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审定流程图

合集下载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6项
办事指南
许可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条件:
(一)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
(二)符合城市规划
(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
(四)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许可材料:
(一)建设单位申请选址函件;
(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三)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四)发改委立项批复;
(五)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经审核的道路上线图及其电子文件;
(七)经审核的规划依据图;
(八)城市道路办理必须提供道路方案设计审查通知书。

许可期限:10个工作日
重大项目须报局务例会审查,时限顺延5个工作日。

许可收费:不收费
相关材料:
⑴、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申报书 1份
⑵、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总图或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 1份
⑶、项目的法定规划依据(相关文本、图件和规划批文的复印件,需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验
证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1份
⑷、项目设计方案初稿 1份
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1份
⑹、法律法规及国家、省规定的其它资料 1份
⑺、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标准地形图上划定并盖有边角审核章的用地范围图 1份
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份
⑼、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1份
办事流程
许可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办理→处长审核→副总规划(工程)师审核→主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定→窗口出窗。

省旅游局规划评审工作流程图

省旅游局规划评审工作流程图
各设区市旅游局申报 规划财务处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
分管局领导审核 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商省财政厅 报分管副省长审定 由财政厅拟文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
2、省红色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申报 各设区市旅游局申报
规划财务处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 分管局领导审核
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商省财政厅
报分管副省长审定 省旅游局拟文报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到项目单位
将评定情况报江西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定 江西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布通过名单
2、4A、5A 级景区申报工作流程图
景区申报
所在县(市、区)审核推荐
所在设区市旅游景区质量等பைடு நூலகம்评定委员会 (设区市旅游局)审核后推荐申报
江西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提出初步评定安排
3、省旅游设施维修费项目申报 各设区市旅游局申报
规划财务处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 分管局领导审核
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商省财政厅
报分管副省长审定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到项目单位
四、乡村旅游 1、4A 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审批
申报单位提出评定申请
所在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预审 并推荐
各设区市旅游局初 审并推荐
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 员会办公室提出初评安排
景区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各设区市旅游局初步审核后转报
省旅游局规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提出初步意见
报省旅游局规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省旅游局规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3、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图
规划设计单位提出申请
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我们必须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我州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规范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7.项目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

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三)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审批,依照法律法规申报审批。

(四)国家林地审批:①建设单位申请文件;②已批准的规划或设计文件;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⑤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报告,或减轻影响、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⑦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听取大众意见;⑧合格后予以批复。

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操作示意图1.项目建议书的编制1.1项目建议书的提出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项目筹建单位向项目管理部门(发改委)申报的项目申请。

项目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选址方案核准事项申请表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选址方案核准事项申请表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选址方案核准事项申请表
单位:公顷、米、度
—1—
—2—
填表说明
1、本表采用A4规格用纸,由申请单位填写,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区县林业
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报市林业局核准。

2、表中“项目类型”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经营性项目、
城镇规划建设项目、其他五种类型。

3、表中“风景名胜区级别”包括:国家、市级二种类型。

4、表中“项目建设内容、规模、面积”:分别填写各建设项目内容名称及相应
的规模(长度、宽度、高度、深度、建筑面积等),各建设项目内容占地面积。

5、表中“拟占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分区”包括:一级保护区(核心景观区)、二
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种类型,填写各区名称和占地面积(隧道填写长度)。

6、表中“拟占风景名胜区地类”: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占风景名胜区林地、耕地、
建设用地、水域等地类及面积。

7、表中“四至边界地理坐标”指拟建项目在风景名胜区东、南、西、北四至边界
地理经纬度坐标,单位为度分秒,保留3位小数。

8、表中“拟占风景名胜区土地权属”: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占风景名胜区内国有、
集体、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及面积。

9、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长度单位为米,保留2位小数。

—3—。

太姥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图

太姥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图

太姥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查流程图
1、项目所在地景区管理部门:太姥山岳景区管理所、嵛山景区管理所、九鲤溪景区管理所。

2、申请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景区管理部门材料包括:①申请报告;②土地权属证明;③详细设计说明、设计方案及效果图;④用地红线图。

3、报管委会备案材料:①立项文件;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③选址意见书;④规划许可证;⑤用地许可证;⑥涉及用林、用海等须提供相应批复文件。

4、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按照闽民宗〔2014〕137 号文件要求执行。

经合
- 1 -
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收到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申请后,征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在限定时间内出具告知或批复。

- 2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内部政务)办文流程图7-1
(内部政务)信息报送考核流程图7-3
(内部政务)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7-4
(内部政务)办公物品管理流程图7-5
(内部政务)车辆管理流程图7-6
(内部政务)安全值班流程图7-7
(内部政务)安全管理流程图7-8
(内部政务)政治业务学习流程图7-10
(内部政务)考勤流程图7-11
(内部政务)单位党员发展流程图7-12
(内部政务)干部职务任免流程图7-13
(内部政务)局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流程图7-14
(内部政务)年度获奖集体和个人奖励流程图7-15
(内部政务)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流程图7-16
(内部政务)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7-17。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八公开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八公开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八公开)一、行政许可名称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二、实施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三、审批条件(一)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二)符合项目所在地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方案;3.项目建设的专家论证报告;4.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文本和图纸及批件;5.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及其他基础资料。

五、办理程序查看办理流程图六、表格下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9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不收费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71-*******;投诉电话:0771-*******。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申报材料)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八公开)一、行政许可名称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十一届第24号公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1991﹞583号)。

三、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四、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和选址要求及理由)。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式五份)。

3、项目所在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情况说明(包括选址位置、地理条件、土地性质、周边建设情况、环境保护情况、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并重点说明与城乡规划的符合性情况)。

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的方法和要点探析

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的方法和要点探析

规划要求相衔接。
六、对风景名胜区产生的影响分析及预防措施 1. 对自然景观的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对人文景观的 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另行探讨) 参考《风景名胜区项目评价方法》(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编制),在单项指标评价基础上,各单 项评价指标的分级评分按权重累加形成一个综合得分。对 自然景观影响综合评价的模型如下 :
育与游乐设施,旅馆建筑的建设,必须说明其对完善风景 名胜区的游赏组织和配套旅游服务设施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和意义。
三、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符合性 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 程项目选址方案进行核准,必须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 例》、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因此, 选址论证报告中必须说明项目选址方案是否属于经批准的 风景名胜区规划明确的建设项目。如果风景名胜区规划中 没有明确的建设项目,那必须说明项目选址方案是否符合 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和基础工程设施 方面的要求。特别要注意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 与风景资源保护无关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定。
一、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范畴 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主要指 :公路、索道与缆 车、水库 ;大型文化、体育与游乐设施 ;旅馆建筑 ;由国 务院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建设工程。通常 公路是指高速公路、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铁路、扶梯、 垂直观光电梯、风力发电场和高压输电线等也常常被认定 为风景名JIAN SHE YAN JIU
乐设施,旅馆建筑的选址,需重点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林地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等尽行多方案比选,使其 选址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由于流域规划确定了水库 的主要功能定位继而基本确定水库大坝选址,风力发电场 由于区域的风普特征也基本确定了风机选址分布,因此, 对于水库和风力发电场等比较特殊项目的选址,着重要根 据其必须具备的功能,论述其选址的相对唯一性,对于风 电场升压站和输出线路,需进行多方案比选。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流程和材料(附申请表)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流程和材料(附申请表)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流程和材料(附申请表)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流程和材料(附申请表)一、办理材料
二、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附表“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中保留事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审批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九条在太湖风景名胜区内从事风景名胜区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地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在核心景区建设的项目,经省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其他建设项目经市、县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市、县管理机构办理审核的建设项目应当报省管理机构备案。

三、办理流程图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核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12.17•【文号】建办城[2014]53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4]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切实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决定》要求,“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事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我部将依据经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相关要求,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二、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切实履行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选址方案核准职责:(一)明确核准依据。

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我部批准的详细规划要求,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进行核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禁止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核准同意与风景资源保护无关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

(二)严格审查论证。

作出核准意见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项目选址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对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专项审查和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当包括2名以上我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委员。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流程:
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实测地形图(软盘)
(填建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一、选址:
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指标)
3、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图
4、凭2和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方案并报送方案
二、核发《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审核总平面规划:
四、办理管线综合会审及综合图审核:
五、办理管建设计方案审查:核发方案审批意见书
1、计划部门可行性批复
2、国土部门土地证明
3、提供施工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核准的施工图
七、其他部门有关手续
1、施工前前3天通知规划分局验线
2、填建设工程验线单
八、验线:建设工程验线单
九、施工
1、招标备案
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正式施工
十一、竣工验收:
1、竣工后规划局验收(填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土地使用证》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5、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汇总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汇总

申请人递交用地规划申请

不受理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
请 规划局组织现场踏勘,局业务会议研

究,并提出初步设计意见,申请人委托
设计单位作出平面规划图,修建性规划
退
设计方案
件 不同意
规划局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理 受不
报上
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查
同意 通知申请人完成前置事项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提出 规划设计条件
批后公示
87
《建设工程规划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可证》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递交工程规划申请
不同意 函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决定是否受理


告知申请人委托设计单位作 3 个以上

规划设计方案,属临街建筑的出具临

街效果图
退

受理
不同意
规划局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不同意
上报
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查
通知申请人完成前置事项的审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缴费,核发《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副本
批 后公示
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办理
放线验桩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行政中心窗口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88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递交选址申请
申书 请面 人 退函 件复
规划局
不受理 不同意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决定是否受理
理受
规划 局 现 场 踏 勘 ,业 务 例 会 研究,提出初步选址方案
报上
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查 意同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 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批后公示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

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

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流程一:流程二:新增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存量土地不改变用地性质,如改变用地性质,手续仍采用流程一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实测地形图(软盘)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实测地形图(软盘)一、选址: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出具规划设计条件3、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图一、选址: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出具规划设计条件3、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图凭2和3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方案并报送二套方案(附光盘)(填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凭2和3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方案并报送二套方案(附光盘)(填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核发方案审批意见书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核发方案审批意见书计划部门可行性批复(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申领工程许可证副本(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计划部门可行性批复提供施工图2套国土部门土地证明三、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出具定点图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核准的施工图申领工程许可证副本(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提供施工图2套国土部门土地证明四、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核准的施工图四、其他部门有关手续施工前前3天通知规划分局验线(填惠山区建设工程验线单)五、其他部门有关手续五、验线:核发惠山区建设工程验线单施工前前3天通知规划分局验线(填惠山区建设工程验线单)正式施工竣工后规划局验收(填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土地使用证六、验线:核发惠山区建设工程验线单六、竣工验收:1、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正本2、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正式施工竣工后规划局验收(填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土地使用证七、竣工验收:1、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正本2、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注:一、红色部分为建设单位需带资料和需做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一般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技术审查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不带方案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7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技术审查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中小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技术审查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带方案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21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技术审查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二、窗口办理。承办人将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组档登记,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经 现场踏勘,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审批科长。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人:马宝东。

三、审批科初审。科长对初步意见初审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责任人:边建路 。

四、分管领导签转。分管领导对审批科提出的办理意见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人:杜志刚。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公开形式:公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图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 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申请核发选址意见 书。
一 、提出申请 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证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4、 工业项目、其他对周边建设条件和环境有特殊要求或建成后可能对他人权益造成影响的 建设项目说明。5、标明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和用地界线的地形图。6、标出项目拟选用地 位置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或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图。7、项目选址涉及问题较复杂 和需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建设项目,应附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五、城乡规划局意见。局长对办理意见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人:于锋珠 。

六、建设管理局意见。局长综合பைடு நூலகம்定后签署意见。3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人:赵玉泽。

七、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退回材料。1个工作日完成。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公开形式:公开

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和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暂行办法

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和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暂行办法

附件3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和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的管理,保障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为精简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对建设项目选址核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进行整合归并,推行规划与建筑设计联动,同步开展建设项目选址核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

第四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以及省级风景名胜区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经设区市风景名胜区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

建设项目核准前需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有关信息,核准后上报核准结果以及审查论证要求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内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报设区市风景名胜区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六条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及批件;(二)有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设区市风景名胜区规划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三)有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一)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申请报告》和《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论证申请报告》;(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项目,还需设区市风景名胜区规划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三)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四)相关图件:1、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图上的选址位置图;2、所在区块性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3、准确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用红色实线标注建设项目拟建设用地的四至界线,并加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公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图
事项编码:11QT04000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设定依据:
1、《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辽住建发〔2012〕43号)
提交材料清单: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3、经办人的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直包通知书;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的合同及单位资质证书、白蚁预防合同;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档案员证件,监理单位总监、土、水、电监理工程师证件,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施工图设计文件(盖审图专用章)及其审查报告、审图意见;
9、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1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11、应做变形监测的建设工程,需提供监测方案及监测合同。

审核标准: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标准进行审核;
2、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内部)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