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5〕170号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正文:----------------------------------------------------------------------------------------------------------------------------------------------------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5〕170号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兰农商筹〔2015〕3号)收悉。
依照《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原则同意《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核准该行中文全称: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兰考农商银行;英文名称:Henan Lankao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英文简称:Lankao Rural Commercial Bank。
三、兰考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汪海涛;机构住所:河南省兰考县中原路15号。
四、兰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债权债务由兰考农商银行承担。
五、兰考农商银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行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在批准本部的经营金融业务范围内由该行授权分支机构依法开展业务。
运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晋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运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晋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2.24
•【字号】运银保监复〔2021〕173号
•【施行日期】2021.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运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晋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运银保监复〔2021〕173号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津农商银行关于刘晋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河津农商字〔2021〕185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晋林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305号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305号
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徐农商筹字〔2020〕4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农村商业银行新设合并,筹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分别认购49116.896万股、39075万股,认购比例分别为13.76%、10.95%。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徐州银保监分局申请开业。
2020年7月28日
——结束——。
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任飞等十九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任飞等十九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6.20•【字号】晋银监复[2012]136号•【施行日期】201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任飞等十九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监复[2012]136号)晋商银行:你行《关于任飞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1〕226号)、《关于杨德义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22号)、《关于张鸿彪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24号)、《关于刘晋凯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25号)、《关于郝润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27号)、《关于陈丹昊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28号)、《关于原丽霞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29号)、《关于郝会德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31号)、《关于李欣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34号)、《关于黄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39号)、《关于张晋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40号)、《关于齐占军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46号)、《关于武鹏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48号)、《关于张丽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49号)、《关于车宇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71号)、《关于张劲松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72号)、《关于张惠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73号)、《关于袁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74号)、《关于张洪原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商银发〔2012〕75号)收悉。
吉林银监局关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11.09•【字号】吉银监复[2011]515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吉林银监局关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吉银监复〔2011〕515号)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延农商行筹〔2011〕13号)、《关于对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延农商行筹〔2011〕1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1〕3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核准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7,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吉林省延吉市友谊路185号,邮编133000。
三、核准孙庆良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李小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潘晓冬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崔慧艳、贾松琦、高广岌、李鹰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齐波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核准孙庆良、李小明、齐波、李丰茂、王天飞、李志海的董事、杨青山、王连德、刘兵兵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韩立东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治国合规风险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张培运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马春梅营业部主任的任职资格。
四、核准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_批复_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1xx银行:你行《关于审核的请示》(银文〔x5〕8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x5年第2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对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修改。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做好工商登记和信息披露工作,并将变更后的正式的公司章程文本及时报送银监局。
x5年12月30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2农村商业银行:你行《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德农商银〔x5〕47号)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同意你行按规定修改相应内容,核准修改后的《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请你行派员持本批复和修改后的章程,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x5年5月18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3xx市瓯海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收悉。
根据区政府温瓯政办抄〔x2〕791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2500万元。
二、同意修改你公司章程。
特此批复。
xx市瓯海区财政局x2年10月23日。
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高明等4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高明等4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5.15•【字号】银监鲁准[2012]253号•【施行日期】201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高明等4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鲁准[2012]253号)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乐农商筹〔2012〕1号)、《关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乐农商筹〔2012〕2号)、《关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乐农商筹〔2012〕3号)和《关于李法圣等二十四名拟任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乐农商筹〔2012〕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等34家分支机构开业,并核准《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同时,昌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四、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1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明,住所为山东省昌乐县城新昌路33号。
五、核准高明、XXX喜、高建强、邢国华、赵玉友、秦学富、刘世远、陈伟、王忠善、钟砚禄、沈孝业、李世勇、冯希波13名同志董事和徐鹏强、刘鹏2名同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高明同志董事长、李海燕同志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XXX喜同志行长,高建强、邢国华同志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刚同志行长助理任职资格,核准秦增礼同志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核准王永平同志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李法圣等24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01•【文号】银监办发[2012]292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92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国务院于2012年9月23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为做好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现将有关问题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包括:(一)中资商业银行的分行、分行营业部、支行及以下机构,分行级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的支行、分理处,贷款公司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分社等;(三)外资银行的分行、支行等营业性分支机构;(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性分支机构;(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
二、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分支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行政区划内变更营业场所且不需要变更名称的,适用事前报告制,但在新址开业前须更换金融许可证。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应当在同一行政区划内进行。
(一)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可以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变更营业场所,不得跨城变更。
城市是指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地级市(州、盟)的市区行政区划范围。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开业的批复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开
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8.03
•【字号】陕银保监复〔2021〕291号
•【施行日期】2021.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分行开业的批复
陕银保监复〔2021〕291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你行《广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榆林分行开业的请示》(广发西报〔2021〕43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开业。
营业地址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152号盛高时代C座商业楼一层S1-2、二层S2-2号。
业务范围为:你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授权其经营的业务。
二、核准王胜利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核准李浩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相关任免文件应及时抄送我局。
三、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文、单位介绍信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
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该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21年8月3日。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法规类别】银行监管【发文字号】晋银监复[2014]111号【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日期】2014.07.22【实施日期】2014.07.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4〕111号)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夏农商筹〔2014〕3号)、《关于对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夏农商筹〔2014〕4号)、《关于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夏农商筹〔2014〕5号)、《关于对贾永亮等十八名同志拟任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夏农商筹〔2014〕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一、同意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住所为山西省夏县东风西街20号。
核准其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行开业的同时,原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核准《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行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核准李荣生、李文峰、秦秋吉、李振会、雷金狮、李金生、王学民、谢建功、崔新龙、郭沛、赵雪媛等11名同志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李荣生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李文峰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长助理任职资格;核准侯平安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娟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赵卫平、薛建荣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周学敏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杨惠珍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内银监复[2012]99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正文:----------------------------------------------------------------------------------------------------------------------------------------------------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内银监复[2012]99号)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组:你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内托农商筹发〔2012〕1号)、《关于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内托农商筹发〔2012〕2号)、《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部门经理及支行行长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内托农商筹发〔2012〕3号)、《关于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稽核监察部总经理马静任职资格个案审核的请示》(内托农商筹发〔2012〕4号)和《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开业的请示》(内托农商筹发〔2012〕5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业。
二、核准《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该机构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银行机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四、该机构开业的同时,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合作银行及其各分支机构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全部转为内蒙古托克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该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文正,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
六、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吉银监复[2011]379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吉银监复〔2011〕379号)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舒农商银筹〔2011〕7号)、《关于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舒农商银筹〔2011〕6号)、《关于原舒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辖的信用社(分社)、储蓄所变更为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的请示》(舒农商银筹〔201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核准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住所吉林省舒兰市舒兰大街4851号,邮编132600。
三、核准石义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王禹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刘明辉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暂时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核准李文平、王青松、赵全明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田荣义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核准石义、高兵、李玉华、赵雪、金文雅的董事,刘金全、代桂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四、核准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买卖基金、信托产品及其他理财产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闽银监复[2011]192号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正文:----------------------------------------------------------------------------------------------------------------------------------------------------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闽银监复[2011]192号)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石农商行筹〔2011〕7号)、《关于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石农商行筹〔2011〕10号)、《关于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石农商行筹〔2011〕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准《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福建石狮农村合作银行自行终止,其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由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63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施文波,住所为福建省石狮市八七路2128-2150号。
五、核准施文波、苏德胜、邱阳凯、佘德聪、林山明、龚诗康、龚显远、邱威廉、蔡友情、邱今堤和曹本榕的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施文波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陈秋达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苏德胜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马昭雄、董辉炯、林松柏和施军荣的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林玉彬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江伟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的任职资格;核准叶萍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4〕287号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正文:----------------------------------------------------------------------------------------------------------------------------------------------------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4〕287号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介农商筹〔2014〕14号)、《关于对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介农商筹〔2014〕10号)、《关于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介农商筹〔2014〕12号)、《关于对梁九功等三十一位同志拟任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介农商筹〔2014〕11号)和《关于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材料的整改报告》(介农商筹〔2014〕16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一、同意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住所为:山西省介休市三贤大道东、纬三路南信合苑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任志坚。
核准《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行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核准其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该行开业的同时,原介休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法规类别】银行监管【发文字号】晋银监复[2012]111号【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日期】2012.05.22【实施日期】2012.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2]111号)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河农商筹〔2012〕4号)、《关于对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河农商筹〔2012〕5号)、《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河农商筹〔2012〕6号)、《关于对吴建岗等十一位同志拟任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河农商筹〔2012〕7号)、《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资料审核结果的整改报告》(河农商筹〔2012〕10号)以及《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初审意见》(运银监发〔2012〕11号)、《关于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资料整改情况的初审报告》(运银监发〔2012〕1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批复如下:一、同意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山西河津农村合作银行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40000.8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明乐,住所:山西省河津市新耿北街63号。
厦门银监局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厦门银监局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公布日期】2012.06.25•【字号】厦银监[2012]239号•【施行日期】201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厦门银监局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厦银监[2012]239号)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厦农商行筹〔2012〕2号)、《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厦农商行筹〔2012〕6号)、《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羊春荔等六十一位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厦农商行筹〔2012〕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2〕271号),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整体改制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等61家支行开业。
改制后,原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属61个分支机构(非法人信用社)相应改制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非法人支行),即在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属61个信用社住所设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1个支行,具体对应如下:改制前名称改制后名称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思明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思明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前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莲前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埔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埔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前埔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厝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厝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黄厝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滨海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山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龙山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何厝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厝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何厝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滨西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西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滨西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宝福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福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宝福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嘉禾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嘉禾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仙岳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仙岳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里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湖里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殿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殿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高殿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金山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后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后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县后支行)改制前名称改制后名称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崎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崎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高崎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枋湖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枋湖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枋湖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通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五通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蔡塘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塘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蔡塘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垅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垅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马垅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塘边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边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塘边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集美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美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集美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社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社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大社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孙厝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厝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孙厝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区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区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北区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后溪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溪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后溪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英村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村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英村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珩山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珩山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珩山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灌口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口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灌口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街口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口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街口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塘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塘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上塘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杏林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杏林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杏苑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苑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杏苑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亭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亭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西亭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沧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沧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海沧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海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海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金海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港区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港区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孚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孚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东孚支行)改制前名称改制后名称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鼎美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美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鼎美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天竺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天竺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阳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新阳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霞阳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阳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霞阳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安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同安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花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莲花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民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新民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柯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柯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西柯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溪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汀溪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汀溪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显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显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五显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洪塘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塘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洪塘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同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大同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潘涂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涂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潘涂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塘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塘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西塘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梧侣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侣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梧侣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翔安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翔安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巷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巷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马巷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舫山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舫山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圩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圩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新圩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厝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厝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内厝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店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店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新店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嶝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嶝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大嶝支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新城支行)二、核准陈永锋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李雪玲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李超美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柯鹏海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羊春荔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潘铭玮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张明和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埔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许广生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厝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李义谦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林志坚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黄蛟龙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厝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惠斌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蔡永谦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福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张志坚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汤明奎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林卫国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梁伟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进娜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吴锋冰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县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吴双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蔡国春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枋湖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吴惠兰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谢维斌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塘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徐尚荣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垅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任建民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边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张玉仙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林文锋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社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怀闽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厝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铭通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柯爱文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溪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忠泽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雪贞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珩山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魏溪土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口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惠真的厦门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口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李凯亮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塘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张永钰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体勇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纪风华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亭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郑志坚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沧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刘振锋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海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振刚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彭燕清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孚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颜明理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庆龙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林志龙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江胜清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张梓川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踏水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蒋满水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叶卫东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燕昭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汀溪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蔡跃辉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显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纪宏毅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塘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双贝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子鑫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涂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邵国民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塘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林新相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侣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徐小全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拥护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巷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华挺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杜健全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圩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钦聘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厝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洪红苗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曾华松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嶝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许宏图的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11.24•【字号】晋银监复[2011]165号•【施行日期】201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1〕165号)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灵农商筹字〔2011〕3号)、《关于对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灵农商筹字〔2011〕4号)、《关于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灵农商筹字〔2011〕5号)、《关于对杨志勇等十九位同志拟任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灵农商筹字〔2011〕6号)、《关于对梁英等十位同志拟任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代为履职的报告》(灵农商筹字〔2011〕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一、同意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灵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贵生,五、核准刘贵生、闫宝义、封志毅、景宝旺、梁庆龙、王殿辉、任学敏、刘建海、燕发旺、张瑞宁、范小平、马九杰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刘贵生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景宝旺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尹亮生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闫宝义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封志毅、王志良、郝力柱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袁璇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XXX平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蔺占金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景宝旺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闽银监复[2012]56号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正文:---------------------------------------------------------------------------------------------------------------------------------------------------- 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闽银监复[2012]56号)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你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南农商行筹〔2012〕1号)、《关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董事长、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南农商行筹〔2012〕2号)、《关于申请对蔡锡润同志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个案审核的请示》(南农商行筹〔2012〕3号)及《关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南农商行筹〔2012〕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准《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福建南安农村合作银行自行终止,其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由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9,999,288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文清,住所为福建省南安市成功街889号。
五、核准陈文清、黄文新、李谋艺、蔡再传、王尚云、黄朝英、林培南、蔡海涛、林志成、洪妙红、梁亚瑜和薛育真的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陈文清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尤耳初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黄文新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陈昆明、傅锦花、孙志明、吴新全的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林水土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核准潘婉珍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发展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蔡锡润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但蔡锡润履职后应加强业务学习,并于2013年底前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2]110号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正文:----------------------------------------------------------------------------------------------------------------------------------------------------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晋银监复[2012]110号)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对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4号)、《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5号)、《关于对陆志军等22名同志拟任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6号)、《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批复如下:一、同意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晋中市榆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双马,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北路63号。
五、核准曹双马、王建中、王建军、张瑞宁、石计文、杜利民、任保林、郝林海、付晋中、任碧云、宗颖生11名同志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曹双马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田贵生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赵钰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建中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建军、邸保国2名同志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常虹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李晓刚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张志红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田云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2.31
•【文号】银监复[2011]641号
•【施行日期】2011.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
(银监复[2011]641号)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筹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随农商行筹〔2011〕11号)和《关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材料审核意见的整改报告(随农商行筹〔2011〕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筹建工作。
四、筹建工作完成且受让资产(评估价为10452.30万元)足额变现后,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湖北银监局申请开业。
五、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后,要坚持“三农”市场定位,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控,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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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
机构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晋银监复[2012]11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5.17
【实施日期】2012.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2]110号)
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对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4号)、《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5号)、《关于对陆志军等22名同志拟任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6号)、《关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榆农商筹字〔2012〕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该行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该行开业的同时,晋中市榆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四、该行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双马,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北路63号。
五、核准曹双马、王建中、王建军、张瑞宁、石计文、杜利民、任保林、郝林海、付晋中、任碧云、宗颖生11名同志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曹双马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田贵生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赵钰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建中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王建军、邸保国2名同志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常虹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李晓刚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张志红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田云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
核准陆志军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北街支行行长、马玉明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纬路支行行长、秦晓霞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行长、张晓东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