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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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预算表
二手房相关税费表
二手房税费制度
1.商品房
契税:2%(首次购房,90㎡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等)
契税:2%(首次购房,90㎡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
3.非普通住宅(面积超144平方含144)
契税:4%
注:房产证附记栏中如有“另有面积ⅹ”或“赠送面积ⅹ”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予征税。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核定征税”税率1%或者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两种方式;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是指:夫妻双方同时只拥有一套生活用房)。
(2)一年内“先买后卖”、“先卖后买”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夫妻共有名义重新购房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可按规定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个人所得税。
(3)产权为单位,房屋出售时无个人所得税,但须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20%。
二.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契税:4%
交易手续费:1%
登记费:550元/套
印花税:0.1%+5元
税费政策:
1.(1)144㎡以上的住房满两年按差额的5.5%征收营业税,个税20%征收;未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个税20%征收。
(2).144㎡以下的普通住宅未满两年的在基准价以内营业税按原购房价减去现核定价差额部分的5.5%征收,全额1%个税征收。满两年免营业税,征收1%个税。满五年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个税。144平方米以下满两年超过基准价按差额征收5.5%营业税,全额1%个税,未满两年超过基准价按全额6.5%(营业税、个税)征收。
2.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6.5%(营业税、个税),满两年超出基准价按全额6.5%(营业税、个税)征收,未超基准价免营业税。
3.夫妻之间继承上市交易的满两年的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核定价的50%的20%征收。父母双亡的子女继承满两年的免营业税,个税按100%的20%征收,未满两年的按全额5.5%征收营业税,个税按100%的20%征收。
4.商业用房税额征收如下:
(一)未满两年,营业税=核定价格×5.5%,个税=差额×20%。
(二)满两年,营业税=差额×5.5%,个税=差额×20%。
(三)办公楼、门面房征收土地增值税=差额×30%,其他房屋不收土地增值税。
别墅的税额征收情况和非普通住宅等同,办公用房可以贷款四至五成。
房屋过户须知
一、住宅
⑴商品房
卖方:(庐阳分局、产权监理处)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夫妻双方到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蜀山、包河、瑶海分局)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产权人死亡或产权人配偶死亡,均提供继承公证书,前者提供继承书后还需将原产权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此房屋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⑵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居房)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到场;未婚提供未婚证明;产权人死亡或产权人配偶死亡,均提供继承公证书,前者提供继承书后还需将原产权证变更到继承人名下,此房屋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二、非住宅(门面、办公用房、写字楼)
卖方: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买方: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
二手房买卖贷款须知
贷款材料:
1.贷款时需夫妻双方到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2.夫妻双方个人收入证明原件各一份(盖单位公章),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最近三个月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3.原产权证复印件一份(过户前需复印);
4.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契税发票;
6.已核价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7.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房屋抵押评估报告;
注:结婚证、户口簿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贷款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0.3%
2.公证费:贷款额×0.1%(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
3.抵押登记费:
(1)住宅:
贷款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120元
贷款额5-10万(含10万元): 150元
贷款额10万以上:180元
(2)非住宅:
200平方以下(含200平方): 240元
200-500平方(含500平方): 360元
500-1500平方(含1500平方): 720元
5.印花税:贷款额×0.05%
房屋交接须知
1.水: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水表协议号。(免费)
地址:屯溪路自来水总公司一楼营业大厅。
2.电: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买方联系电话、电业务号。买卖双方到场。(免费)
地址:四牌楼供电局一楼营业大厅。
3.气:买方房产证复印件一份,用户协议号(费用2.5元)。如原房主用气是银行卡付费,需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办理终止委托银行代扣款业务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地址:阜南路市体育场大门对面,燃气公司一楼营业大厅。
4.电话:买卖双方到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过户费10元),如买方非本市户口,还需交纳1000元押金在电信局。
地址:宿州路,四牌楼电信局一楼营业大厅。
5.有线电视:买卖双方到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卖方需带有线电视用户本。(过户费10元。)
地址:荣事达大道,合肥有线电视台一楼营业大厅。
6.户口:办证员要求买方同时到场,避免日后纠纷。免费查询。
地址:卖方户口所属派出所。
十大特殊房屋产权变更材料及收费标准
一,房屋赠与
申报材料:
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
收费标准(评估价)
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非住宅:1%
登记费:住宅:80元/套
非住宅:200元/宗(200平方以下含200,下同)
300元/宗(200-500平方)
600元/宗(500-1500平方)
1200元/宗(1500-3000平方)
2000元/宗(3000-500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