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分公司个险渠道二季度增员方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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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分公司个险渠道四月增员方案

为有效推进全市销售队伍人力规模,借助2010版《基本法》促进各级主管及销售人员顺利实现套转过度,为队伍建设及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动背景

1、2010版《基本法》为人力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契机,借助职级套转和公司搭建的增员平台,有效激发队伍增员意愿,推动队伍发展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2、截止2010年12月,全市系统实有人力1121人,其中有效人力占比仅为44.2%。进入二季度,只有通过增员和新人的有效育成才能为十年期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增员推动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20日

考核及兑现奖励时间:2011年5月20日、6月30日

三、推动对象

以城区团队为主,同步推进重点乡镇及维持职级的主管和有发展意愿的业务主任为主要对象。

四、推动目标

为有效支持十年期业务发展,玉溪市4月份计划增员(包

五、行动口号

深入宣导,人人皆知,个个行动,达成目标!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成立了增员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刘有茂

副总指挥:杨志军

总策划:李原、陈艳玲

执行组:个险部全体成员

各地市分公司成立增员指挥作战团:

团长:县支公司一把手

副团长:县支公司协管领导

执行组:个险部全体成员

七、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4月6日-4月7日)

功能组全体成员集中培训,对全辖所有营销伙伴进行增员意向面谈。

(二)启动阶段(4月8日)

全市各公司经副理、个险部经理、组训讲师、全体营销主管级全体精英集中参加培训,并在各个职场悬挂增员相关的条幅。

(三)实施阶段(2011年4月9日起)

1、增员工作分三个阶段,每阶段计划开办两个培训班,循环运作:

第一阶段:4月9日至14日

第二阶段:4月15日至20日

第三阶段:4月20日至25日

每阶段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分析不足并及时改进。

八、组织运作

1、分公司组织筹备“兼职讲师”队伍,由分公司个险部出

台《兼讲管理办法》并对兼职讲师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有效解决各机构增员行动中师资不足或力量薄弱的问题。

2、每阶段结束后,及时做好新增人员培训及入司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衔接,确保新人顺利过渡。

九、奖励支持

为充分鼓励各职级人员把握机遇、努力增员,分公司为个险渠道及各级主管及业务系列人员设置了特别奖励,凡在2011年4月1日-6月30日达到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获得奖励,具体如下:

1、督导奖:

参训奖励:参训人数×20元;

完成参训目标追加奖励:参训人数×10元;

新人开单奖励:开单新人数×120元。

说明:1、新人开单奖励(不包含无绩效转化人员),指在企划时间内办理入司手续的新人“福满一生”10年期保费达到1000元及以上、卡折式意外险100元及以上(保费转账成功并生效),建议引导新人自保件。

以上奖励按照25%、25%、50%的比例分别奖励给各公司一把手、个险协管领导、个险销售部全体人员;或分别按照40%、60%奖励给公司一把手、个险销售部全体人员。

2、雏鹰助飞奖:

在2011年4月增员活动中,针对所有职级人员,凡增员一人办理入司手续,且新人在6月考核时晋升业务主任(最近三个月FYC合计840元,累计新单2件),一次性向增员者(即推荐人)计发300元的雏鹰助飞奖金。

离司后重新入司的新人,推荐人不享受该奖励。

3、腾龙育成奖:

为鼓励各级主管壮大直辖组人力,2011年4月增员活动中主管本人直接管辖有效人力(最近三个月FYC合计840元)在一季度考核结果(2011年3月31日系统有效人力)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主管直接增员育成或组内转化),则在6月二季度考核结束时,向该主管发放奖励,奖励标准:新增一个有效人力发放200元。

1、2、3项奖励的设置,是为积极引导各级人员增员与有效辅导新人成长。因此,新人育成各项费用由公司、推荐人共同承担。其中,推荐人承担费用标准为100元/人次,在推荐时缴纳,最终根据新人达标情况后按上述奖励标准奖励兑现推荐人。

4、预备组经理特别津贴:

为鼓励更多业务系列人员晋升组经理,凡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者均可享受该项津贴奖励,条件如下:

1)截止到二季度考核(2011年6月30日)个人累计FYC (首年新单佣金)达到1050元。

2)四月份直接增员且可回归人力2人,其中1人举绩。

预备组经理津贴发放标准:

本人+直接推荐且可回归有效人力当月FYC合计×津贴比例

预备组经理津贴可累计发放6个月,若六个月内晋升组经理则停止发放,同时根据2010版《基本法》享受相关待遇。预备组经理六个月内未晋升组经理,则从次月起停止发放该津贴。

5、新人助推奖:

为提升增员市场竞争力,省公司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系统个险渠道推广实施2011版新人津贴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入司新人均按照新《基本法》的规定发放新人津贴,同时

奖励创业津贴,发放期均为6个月。(详见国寿人险滇发【2011】18号文件)。

特别说明:第1项奖励考核兑现截止2011年5月20日,第2、3、4项奖励考核兑现截止2011年6月30日。以上奖励兑现时直接纳入各公司个险渠道长期险直接销售成本予以认可,不纳入非人员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考核。

十、实施要求

1、本次增员推动,省、市公司总经理室给予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各单位务必结合2010版《基本法》利好及本方案中各项推动奖励措施做好宣导,引导各级人员建立小投入、大奖励、长效益的经营意识。

2、通过深入职场开展辅导和激励,力争人人知道奖励,个个懂得新法,为全司增员及业务发展奠定基础,形成良好氛围。

3、本次增员推动对十年期业务转型推动意义重大,为此,在增员行动打响后,请各单位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掌控好阶段经营节奏,注重细节沟通与落实,确保目标达成。

4、本方案解释权归属于中国人寿玉溪分公司个险销售部。

2011年3月27日

中国人寿玉溪分公司个险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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