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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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 大厦物业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
服务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本物业管理服务采取劳务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乙方按照实际
购买劳务发生额度开具发票,支付合同价款,以合同额的十二分之一金额按月支付。服务期满一个月后,次月的10个
工作日内付上月服务费。
第四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绿地、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公共场地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耗材、工具等由甲方承担;大、中修及更新费用(包括外幕墙清洗、化粪池井清掏、废物定点
排放、特种设备专业维保年检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 个月。自______ 年—月—日起至_______ 年—月—日。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面、内外墙体、走廊道门及基础承重结构部位、设备机房、办公区域、楼梯间、车库及房屋建筑规划占地范围内全部物业及附属设施等。
第七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
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系统、供暖系统、供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
第八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自行车棚等。
第九条大厦内外的安保工作。
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
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规划占地范围内除雪。公用绿地、庭院的绿化维护管理及环境美化管理等。
第^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资
第十二条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拥有对乙方的工作行为的监督的权利;
5.拥有对乙方危害大厦行为的制止权;
6.拥有对乙方重大工作措施的审定权;
7.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协调、处理施工单位遗留问题及各种设施设备生产安装方维修维护;
9.为乙方完成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为乙方在物业内配置必要的物业服务人员办公休息用房
及保洁工具、耗品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11.甲方应及时免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配件、工具、耗材等相关器材设备;
12.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
制度;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若其不听劝阻,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3.经甲方同意后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组织实
施;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6.每年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年终汇总账目情况报甲方审核;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乙方负责所有物业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按规定缴纳的“五险”等,从业人员发生各种纠纷及伤、亡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和甲方所提供工具、设备等并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0.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其制定的《__________ 大厦物业服务
年度计划》实现目标管理。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
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依据《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规定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失误,或操作不当,造成
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管
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依据《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
同的,应向对方支付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