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技术标准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是深圳市政府为了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制定的一系列关于河道管理、维护和保护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河道规划与设计: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规划河道布局,确保河道的畅通和安全。
同时,对河道进行科学设计,包括河道宽度、深度、坡度等方面的要求。
2. 河道建设与改造:按照河道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河道建设和维护工作。
包括河道疏浚、拓宽、加固等工程,以及河道两岸的绿化、景观提升等工作。
3. 河道水质保护: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河道水质达标。
对于污染严重的河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
4. 河道防洪排涝:加强河道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包括建设防洪堤、泵站等设施,以及定期清理河道内的垃圾、杂物等。
5. 河道生态修复:通过生态工程技术,恢复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包括河岸植被恢复、湿地建设、水生生物保护等方面。
6. 河道管理与维护: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制度,加强对河道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
对于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7. 河道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河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道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
总之,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要求。
通过实施这些标准,可以有效提高深圳市河道的管理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
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
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范围和对象:标准应明确适用的房屋类型和范围,如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并对各类房屋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进行规定。
2.检查方法和步骤:标准应规定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检查方法和步骤,包括外观检查、测量观测、实体检查等。
3.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标准应具体列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墙体开裂、结构损坏、基础沉降等,并规定其判定的标准和等级。
4.安全隐患评估标准:标准应规定对各类安全隐患的风险评估标准,包括评估等级划分、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等。
5.处理措施和建议:标准应提供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的处理措施和建议,包括修复、加固、拆除等,并对各类处理措施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定。
6.报告和记录要求:标准应规定安全隐患排查结果的报告和记录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方式等。
7.验收和监督:标准应规定对已处理的安全隐患的验收要求和监督机制,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8.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资质要求:标准应规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要求,确保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对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的一些建议,实际标准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专业领域的要求综合确定。
深圳市边坡工程技术标准
深圳市边坡工程技术标准
1. 边坡工程设计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同时考虑到地形地貌、土质、气候和降雨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边坡坡度、高度,以保证边坡的稳定和安全。
2. 边坡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保证边坡施工质量。
3. 边坡工程验收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边坡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记录。
4. 边坡工程使用期间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及时修复边坡表面的裂缝和塌陷等问题,并防止边坡沿岸水土流失。
5. 边坡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到边坡后方的排水问题,要设置防渗渠道和排水设施,防止边坡内部积水过多导致边坡失稳。
6. 边坡工程设计要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保留和加强边坡上的植被覆盖,防止土地流失和水土丧失。
7. 边坡工程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工程施工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减少噪音、粉尘和污染,保持施工区域的卫生和清洁。
8. 边坡工程完成后,要进行环境整治和美化,保持边坡周围的环境整洁、美观,
为城市增添一道风景线。
深圳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第2部分道路交通防护设施
深圳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2部分道路交通防护设施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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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SJG19-2019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Waterproofin Shenzhen2019-07-10发布2019-09-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修订说明本次修订系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建科工[2017]82号文《2018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和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对SJG19《深圳市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进行了再次修订。
《深圳市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SJG19-2010,于2005年开始组织编制,2010年发布,并于2013年进行了局部修订,编号SJG19-2013。
标准自实施以来,对指导防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提高防水工程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近些年来,国家大力推广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装配式建筑,建设工程技术的发展和材料技术的进步,尤其是对防水工程质量的保修保证需求推动了防水行业的快速发展。
为适应建设领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建筑防水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淘汰落后产品和落后技术,有利于防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大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新增章节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增加第9章城市隧道和管廊防水设计与施工、第10章装配式建筑防水设计与施工;2完善和修正了防水层设计方案选用表。
明确提出地下室和平屋面应按照其设防等级和防水设计使用年限,选择相应的防水层设计方案;3术语中增加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高分子益胶泥、预铺防水卷材、湿铺防水卷材、装配式混凝土城市综合管廊、预制拼装城市综合管廊、装配整体式城市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外墙板、预制混凝土剪力墙板、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和集成式卫生间等;4增加采用深圳市地方标准《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中对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有关要求;5明确了刚性自防水及其应用限定;6补充和完善了有关部位的防水构造示意图;7更新了附录A建筑防水工程材料标准目录;8更新了附录B建筑防水材料性能要求;9更新了附录C建筑防水工程材料现场抽样复验;10更新了附录D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11对标准中其它少量错漏进行了修改。
深圳u段无线收发一体技术标准
深圳u段无线收发一体技术标准
深圳u段无线收发一体技术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要求:
1、信号传输质量:收发一体设备的信号传输质量应符合深圳
市无线收发一体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2、发射功率:收发一体设备的发射功率应符合深圳市无线收
发一体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3、系统安全性:收发一体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系统安全性,能
够防止非法用户接入系统,保护系统中的数据安全。
4、系统可靠性:收发一体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系统可靠性,能
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设备要求:
1、信号处理能力:收发一体设备应具有良好的信号处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处理传输的信号,提高系统的传输效率。
2、设备尺寸:收发一体设备的尺寸应符合深圳市无线收发一
体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3、设备功耗:收发一体设备的功耗应符合深圳市无线收发一
体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4、设备可靠性:收发一体设备的可靠性应符合深圳市无线收发一体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要求。
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深圳市建设工程领域中,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规范。
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由深圳市建设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修订建设工程领域的技术规范,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的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科学研究、实践验证和评审论证等程序。
标准的制定参考了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标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工程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的设计要求、结构设计的相关规范、电气设计的要求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安全可靠,满足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
2.工程施工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的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与安全规范等。
这些标准旨在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工程验收标准:包括工程交付使用前的验收要求和标准,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验收等。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工程管理标准: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包括项目报建、资金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等。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
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标准的制定,可以统一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的执行也需要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施工和设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之,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可以规范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提高工程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正文:----------------------------------------------------------------------------------------------------------------------------------------------------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1998年1月1日)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第一条本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企业。
(三)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
第三条凡申请认定开发型或生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二)达到当前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三)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四)产品质量须经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认定。
第四条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四)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五)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六)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10%以上;(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6. 深圳市道路设施养护技术标准指引-简易手册
深圳市道路设施养护技术标准指引简易手册(2015年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一五年一月1 道路养护常用术语及符号目次1 道路养护常用术语及符号 (1)1.1 常用术语 (2)1.2 常用符号 (5)1.2.1 城镇道路 (5)1.2.2 公路 (5)2 道路养护技术状况评价及养护对策 (6)2.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状况评价及养护对策 (7)2.1.1 沥青路面 (7)2.1.2 水泥混凝土路面 (7)2.1.3 人行道 (7)2.1.4 桥梁 (8)2.1.5 隧道 (8)2.2 公路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及养护对策 (8)2.2.1 沥青路面 (8)2.2.2 水泥混凝土路面 (9)2.2.3 桥梁 (9)2.2.4 隧道 (10)3 道路养护状况评定等级标准 (11)3.1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评定等级标准 (12)3.2 公路养护状况评定等级标准 (13)4 道路检查、检测技术 (14)4.1 经常性巡查 (15)4.1.1 道路巡查 (15)4.1.2 桥梁巡查 (16)4.1.3 地下通道巡查 (17)4.1.4 涵洞巡查 (17)4.1.5 隧道巡查 (18)4.2 定期检测 (19)1深圳市道路设施养护技术标准指引4.2.1 道路定期检测 (19)4.2.2 桥梁定期检测 (19)4.2.3 涵洞定期检测 (20)4.2.4 隧道定期检查 (21)4.3 特殊检测 (21)4.3.1 道路特殊检测 (21)4.3.2 桥梁特殊检测 (22)4.3.3 隧道特殊检查及专项检查 (23)5 道路日常保养 (24)5.1 道路保养 (25)5.2 桥涵(含人行天桥)保养 (25)5.3 地下通道保养 (25)5.4 人行道、交通岛保养 (26)5.5 隧道保养 (26)5.6 道路附属设施 (26)6 道路养护小修 (27)6.1 道路小修 (28)6.2 桥涵(含人行天桥)小修 (28)6.3 地下通道小修 (29)6.4 人行道、交通岛小修 (29)6.5 隧道小修 (29)6.6 道路附属设施小修 (30)7 道路养护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31)7.1 路基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32)7.2 路面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33)7.2.1 沥青路面病害 (33)7.2.2 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 (34)7.2.3 其他路面病害 (35)7.3 人行道、交通岛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35)7.3.1 侧平石病害 (35)21 道路养护常用术语及符号7.3.2 人行道板块病害 (36)7.4 道路附属设施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37)7.4.1 防撞类分隔带 (37)7.4.2 隔离栅、防落物网及声屏障 (37)7.4.3 交通岛、路缘石分隔带 (38)7.5 桥涵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38)7.5 涵洞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45)7.6 隧道小修病害及养护对策 (49)8 道路养护小修验收标准 (51)8.1 路基小修验收标准 (52)8.1.1 路基修补验收标准 (52)8.2 路面小修验收标准 (53)8.2.1 沥青路面修补验收标准 (53)8.2.2 基层质量验收标准 (54)8.2.3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验收 (54)8.2.4 再生沥青混合料评价标准 (54)8.2.5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55)8.2.6 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5)8.2.7 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验收标准 (56)8.2.8 块石类路面修补验收标准 (56)8.2.9 透水砖路面质量验收标准 (57)8.3 人行道、交通岛小修 (58)8.3.1 侧平石修补验收标准 (58)8.3.2 人行道板块修补验收标准 (58)8.3.3 人行道基层验收标准 (59)8.3.4 缘石标准 (60)8.4 道路附属设施小修 (60)8.5 桥涵小修验收标准 (61)8.5.1 混凝土桥梁表层缺陷处理 (61)8.5.2 结构裂缝处理 (62)3深圳市道路设施养护技术标准指引8.5.3 黏贴钢板 (62)8.6 隧道小修验收标准 (63)8.6.1 混凝土表层缺陷处理 (63)8.6.2 结构裂缝处理 (64)8.6.3 防火涂料及内装 (64)9 电梯工程养护 (66)9.1 乘客电梯的维保 (67)9.2 自动扶梯的维保 (70)10 道路养护安全规定 (73)10.1 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74)10.2 施工告示牌版面内容要求 (74)10.3 紧急施工告示牌版面内容要求 (75)41 道路养护常用术语及符号1 道路养护常用术语及符号1深圳市道路设施养护技术标准指引1.1 常用术语术语定义术语定义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和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桥梁部件结构中同类构件的统称,如梁、桥墩等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的,以恢复道路原设计标准的维修工程普通水泥混凝土路面除接缝区和局部范围外均不配筋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修工程对严重磨损和大面积损坏进行的,局部翻建或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工程钢筋混凝土路面在混凝土板内配置纵、横向钢筋或钢筋网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工程对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及改善服务功能的工程钢纤维混凝土路面在混凝土中渗入钢纤维的混凝土路面交通抢险工程指地震、暴雨、台风、事故、“三危”工程等外部力量造成的设施破坏,影响交通运行安全和市民出行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应紧急处理或桥梁、挡墙、护坡、路基、路面及附属设施出现异常情况应紧急处理的工程。
深圳市道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指引【模板】
深圳市道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指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设计指引 (4)1路基 (4)2路面 (9)3无障碍设施 (22)4公交中途站 (23)5交通管理设施 (25)6井盖及盖板 (30)7道路照明 (32)8绿化 (36)第三章施工管理 (40)1路基工程 (40)2沥青路面 (43)3水泥混凝土路面 (48)4人行道 (51)5排水和管线 (54)6公交站 (56)7交通工程 (58)8道路照明 (60)9绿化工程 (62)第四章检测和验收 (66)1试验与检测 (66)2组织验收 (81)第五章附则 (82)总则1 城市道路和公路是彰显城市建设水平和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道路(包括城市道路和公路,下同)工程精细化管理目标,统一和规范我市道路的建设标准,严控工程质量,打造精品设施,建设宜居城市,特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地方特点和条件,遵循安全、先进、适用、环保、经济、美观等原则,制定各条款。
3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的道路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工程)。
本指引主要针对道路路面、路缘石、人行道、井盖、盖板、盲道、公交站及交通管理设施等道路工程内容的管理。
从设计、施工监管、检测和验收四个方面予以指导。
各参建单位(指建设、代建、设计、监理、施工及质监等单位)应自觉遵守本指引相关要求。
4 道路项目应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及本指引相应条款;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当国家、行业、地方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相关条款要求高于本标准的,适用从高、从严原则。
设计指引1 路基1.1 一般规定1.1.1 路基设计应保证路基工程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1.1.2 路基设计应符合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及《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中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1.为保障建设工程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脚手架建设,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建设工程脚手架施工。
二、术语和定义1.脚手架: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工作平台和通道,支撑和固定施工设备和材料的支撑结构。
2.悬挑脚手架:支撑结构在建筑物外部,距离建筑物墙面较远,施工作业人员需要悬挂在空中进行作业。
3.悬挑脚手架绳索:悬挑脚手架施工中用于固定施工人员的安全绳索。
4.悬挑脚手架平衡系统:悬挑脚手架施工中用于平衡重量,保持平稳的系统。
5.脚手架稳定器:用于增加脚手架稳定性的装置。
6.脚手架横杆:用于连接纵杆,支撑脚手架板的横向构件。
三、脚手架搭设1.脚手架搭设前应编制脚手架设计图纸,确定搭设方案。
2.搭设前应进行场地勘察,考虑建筑物结构、土质地基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
3.吊装脚手架构件时,应检查吊装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4.脚手架立杆距离不得大于1.8米,横杆距离不得大于2.5米。
5.悬挑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每个悬挑点应设置平衡系统和绳索,同时设置安全网。
6.脚手架稳定器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并严格检查其可靠性。
四、使用、检查和维护1.脚手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脚手架安全可靠。
2.悬挑脚手架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悬挑脚手架绳索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绳索,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脚手架横杆应设置牢固,连接件应完好无损。
5.脚手架板应平整牢固,无破损、变形等现象。
6.脚手架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脚手架使用结束后,应拆除并妥善存放。
五、处罚1.严重违反本标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可能面临罚款或行政处罚。
2.因违反本标准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深圳市技术标准
深圳市技术标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Public Housing in Shenzhen征求意见稿2019 - - 发布 2019 - - 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技术标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Public Housing in Shenzhen征求意见稿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推动落实《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规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通过总结深圳市既有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优秀经验,参考国家、行业和其他省(市)的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选址与规划、住房单体、设施、建筑设备与智能化、装饰装修、施工与验收。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邮政编码:518000)协助住建局具体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编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大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选址与规划.........................................................4.1 建设选址 .............................................................................................................4.2 土地利用 .............................................................................................................4.3 规划布局 .............................................................................................................4.4 交通组织 .............................................................................................................4.5 住区环境 .............................................................................................................5 住房单体...........................................................5.1 一般规定 .............................................................................................................5.2 套型空间 .............................................................................................................5.3 公共空间 .............................................................................................................6 设施...............................................................6.1 一般规定 .............................................................................................................6.2 公共设施 .............................................................................................................6.3 交通设施 .............................................................................................................6.4 市政设施 .............................................................................................................7 建筑设备与智能化...................................................7.1 一般规定 .............................................................................................................7.2 建筑设备 .............................................................................................................7.3 智能化 .................................................................................................................8 装饰装修...........................................................9 施工与验收.........................................................9.1 一般规定 .............................................................................................................9.2 施工 .....................................................................................................................9.3 材料及产品选用 .................................................................................................9.4 验收 .....................................................................................................................附录A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智能化配置标准参照表...........................附录B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参照表.......................附录C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套内部分装修标准参照表.......................本标准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规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本标准。
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
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标题】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导言】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是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对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至关重要。
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作为深圳市交通管理的重要规范,对于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布局、数量、材质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揭示其背后的重要意义以及对深圳交通管理的影响。
【正文】第1章总则第1章总则明确了本标准的制定背景、目的以及使用范围。
作为深圳市交通管理的规范,本标准的出台可以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将其纳入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提高交通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交通安全的保障,提高交通效率。
第2章设施设置的一般原则本章主要阐述了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的一般原则。
按照简洁、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道路交通流畅,并提高居民的出行体验。
深圳市作为一个以创新和科技为引领的城市,本章内容的落实对于构建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3章设施数量及布置要求本章主要规定了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中设施数量及布置的要求。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在深圳市的设置需要考虑到道路的不同类型和等级,以及不同车辆和行人的需求。
通过合理设置设施数量,预留必要的空间,并设置合适的标志标线,可以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
第4章设施尺寸与材料描述本章从设施尺寸和材料两个方面对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进行描述。
合理规划设施的尺寸,使用耐久性强、反光效果良好的材料,可以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可见性,减少设施的维护成本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第5章设施维护与管理本章对深圳地方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第6部分中的设施维护与管理做了详细说明。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对河道进行管养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根据深圳市的河道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以确保河道的安全、畅通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涵盖以下方面内容:
1. 河道巡查和监管:包括定期巡查河道的水质、水位、水生态等情况,并记录和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 河道清理和疏浚:包括对河道中的淤泥、杂草、漂浮物等进行清理和疏浚,以保持河道的通畅和水质的良好。
3. 河道围护和维护:包括对河道岸边的护坡、护岸进行维护和修复,以防止岸边的坍塌和侵蚀。
4. 河道生态保护:包括对河道中的植被和动物进行保护和管理,以维持河道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5. 河道水质治理:包括对河道中的污水进行处理和排放控制,以维护河道的水质。
6. 河道安全管理:包括设置和维护河道标志和警示牌,确保河道的安全通行。
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的实施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配
合,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通过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提高河道管理的水平,保护和改善河道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城市生活质量。
居民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 深圳
居民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深圳居民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是指通过智能化技术为居民建筑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的服务和管理。
深圳市作为中国的创新之都和智慧城市典范,一直以来在建筑领域也保持着领先地位。
深圳积极推动智能建筑的发展,不仅在技术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还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与规范,以促进居民建筑智能化程度的提升。
1. 智能家居系统的应用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家居系统的应用。
智能家居系统是指将信息技术与建筑物的设备、设施、服务等连接起来,通过对这些设备的智能化集成和控制,提供居民居住的便利、舒适、安全等方面的服务。
在深圳,智能家居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在居民建筑中,包括智能灯光、智能窗帘、智能空调、智能门锁等。
这些系统的应用不仅提高了生活的便利性,还提升了居民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2. 智能化设备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居民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还包括对智能化设备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的要求。
标准化是指对设备的功能、性能、接口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各种智能设备能够相互兼容、无缝衔接。
互联互通是指各种智能设备能够通过共同的通信协议进行联网,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互。
深圳注重推动智能设备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以促进不同设备之间的互操作性,提高整个建筑系统的智能化程度。
3. 安全与隐私的保护在居民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中,安全与隐私的保护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智能家居系统的连接和数据交互涉及到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深圳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对智能设备的数据隐私保护、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规定,以保护居民的利益和隐私安全。
在我看来,居民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动对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全屋智能化能够带来更便捷、更舒适的生活体验。
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对家中的设备进行控制,实现灯光、窗帘、空调等的智能化管理,提高家居的舒适度。
智能化设备的标准化和互联互通能够提高设备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促进不同设备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互,进一步提高整个居民建筑系统的智能化程度。
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SJG43-2017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 curtain walls in Shenzhen city2017-12-15发布2017-12-15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前言本标准参照了国家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对建筑幕墙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的有关规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9月27日印发的《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导则(试行)》基础上修订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国际的先进标准,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对标准的具体内容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一般要求;4.例行安全检查;5.定期安全检查;6.专项定期安全检查;以及相关附录。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授权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11号工会大厦A座十三楼,邮编:518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成建筑幕墙门窗测试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继予姜成爱花定兴麦华健蔡贤慈曾晓武闭思廉杨江华王海军剪爱森万树春徐永昌区国雄张冠琦邢凤群徐晓波曾国胜江勤包毅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刘琼祥任俊许维宁庄志伟袁素兰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一般要求 (4)4例行安全检查 (7)5定期安全检查 (9)5.1检查内容和程序 (9)5.2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及评定 (10)5.3现场检查项目的评定 (11)5.4检查单元划分、评定规则和抽样 (14)5.5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15)6专项定期安全检查 (17)附录A既有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 (19)附录B既有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 (20)附录C既有建筑幕墙例行安全检查记录表 (21)附录D既有建筑幕墙例行安全检查统计表 (22)附录E既有建筑幕墙例行安全检查维护报告 (23)附录F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复查表 (24)附录G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 (25)附录H既有建筑幕墙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26)附录J既有建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 (27)附录K既有建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 (28)附录L既有建筑幕墙(专项)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 (29)用词用语说明 (30)1总则1.0.1为加强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工作,确保既有建筑幕墙安全使用,制定本标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4.03•【字号】深市监联[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联〔2013〕3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技术标准文件的制定程序,保障技术标准文件的质量,充分发挥技术标准文件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4月3日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技术标准文件的制定程序,保障文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标准文件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农业地方标准)和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办法所称技术标准文件不包括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第三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标准文件的立项、组织审查和发布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技术标准文件发布前的法律审查工作。
市政府其他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内技术标准文件的拟定工作。
第四条技术标准文件的制定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批准发布等程序。
第五条制定技术标准文件,应当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为目的,坚持广泛参与、协调一致、统一管理和适时适度的基本原则。
深圳市瓶改管技术标准
深圳市瓶改管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瓶改管技术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材料及设备要求、设计要求、安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要求、维护与保养、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内进行的瓶改管工程,包括天然气、自来水等管道的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标准的理解和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在本标准中,瓶改管是指将原有的瓶装供应方式改造为管道供应方式,以达到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目的。
其中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如下:(1)瓶改管工程:指将原有的瓶装供应系统改造为管道供应系统的工程。
(2)管道:指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或气液混合物的密封管路,包括金属管道、塑料管道、复合管道等。
(3)阀门:指用于控制管道内流体流动的设备,包括手动阀门、自动阀门等。
(4)过滤器:指用于清除管道内杂质的设备,包括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等。
(5)调压器:指用于调节管道内流体压力的设备,包括手动调压器、自动调压器等。
4.材料及设备要求瓶改管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1)管道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不同类型管道材料应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2)阀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不同类型的阀门应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过滤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不同类型的过滤器应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4)调压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不同类型的调压器应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5.设计要求瓶改管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应根据原有瓶装供应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确定合理的改造方案。
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
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电波的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数字无线技术方面。
为了确保安全性和稳定性,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应运而生,以期满足大多数应用场景和环境对数字无线接收技术的要求。
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是指在深圳市某频段范围内制定的数字无线接收的最低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所使用的收发器芯片的功耗、数据传输率、信道特性和设备性能要求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首先,关于收发器芯片的功耗要求,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规定,同时发射与接收器芯片的功耗应该小于2.5mW,这样可以确保发射的信号强度稳定;其次,相关的数据传输率要求,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规定,最低的数据传输率为2.5Mbit/s;再次,关于信道特征的要求,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规定,发射和接收的信道特征应符合最宽频带的要求,使用的信道带宽最小为50MHz,最大为100MHz;最后,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还规定了设备性能的要求,比如接收机的噪声比、抑制差应符合相关标准,且宽带抑制差小于30dB,这样可以确保接收到的信号质量良好。
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的出台,为深圳市搭建一个安全稳定的数字无线环境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相关的要求不仅能够确保发射的信号强度稳定,而且可以保证接收到的信号质量良好,这样才能够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的出台,使得深圳市的数字无线技术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并为未来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总之,深圳U段数字无线接收技术标准是深圳市某频段范围内制定的数字无线接收技术的最低技术要求,其中要求对收发器芯片的功耗、数据传输率、信道特性以及设备性能等方面均有所规定,其出台为深圳市搭建一个安全稳定的数字无线环境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深圳市数字无线技术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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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技术标准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2013 深圳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形式审查 (3)4 居住建筑 (4)4.1 总平面图 (4)I 控制项 (4)II 可选项 (5)4.2 平面图与立面图 (11)I 控制项 (11)II 可选项 (12)4.3 绿色建筑专篇 (13)5 公共建筑 (17)5.1 总平面图 (17)I 控制项 (17)II 可选项 (19)5.2 平面图与立面图 (23)I 控制项 (23)II 可选项 (23)5.3 绿色建筑专篇 (26)附表1 居住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 ......................................................... x x 附表2 公共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 ......................................................... x x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53号令《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推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与统一深圳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自查和审查,制定本审查要点。
1.0.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深圳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方案设计文件的自查与审查,其他建筑的自查与审查可参照执行。
1.0.3 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1.0.4 本审查要点中的控制项必须满足,可选项中不少于总项数的60%应满足。
1.0.5 深圳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自查工作由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同步进行,并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居住建筑)见附表1,绿色建筑方案设计自查表(公共建筑)见附表2。
规划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与传统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同步进行,主要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进行相关内容的抽查。
1.0.6 本审查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和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审查要点编制组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由于热量聚集而造成的城市气温高于四周郊区气温的现象,称为城市热岛效应。
热岛强度是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5风速放大系数wind speed amplification建筑物周围离地面高1.5m处的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
2.0.6穿堂风cross ventilation在风压作用下,室外空气从建筑物一侧进入,穿过内部,从另一侧流出的自然通风现象。
2.0.7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overall outside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各朝向各个外窗的建筑外遮阳系数按照窗口面积的加权平均值。
2.0.8采光系数daylight factor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2.0.9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废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回用的水。
当二级处理出水满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时,二级处理出水也可称为再生水。
3 形式审查2.0.1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绿色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2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3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模拟、计算与分析等专项报告2.0.2绿色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包括:1场地气候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可利用时段的自然通风主导风向和风速、太阳辐射、雨水强度与频率,以及温湿度等自然气候特征。
2场地地形地貌,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地形高程图等。
3场地地质水文,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测报告,地质水文报告,场地污染源、危险源检测评估报告。
4场地生态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植被、水系、湿地、具有保护价值的树木与建筑等生态环境。
5场地周边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与交通设施、配套设施、休闲设施等周边环境。
2.0.3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包括:1总平面设计文件,包括总平面图、景观平面图、交通分析图等。
2建筑平面图和立面图,包括建筑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各朝向立面图等。
3绿色建筑专篇。
2.0.4绿色建筑方案设计相关模拟、计算与分析等专项报告包括:1计算机模拟分析专项报告,包括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噪声预测分析报告、热岛强度预测分析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模拟分析报告。
2相关计算书,包括绿化率计算书、外窗可开启面积计算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计算书。
3相关分析报告,包括场地污染、危险防治分析报告,水(环境)系统规划分析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报告。
4 居住建筑4.1 总平面图I 控制项4.1.1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审查材料:项目场地区位图、地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国土、文化、园林、旅游或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审查要点:1场地须控制在深圳市基本生态环境控制线以外,并符合《深圳市紫线规划》要求2场地内是否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如有,是否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4.1.2场地安全,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等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有害有毒物质的危害。
审查材料:项目场地区位图、地形图,场地水文状况分析报告,场地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评估报告,场地污染源、危险源检测评估报告,场地污染、危险源应对措施分析报告。
审查要点:1用地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到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2用地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3场地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或采取相应的防氡措施。
4如利用原有工业用地的,需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和评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否则,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5场地周围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的要求。
6如场地周围存在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选址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
4.1.3场地内无超标污染物排放。
审查材料:建筑总平面图,环评报告,超标污染物分析及处理报告(如场地存在超标污染物排放的)。
审查要点:1饮食店、发电机房、配套商业、厨房、垃圾站等排放的有害气体、粉尘和污废水等须经过净化处理后才能排放或高空排放。
2空调的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的措施,并不对行人产生影响。
4.1.4住区居住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
审查材料:建筑总平面图,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审查要点:住区中居住建筑相邻关系(相互遮挡)日照标准应符合《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05)4.1.1条的相关规定。
4.1.5无障碍设施设置要求。
审查材料:总平面图审查要点:场地内及建筑主出入口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II 可选项4.1.6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充分利用表层土。
审查材料:场地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标注高程信息),生态恢复措施,土方平衡计算表。
审查要点:1根据场地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
2住区内土方量实现挖、填平衡。
3如存在破坏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应提出了针对性的生态恢复措施。
4.1.7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超过10万平方米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
审查材料:场地现状地形地貌,景观总平面图,给排水总平面图,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设计(场地大于10万平方米的应提供雨水专项规划设计)审查要点: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设置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
4场地大于10万平方米的场地应提供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雨水专项规划设计。
4.1.8住区内有利朝向的主要房间数量达到总数的75%以上。
审查材料:建筑总平面图,有利朝向房间数量计算表审查要点:1朝向在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内住区内的卧室、起居室、书房等主要房间数量不少于住区内主要房间总数的75%。
4.1.9居住用地人均控制指标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审查材料:总平面图(标明技术经济指标)审查要点:1小区人均用地控制指标:高层不大于15m2,中高层不大于20 m2,多层不大于25 m2,低层不大于37 m2;2组团人均用地控制指标:高层不大于11 m2,中高层不大于16 m2,多层不大于20 m2,低层不大于30 m2。
4.1.10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审查材料:建筑总平面图,景观总平面图,立体绿化各层平面图(设计立体绿化的),绿化覆盖率计算书(表)审查要点:1绿化覆盖率的计算方法满足《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住区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4.1.11住区内环境噪声要求。
审查材料:噪声等效声级分布总平面图,环境噪声影响以及噪声预测分析报告,噪声模拟分析报告。
审查要点: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符合《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规定。
位于《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3类、4类标准适用区域的住区,不少于70%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可开启外窗处室外的等效声级白天不大于60dB(A),夜间不大于50 dB (A);位于2类标准适用区域的住区,不少于70%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可开启外窗处室外的等效声级白天不大于55dB(A),夜间不大于45 dB(A)。
4.1.12住区的建筑规划布局应进行自然通风定量分析设计。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及冬季室外行走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