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商店食品安全制度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商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包括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者等。
第三条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全程控制,责任到人;(三)公开透明,社会共治;(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商场作为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负有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废弃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制度;(三)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食品采购与验收(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二)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保质期等是否符合要求;(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品种、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九条食品储存与加工(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储存场所,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条食品销售与废弃(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新鲜、卫生;(二)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食品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废弃食品不污染环境。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为确保商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1.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1.3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制度2.1 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无积尘。
2.2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消毒。
2.3 严禁在经营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严格区分食品种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2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3.3 严禁将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品储存于店内。
四、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1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4.2 采购食品时,索取相关检验报告,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4.3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采购日期、数量、批次等信息。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5.2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3 严格执行食品销售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
六、食品标签管理制度6.1 食品标签应清晰、完整,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6.2 严禁销售无标签、标签信息不全的食品。
七、食品安全检查制度7.1 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7.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7.3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8.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9.1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2 发现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提高门店整体服务水平,本制度针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制度及流程。
二、制度目标1.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提高门店整体卫生环境,营造舒适、健康的消费氛围。
3. 规范员工操作流程,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制度内容1. 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需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食材应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处进货,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3)采购过程中,需严格审查食材质量,对不合格食材坚决拒绝采购。
2. 食材储存管理(1)食材应按照分类、分架、分区、分时原则存放,确保食材新鲜。
(2)储存食材需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3)对易腐食材,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管理。
3. 食材加工制作管理(1)员工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防护用品。
(2)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材卫生。
(3)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材。
4. 清洁卫生管理(1)门店内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厨房、卫生间等特殊区域,应设立“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3)员工需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得在工作区域饮食。
5. 员工培训管理(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意识纳入考核指标。
四、流程1. 采购流程(1)采购人员提出采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人员验收食材,确认质量合格后入库。
2. 储存流程(1)食材入库时,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入库。
(2)仓库管理员按照分类、分架、分区、分时原则进行存放。
(3)定期检查食材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工制作流程(1)员工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材加工制作。
(2)加工制作过程中,厨师长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操作规范。
店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店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店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店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店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店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一、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能确保食品安全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通用8篇)
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通用8篇)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通用8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通用8篇),欢迎大家分享。
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11、职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好胸牌及工作帽。
2、工作服要保持清洁、无明显油污,衣扣不得有脱落。
3、职员上岗时不得赤脚穿鞋。
4、职员头发要保持清洁、卫生、梳理整齐。
5、职员上岗时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
6、职员上岗前要将手洗干净。
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2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31、将饼屋内外灯箱上的尘土擦干净。
2、将面包醒发箱内的脏水倒干净,并更换新水,烤炉内油污要清理。
3、冰柜要除霜清洗擦净。
4、清理卫生死角,喷洒消毒药水,投放鼠药、蟑螂药,须有专人负责。
5、整理原辅料做到码放整齐,领取方便,无粉尘。
6、定期清理空调及冰箱、散热片面性等设备。
门店的食品安全制度4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场已经成为人们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之一。
然而,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健康隐患,对商场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商场的经营和顾客的健康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总则1. 为了确保商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商户、商场经营管理方以及商场工作人员。
3. 商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所售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
4. 商场食品经营者应重视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1. 食品经营者责任1.1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1.2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自查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管理。
1.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店铺进行处罚和整改。
1.4 食品经营者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食品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证明,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2. 食品采购和仓储管理2.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渠道、标准和流程,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2 食品经营者应合理安排食品仓库,做好食品的分类、分区和储存工作,确保食品的干净、整洁和避免交叉污染。
2.3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库存进行清查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3. 食品加工和制作3.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加工和制作管理制度,对加工和制作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查。
3.2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加工场所的干净、整洁和卫生,做好食品加工设备的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
3.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加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严禁在生病和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店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精选9篇)
店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店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精选9篇)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店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精选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店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员上班后,由商店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2、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3、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4、观察商店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5、询问商店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店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1、商店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店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商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商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以下是一个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选取供应商:商场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签订供应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2. 进货检验:商场应对每批进货的食材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3. 存储管理:商场应建立食品存储管理制度,包括冷藏、保鲜、分类存储等措施,确保食品保持良好的品质和安全。
4. 温度控制:商场应对冷冻、冷藏、加热等环节进行温度监控,确保食品的温度在安全范围内。
5. 食品加工:商场应设立食品加工区域,并配备专业的厨师和工作人员,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过程,确保卫生、安全。
6. 食品销售:商场应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标识、包装、展示等方面,确保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7. 食品安全培训:商场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8. 异常情况处理:商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报告、追溯和处理。
9. 监督检查:商场应经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的持续改进。
商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和完善。
同时,商场还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确保食品安全。
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为落实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商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商场食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商场。
第三条商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三)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四)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第四条商场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二)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退换货等环节的管理;(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五)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储存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食品种类、品种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二)食品储存场所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三)食品储存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食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
百货店食品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百货店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百货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店内销售。
2. 严格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3. 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三、食品安全责任1. 店长对本百货店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店长协助店长开展工作。
2. 食品经营部门负责人对所负责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3. 食品采购人员对所采购食品的质量负责。
4. 食品加工、销售人员对所销售食品的卫生负责。
四、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人员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 采购食品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3. 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批号、无生产厂家、无检验合格证和过期、变质、腐败、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 采购的食品应储存于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场所,保持干燥、通风、避光。
五、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应按照种类、品种、批号等进行分区存放,标识清晰。
2.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通风,防止交叉污染。
3. 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设备,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4.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设备定期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4. 加工后的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储存,确保食品安全。
七、食品销售管理1. 食品销售人员应佩戴工作牌,着装整洁。
2. 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 食品销售时,应向顾客提供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
商店食品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商店所有食品经营行为,包括食品销售、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商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商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店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3. 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4. 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5.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食品安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2. 负责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3. 对食品质量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标准;4.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5.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八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的食品;2. 优先采购新鲜、卫生、安全的食品;3. 优先采购本地、绿色、有机食品;4. 严格审查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第九条食品验收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1. 检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2. 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污染等现象;3. 检查食品外观、气味、口感等是否符合标准;4. 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销售。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加工第十条食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1. 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2. 食品储存环境应清洁、通风、干燥、无污染;3. 食品储存温度应适宜,确保食品质量;4. 食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应遵循以下规定:1. 食品加工场所应清洁、卫生、无污染;2.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手套、口罩等;3.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交叉污染。
门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门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责任1.1 门店负责人为本门店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2 门店负责人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门店的有效实施。
1.3 门店负责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2.1 严格遵循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
2.2 建立食品原料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应拒绝接收。
2.3 食品原料应按照不同类别分区、分层、分架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4 储存食品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3.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范。
3.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
3.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加工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加工质量。
3.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标注制作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销售或冷藏。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4.1 食品销售区域应保持整洁,销售人员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为顾客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4.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3 外卖食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并在包装上标注相关信息,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门店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流程等相关事宜。
5.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5.3 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员工培训与考核6.1 门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2 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合格的食品安全操作能力。
零售店食品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零售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零售店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店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3)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 食品采购制度(1)采购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的食品应具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确保食品质量。
(4)禁止采购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批号的食品。
3. 食品储存制度(1)食品储存区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应按照种类、品种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食品品质。
(4)食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销售。
4. 食品销售制度(1)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
(2)销售食品时,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不得销售变质、污染的食品。
(3)销售食品时,应遵守国家关于食品标签、标识的规定,不得销售无标签、无标识的食品。
(4)销售散装食品时,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
5. 食品追溯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采购日期、供应商、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2)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食品的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等信息。
(3)建立食品退换货台账,记录食品退换货的原因、时间、数量等信息。
(4)对食品进行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1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1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库房保管员认真履行收、存、管、发、查等职责。
库房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关系到库有物资的安全完整,所以库房管理至关重要。
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认真检查库房周围有无污染源。
2、库房内保持清洁干燥,定时通风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控制相对湿度。
物品避免阳光直射。
3、库房应作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保证库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4、食品应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防水、防盗、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摆放应利于通风和检查。
5、严禁在库房内存放杀虫剂、农药、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一、分餐前要洗手、餐车要做到每餐消毒。
二、按照规定配置消毒液,消毒后用清水冲洗干净,三、厨房要每餐一清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存放与厨房无关的杂物或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四、“三防”设施齐全,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定期杀灭蚊蝇、蚂蚁、蟑螂和老鼠。
五、每餐所供应的食品,每一品种必须抽取50克置于冰箱冷藏留样48小时。
六、剩余食品必须专柜冷藏存放,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煮透,不得有过夜食品,不得有变质食品。
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3一、食品及原料采购要尽可能做到定点采购。
二、食品及原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三、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标签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不采购无生产日期、无批号、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生虫等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五、要有食品原料采购登记、验收的纪录。
商铺食品安全规章制度4一、新参加工作的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合格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零售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售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及消费者。
第三条本店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食品采购:1.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2. 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食品验收:1. 验收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要求。
3.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陈列第六条食品储存:1. 食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等级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冷藏食品应储存在冷藏设备中,确保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冻结食品应储存在冷冻设备中,确保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第七条食品陈列:1. 食品陈列应按照种类、规格、等级分开,便于消费者选购。
2. 陈列食品应保持新鲜,避免过期。
3. 陈列食品应摆放整齐,避免挤压、碰撞。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八条食品加工:1. 加工食品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
2. 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
3.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品制作:1. 制作食品应使用清洁的厨具、容器,确保食品卫生。
2. 制作食品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确保食品质量。
3. 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条食品销售:1. 销售人员应熟悉食品知识,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购物指导。
开店食品店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店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厨房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
第四条本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五条采购食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六条采购食品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确保食品质量。
第七条采购食品应详细记录采购日期、批次、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建立采购台账。
第八条食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不予验收。
第九条验收食品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确保食品新鲜、无污染。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保管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第十三条食品储存应使用专用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上的保质期执行,过期食品不得销售。
第十五条食品储存场所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口罩。
第十七条食品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九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生食与熟食应分开操作。
第二十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二十一条食品销售应保证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
小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店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本店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三)对食品生产、经营、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五)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八条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采购食品应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
第十一条食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本店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储存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生食、熟食分开处理。
第十五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第十六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
第五章食品运输与配送第十七条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
门店商店食品安全制度
供应商定期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供应商始 终符合要求。
添加项标题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添加项标题
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 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保质期定义:食品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保持其原有品质、营养价值和安全性的时间期限 保质期标识要求: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保质期,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 食品贮存要求:食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无阳光直射的地方,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过期食品处理:对于过期食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回收处理,不得再次销售或使用
采购验收: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核对采购清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 等信息,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要求。
供应商资质审查: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审 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产品质量、交货期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供 应商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
添加项标题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PART FOUR
食品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无异味 食品贮存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 食品贮存场所应设置温度控制设备,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下保存 食品贮存场所应设置标识牌,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PART FIVE
食品加工制作 流程:原料采 购、验收、储 存、加工、烹 饪、冷却、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门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门市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门市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门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
1.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第三条食品采购和储存制度2.1 门市应当从合法的渠道采购食品,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2 门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2.3 门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食品应当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食品变质。
第四条食品加工和销售制度3.1 门市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3.2 门市应当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3.3 门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制度,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4 门市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第五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1 门市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2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疾病的情况下,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4.3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当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4.4 从业人员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洗手消毒。
4.5 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6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1 门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2 门市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门市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市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市部,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门市部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人员管理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三、采购与储存
1. 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四、加工与制作
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五、销售管理
1. 销售的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2. 销售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六、设备与设施
1. 加工和销售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设备卫生和功能正常。
2. 门市部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
七、卫生与清洁
1. 定期对门市部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
2.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污染食品。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九、监督检查
1. 门市部应定期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接受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门市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门市部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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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一、贮存食品的场所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摆放整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二、变质或过期食品、待处理食品、下架后暂停销售食品、拟退货食品等特殊食品,应划定专区存放,并有显著的标识说明。
三、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
食品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严格分开存放。
四、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退市:(一)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二)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质期。
(三)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退市。
(四)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
(五)经营者认为应主动退市的食品。
三、发现经营上述应该退市的食品,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四、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五、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
六、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尽量减少消费纠纷。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施、设备,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经营活动。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积极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积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的“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加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隐患,为充分做好预见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及群体事件的发生,建立应急机制,特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武建花组员:段铁风二、小组成员职责:组长:武建花负责总体的协调,组设、指挥、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交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段铁风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现场。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⑵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