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作业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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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测井工程合同

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目录

1.总则 (3)

2.定义及解释 (3)

3. 工程项目概况 (4)

4.承包方式 (4)

5.工程期限 (4)

6.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

7.验收标准、时间、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5)

8.合同价款及结算 (6)

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10.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8)

11.技术成果权属 (8)

12.保密 (8)

13.权利瑕疵担保 (9)

14.对外关系 (9)

15.不可抗力 (9)

16.违约责任及赔偿 (9)

17.争议的解决 (10)

18.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

19.保险 (11)

20.其它约定 (11)

测井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测井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 乙方必须具有测井资质,在人力资源配置、设备装备及技术力量方面能满足测井要求。

1.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测井资料采集工程。

(本条具体规定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市场管理的要求,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即须取得甲方的市场准入资格。)

2.定义及解释

2.1. 发包方: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2. 承包方:指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测井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3. 第三方: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主体。

2.4. 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条对在合同中需要澄清并做出约定的专用名词或特殊内容进行定义或解释,避免因歧义造成纠纷。)

3.工程项目概况

3.1. 单井测井工程项目概况

3.1.1.井号:

3.1.2.井别:

3.1.3.设计井垂深米,斜深米

3.1.

4.测井井段:

3.1.5.测井工作内容:。

3.2. 区块测井工程项目概况

3.2.1.区块名称

3.2.2.井数

3.2.3.平均设计井深

3.2.

4.测量目的层段

3.2.5.测井工作内容

(本条对合同的工程项目做出详细的描述,包括测井井的基本情况和测井内容。尤其是测井内容,要用简洁的语言尽量做出明确的说明。)

4.承包方式

4.1. 分单井测井工程承包和区块测井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对新区、新层系、新油气藏类型的井,必须采取单井测井工程承包方式;对勘探程度较高、具有深入地质认识的区块,可采取区块测井工程承包的方式。

4.2. 单井测井工程承包和区块测井工程承包均采取对测井工作量总包方式。

5.工程期限

5.1.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5.2. 在测井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调整工程期限。

5.2.1.因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5.2.2.甲方变更设计;

5.2.3.其他。

(本条对测井的工期进行约定,同时约定了工期调整的情形。)

6.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1. 质量标准:

6.1.1. SY5132-97《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要求》。

6.1.2. SY/T6030-94《水平井测井作业技术规程》。

6.1.3.SY/T 5633-1999石油测井仪器刻度总则;

6.1.4.SY/T 6139-1996数控测井仪数据记录格式;

6.1.5.SY/T 6483-2000石油测井图件格式。

6.1.6.其他。

6.2. 技术要求:

6.2.1.对测井作业有特殊要求或地质设计要求与有关标准不一致的,以地质设计的要求为准。

6.3. 测井资料质量指标,合格率100%,优等率85%以上。

(本条对测井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了约定,测井测井作业执行的一些标准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制订的,现在各油田公司还在继续使用,同时各油田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也制订了一系列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可根据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填写。)

7.验收标准、时间、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7.1. 验收标准:按第6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执行。

7.2.验收时间:工程项目完工后,甲方在工作日内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7.3. 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对测井工程(采集资料质量)进行验收。

7.4. 工程质量保证期为(根据情况选用)。

(本条对验收工作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包括时间和质量保证等条款。时间和质量保证期条款由各油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进行填写。)

8.合同价款及结算

8.1. 本合同价款元(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8.2.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的预付款。

8.3. 甲方预留工程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保证期满后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8.4.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日,向乙方支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余款。

8.5. 实际测井井段在设计测井井段±米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变;超出范围时,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8.6. 支付方式:。

8.7. 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实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由此给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增加费用。

(本条约定了合同的价款和结算的有关事宜,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填写。其中,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石油财字〔2001〕24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9.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1.有权按测井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条款监督、检查、验收。

9.1.2.有权优选乙方的测井队伍。

9.1.3.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9.1.4.测井前小时通知乙方到达测井现场的准确时间。

9.1.5.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测井作业场地和必要的测井条件,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井眼的畅通以便乙方能够顺利进行测井作业。

9.1.6.测井作业前,甲方应召开现场协调会详细介绍井下情况,包括油气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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