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年科级机构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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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机构设置方案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机构设置方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一轮岗位设置和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73号)文件精神,提出科级机构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一轮调整后处级机构职能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校院二级管理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对高校岗位和机构设置的要求,对现有科级机构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构建职责明晰、精简高效、政令畅通、运转协调的科级管理与服务体系,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12020年4月19日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责权一致,规范合理。

独立设置的科级机构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而且在职能上应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相同或相近的职责只能由一个科室承担;具有临时性、阶段性等非日常工作特征的工作职能不得独立设置科室;对外联系密切的部门,一般不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应设置相关科室,确有工作需要的,经过设置合署科室或职能岗位的办法加以解决。

(二)立足实际,精简高效。

科级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以数量合理、效能第一为目标,设岗即可进行的工作不得再设置独立的科室,有条件的处级机构,提倡处级领导承担部分具体职能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作。

原则上7 人以下的处级机构一般不设科室,独立设置的科室一般须有2〜3个岗位,党政管理部门一般不设部门办公室。

(三)着眼未来,留有空间。

科室职能、人员等条件不完全具备的,一般暂不设置,确有需要设置的须与其它相关职能科室合署。

适宜设岗的职能,可归入职能相近的科室或由分管处级领导直接管理,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设置方案(一)党政管理部门科级机构1、校机关党群部门一般不设科级机构。

2、校机关行政部门可根据各处室的职能和工作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科级机构,科级机构数一般不超过 3 个。

5 人以下的科室不设置副科职岗位。

3、部分处室根据承担工作的性质,可设置不作为党政管理机构的科室,科室负责人待遇由组织部、团委、人事处等部门确定。

南京工业大学二级单位科级岗位聘用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二级单位科级岗位聘用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二级单位科级岗位聘用方案
一、行政机构科级岗位聘用方案
(一)职能部门
序号
单位
科级机构
拟聘科长
拟聘科员
姓名
拟聘职务
1
校长办公室
综合事务科
李 萍
科长
陈文革
文书秘书科
李文涛
科长
梁 瑾
信息服务科
李勇志
科长
接待事务科
王 超
科长
国内事务科
姜志兵
科长
发展规划科
翁渊瀚
科长
查 岚
政策研究科
喻 雯
副科长
对外联络科
学生事务办公室
林 宁
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煜子
分团委
周 庆
分团委书记
学科建设办公室
待学部主任确定后聘用
艺术设计
学院
办公室
徐少春
办公室主任
郑 宇
学生事务办公室
高 洁
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贾晋超
闻 敬
分团委
武秋月
分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科长)
7、经济管理学部
经济与管理学院
(商学院)
办公室
王玉平
周 蓉
张 媚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办公室
孙世荣
办公室主任
丁瑶君
刘晓慧
戴 云
温 庆
学生事务办公室
刘 雪
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分团委
路遥
分团委书记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办公室
叶 枫
办公室主任
黄 薇
学生事务办公室
付昌义
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 乐
朱 琳
分团委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

南中医大教评字(2008)9号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各学院、系、部、相关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经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第一次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二○○八年十月八日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高等教育法》、江苏省有关法规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学督导的主要范围包括学校的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国际教育、成人教育。

第二章教学督导机构第三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室,指导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教学督导室的日常办公设在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教学督导室由教学督导室主任和教学督导组成。

第四条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教学督导工作的制度、规划、计划,定期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与分析;(二)考核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核发教学督导津贴;(三)组织教学督导进行业务学习与培训、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和经验总结;(四)组织教学督导对各层次范围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论文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督导工作;(五)组织教学督导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配合教学职能部门开展相关的教学检查、教学事故情况分析和教学评估工作;(六)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及时收集和整理教学督导的各种工作信息,定期向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系部)反馈信息并提供咨询建议;(七)建立教学督导工作档案,编写《教学督导信息》,撰写相关研究文章;(八)负责教学督导室的日常事务,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下达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教学督导第五条教学督导任职条件。

教学督导一般从离、退休教师中选拔,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关心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二)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三)具有教学工作一线经验的教授,或是具有教研室主任及其以上教学管理经历的副教授,或是具有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业务职称的处级及以上干部;(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教学督导工作;(五)时间充裕,能保证坚持正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

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指标

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指标

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南京中医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估结论及标准
一、本方案共设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共26项【其中重要指标(带★★)12项,一般指标14项】,另设“特色与亮点”项。

评估时二级指标得分为最后的得分单位,每个
二级指标满分10分。

指标体系中给出A(≥9分)、C(≥7分且<8分)两个等级标准,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时可对照相应的等级标准,根据实际符合程度在相应的分值范围内打分。

二、评估满分为100分,另外“特色与亮点”视实际情况给予1—10分的加分。

评估总得分=∑(二级指标得分×本指标权重)+“特色与亮点”得分。

三、教研室评估结论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为C级;
2.A级≥90分(其中重要指标≥45分);B级≥80分(其中重要指标≥40分);C级
≥70分(其中重要指标≥35分);低于70分为D级。

3.近两年出现过教学差错、事故的不能被评为优秀教研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的若干意见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的若干意见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和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组织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和保障教授治学的权力,兹对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术组织建设,推进教授治学的重要意义实现教授治学是高校提高管理水平和学术质量的客观需要,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石。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学领导体制,教授治学是按教育规律办学的必然要求。

大学是以学术为本位的社会组织,学术性是大学的主要特征。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确立学术本位的价值,完成大学的学术创造和学术传承使命。

教授治学,就是要充分尊重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师群体在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学术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鼓励并保障其正确地行使学术权力和积极主动地进行学术创造,增强学术发展的主体意识,专注学术发展,勇担学术责任,维护学术尊严,努力创造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离开了教授治学,就会使现代大学制度失去根基,就可能使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失去方向和活力。

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组织是实现教授治学的重要载体,是学术管理的有效组织形式。

学术管理是大学制度体系的基石,是大学管理的出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臵,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国际著名,国内一流”的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的奋斗目标,对我校的学术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组织在学校管理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南中医大字(2009)51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校内津贴核拨与发放实施办法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校内津贴核拨与发放实施办法》已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校内津贴核拨与发放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校内津贴核拨与发放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适应校院二级管理的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分配制度,强化校内津贴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二级单位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就校内津贴的核拨与发放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推进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才能、有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形成二级单位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和二级单位的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突出岗位、按岗取酬”的原则,加强岗位设置管理,逐步完善并优化学校各类岗位人员结构,强化岗位职责,以岗定酬,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二)坚持“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加强业绩考核,重实绩,重贡献,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与学校和二级单位的办学效益挂钩,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兼顾效率与公平。

(三)坚持“目标管理,责酬一致”的原则,全面推行校院两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通过加强岗位管理和目标管理,将校内津贴的核拨与二级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钩,加强二级单位的责任意识,强化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坚持“总额包干,二次分配”的原则,依据各二级单位的实有岗位总量和承担的职责任务,实行校内津贴总额核拨包干,由二级单位按照学校津贴分配方案的条件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办法进行二次分配,扩大二级单位的津贴分配自主权。

南中医大研字(2010)25号(精)

南中医大研字(2010)25号(精)

南中医大研字(2010)25号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博士后流动站、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已经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提升我校科研教学队伍的活力,吸引、培养和使用更多的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及江苏省有关博士后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其管理体制第一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内,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以下简称“流动站”)。

流动站按一级学科设站,其涵盖的学科领域均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我校设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具有博士学位,主动申请进站,经考核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根据博士后人员培养经费的来源,分为:(一)国家资助计划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二)江苏省资助计划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三)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四)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五)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博士后人员不列入我校正式编制,但属国家批准的流动编制内的正式职工,在站期间计算工龄,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条博士后管理体制及管理职责(一)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我校对博士后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二)学校成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由主管科研、教学、后勤和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计财处、后勤处、国际处及设站学科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管理委员会委员。

南京财经大学机构设置实施方案

南京财经大学机构设置实施方案

南京财经大学机构设置方案————————————————————————————————作者:————————————————————————————————日期:南京财经大学机构设置方案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内设机构的精神,为顺利开展学校新一轮聘任工作,建立与我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系统和运行模式,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校机构设置方案。

一、关于党政管理机构设置(一)党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1.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内设机构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党政管理机构设置数额。

2.按照“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通过机构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学校党政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整体水平。

3.从我校实际出发,科学设岗,减少层次,提高效率。

学校党政管理机构严格控制设置科级机构。

设科的部门要加强协调,增强科级机构的办事功能,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二)党政管理机构设置方案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党委组织部、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3.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三块牌子。

5.教务处6.科研处7.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招生办公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设在学生处。

8.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9.发展规划处10.人事处11.财务处1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3.评估办公室,和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4.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合署,一套班子,三块牌子。

15.物资设备处16.总务处17.基建处18.校办产业管理处19.离退休工作处20.桥头校区管理委员会二、群众团体1.工会2.团委三、关于学院及教学部门设置(一)关于学院设置的原则1.学院设置要有利于学科的相互支撑与资源共享,适应社会需要,凸显办学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在教学科研上整合资源形成团队力量,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效能、提高办学规模与效益。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职务评审条件》————————————————————————————————作者:————————————————————————————————日期: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南中医大人字(98)12号文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与竞争力的跨世纪的教师队伍,在总结我校职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正确导向,公开竞争,公正评价,择优聘任,保证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开展。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教学、科研系列教师任职条件的掌握,除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省教委《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特制定评审标准如下。

一、各级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条件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教师,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献身教育的事业心、责任感;学风端正,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爱祖国、爱人民、爱学校,能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高一级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资历要求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教师,其学历、资历已达《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标准(试行)》规定的晋升职务要求的人员,可以申报,如学历、资历方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破格评聘条件办理。

3、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履行现职务职责考核在良好以上),破格申报人员考核结果优秀以上。

兼职担任班主任工作积极认真,连续两年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者及优秀主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晋升。

4、外语要求及基础理论要求申请晋升人员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外语(古汉语)要求,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有基础理论要求者应取得合格成绩。

某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全套

某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全套

某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全套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根据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及《**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大学及附属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0〕274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一)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校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对照聘用条件申报分级岗位的聘用;其它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三)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2006年7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如符合高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与在职人员一起同时兑现待遇并重新计发退休费。

二、岗位总量、类别及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设岗方案,我校岗位总量共计2744个,其中:管理岗位521个;专业技术岗位2058个;工勤技能岗位165个。

(二)岗位类别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是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020年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参照模板

2020年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参照模板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南中医大委(2008)3号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党政工作要点分解表》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系、部)、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二00八年党政工作要点分解表》经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2月21日南京中医药大学2008年党政工作分解表注:1、有一个以上分管领导或责任单位的工作,请相互配合开展。

2、各项工作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由接替者自然代替,不再另行通知。

3、本表44项工作系根据学校2008年党政工作要点整理,解释权在党委常委会。

1、想想自己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真的很颓废 一事无成 。

20.8.188.18.202001:0401:04:45Aug-2001:042、最困难的事情控制自己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3、想想自己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真的很颓废 一事无成。

01:048.18.202001:048.18.202001:0401:04:458.18.202001:048.18.20204、与肝胆人共事,花开两面地。

8.18.20208.18.202001:0401:0401:04:4501:04:455、好看的皮囊遍地都是,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August 20Tuesday, August 18, 20208/18/20206、w/ai 我的老婆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

1时4分1时4分18-Aug-208.18.2020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

20.8.1820.8.1820.8.18。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

01:0401:04:458.18.2020Tuesday, August 18, 20201、成功時必然的 我是天妒英才。

南京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已经教代会执委会和党委常委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贯彻实施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二级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二级工代会)(二级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简称二级双代会)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二级双代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

第三条二级双代会是学校教代会、工代会的下属组织。

二级双代会除参加学校教代会、工代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在本单位的党组织领导下,自主开展活动。

第四条二级双代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任务、创建和谐校园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条二级双代会制度是加强基层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体现,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保证,是基层单位落实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基层领导与教职工民主协商、信息沟通的重要渠道。

第六条二级双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级双代会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职权与职能第七条二级双代会听取和审议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使用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审议、通过分工会工作报告。

第九条讨论、审议本单位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奖酬分配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劳动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与分配方案。

关于印发《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

关于印发《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为加强我校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经南京中医药大学优势学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文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南京中医药大学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校优势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0]118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工程实施期(2010-2015年)内,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安排,由学校科技处(学科办)、计财处共同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分期规划、按年实施,多元投入、集成联动,绩效考评、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南京中医药大学优势学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议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协调解决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学科办),承担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科技处(学科办)是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与学校计财处共同拟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统一受理各优势学科申报的项目申报书;(三)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四)会同学校计财处编制优势学科经费经费预算方案,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五)与学校审计处、计财处共同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项目任务执行,实施项目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等具体工作;(六)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学校计财处是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与学校科技处(学科办)共同拟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南中医大委组(2013)13号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南京中医药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2013年8月25日抄报: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南京中医药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基层党支部是在学校党委和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最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引导、组织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党支部建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优化党支部设置,健全党支部工作机制,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按照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党支部。

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以下简称“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系部、专业、教研室、部门等教学科研管理实体设置。

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以下简称“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照居住地就近、便于活动开展等原则灵活设置。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大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保证党支部工作开展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班级学生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原则上按班级设置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较多的学院党委,可设立学生党总支,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院二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推进校院二级管理改革,调整确立学校与学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二、由职能部门分别牵头制订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研究生、财务、资产、后勤等方面工作的校院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三、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学院各自的主要管理权限与职责,调整确立校院二级管理的工作范围和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章教学工作一、学校的主要权限与职责(一)注册1、制作新生花名册;2、参与组织新生报到;3、组织老生报到。

(二)成绩管理1、做好学生成绩单等材料的归档;2、免修、缓考申请审批;3、毕业生学籍库、专业库、成绩库等数据备份;4、做好学生成绩单等材料的归档。

(三)课程替代1、公共课程替代课程的审批;2、替代课程数据库的维护。

(四)学籍管理1、学生学籍卡的管理及归档;2、学生证的订购及管理;3、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籍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发文;4、对学籍异动结果进行系统维护;5、按要求组织落实毕业生图像采集。

(五)留降级管理1、对留降级结果进行复核;2、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并进行学籍异动维护。

(六)信息报盘1、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2、新生学籍电子注册;3、学年学籍电子注册;4、完成高基报表相关部分;5、毕业生毕业信息报盘;6、毕业生学位信息报盘;7、学籍复查电子注册。

(七)系统维护1、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更新与数据备份;2、负责对数务管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与开发商沟通并加以解决。

(八)推免工作1、组织推免生的推荐;2、对学院推免材料进行复核;3、协助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免生的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布。

(九)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1、复核审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毕业资格,并将有关数据报教育厅;2、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毕业生学位资格。

(十)学历与学位证书管理1、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辅修证书的订购、填写与管理;2、负责毕业生毕业证明书的补办。

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1.1.1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中层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深入推进中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城南新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规范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中层机构设置与职数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坚持“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学校中层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

少先队辅导员原则上由学生处成员兼任。

总务主任兼安保处主任。

职数如下: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主任副主任学校群团组织根据相关规定设置。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区级及以上赛课一等奖。

3.新任中层副职,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应具有担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或处室干事二年以上经历。

4.新任中层正职,应具有中级职称和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经历。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中层干部的聘用及管理1.实行报批制度。

选拔聘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选拔聘用前,学校应向区社事局报送中层职位空缺情况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行竞岗制度。

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区社事局备案等环节。

3.实行试用期制度。

学校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个学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岗位职务待遇。

4.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5.实行任职年龄限制制度。

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但可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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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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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一轮岗位设置和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13〕73号)文件精神,提出科级机构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一轮调整后处级机构职能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校院二级管理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对高校岗位和机构设置的要求,对现有科级机构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构建职责明晰、精简高效、政令畅通、运转协调的科级管理与服务体系,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责权一致,规范合理。

独立设置的科级机构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且在职能上应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相同或相近的职责只能由一个科室承担;具有临时性、阶段性等非日常工作特征的工作职能不得独立设置科室;对外联系密切的部门,一般不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应设置相关科室,确有工作需要的,通过设置合署科室或职能岗位的办法加以解决。

(二)立足实际,精简高效。

科级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以数量合理、效能第一为目标,设岗即可进行的工作不得再设置独立的科室,有条件的处级机构,提倡处级领导承担部分具体职能工作。

原则上7人以下的处级机构一般不设科室,独立设置的科室一般须有2~3个岗位,党政管理部门一般不设部门办公室。

(三)着眼未来,留有空间。

科室职能、人员等条件不完全具备的,
一般暂不设置,确有需要设置的须与其他相关职能科室合署。

适宜设岗的职能,可归入职能相近的科室或由分管处级领导直接管理,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设置方案
(一)党政管理部门科级机构
1、校机关党群部门一般不设科级机构。

2、校机关行政部门可根据各处室的职能和工作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科级机构,科级机构数一般不超过3个。

5人以下的科室不设置副科职岗位。

3、部分处室根据承担工作的性质,可设置不作为党政管理机构的科室,科室负责人待遇由组织部、团委、人事处等部门确定。

4、党政管理部门科级机构的设置见附表。

(二)学院科级机构和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1、科级机构:按照学院的规模和岗位情况,一般设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分团委合署)等2个科级管理机构。

(1)各学院设立的学院办公室设行政秘书、党务秘书(组织员)2个管理岗位,履行党政综合业务管理等职能。

(2)各学院设立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合署),履行本科生的日常管理、党团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等职能。

(3)学生人数较多(一般应超过1000人),并承担较多的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学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发展、学科建设工作等任务的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可以与学院办公室分设,履行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

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设教务秘书岗位1个,教务员岗位1个,协助教务秘书工作,履行本科及其他教学综合管理、学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发展等职能。

其中,专任教师人数超过100人,或本科学生人数超过1600人的学院,可增设教务员岗位1个。

根据临床教学工作的需要,第一临床医学院可以设临床教务秘书岗位1个,临床教务员1个。

在校研究生人数超过150人的学院,可设立研究生管理秘书岗位1个,履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等职责。

其中,在校研究生人数超过500人的学院,可增设研究生管理岗位1个。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超过5个或者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超过5个的学院,可设立学科科研建设秘书岗位1个,履行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职责。

在校研究生人数、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学院,可综合考虑设立学科科研管理秘书1个岗位,任务饱满的可由学院办公室或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办公室的其他相关岗位分担相关职责。

(4)学院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合署的学院可设置行政、党务、教学科研管理秘书岗位3个,协调承担相关职责。

(5)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须兼任1个相关秘书岗位。

(6)学院科级机构的设置见附表。

2、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教研室、研究室、实验中心等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进行设置报学校审批。

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的设置见附表。

(三)直属单位科级机构和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图书馆、体育部、校医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江苏省中医药博物馆等单位的科级机构和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置见附表。

(四)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内部机构,并自主聘任相关负责人,报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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