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审计知识竞赛试题
审计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什么时间规定设立国家审计机关?()A.1978年3月5日B.1982年12月4日C.1988年4月12日D.1993年3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于()。
A.1982年12月4日B.1983年9月15日C.1984 年 8 月 31 日D.1988 年 11 月 30 日3、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立项依据是《审计法》第()条。
A. 二十-一B. 二十三C. 二十二口.二十四4、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审计的()。
A.手段B.方法C.步骤D.步骤和方法5、《审计法》第()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A.四十一B.四十二C.四十三D.四十四6、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编制汇总的审计证据,由证据提供者()。
A.签名B.盖章C.签名或盖章D.签字7、《审计法》第()条规定,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A.三十九B.四十一C.四十三D.四十五8、以下哪项不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形式()。
A.主管责任B.直接责任C间接责任D.领导责任9、《审计法》第()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A.十五B.十六C.十七D.十八10、()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吉审发〔2019〕83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审发〔2019〕83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吉林省审计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吉林省审计厅2019年9月5日吉林省审计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我省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审计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提升我厅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协同推进“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原则(一)公开透明、坚持常态。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全面推进“五公开”。
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全面公开、精准解读,使政策更加阳光透明。
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严格依法,全面真实。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5.20•【文号】财预〔2019〕89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9〕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为规范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健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控制机制,有效防控专项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等法律和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在土地储备领域按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财政部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浙江(含宁波)、厦门等7省(市),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地区可以自行选择市县(区)开展试点。
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区自行选择市县(区)开展试点。
二、各省分配专项债务限额时可以对开展试点的市县(区)予以适当倾斜。
三、开展试点的市县(区)应当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安排开展试点所需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试点地区应当定期评估试点情况。
重大事项及时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2018年5月20日附件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法律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9〕4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19〕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26日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3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政资金,是指纳入财政管理的所有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资金以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和部门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资金管理必须坚持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批、权责一致、规范操作、强化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制与调整第五条预算编制依据。
根据公共财政要求和年度预算编制有关规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促发展”的顺序,实行零基预算办法,分类编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与审核批准实行“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采用定员定额方式。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支出。
副县长在2019年县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文共计4573字同志们:
抓收入、争资金、强管理是财政工作的三项重点任务,在今年召开的县委全会、县委工作会议、县人代会、县政府工作会议上GG书记、KK县长两位主要领导就全县如何抓好财政增收和向上资金政策争取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按照会议的安排,今天的会议我重点强调一下加强全县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这项工作,在财政管理方面,近年来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总的看,各部门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管理有了明显改进,但是按照财政财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通过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我们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违纪现象。
今年以来,就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国务院明确提出了要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省财政厅把今年确定为“严肃财经纪律年”,县委、县政府也对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使我县财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的轨道,我讲以下几点工作意见:
1、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
近年来,我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部门对国有资产的出租年限较长、租金较低。
有的部门出售国有资产不报批、不评审、
1。
2019年《财政会计》试题(预算法部分)(含答案)
2019年财政会计知识竞赛试题(预算法部分)填空题1.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部分。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
3.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4.有权决定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的是同级人民政府。
5.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6.各级决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决算后十五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7.《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8.新《预算法》正式施行时间是2015年1月1日。
9.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10.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1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查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时,可以采取代表团分组审议、联组审议或者组织部分代表集中审议方式,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机构等,应当及时汇总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1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应当成立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
13.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或者财政专户,并纳入预算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14.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严禁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严禁虚收空转。
15.市、县区国库应当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及时准确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朱锦余)审计学(第四版)章后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 绪论习题+案例
第1章绪论习题参考答案1.简述我国审计发展中的重要史实。
【答】(一)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审计制度——官厅(政府)审计的萌芽时期1.在夏朝,财政监督已在官厅中出现;2.在商代,国家管理机构和官员设置初具规模,缺乏审计活动方面的明确文字记载,可能是我国审计的萌芽时期;3.西周的审计制度在我国乃至在世界审计发展史中都具有重要地位,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西周当的审计由冢宰总抓大事,司会和宰夫进行具体工作;4.春秋时期建立了“复计著”报告制度。
这是一种逐级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上级对下级进行审核考查的制度。
在《管子》中还提出了“明法审数”的主张,被誉为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古老的审计原则。
(二)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审计制度——官厅审计的形成与缓慢发展时期11.战国时期推行“上计”制度。
这是一种定期报表审核制度,其侧重点是各地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2.秦朝推行御史监察制度,首创了由御史大夫主持上计的制度;3.汉代继续推行御史监察制度,还颁布“上计律”,首次将上计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从而将审计监督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4.隋朝除继续推行秦汉以来的御史监察制度外,还推行比部制度,兼具有司法和行政监督的性质;5.唐代推行了比部制度和御史台制度。
审计权限更加独立,范围更加广泛,并加强了与司法的联系。
此外,还设立了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
唐代还制定了考核审计人员的标准,“明于堪复,稽失无隐,为勾检之最。
”;6.宋代开始实行审计院制度,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专门设置审计院;7.元朝开始实行监察审计制度,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套较完善的监察审计制度。
此外,废除比部,归户部管辖审计工作,由户部审计科对中央各部门、地方各官府所呈送的会计报告进行审计;8.明朝开始实行都察院审计制度,还继承了唐宋上计制度的成规,但由户部对上计报告进行审核。
9.清代继续实行都察院审计制度,仍设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出现了单一的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审计,采用稽查账2簿为主,结合监察御史巡察的方式逐级进行审计。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13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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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9〕136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财办预〔2019〕1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经充分征求各相关方意见,我们制定了《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2019年7月26日
——结束——。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冀政办字〔2019〕82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29日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全省使用各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前款所列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由政府直接投资注入资本金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政府投资的预算约束,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五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重大科技进步、重大结构调整等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2019年审计知识竞赛试题
审计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什么时间规定设立国家审计机关?()A.1978年3月5日B.1982年12月4日C.1988年4月12日D.1993年3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于()。
A.1982年12月4日B.1983年9月15日C.1984年8月31日D.1988年11月30日3、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立项依据是《审计法》第()条。
A.二十一B.二十三C.二十二D.二十四4、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审计的()。
A.手段B.方法C.步骤D.步骤和方法5、《审计法》第()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A.四十一B.四十二C.四十三D.四十四6、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的,可以编制汇总的审计证据,由证据提供者()。
A.签名B.盖章C.签名或盖章D.签字7、《审计法》第()条规定,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A.三十九B.四十一C.四十三D.四十五8、以下哪项不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形式( )。
A.主管责任B.直接责任C.间接责任D.领导责任9、《审计法》第()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A.十五B.十六C.十七D.十八10、()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市政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9〕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12日西安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为规范市级财政资金分配决策,推进财政资金分配公开透明,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陕西省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市级财政资金包括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市对区县(开发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
第二条财政资金分配决策应遵循的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财政资金分配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决策程序,确保资金分配合理、安全。
(二)集体决策原则。
财政预算编制、调整以及资金分配,坚持集体决策,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
(三)公开透明原则。
除涉密事项外,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监督。
第二章政府预算编制及审批第三条市财政部门根据中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以及确定的重大事项,结合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实际情况和市级部门申报需求,统筹财力,编制年度预算盘子,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第四条市财政部门依据市委、市政府审定的预算盘子,编制全市和市级预算安排意见,形成政府预算和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部门预算资金分配管理第五条年度预算安排时,市级部门预算中工资福利和运转经费,由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供养人员数量、政策标准、公用经费定额等,据实安排。
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正文:----------------------------------------------------------------------------------------------------------------------------------------------------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2001年2月1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的审查与批准第三章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监督第四章决算的审查与批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的审批监督,规范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执行,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预算的审批监督。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和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制。
国有资产监督应当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监督、审计监督、绩效监督等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19年1月1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监督预算执行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预算审查监督应当坚持依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决算;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第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或者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未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或者财经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简称“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前,可以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或者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或者财经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简称“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初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初级)强化练习(2022年9月)
初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初级)强化练习(2022年9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采取处理措施B.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责令改正,但无通报批评和警告的权利C.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计机关有权查询有关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存款D.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向审计机关开放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考察知识点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2、下列有关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B.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C.审计机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D.审计机关有权参与研究制定被审计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的责任,国家审计没有该权限。
考察知识点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3、下列有关审计列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全部审计可以查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所有差错B.绩效审计与统计部门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分析性质相同C.就地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正在进行的经济业务开展的审计D.与绩效审计相比较,合法合规审计更加突出合法性目标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全部审计不一定能查出被审计单位所有的差错。
选项B,绩效审计与由统计、财会或其他管理部门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分析与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选项C,就地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派出审计组或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所在地进行的审计。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9〕2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19〕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18日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改制为居民委员会后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农村集体资产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除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在建工程、投资资产、农业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
农村集体资源指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包括耕地、林地、园地、滩涂、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建设用地等。
第四条农村集体“三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组织全体成员行使所有权,并以本组织的名义依法自主经营管理。
第五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年财会知识大赛题库(供参考)行政卷
一、单选题1、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A)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A 3年以下B 4年以下C 5年以下D 6年以下2、(B)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A 财务负责人B单位负责人C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D 单位领导班子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B)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A 800 B1000 C 1500 D20004、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是(A)。
A 公开招标B 邀请招标C 竞争性谈判D单一性来源采购5、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事业单位收入的是(C)。
A 财政补助收入B 投资收益C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务专户的资金D捐赠收入6、下列固定资产确认时间错误的是(B)。
A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B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C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D接受捐赠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7、下列各项中,年末事业单位“本年盈余分配”科目的余额应转入的会计科目是(B)。
A 本期盈余B 累计盈余C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D财政拨款结余8、《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2016]第81号令)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B)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
A 3%B 5%C 10%D 15%9、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C)。
A 账证相符B 账实相符C 账卡相符D账账相符10、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凭证保管的表述正确的是(A)。
A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B 出纳人员可以监管会计档案C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至少应当继续保管十年D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券债务会计凭证和设计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单独转存成电子版,纸质版可以选择销毁11、政府会计主体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时,不允许使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是(A)。
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天门市...
性获取能力。
截至2018年末湖北省全省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为6,67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80%,增速较快;全省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期限结构较为合理,集中偿付压力不大;此外,湖北省广义政府存款规模较大,且政府调配能力较强,湖北省国资委出资的地方国有资产规模尚可,可为债务的偿还提供流动性支持。
⚫湖北省财政和债务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信息透明度较高。
近年来湖北省政府不断推动财政体制完善,强化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同时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并且政府信息透明度较高。
⚫湖北省获得外部特殊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
湖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大省,在中部地区崛起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经济和政治重要性非常高,因此,我们认为湖北省政府在面临债务流动性危机时,获得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政府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这些支持包括流动性支持、债务救助资金或任何推动与债权人的谈判,或帮助获得临时性融资的行动等。
主要指标(单位:亿元)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39,366.55 35,478.09 32,297.9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66,531.00 60,199.00 55,038.00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7.80% 7.80% 8.10% 全省综合财力10,060.07 8,732.10 7,922.4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7.03 3,248.32 3,102.06 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22 231.55 169.23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535.13 2,434.35 1,906.54 其中: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3.63 139.77 172.10 全省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6,675.70 5,715.53 5,103.67 其中:省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340.5 254.01 147.58 全省政府或有债务余额- 2,353.76 2,846.04 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 1,330.71 1,509.66注:标“-”表示数据未获得。
财政部关于印发《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8]14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8〕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建立对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奖励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附件: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建立对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奖励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考评,并给予适当奖励。
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指县级人民政府立足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主导产业或重点项目为平台,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把投向相近、目标基本一致、但来源不同的各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归并,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第三条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指标和方法,对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县(市、区、旗,以下简称资金整合县)的整合工作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考评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原则;(二)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三)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四)突出成效、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五条考评的依据:(一)国家关于支持“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二)财政支农资金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资金拨付文件;(三)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印发的有关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四)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方案、资金申请文件、整合工作总结、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有关文件资料;(五)县以上财政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检查结论,审计部门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或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项目评审或竣工验收报告、考评意见等;(六)其他相关资料。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2.20•【文号】财预〔2018〕209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财政部持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2018年12月20日附件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引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投资价值发生增减变化,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公开原则】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坚持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三)坚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四)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规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
2019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下面是有20xx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20xx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根据我局200x年审计,审计组准备自二00x年五月二十二日起对xx学校进行就地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xx省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及审前调查制定以下审计实施方案。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xx学校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单位经济性质:事业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全额财政拨款职责范围:负责适龄儿童的小学及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
经费来源:财政拨入及收取学生的杂费。
内设机构:内设政教处、教导处。
独立核算下属机构:。
总人数:在职人数(财政供给):在职人数(非财政供给):离退休人数:二、财务机构设置及会计核算方式200x年x月会计核算工作交由会计管理中心核算。
设立财务联络员1名,备用金报帐制,核定备用金5000元。
会计政策及相关内控情况: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目标通过对x校200x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是核实财务收支及帐内、外负债情况,以澄清家底。
全面掌握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露学校会计信息、资产质量、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审计对象和范围x校200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重大事项将追溯或延伸前后年度。
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确定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的0.5%,总支出0.5%。
可接受审计风险%,固有风险80%,控制风险50%,则检查风险为25%。
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的内容:1.学杂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①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有无搭车收费的情况、代收费部分有无多收少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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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甘肃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财政政策贯彻落实。
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公共财政政策目标实现,着力提高财政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水平。
(二)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
推动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促进建立健全完整、功能定位清晰的政府全口径预算,提升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三)促进财政管理规范。
推动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规范透明、标准科学,促进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推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促进优化财政资金的结余管理。
清理长期沉淀的财政性资金,促进优化支出结构和国库支付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工作范围与对象
(一)审计范围。
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审计对象。
全国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是:财政扶贫资金审计。
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是: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全县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是:1.预算执行审计。
对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及县交通运输局、畜牧兽医局、卫计委、国土资源局、商务局7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经济责任审计。
对南古镇、实验中学、妇幼保健院3个单位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县水务局、人社局、食药监局、农委、民政局、执法局6个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3.资源环境审计。
对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工作。
4.政府投资和民生项目审计。
对2019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项目、2019年全面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县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楼暨团结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建项目、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9吨储备库建设项目、县2019年大堵麻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9年通畅工程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
对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个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6.财政收支审计。
对县政协办公室2019年至2019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7.其他审计事项。
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