主要形式: 部门(单位)调查 居民调查
最典型的次属群体是各种组织。 企事业:以赢利为目的 公共机构:非赢利性的,如教育、医疗、政府机
构,以及水、电、消防、保安等。
2、社会结构的组织 (1)社会上 社会阶层:以财富、权力和声望的获取机会为标
准的社会地位的排列模式。 通常以职业和收入来划分,在多民族不平等的城
市中,种族也是一重要因素。 (2)地域上 社区:在一定地域内围绕某种相互作用模式而由
二、城镇体系与网络
1、城镇体系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镇体系是指
“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 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城镇体系的内容包括三方面: • 城市职能:不同职能城市的数量和组合特征; • 城市规模,不同规模的城市数量和组合; • 各类各级城市的地理分布,相互关系等。
2、我国城镇体系的划分
《辞海》认为,城市化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城市数量增加或城市规模扩大的过 程。……表现为城市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 重逐渐上升”;
二是“将城市的某些特征向周围的郊区传播扩展, 使当地原有的文化模式逐渐改变的过程”。
2、城市化水平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化水平是 “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 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3、访谈和座谈 运用于两种情况: 历史状况描述,无文字记载的内容; 解决某些问题和对未来发展的设想与愿望。
4、文献查阅 5、类比
四、研究方法
1、分析:就是要把问题一个问题一层一层地分 解下去,直至可以具体操作。
通过分析,更深入地了解事物的各个方面及其本 质。
2、综合:就是把分析后的成果进行汇总,重新 还原成一个整体。
1、引力模型
引力
F=CM1M2 / R2 其中:F=城市间的吸
城市实力
M1、M2=
间距离
R=城市
C=修正
第三节 历史环境的调查研究
一、研究城市形成、发展过程及其动力
TEAM 10:“任何新的东西都是在旧机体中生长 出来的,每一代人仅能选择对整个城市结构最 有影响的方面进行规划和建设,而不是重新组 织整个城市”。
综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特征,是规划师的最基本 能力。
五、调查研究的成果
一套城市现状图; 一套现状基础资料报告。 并成为规划过程的出发点。
第二节 区域环境的调查研究
一、城市化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化是指 “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 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 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 都市化。”
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是影响城市发展的最重要因 素。
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真正原因。
二、研究城市历史特色与风貌
城市是文化中心,是历史文化遗产积累较多的地 方。
每一个城市由于其历史、文化、经济、宗教等方 面的原因,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能形成自己的特 色。
城市历史特色与风貌主要表现在: • 自然环境的特色:地形、地貌、河道…… • 文物古迹的特色:历史遗址…… • 城市格局的特色,如北京,构图方正,轴线分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指标体系:
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
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包括:地质普查和勘探业;交通运输邮 电通讯;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房 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和 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 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 体。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依规 模划分:
• 大城市 (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 以上);
• 中等城市(20—50万人口); • 小城市(20万人口以下)。
一般而言,大城市作用大,影响地区范围大,数 量少,仅分布在少数地点;
小城市作用小,影响地区范围小,数量多,分布 比较普遍。
3、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严格控制大
等; • 城市轮廓景观,主要建筑物和绿化空间的特色; • 建筑风格; • 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如土特产、工艺美术,
民俗、风情等。
(★参阅:阮仪三,历史传统的发掘与探求,《城市规划汇刊》,1984/2)
三、城市特色的保护与改造
城市特色是城市未来发展的依据之一。
城市要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 提高和生活方式变革的要求,改造和创新是必 然趋势。
1、人群 人群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 人群指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他们有相同的
身份或某种团结感,有共同的目标和期待。
首属群体:较小的多目的群体,以感情为基础, 有强烈的群体认同感。 最典型的首属群体是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