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渝宜高速古佛互通立交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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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渝宜高速古佛互通立交施工交通

组织的批复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渝高管[2010]4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5.19

【实施日期】2010.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渝宜高速古佛互通立交施工交通组织的批复

(渝高管〔2010〕49号)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渝宜高速公路古佛互通立交施工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古佛互通立交工程,满足长寿重钢片区通行渝宜高速公路要求,同意实施古佛互通立交工程施工。

二、本批复施工内容含古佛立交A、B、C、D匝道拼接、M线跨线桥和砖厂新建跨线桥梁施工。施工期间请严格遵照《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施工安全,并执行以下意

见。

(一)抓紧施工前期基础准备工作,做好施工机械、材料、人员调配工作,保障各项施工流程衔接紧凑;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控施工进度,确保整体工程于2010年8月底前完工。

(二)施工交通组织按四个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实施中央分隔带桥墩、左右幅施工便桥及挡墙防护支架搭建施工,实行单道双通组织方式,时间为2天。

第二阶段:实施高速公路左右幅土石方、结构物、中央分隔带桥墩等施工,实行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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