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评价考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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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学生学业评价考核
XX技术学校学生学业评价考核规范按照 XX 教体函 XX 号文件中“学生评价基本要求”和“考试管理基本要求”,教师应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并作书面记录。结合我校实际,在对学生考核评价方面,作如下补充:
1、基本原则
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多种方式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课程类别及考核方式
(1)公共素质课
包括: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形体、舞蹈、演讲口语类课、艺术类表演课、书法、公共礼仪等不适宜书面考核的课程,由教研组商议,提前一个月制定考试方案(模板见本手册附录10后),经教导处审核同意后,由教研组安排考核。
(2)专业技能课
包括各种需要进行实训操作部分考核的课程,其实践操作考核由相应专业教研组制定考核方案,并实施考核。
(3)文化课及专业理论课
包括语文、数学、德育、英语等公共文化课和专业课程的理论部分,除任课教师平时进行过程性考核外,学校统一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考核。
2、各科成绩构成
3、考试命题及制卷
文化课及理论课考试命题,由各教研组长在考试前三周安排相应教师对每科分A、B两套试卷命题,考试时间统一为90分钟,卷面分值95分,设5分为书写分。卷面试题量以35~40题为宜,客观题不超过40分。
命题教师一律使用教导处公布的试卷模板电子文档,以Microsoft Word为工具软件进行创作,原始文档交教研组长审核。文化课教研组长将审核无误的试题电子文档交学校教导处制卷封袋;专业教研组长将审核无误的试题电子文档交所在部教学主任处制卷封袋。
任何试题在开考前仅限以下人员知晓:命题人员、教研组长、教务员、各部教学主任和印刷人员,这些人员有义务为试题保密,若有泄密,须承担相应后果。
4、阅卷
凡被安排阅卷的教师,应认真、客观、公正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卷评阅工作,准确无误的填写《成绩报告单》、《阅卷备案表》等表册,完整交回所有试卷资料。
5、成绩分析
各任课教师应对所任学科的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分析,并在《教师工作手册》相应位置记载。每学期末,各科任课教师要将填写完整的所任学科的《成绩报告单》,在规定时间内交到班级所属部的教学主任处。
6、补考
凡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60分)的学生,须在次学期开学三周之内参加补考,合格者以60分记作毕业成绩,否则,留待毕业前参加各学科最后一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