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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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技巧

主要容

撰写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机械领域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

撰写实例分析

专利申请前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判断是否存在明显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

判断是否包含充分公开发明所需的实质容

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及要求保护的主题类型

分析梳理要求专利保护的主题

排除明显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主题

初步判断所涉主题是否可以合案申请

把握申请时机

判断是否存在明显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

1、是否符合法2条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定义

2、是否明显属于法5条或法25条排除的主题

3、是否明显不具备法22条4款规定的实用性

判断是否包含充分公开发明所需实质容

1、专利制度是一种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制度

2、法第26条3款明确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

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3、实用性和说明书的充分公开没有必然的联系

确定申请的类型及要求保护的主题类型

1、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发明/新型)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要求保护产品/方法;需实质审查、权利

相对稳定、获权周期相对较长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只需初步审

查、权利的稳定性相对较差、或周期相对发明专利申请较短2、确定要求保护主题的类型

对每项技术主题,根据其实质容确定属于产品发明还是方法

发明。

如果确定的保护客体是方法,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如果确定的保护客体是产品,而且是从结构和、或形状对其

作出改进,那么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

专利。

分析梳理要求保护的主题

分析梳理每项主题的技术特征构成:

对产品权利要求而言,技术特征通常包括产品的构成以及各部分之间的连接关系、位置关系等。

对方法权利要求而言,技术特征通常包括涉及的方法步骤以及所采用的工艺手段等。

如果技术交底书中公开了多个主题,需分别进行分析。

排除明显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主题

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的确定发明创造的创新点,撰写一份保护围合适的权利要求书,通常还应当对与技术交底书中的主题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分析,排除明显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主题或者其中的改进方案。

初步判断所涉主题是否可以合案申请

判断技术交底书中的几项主题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若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则可以合案申请;若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则应当告知委托人,这些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的有关规定,不能合案申请,否则有可能会拖延审批程序。

把握申请时机

先申请原则(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技术成熟程度(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也就是新的技术构思、美学构思)

市场情况

充分享有保护期(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6个月,中国政府

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规定学术或技术会议首

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容-保密信约)

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权利要求书撰写的撰写思路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撰写应当在充分理解技术交底书具

体技术容以及了解其现有技术状况的基础上进行,

在实际撰写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往往不是一次定稿,会

进行多次修改使其不断完善。

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一)实质性要求

1、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1)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2)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的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围

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除了要满足上述《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的要求之外,还应当满足如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必要技术特征

(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3)多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应满足单一性要求

3、从事权利要求应当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1)从事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与被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同。

(2)从事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

(3)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也必须是完整的技术方案(二)形式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格式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2、从属权利要求撰写的格式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3、撰写权利要求书的其他形式要求

(1)权利要求书有一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2)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

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外,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

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

(3)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这些标记应当用括号括起来,放在相应的技术特

征后面。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保护围的限制。

(4)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

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事权利要求之前。(5)权利要求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的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

(6)通常一项权利要求用一个自然段表述,若技术特征较多,容和相互关系较复杂,借助于标点符号难以将其关

系表达清楚时,一项权利要求也可以用分行或者分小段

的方式描述,各段之间不得使用句号。

(7)通常,开放式的权利要求宜采用“包含”、“包括”、“主要由…组成”的表达方式。封闭式的权利要求宜采用“由…

组成”的表达方式。

(8)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包含有数值围的,其数值围尽量以数学方式表达,例如,“≥30o C”、“>5”等。通常“大

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含本数”;“以上”、“以

下”、“以”等理解为包含本数。

(9)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

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被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的基础。

(10)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某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所有从属权利要求都应当写在该独立权利要求之后,另一项独立权

利要求之前。

权利要求书撰写的主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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