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4-01-001(县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设置户外广告的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24-01-002(县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对处置建筑垃圾的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24-01-003(县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24-02-001(县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县城区道路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搭建房屋、堆放杂物及临街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在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信、邮政、电力、消防、供水、燃气等各类设施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不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不履行及时清洗、维修或者更换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设置景观灯光设施以强光直射居民住宅或影响交通、消防通道畅通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未按照统一规划设置,不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或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损未及时修复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05(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悬挂、张贴、刻画、喷涂经营性招贴物和有碍市容的字、画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06(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公益性宣传品未备案及未在期满前清除的处罚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07(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城市公共绿地和树木的垃圾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08(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临街营业性餐饮业、加工作坊和夜市摊位经营者使用燃煤炉具、污损临街墙面和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及堵塞排污管、沟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09(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未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10(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11(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超越建筑物、构筑物门窗和外墙占道经营及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24-02-012(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市区行驶的车辆外观不整洁、带泥上路;运输煤炭、砂石、渣土、泥浆、垃圾、粪便等的车辆未封闭或者采取覆盖措施造成抛洒遗漏不清除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3(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4(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未清除建筑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5(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6(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车辆清洗站(点)未设置泥沙过滤设施,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7(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公厕产权人或者管理者不履行公厕保洁工作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8(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未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未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19(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0(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反规定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1(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2(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3(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和管理单位未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4(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停用、占用、拆除、移动或者改变用途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5(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6(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27(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影响存放垃圾的垃圾箱、垃圾池、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周围环境整洁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未按规定对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义务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业务电话:4968990,监督电话:3234850对违反城市公厕规定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46(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02-047(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流程图(立案)
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流程图(立案)24小时内填写并开始进行初步调查《行政执法案件来源登记》记录举报人或巡查队员姓名、当事人单位、电话、案发时间、案发地点及案件来源形式,案件来源的具体内容应详尽、列项记录与认定案件事实相关的因素,准确记录案发当时违法行为的进行状况及造成影响初步调查开具文书24小时内输入微机《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 当事人的确切名称,涉嫌违法的行为,涉嫌违反的法条,证据为物品(工具)的应列出其名称、数量,在备注栏内写明所列物品(工具)的规格型号及特征案由,拍照时间,拍照人、地点,证物编号,反映现场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照片并对照片的内容作出简要说明,如背景、违法现象的具体部位、改变前后的状态案由,当事人电话、地址等相信情况,人员(不少于两人),记录人,检查时间,检查地点,现场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 《现场检查通知书》 《待理证》《行政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行政执法现场勘验(证物)照片 待理证应准确记录驾驶员姓名、车属单位、车牌照号及车辆种类,应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由,注明违法日期,标明暂扣证件或车辆种类后加盖经办人印章(不少于两人)并由当事人在待理证存根上签收告知现场检查的结果即,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所涉嫌违反的法律依据及应采取何种方式配合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事宜案件受理新闻媒体曝光 日常巡查发现群众举报 有关部门移送 上级交办 不予立案立案移送有关部门填写处理意见表在初步调查中下达的相关文书证明当事人行为合法的相关手续(复印件)暂扣物品的七日内做出决定,未暂扣物品的十日内做出案由,应写明接到投诉或巡察发现案件违法事实的日期,转办案件应表明转办日期。
违法事实应按性质和程度,从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列。
同事要指明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
负责人审批意见,应明确表明是否批准立案,并签字或盖章。
必要时可对批准立案的案件确定承办人暂扣物品的七日内做出决定,未暂扣物品的十日内做出调查后24小时内做出《行政执法立案审批书》。
城管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流程图.
(三)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城管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流程图
肇州县城市
(一)简易程序
⑴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⑵履行要求:当场填制《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一般程序
履行要求:填制《立案审批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一般案件处理流程图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一般案件处理流程图举报受理、检查发现、上级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
立案
调查取证
登记保存物品7日内作出处理
支队提出案件处理意见,提交局案件审理小组集体讨论
向案件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构成犯罪的,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属于无证经营的,移
交工商部门处理
送达行政告知书3日后,送达行政处罚决
定书
执行:1、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当事人在二个月内向海南省文体厅或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自当事人起诉期限届满后,支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立案归档。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最新最全的行政执法流程图范本一、引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的行政规章等规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的过程。
行政执法流程图是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图形化的呈现,方便各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循。
二、行政执法流程图下面是一个详细的行政执法流程图范本,包含了各个阶段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1. 立案a) 收到案件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立案。
b) 确定案件性质、案发地点、涉及的法律法规。
2. 侦查取证a) 预约约谈举报人、当事人,并制定取证计划。
b) 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包括拍照、录像、采集样本等。
c) 做好相关笔录,遵循程序规定。
3. 审查调查a) 根据取证结果,对案件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b) 了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听取相关证人证言。
c) 调查中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时补充取证和调查。
4. 行政处罚决定a) 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合理的处罚。
b) 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处罚事由和依据。
c)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求意见并签发处罚决定书。
5. 处罚告知和送达a) 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出具送达回执。
b) 向当事人说明处罚事由、依据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c) 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确保告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 处罚执行和监督a) 监督和检查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b) 周期性了解处罚决定执行的结果,跟踪处理意见。
c) 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有关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和结果。
三、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1. 案件立案登记表格2. 证据调查采集清单3.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4. 处罚告知书范本5. 处罚执行监督记录表格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立案:行政机关正式受理案件并记录的过程。
2. 侦查取证:调查人员收集证据以证明违法行为的过程。
3. 审查调查:对已取得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决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图方案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图方案一
1、立案审批
10、备案(法规科备处罚决定复印件,重大处罚报县法制办、县检察院、2万以上罚款报市局)
9、归档(办公室存原始档案)
8、结案审批表
7、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
2、调查、取证
3、处罚告知书
5、法规科初审/法制办审查查
6、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案源听证会通知听证会笔录听证会报告群众举报同级移交上级交办执法检查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等级保存清单
3、听证告知书(罚款数额)公民1千以上,法人/组织5千以上送达、回执勘察检查笔录影像资料
4、案件处理呈批表送达、回执立案审批归档结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书,依裁量案件处理呈批表法制部门/法制办审查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一般程序重大违法案件1万元罚款3万元违法所得备案(10日内,县法制办、县检察院、2万以上罚款到市局)案源
1。
行政执法流程图(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责令改正处罚告知归档记录方式:音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现场进行检查,详细记录现场检查的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记录方式:文字、音像记录记录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视违法情节轻重,书面责令当事人现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记录方式:文字、音像记录记录内容: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并加盖公章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并且当场交付当事人。
记录方式:音像记录记录内容:详细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将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检查笔录等检查材料分类汇总,形成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报法规科登记归档。
日常检查、举报、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流程图(简易程序)(适用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1现场检查归档立案调查询问组织听证或集体讨论拟处罚记录方式:音像记录、文字记录记录内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的,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记录现场情况,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检查结束立即向领导汇报并且制作《立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记录方式:音像记录、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对调查询问全过程进行记录,并且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记录内容:符合听证程序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按期组织听证。
符合集体讨论的,组织集体讨论并制作《集体讨论笔录》。
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告知书要详细记录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及期限。
处罚决定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并加盖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记录处罚内容与理由依据送达记录方式:音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按法定程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记录方式:文字、音像记录记录内容: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执行处罚决定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制作《结案审批表》并经领导签字审批结案上级交办、、日常检查、举报、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流程图(一般程序)记录方式: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及时将案件资料移交法规科装订归档,一案一档,按期保存。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
审批和决定送达 同一般程序
↓
交通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
申
请
人
告
发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
许
相关材料
受
知
可
通
文
补
书
书
正
发
理
知 通 知 书
窗
口
资料不全
初审 (1 天)
符合条件
相关知识
培训 (6 天)
不符合条件
组织考试 (1 天)
不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
发 不 予 受 理
窗口办结 (1 天) 整理资料建档 (1 天)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
简易程序 ↓
违法行为 ↓
一般程序 ↓
现场检查 ↓
纠正违法行 为 ↓
当场处罚
↓
受理 ↓
立案 ↓
调查、取证 ↓
存档备案 ↓
审核 ↓
审批和决定
↓
送达
↓
1、当事人自觉履行; 2、当事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3、当事人不履行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听证程序 ↓
立案、调查、 听证 ↓
告知、申请、 通知 ↓
存档
对检查情况整理归档
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流程图
作出处罚决定 送达
重大行政处罚行为报送备案 结案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流程图
检查对象
2、执法人员是否文明; 3、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4、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 5、执法活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6、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检查方式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交通行政处罚流程图
案件来源
上级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
举报、投诉 初查审核
新闻媒体曝光
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示例
无陈述申辩意见
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
法制审核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五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示例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案审批
不予立案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登记立案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调查取证
移送有关部门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重大行政处罚
告知听证权
有陈述申辩意见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结案(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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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事项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备注
专利执法案件简易程序
环节名称
调查取证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调查笔录》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调查笔录》
法律依据
《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章第、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补充说明
环节名称
结案
办理时限
无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卷宗目录》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所需填写的表单
《处罚前告知书》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无
法律依据
环节描述
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当事人陈述、申辩书》,陈述申辩的理由正当合法的,应当予以采纳。
补充说明
当事人没有陈述和申辩内容的,也应制作《当事人陈述、申辩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
环节名称
举行听证
办理时限
补充说明
无
环节名称
调查取证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检查笔录》、《执法检索报告》、《抽样取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以上材料为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检查笔录》、《执法检索报告》、《抽样取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以上材料为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环节名称
立案
办理时限
日内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提报材料
相关初查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有关证件等)
需要打印的文书
法律依据
环节描述
根据检查发现、接受群众举报、相关部门批转信访件等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发现确有违法行为发生嫌疑的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环节名称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办理时限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坊子区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简易程序)
潍坊市坊子区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一般程序)
附件
行政执法业务流程调研表
单位名称(纸质材料请盖章)
坊子区知识产权局
所属部门
潍坊市专利执法支队
填表人姓名
郝建华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执法流程图类别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行政强制
补充说明
无
环节名称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办理时限
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无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无
法律依据
无
环节描述
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予以复核,陈述申辩的理由正当合法的,应当予以采纳。
所需填写的表单
《立案报告》
提报材料
相关调查证据材料
需要打印的文书
《立案报告》
法律依据
无
环节描述
经调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承办执法人员制作《撤销立案审批表》,提出撤销立案理由。
补充说明
无
环节名称
送达处罚前告知书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银行缴款单》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无
法律依据
无
环节描述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环节描述
执法人员根据调查结果和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盖章。
补充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法律依据
《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章第、条
环节描述
必须二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勘验、委托鉴定等,收集证据。
补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环节名称
形成立案报告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补充说明
环节名称
制作并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
办理时限
当场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由市知识产权局领导研究确定指派人员组织听证
所需填写的表单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卷宗目录》
法律依据
环节描述
填写卷宗目录,装订造册,归档。
补充说明
无
行政执法业务流程调研表
单位名称(纸质材料请盖章)
坊子区知识产权局
所属部门
潍坊市专利执法支队
填表人姓名
郝建华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执法流程图类别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行政强制
□一般程序 □特殊程序
适用事项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
备注
专利执法案件一般程序
环节描述
必须二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摄像、录音等,收集证据。
补充说明
无
环节名称
口头告知
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科室、办理人或分管负责人
潍坊市执法支队所属:坊子区知识产权局法规科(人员名单附后)
所需填写的表单
无
提报材料
无
需要打印的文书
无
法律依据
无
环节描述
调查结束,执法人员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