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签订形式有哪些
合同签订形式有哪些合同签订形式有多种,下面将介绍其中较常见的几种形式。
一、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的方式达成的合同,无需书面记录。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口头合同是有效的,但其证明力较弱。
为了避免纠纷,在重要的商业交易中,建议当事人尽量选择书面形式。
二、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目前最常见的合同形式。
它以书面形式记录当事人的意愿和约定,并由双方或多方签字确认。
书面合同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证明当事人的权益和责任。
书面合同通常包括合同的名称、签订日期、当事人的信息、合同条款等内容。
三、电子合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
电子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电子签名等形式。
电子合同在法律上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效力,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如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可追溯性等。
四、合同票据合同票据是指将合同内容以票据形式书写的合同。
这种形式在某些特定行业中较为常见,如金融领域的债券、股票等。
合同票据通常具备流转性和代表性,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权益和责任的依据。
五、行业合同行业合同是指某一特定行业或组织为了规范行业内交易、标准化合同内容而制定的合同模板。
行业合同通常由专业组织或相关机构拟定,并经过多方协商和讨论。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参照行业合同进行条款的约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常见的几种合同签订形式,不同形式的合同适用于不同的交易对象和场景。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的签订形式不仅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性,还会对合同的执行和维护产生重要的影响。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对待合同形式的选择,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有哪些合同签订中合同形式和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很重要的,为了让更多朋友规范的签定合同,这⾥店铺⼩编详细的对这两个问题进⾏了解读。
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有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意思表⽰⼀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第四百六⼗九条【合同订⽴形式】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1、合同的⼝头形式指当事⼈只有⼝头语⾔为意思表⽰订⽴合同,⽽不⽤⽂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头形式优点在于⽅便快捷,缺点在于发⽣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头形式适⽤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2、书⾯形式是指当事⼈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邮件等数据电⽂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合同。
书⾯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书⾯形式。
书⾯形式⼜可分为下列⼏种形式:①由当事⼈双⽅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致并达成书⾯协议,并由双⽅当事⼈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签字盖章。
②格式合同。
③双⽅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标的是⼀个常⽤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
标的也可以是⾏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
也可以是智⼒成果等。
(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期限、地点和⽅式;履⾏⽅式包括交货⽅式、验收⽅式、付款⽅式、结算⽅式等。
(七)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法。
综上所述,我们在签定不同交易的合同的时候,当事⼈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订⽴⽅式去订⽴合同。
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订⽴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法和⼿段,是合同当事⼈意思表⽰⼀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订⽴合同可以采⽤⼝头形式、书⾯形式和其他形式。
下⾯由店铺⼩编来为⼤家详细解答。
合同订⽴的形式1、⼝头形式⼝头形式是指当事⼈双⽅⽤对话⽅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当事⼈在使⽤⼝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的经济合同,才能使⽤⼝头形式,否则不宜采⽤这种形式。
⼝头形式,是指当事⼈只⽤语⾔为意思表⽰订⽴合同,⽽不⽤⽂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头形式简便易⾏,在⽇常⽣活中经常被采⽤。
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的零售等⼀般都采⽤⼝头形式。
合同采取⼝头形式,⽏须当事⼈特别指明。
凡当事⼈⽆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头形式。
但发⽣争议时当事⼈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任何⽂字的凭证。
但这类⽂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的要件。
⼝头形式的缺点是发⽣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的合同,不宜采⽤这种形式。
2、书⾯形式书⾯形式是指当事⼈双⽅⽤书⾯⽅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致⽽达成的协议。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书⾯形式。
在签订书⾯合同时,当事⼈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起妥善保管。
书⾯形式便于当事⼈履⾏,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使⽤的主要形式。
“⼝头形式”的对称。
当事⼈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
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
并可作如下分类:(1)⼀般书⾯形式和特殊书⾯形式。
前者指⾏为⼈采⽤普通⽂字形式进⾏意思表⽰。
如书⾯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
后者指⾏为⼈除采⽤普通⽂字进⾏外,还须履⾏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
合同协议的形式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形式种类有哪些合同,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事项需要人们注意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的形式种类,分享给大家!合同的形式种类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
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合同无效一、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存在无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已经成立2合同具有违法性3合同没有约束力4合同自始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 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7 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合同解除一、合同解除的类型第一,约定解除。
即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在某种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几种.doc
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几种《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口头形式以外合同内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现实生活工作中,我们发现大多数订立的合同都是采用的书面形式,可以说这是订立合同的主流方式,但却不是唯一的方式。
那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究竟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几种呢?而一般合同里面又应该包括怎样的内容?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几种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口头形式以外合同内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二、合同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由于合同各种各样,性质、种类的不同,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不一样的,但概括起来,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认由谁享受权利,由谁承担义务。
合同中不仅要把当事人都写进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表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
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3、数量。
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
合同的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4、质量。
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
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问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
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
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
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
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在合同形式问题上亦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不要式原则”,只是对某些合同才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来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形式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即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订立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用实际行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形式。
如某当事人将货币投入自动售货机,买卖合同即告成立。
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形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订立合同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订立合同形式主要有哪几种订立合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一、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面对面的交谈中,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
它的优点在于达成合同的速度快、成本低,并且便于双方当事人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
但是,口头合同存在的问题在于其证据性较差,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存在和内容,从而影响双方的利益。
二、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指通过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它具有明确、准确、证据力强的特点,能够有效地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引起的纠纷。
同时,书面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更为清晰明确,有助于双方严格按照既定条款履行合同。
书面合同的缺点在于成本较高,时间较长,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谈判、确认和签署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
三、电子合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电子合同逐渐成为了当今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合同形式。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实现的合同。
它具有成本低、效率高、交易速度快等优点,能够在网上完成签订、存储,且无需传统的纸质合同签署程序。
电子合同的缺点在于安全风险较高,一旦遭受黑客攻击或技术故障,合同内容可能会被篡改或丢失。
四、其他形式的合同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合同形式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合同,如传真合同、录音合同、视频合同等。
这些合同形式适用于特定的场合,具有各自的优缺点。
例如,传真合同利用传真机传输文件,具有操作简便、便于保存等优点,但传真机本身存在故障风险,也容易被拦截和篡改。
录音合同则可以通过录音机进行录音,提高了合同的证据性和效力,但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落实具体条款时确保录音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订立合同形式的选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在订立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的性质、形式、内容、流程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有效保障自身权利和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关于合同订立的方式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1、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3、一方面,合同的形式反映着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合同的形式,才能证明合同的客观存在,合同的内容也才能为他人所知晓。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几种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内容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治约定。
3、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要依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依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它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遵守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合同的主体、标的、内容这些要素,是构成合同关系的基本成份,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些要素不是自发结合的,必须有一个过程,这就是要签订合同。
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不能亲自签订合同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但应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法典的合同订立方式是什么
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什么签订合同对当事⼈权益保护是⾮常重要的,⽽订⽴合同的⽅式是⽐较多的,当事⼈订⽴合同时,要遵守⼀定的原则,如公平、⾃愿、平等、合法等,那么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什么合同当事⼈可以通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合同,法律有规定的,要以书⾯形式签订。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九条【合同订⽴形式】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对⽅信誉在实践中,公民法⼈具有了民事⾏为能⼒,并不表明他们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就⼀定能认真地完全履⾏合同义务。
如果对⽅的合同义务不能全⾯正确实际履⾏,当事⼈签订买卖合同的⽬的就不会实现。
特别是在⼀⽅当事⼈使⽤欺诈⼿段与对⽅签订合同,往往使被欺诈⽅遭受损失。
为了减少避免发⽣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调查对⽅当事⼈的商业信誉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是因为信誉较好的当事⼈⼀般都能⾃觉信守合同,⽽信誉较差的当事⼈往往失信⾷⾔,不认真履⾏合同。
通过审查对⽅的信誉,选择信誉较好的当事⼈作为签约伙伴,是防⽌在履⾏时受欺诈的⽅法之⼀。
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主体民事⾏为能⼒、履约能⼒、代理资格的审查。
由于合同签订当事⼈的法律观念仍⽐较淡薄,因签订双⽅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合同⽆效的情况时有发⽣,⽽且当事⼈往往还不⾃知。
建议买卖合同双⽅当事⼈最好事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审查对⽅信息,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协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当事⼈应该通过书⾯形式签定合同。
书⾯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形式。
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有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两种,口头形式一般出现在现金交易或数额较小的交易。
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是怎样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是怎样规定的?(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一般出现在现金交易或数额较小的交易。
如早上去粉店吃粉,你要求签书面合同。
售货员会说你有精神病,它的优点是简单、方便、迅速。
缺点是发生争议时不易取证,难以分清是非责任。
公司之间的业务尽量不要采取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1、数据电文,如传真、电子邮件有可能对方不认可。
2、格式合同问题。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按这个定义,社会生活中的格式合同非常多,如买飞机票,航空运送旅客的合同条款预先印在飞机票上,这些合同都不允许协商,如允许协商,我们就不会同意退票只退50%的条款。
前段时间有个人买北京至深圳的飞机票,打六折后700多元,后去退票要扣去全额的50%,即扣去600元,退100多元。
这些格式合同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每位旅客买飞机票都要与航空公司讨价还价,每张机票上的合同条款都不一样,那就麻烦了。
但格式合同最大的问题是剥夺了对方的合同自由,为此,合同法制定了一套规则来管制格式合同。
(1)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这就是提示义务。
企业销售产品,一般都会有免责条款。
怎样提示呢?可将免责条款用大的字体、黑体字印在合同中比较显眼的地方,或者是用显眼的文字要对方注意合同中第几条的免责条款,没有履行提示义务,该免责条款无效。
(2)在格式合同中,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法律规定以及实践操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1. 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具有明确、规范、可靠的特点,有助于双方充分了解彼此的权利义务,降低劳动争议的发生。
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
(1)纸质文本。
纸质文本是传统的劳动合同形式,具有可见、可触、可保存的特点。
纸质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
(2)电子文本。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劳动合同逐渐普及。
电子劳动合同具有高效、便捷、环保的优势,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和劳动者需求。
但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应当确保数据安全、信息真实、易于查询和保存。
2. 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劳动合同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口头劳动合同容易产生纠纷,因为双方证据难以举证,导致权益难以保障。
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 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书面邀请,具有要约性质。
录用通知书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用工时间等主要条款。
劳动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邀请。
一旦劳动者接受邀请,双方即进入劳动合同订立程序。
二、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区别优缺点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区别优缺点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后就能订立相关合同,而有关合同订立的形式,我国规定了有三种不同的订立形式。
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推定形式。
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规定。
本文针对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为大家做详细讲解。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
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
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
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
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
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
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
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协议的签约方式
合同协议的签约方式合同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签署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并约定履行某项协议的法定手续。
合同的签约方式多种多样,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选择不同的签署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利益。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合同协议的签约方式:一、书面签约书面签约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签署方式。
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以书面形式表述并签字确认。
书面签约的合同具有明确的内容、约定明确、证据确凿的特点,一旦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合同文本明确解决争议。
书面签约的方式适用于大部分的合同交易,尤其是对于涉及到复杂权益关系和长期合作关系的合同更为重要。
二、口头签约口头签约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口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不书面记录。
口头签约一般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小额交易或简单约定,比如购物、租房等。
口头签约的合同存在证据难以确凿、产生争议难以维护等问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口头签约应当尽量避免,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三、电子签约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签约逐渐成为一种便捷高效的合同签署方式。
电子签约采用数字证书、密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双方在线签署合同。
电子签约的合同具有保存方便、操作便捷等特点,能够最大程度地节省时间和成本。
但电子合同也存在容易被篡改、证据保全难等问题,因此在选用电子签约时,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平台和机构,保障合同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邮寄签约当事人双方签署合同后,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将合同文件寄送给对方确认,也是一种常见的签约方式。
邮寄签约的合同具有书面签约的法律效力和证据保全,同时也避免了线下签约的时间和空间限制。
邮寄签约适用于异地交易或线上签约后需要实物确认的情况,能够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合同协议的签约方式。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签约方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合同的签约方式是双方共同约定的结果,应当尽可能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以最大程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形式有哪些 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doc
合同形式有哪些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的订立有具体的形式,而这点也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格外注意的。
而现实中,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签订合同都是采用的书面形式,不过这并不代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签订合同。
那除此之外,合同形式有哪些呢?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形式有哪些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我国《合同法》对此做了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订立的“其他形式”有默示和沉默,默示是指当事人以一定的积极行为表达于外,以此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沉默在《民通意见》第66条中又称为不作为的默示,是指无积极行为的不作为形式,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当事人之间有特定的交易习惯、法律有特殊规定时才能认定为意思表示。
这种意思表示多是消极的,如《合同法》第47、48条规定,第三人催告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追认的,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二、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如果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函电磋商,就主要交易条件达成协议之后,就要签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以书面形式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
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1、合同,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
合同方式有哪些
合同方式有哪些
合同方式有以下几种:
1.口头合同:双方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一般适用于一些简单的业务交易或日常生活中的小额交易。
2.书面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一般包括合同的明确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3.电子合同:双方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交换合同意向,并在合同文本上通过电子签名完成签订。
4.合资合同:双方通过投资建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达成的合同,合资合同一般规定双方合作的方式、投资比例、利润分配等事项。
5.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的合同,一般用于股权买卖、股份转让等交易。
6.劳动合同:雇主与劳动者达成的就劳动关系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
7.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的房屋租赁协议,一般规定租赁期限、租金、维修责任等。
这只是合同的一些常见方式,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交易内容和交易环境,还可以有其他形式的合同方式。
服务合同 合同的形式种类有哪些
服务合同合同的形式种类有哪些
1.口头合同:单纯依靠双方口头承诺形成的合同,双方未通过书面形式来明确合同内容和条款。
2.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署,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3.电子合同:双方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订立的合同,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电子签名、电子交易平台等形式进行的合同订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4.口头书面合同:当双方当事人口头达成协议,随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内容,签署合同并进行归档保存。
5.合资合同:两个或多个法人或个人通过共同投资、共享利益、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成立合资企业,并订立的合作合同。
6.劳动合同:雇佣关系下的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明确劳动者提供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等。
7.承包合同: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订立的,承包人承诺按照约定的工程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特定工程或项目的合同。
以上是服务合同的一些常见形式种类,根据不同业务领域和合同主体之间的协商,合同的形式还可能有所不同。
在签订合,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形式,以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写成书面文件的方式达成的协议。
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纠纷和解决争议,具有重要作用。
传统的书面形式有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还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形式。
(2)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电话交谈等方式达成的协议。
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数额较小或者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最大的缺陷就是发生纠纷举证难。
(3)其他形式,是指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成立的合同,也称之为默示合同。
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明确表示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
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未提出让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未表示退房而是继续交房屋租金,出租人仍然接受租金。
尽管当事人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但是可以依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后就能订立相关合同,而有关合同订立的形式,我国规定了有三种不同的订立形式。
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推定形式。
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规定。
本文针对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为大家做详细讲解。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
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
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
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
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
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
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
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
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
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
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虽然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三种,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比如劳动合同,我国则明确规定了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
在一般合同订立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合同形式选择口头订立或书面订立或推定订立。
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
来源:(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ht/149833.html)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要约人撤回邀约的注意事项/ht/801006.html∙如何确定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ht/801005.html∙小孩子用大人账号淘宝上买东西合同是否有效/ht/801004.html∙借款人先期违约贷款人能否收回借款/ht/801003.html∙购房贷款合同变更要收费吗/ht/801002.html∙购房合同有哪几种常见的不平等条款/ht/801001.html∙落户北京约定服务期个人提前离职需赔偿/ht/801000.html∙无偿接受保证人全部资产受让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ht/800999.html∙出租商铺未得租金能否要求相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ht/800998.html∙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ht/800997.html∙商品功能存在缺失_消费者能否要求三倍赔偿/ht/800996.html∙稳赢的官司为什么输了/ht/800995.html∙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能否要求返还/ht/800994.html∙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程序/ht/800993.html∙根本违约和重大违约的区别是什么/ht/800992.html∙个人名义所负债务_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ht/800991.html∙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什么/ht/800990.html∙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ht/800989.html∙擅自转租改造拆迁_可以解除合同吗/ht/800988.html∙由“江歌刘鑫案”引发的对民事补偿责任的思考/ht/800987.html∙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书协议范本/ht/800986.html∙法院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ht/800985.html∙先抵押后出租的_出租权能否对抗抵押权/ht/800984.html∙员工派遣期一般是几年/ht/800983.html∙当事人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ht/800982.html∙债权转让通知由受让人作出_对债务人是否有效/ht/800981.html∙承揽人与实际加工人不一致承揽人是否应对承揽工作负责/ht/800980.html∙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区别/ht/800979.html∙租户在租房内加隔间房东怎么维护自身权益/ht/800978.html∙父诉子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案/ht/800977.html∙口头承诺违约怎么取证/ht/800976.html∙未约定租赁物归属融资租赁物应归属哪一方/ht/800975.html∙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_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呢/ht/800974.html∙三轮车停放朋友家却失窃保管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ht/800973.html∙加工图纸不合理产品不合格责任谁承担/ht/800972.html∙个人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ht/800971.html∙顺丰机场年内开建发生快递纠纷如何处理/ht/800970.html∙约定仅对租金负连带责任是否有效/ht/800969.html∙怕被盗携巨款旅游不料全落下所幸遇到好心人/ht/800968.html∙什么是对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以及保险合同解除/ht/800967.html∙定金与订金区别是什么/ht/800966.html∙劳动者不满单位强行调岗自行旷工难获赔偿/ht/800965.html∙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条款/ht/800964.html∙哪些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ht/800963.html∙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抵押_抵押合同有效吗/ht/800962.html∙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审判实践中的界定/ht/800961.html∙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ht/800960.html∙小额贷款公司额度违反规定借款人可否主张合同无效/ht/800959.html∙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ht/800958.html∙如何跟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呢/ht/800957.html∙承诺偿还到期债务的事后担保_是否需承担保证责任/ht/800956.html∙与镇政府签订合同借款是否有效/ht/800955.html∙擅自将他人汽车转让_转让合同效力如何/ht/800954.html∙信用卡遗失后盗刷万元特约商户是否应赔偿/ht/800953.html∙房屋租赁常见纠纷如何处理/ht/800952.html∙手机短信内容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还款的证据/ht/800951.html∙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要补偿员工吗/ht/800950.html∙合同违约金与合同赔偿金分不清两者具有本质区别/ht/800949.html∙未满16周岁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ht/800948.html∙定作物品质量不符合约定加工方和实际加工人谁是被告/ht/800947.html∙抵押贷款无力偿还如何承担责任/ht/800946.html∙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如何的/ht/800945.html∙不还钱_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ht/800944.html∙十年前约定的土地转包价格_能否基于公平原则请求变更价格/ht/800943.html∙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计算/ht/800942.html∙租房被火灾烧毁租金如何处理/ht/800941.html∙交了首付之后能否退房买房人何时可以解除合同/ht/800940.html∙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吗/ht/800939.html∙房屋墙面出现质量问题_能否以此拒付物业费/ht/800938.html∙间接代理的条件 /ht/800937.html∙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如何的/ht/800936.html∙是么事民间借贷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ht/800935.html∙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ht/800934.html∙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_在哪些情况下可被撤销/ht/800933.html∙公司欠款收不回来怎么办/ht/800932.html∙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如何确定性质/ht/800931.html∙寄存在超市的物品丢失超市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ht/800930.html∙合同违约解除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ht/800929.html∙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ht/800928.html∙商业失误加盟空壳公司特许合作协议效力如何/ht/800927.html∙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及法律后果/ht/800926.html∙项目工程验收后收不到尾款怎么办/ht/800925.html∙缴纳电费后半个月才恢复供电居民能否要求赔偿损失/ht/800924.html∙合同成立之后什么时候生效/ht/800923.html∙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如何计算/ht/800922.html∙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议被确认为无效是否影响担保合同效力/ht/800921.html∙租赁期间毁损物品是否需赔偿/ht/800920.html∙口头托付他人保管财物财物丢失由谁负责/ht/800919.html∙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无效有什么区别/ht/800918.html∙妻子同城闪送爱心汤丈夫闻出有怪味快递员偷喝往汤中撒尿/ht/800917.html∙违规生子被开除劳动者如何维权/ht/800916.html∙转租赁与回租赁区别联系/ht/800915.html∙可以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判断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 /ht/800914.html∙出卖人无权处分的_其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ht/800913.html∙婚外情与第三者签订的“分手协议”是否有效/ht/800912.html∙变更劳动合同期限违法吗/ht/800911.html∙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ht/800910.html∙代位权诉讼开始后_债务人处分债权的效力/ht/800909.html∙租房断电无法经营能要求返还租金吗/ht/800908.html∙有购房合同可以买卖吗/ht/800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