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合集下载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青少年来说,网络在带来便利和娱乐的同时,也隐藏着诸多风险。

其中,青少年沉迷网络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屡见不鲜,令人痛心疾首。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16 岁的小李是一名高二学生,原本成绩优异、性格开朗。

但自从迷上网络游戏后,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能够在游戏中购买更多的装备和道具,满足自己在虚拟世界中的虚荣心,他开始偷偷从家里拿钱。

当家里的钱被拿光后,他便将目光转向了校外。

他在放学的路上,对低年级的同学进行敲诈勒索,甚至发展到抢劫的地步。

最终,小李被警方抓获,面临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个令人深思的例子,15 岁的小王沉迷于网络社交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他结识了一些不良分子。

这些人经常在网上炫耀自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物,并且教唆小王一起参与。

小王在他们的影响下,逐渐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最终,他参与了一起盗窃案件,被警方依法处理。

17 岁的小张则是因为沉迷于网络直播。

为了给喜欢的主播打赏,他花光了自己的零花钱和生活费。

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他想到了通过网络诈骗来获取资金。

他在网络上伪装成各种身份,骗取他人的钱财。

最终,小张的行为被识破,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些案例中的青少年,原本都有着美好的未来和无限的可能,但因为沉迷网络,他们迷失了自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青少年沉迷网络并犯罪呢?首先,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一个重要因素。

在一些家庭中,父母忙于工作,对孩子缺乏关心和陪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感到孤独和无聊,从而将网络作为寄托。

而且,有些家长对孩子的上网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没有让孩子形成正确的上网观念和习惯。

其次,学校教育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些学校过于注重学生的成绩,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对于学生沉迷网络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干预,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再者,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而其中不乏涉及青少年的案例。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的行为举止对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一些青少年却因为沉迷网络,或者受到网络犯罪分子的诱导,参与了各种网络犯罪活动。

以下将介绍一些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以警示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

案例一,网络诈骗。

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在网上结识了一个自称是游戏大神的人,对方声称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小明在游戏中获得高级装备。

小明被对方的话术所吸引,不顾家长的劝阻,向对方转账了大量零花钱。

然而,对方并没有兑现承诺,小明的钱款也无法追回。

最终,小明只能心灰意冷地向家长坦白了自己的经历。

案例二,网络欺凌。

小红是一名高中生,她在社交平台上遭到了同学的网络欺凌。

同学们在网络上发布了一些侮辱性的言论和图片,对小红进行人身攻击。

小红因此心情低落,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出现了抑郁情绪。

尽管学校和家长进行了多次劝解和调解,但小红的心理创伤依然难以愈合。

案例三,网络色情。

小华是一名小学生,他在上网时误入了一个色情网站,观看了一些不良的视频和图片。

虽然家长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和规劝,但小华的心灵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对性的认知也出现了偏差。

这给小华的成长和学习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也给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以上案例反映了青少年在网络上容易受到各种网络犯罪活动的侵害,而这些侵害不仅给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和监护,让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识别和抵御网络犯罪的能力。

此外,学校和家庭也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网络世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拒绝不良信息和不良诱惑。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安全。

关于少年法律犯罪的案例(3篇)

关于少年法律犯罪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以某市未成年人甲为例,剖析少年法律犯罪的原因、过程及后果,旨在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背景某市未成年人甲,男,15岁,初中二年级学生。

甲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父母均为工人。

甲自小聪明伶俐,但性格孤僻,不善与人交流。

随着年龄的增长,甲逐渐沉迷于网络游戏,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在校园里,甲经常受到同学欺负,心理压力越来越大。

三、案例经过1. 犯罪动机甲在沉迷网络游戏的过程中,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

他们常常谈论如何通过犯罪获取利益,甲逐渐被这些言论所影响,萌生了犯罪念头。

2. 犯罪过程(1)盗窃:甲在校园内盗窃同学财物,用于购买网络游戏道具和装备。

(2)勒索:甲以暴力威胁同学,勒索钱财。

(3)抢劫:甲与不良少年结伙,在街头抢劫行人。

3. 犯罪后果(1)法律后果:甲因盗窃、勒索、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家庭后果:甲的父母得知儿子犯罪后,痛心疾首,家庭陷入困境。

(3)学校后果:甲所在的学校对甲进行了严肃处理,将其开除。

四、案例分析1. 犯罪原因(1)家庭教育缺失:甲的父母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导致甲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

(2)学校教育不足:甲所在的学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甲的不良行为。

(3)社会环境因素:网络游戏的普及、不良信息的传播等因素对甲产生了不良影响。

2. 犯罪特点(1)低龄化:甲仅为15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

(2)团伙化:甲与不良少年结伙犯罪,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3)多样化:甲涉及的犯罪类型包括盗窃、勒索、抢劫等,作案手段多样。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1. 家庭教育(1)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

(2)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

2. 学校教育(1)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给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来探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希望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让我们看一个案例。

某市一名未成年人因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伤人被警方逮捕。

在调查中发现,这名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问题,父母长期忽视对其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导致其性格扭曲,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最终导致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另一个案例是某地一名未成年人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偷窃家中财物。

调查发现,这名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学业成绩下滑,与家人沟通缺乏,最终选择了偷窃来满足自己的游戏消费需求。

这些案例反映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普遍现状和原因。

首先,家庭教育不到位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家庭忽视对孩子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导致孩子性格扭曲,缺乏对社会规则和他人的尊重和关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其次,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迷恋暴力和色情内容,导致他们的行为偏离了正轨,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家庭教育要加强,父母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规则意识。

同时,社会应该建立健全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加强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预防和干预,帮助他们走上正轨。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沉迷于网络的危害案例

沉迷于网络的危害案例

案例二: 2002年6月16日凌晨,4名沉迷网游
的未成年人在海淀区学院路“蓝极速网络” 网吧纵火,造成24人死亡,13人受伤。 案例三:
2004年12月27日,天津市塘沽区13 岁的少年张潇艺因上网玩《魔兽世界》成 瘾而跳楼自杀。
精品课件
案例四: 2005年7月30日,北京沉迷网游的16岁少
年小韬向父亲要钱未果后,扬言杀死父亲。当 晚,父亲发现儿子房间的桌子上居然放了一把 菜刀,绝望的父亲用地上的哑铃将儿子杀死。 案例五:
——主题班会
精品课件
网络安全隐患和网络犯罪现象
网络引发了青少年的安全焦虑。由于青少 年生理和心理发育均不成熟、识别是非能力差、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极易造成网上隐私失密、 网上恐吓、网上欺诈等现象,一旦遇到,往往 惶恐不安,无所适从。网络交流的随意性和隐 蔽性,又常常使青少年成为受害者。由于青少 年极强的好奇心和模仿性,使得很多网络受害 者又成为侵略者,网络犯罪不断上升。(案例)
精品课件
案例一: 有一名高二男生,让同学捎来了其父亲
给写的病假条,三天后,老师带着全班的班干 部去看望这位有病的同学,然而在他家里,碰 上了如梦初醒的父亲,原来他已经三天没上学 了,事后老师也才弄明白,原来请假条是网吧 老板代替完成的。三天没来上学的孩子不是去 看医生,而在网吧里过了三天。
精品课件
2006年10月12日中午11时许,甘肃省武 威市青年许福斌因不满父母对其上网的责骂, 将父母杀害,而后从父亲身上搜得现金27元, 继续回网吧上网。
精品课件
案例六: 2003年6月15日,北京某县的17岁初中生李
阳(化名),为筹集玩网络游戏的钱,深夜潜入 叔叔家,将爷爷、奶奶和叔叔等一家五口杀害, 其中有一人身中60多刀。 案例七:

网络的危害及其案例

网络的危害及其案例

网络游戏的危害


2.抢劫入狱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汉族,17岁,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 宋某某,男,汉族,15岁,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汉族,15 岁,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长期沉迷网游,手里 没钱,便萌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2005年1月19日凌晨, 三人经过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部出租车,让司机开到林后一 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强行抢走了被害人 周某的一部小灵通和现金500多元。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 抢劫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2年1月17日下午,原《内蒙古商报》社社长李希晓等4名人被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人民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一审分别判处8个月至1年 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到3万元罚金。 2011年2月,张三林将一份攻击伊利集团的匿名虚假材料给到被告人李希晓, 请其帮忙发布该材料,并许以利益承诺。之后,李希晓找到张海军承诺给5万 元酬劳和把内蒙古商报网站开发的业务给其为诱惑,张海军又以5万元的酬劳 和允许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网站开发为诱惑让周讯将虚假材料发到网络上, 周讯又以3000元雇姜林(1999年因抢劫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处7年 徒刑)将这些虚假材料在网络上散播,并且姜林再次对虚假材料进行了策划 ,把原先的匿名材料变为“张三林实名网络举报”,又以“张三林”的名义 撰写了“我张三林郑重申明,以下内容属实,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的导 语,重新编撰成题目为《内幕惨不忍睹:伊利被这样掏空》的文章发布到网 上。由此,这份网络实名举报信在网络上发酵并迅速传播。 2011年6月13日,这份材料在互联网上迅速、广泛的散播,引发投资者恐慌性 抛盘,伊利股票在55分钟内由涨停变为跌停。伊利集团随即报案。
网络游戏的危害

网瘾危害案例

网瘾危害案例

网瘾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主宰当今信息社会的一大潮流。

网络既提供给人们各种便捷,又存在着让人痴迷的危险。

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目前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人数已经超过1000万,其中13岁-18岁的中学生网瘾现象最为严重,而且这个比例还在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青少年网络成瘾状况及其带来的危害性必须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

一、网瘾的概念及其属性网瘾就是网络成瘾的简称。

青少年网络成瘾就是青少年对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稀奇古怪的网络游戏等网络信息产生强烈的好奇心而又缺乏一定的自制力,由此形成对网络的过度迷恋,造成心理和行为的过度依赖.网瘾与药瘾、毒瘾等有明显的不同,药、毒瘾有明显的生物学基础,即有明显的躯体依赖。

而网瘾者虽没有明显的躯体依赖,但却有着强烈的心理与行为依赖。

因此,它应该属于行为成瘾的一类.目前,有关部门已将网络成瘾归属为精神病的范畴。

因为,网瘾者除了精神不集中,影响社会交往和正常的学校教育外,迷恋网络者还分不清现实世界和虚拟网络的界限,常常陷入一种超现实主义的人格迷惘中。

如沉迷《魔兽世界》的网游者,就以为现实世界也充满了魔幻属性,以一种唐吉珂德式的个人英雄主义挑战和颠覆现有的社会价值,仿佛魔兽入脑入心,缠绕病态心魔。

将网瘾者纳入精神病范畴,是与时俱进的社会应急举措,也具标杆意义。

毕竟,信息时代深度触网已经成为现代主流的生活方式,虚拟世界缺乏系统有效的社会管理防火墙,游弋于虚拟世界的人容易患上网络病。

病态的意识和行为蔓延至现实世界,就会带来诸多的问题。

所以,将网瘾者看成精神病是人们应对信息时代挑战的积极举措。

青少年网瘾者以上网玩游戏为主,基于对精神病讳莫如深的文化禁忌,或许有人对网游成瘾的少年称作精神病接受不了。

但事实是,孩子一旦有了网瘾,哪个父母不是焦灼万分甚至肝肠寸断。

而且,不仅网瘾被纳入精神病范畴,工作成瘾、购物成瘾、饮食成瘾、性成瘾、烟酒成瘾等都将被看作是成瘾疾病.所以,网游成瘾纳入精神病管理不是人格歧视,而是科学界定。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青少年网络犯罪是指未满18岁的年轻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犯罪行为。

下面就来介绍一个关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

这起案件发生在一个小城市的一所中学里,17岁的小明是个学习成绩优秀的高中生,但他沉迷于网络,整日泡在网络游戏中,逐渐迷失自我。

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黑客论坛,里面有很多危险的攻击技术和黑客软件的分享。

小明开始在论坛上学习黑客技术,并秘密购买了一款黑客软件。

他开始尝试攻击一些网站,然后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

小明手中最大的一次攻击是针对当地一家银行的网站,他成功入侵了该网站的数据库,并窃取了大量账户和密码信息。

接下来,小明利用这些信息在多个网站上进行盗刷他人的财物,包括网上购物、转账等。

由于小明知道如何遮蔽自己的真实IP 地址,他成功规避了警方的追踪,使得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然而,网络犯罪终究会被揭穿。

当一些受害者发现自己的账户被盗时,他们报案给警方。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小明的真实身份。

在深入调查后,警方一举将小明抓获归案。

小明因为未满18岁,被判处了4年的少年拘留。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

在案件公开后,不少人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危害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网络犯罪不仅导致受害者财产损失,更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威胁。

为了防止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发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加强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

首先,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让他们明确网络犯罪的危害性,了解网络安全知识和正确使用互联网的方法。

其次,家庭应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监督他们上网时间,并在孩子违反网络规定时给予适当的惩罚。

此外,政府、企事业单位也应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做好防范网络攻击的工作。

总之,青少年网络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密切关注,采取措施加强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发生。

网瘾危害案例范文

网瘾危害案例范文

网瘾危害案例范文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危害,其中之一就是网瘾。

网瘾指的是对互联网上的各种内容(如游戏、社交媒体等)的过度依赖和
沉迷,严重影响了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

以下是一些网瘾危害的案例。

第一例: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沉迷于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

每天放
学后,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整夜的时间都花在游戏中。

由于长时间的
沉迷,小明开始疏忽学业,成绩直线下滑。

他开始逃学、抄袭作业,甚至
对自己的家庭产生了冷漠。

他的父母对此感到无助,试图限制他的上网时间,但小明却变得暴躁和易怒。

第三例:小杰是一名职场新人,他沉迷于手机社交应用。

每天上班后,他总会找借口偷偷玩手机,更新动态、给朋友点赞或者发表评论。

渐渐地,他开始疏远同事,无法集中精力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明显下降。

他的
上司对他提出了批评,他却对此毫不在意。

工作团队的合作成本因此增加,最终导致了业绩下滑。

以上案例只是网瘾带来的一些危害的冰山一角。

实际上,网瘾还可能
导致睡眠不足、近视、肥胖、脱离现实世界、社交障碍等问题。

网瘾不仅
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还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可忽视的伤害。

网瘾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界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我们才能使互联网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积极的
影响,而不是危害他们的身心健康。

2018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2018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2018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1.高三学生小王等四人想“弄点钱”上网,将骑车经过的小郭从自行车上拉下,对他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10元后逃跑。

后来四人的行为被法院认为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因被法院判刑,他们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小蒋是一名初三学生,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并结识了网友阿福和阿龙,三人在游戏、生活中都称兄道弟。

2011年5月27日,因缺钱上网,阿福和阿龙提议三人一起偷点东西卖钱上网。

小蒋开始拒绝他们俩的建议,但经不起两人以“兄弟义气”做要挟,最终答应了,负责望风。

凌晨三点,三人来到便利店前,由小蒋望风,阿福和阿龙撬门盗窃店内的香烟。

正当三人在附近十字路口等候的士准备离开时,被巡防队员抓获。

3.PK少年唐亮自认为是网络游戏高手,但是自从在虚拟世界中遭遇另外一位游戏玩家,唐亮被对方杀死23次以后,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他,决定采取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一起悲惨的网络血案由此发生。

通过现场勘察和对目击者刘洵进行询问,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四个年轻人,并且其中有人与死者古世龙相识,犯罪动机很可能是报复杀人。

4.被告人冯文东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张某某相识。

2010年7月21日,冯文东到张某某与被害人李仲鹏合租的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某小区的一房间内,依约定与张某某玩SM游戏。

次日零时许,冯文东因琐事与张某某、李仲鹏发生争执,遂持张某某屋内的菜刀及其随身携带的匕首,先后砍、刺二人颈部、胸背部及腹部数十刀,致二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之后,冯文东将李仲鹏IBM笔记本电脑一台、OBEE牌手机一部、钱包一个及现金1000余元盗窃逃离现场。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也逐渐成为了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而青少年作为网络使用的主要群体,也成为了网络犯罪的易受害者和犯罪者。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案例来了解一些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实际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青少年网络受害者的案例。

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同龄人的网友,两人聊得很投机,小明对这个网友逐渐产生了信任感。

然而,当小明和这个网友见面之后,他却被对方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遭受了人身伤害。

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例,小明由于缺乏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最终成为了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青少年网络犯罪者的案例。

小红是一名高中生,她因为在学校被同学欺负而怀恨在心,于是在网上假扮成别人,利用虚假信息对欺负她的同学进行网络暴力。

她发布了一些不实的言论和照片,导致同学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欺凌案例,小红由于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最终成为了网络犯罪的犯罪者。

再来看一个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案例。

小华是一名大学生,他沉迷于网络游戏,整天沉浸在虚拟世界中,荒废了学业和社交。

他因为长时间使用网络游戏而产生了严重的生活问题,甚至导致了家庭矛盾和社会适应困难。

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成瘾案例,小华由于缺乏自我控制和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最终成为了网络犯罪的受害者。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和普遍性。

青少年作为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发展对于整个社会都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青少年网络犯罪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别是非和风险的能力,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

总之,青少年网络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让青少年远离网络犯罪,健康成长。

关于青少年相关法律案例(3篇)

关于青少年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青少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沉迷问题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以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案例简介2018年,我国某市一名14岁的中学生小王,因沉迷网络游戏,导致学习成绩下滑,家庭关系紧张。

在家长和老师的劝说下,小王逐渐意识到自己沉迷网络的危害,但仍然难以戒除。

最终,在家长和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小王成功戒除了网络沉迷,重返校园。

三、案例解析1. 网络沉迷对未成年人的危害(1)影响身心健康。

长时间沉迷网络,容易导致视力下降、颈椎病、肥胖等身体问题,同时还会影响睡眠、情绪等心理健康。

(2)影响学业。

沉迷网络导致学习时间减少,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滑。

(3)影响人际关系。

长时间沉迷网络,容易导致青少年与家人、朋友关系疏远,甚至产生矛盾。

2. 法律责任(1)家长责任。

家长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网络。

(2)学校责任。

学校应加强网络教育,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

(3)网络平台责任。

网络平台应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3. 案例启示(1)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网络,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要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

(3)加强网络平台监管。

网络平台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四、对策建议1. 家庭方面(1)家长要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了解孩子的兴趣爱好,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网络。

(2)家长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避免在孩子面前过度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3)家长要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学校方面(1)学校要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案例

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案例

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案例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网络从无到有迅速发展.。

由于网络的普及,青少年在获得有益信息的同时也接触大量不良信息。

据调查,青少年在接触网络时90%选择的是网络游戏、聊天室、交友天地、影视娱乐、占卜星座、成人保健等网站。

由于青少年自身控制力不足,往往把网络当成自己的“精神寄托”,把大部分时间用在上网聊天、游戏上,浪费了宝贵的学习时间不说,还引发了许多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虚拟性易引发青少年网络性心理障碍、人际关系障碍等一系列问题。

网络世界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网络中到处都是新鲜事物。

因此,对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少年有着无穷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往往会导致青少年对网络的极度迷恋。

由于青少年自控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都相对较弱,所以成为网络性心理障碍的多发群体。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上网成瘾患上“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目前国际上把上网成瘾称作是“互联网成瘾综合症”,简称IAD。

主要表现是上网时间长且难以自控,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仍在继续。

研究表明上网人群中有IAD症状的比例约为6%,在青少年中这个数字更是高达14%。

1500万,这是目前我国上网的未成年人的数量,按这数字计算,在他们当中,有240万孩子沉迷在虚拟世界中不能自拔。

案例:央视国际[今日说法]:他为什么离去(2005年4月10日)13岁的张小艺是天津市某重点中学初二学生,因沉溺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于2004年12月27日早晨7∶00多钟,从自家所住的天津塘沽区悦海花园的24楼跳楼自杀。

警方从他身上发现了四份遗书,每一份遗书的落款都是“张小艺绝笔”,在四页遗书中竟找不到一句跟父母道别的话,而是充满陌生的名字和奇怪的言语:我崇拜的是S.H.E、守望者,他们让我享受到了一种快乐的感觉。

我有三个知心朋友,尤第安、泰兰德、复仇天神……原来小艺在遗书里提到的崇拜者和知心朋友,全是游戏《魔兽争霸》中的人物。

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青少年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下面,我将给大家介绍两个典型案例。

首先是小明(化名),他是一名16岁的高中生。

在他的成绩单上,小明一直都是班级的优秀学生,也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乖孩子。

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小明开始接触网络游戏,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他开始疏远了原来的朋友,成天窝在家里玩游戏,对学业也渐渐失去了兴趣。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变得越来越没有自控力,经常逃学,并偷偷花家里的钱购买游戏装备。

随着压力的增加,小明渐渐产生了依赖游戏,不能自拔的症状,进而偷偷盗窃母亲的珠宝并卖掉,用来购买游戏和支付游戏费用。

最终,小明被父母发现了,他们为了拯救小明,决定让他接受心理咨询和戒游戏治疗。

第二个案例是小红(化名),她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

小红家庭贫寒,父母外出打工,她和弟弟寄养在姨妈家。

由于经济困难和缺乏监管,小红开始出现了旷课、逃学、不良交友等问题。

渐渐地,小红接触到了一些不良青少年,他们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团伙,开始进行小额盗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

小红也因此受到了重大伤害,曾经被抓进警察局,之后在警方的帮助下,小红得以回到了正轨,改过自新。

这两个案例都是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家庭环境不良和心理问题的影响。

对于大多数青少年而言,家庭是他们成长的起点和方向标。

如果家庭不够温暖和稳定,或者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诱惑和误导,走上错误的道路。

而心理问题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压力过大、逃避现实、求刺激等,都容易导致他们采取极端行为。

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我们需要共同努力。

首先,家庭应该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和教育,关注他们的成长需求和心理健康,创造稳定的家庭环境。

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合理规划孩子的学业和娱乐时间,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游戏和虚拟世界。

其次,学校和社会应提供更多关注和帮助,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教育和支持,建立完善的学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2010年)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2010年)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例网吧对青少年有哪些毒害?荒废学业,对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动摇,无法坚定的追求自己的理想,甚至染上网应,无法自拔,走上犯罪的道路.只是极端的现象,一般的学生,只是有可能沉迷于网络,耽误正常的生活,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是使青少年堕落的三大杀手。

设计者抓住孩子的心理,将游戏设计得十分诱人,充满暴力色彩。

网络游戏中虚拟和英雄、美女在鼠标点击操纵下,运用各种武器,逃过各种陷阱和机关,消灭来敌,险象环生、扣人心弦,极富惊险刺激。

如果游戏者能过关斩将,既能节省花费,又能获得奖分。

游戏软件设计者挖空心思,对获胜者奖分、奖命、奖美女。

网上还有不少的色情网站,境内、境外的色情网站在网上发布淫秽不堪的照片,其下流的场景和行为动作,使青少年深受其毒。

有的网迷热忠于网球聊天、网上交友,在网上聊天有着特殊的环境:虚拟空间、互不相识、隐藏身份、说话无拘无束,网迷可以毫不遮拦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诉说自己的知心话;可以用最激烈的语言抨击、谩骂;用最柔和、华丽、亲切的话语去亲近、接触;用虚假的身份去炫耀、欺骗;用肉麻的词藻去诬蔑、毁谤。

网上交友可以发泄感情,可以不负责任,可以找寄托,可以找现实生活找不到的世界。

由于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对方的性格品德,甚至对方的性别,一些人由于交友不慎而使自己掉入对方设计的陷阱,丧物、丧财,甚至丧失性命的事例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媒体频频曝光。

在浏阳某重点高中女生刘某因网上交友而离家出走到湖北去投奔网上男友。

在此后的半个多月,学校、家庭心急大燥,均全力以赴找人,给平静的学校、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波澜,严重破坏家庭的安宁幸福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由于网络游戏、色情和聊天充满刺激、惊险和浪漫,许多网迷一旦接触,便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网上“三魔爪”又被称作“电子海洛因”,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一群少年成为大盗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

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案例一安徽省庐江县。

2005年11月14日,年仅16岁的少年胡彬在服用了农药之后,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时,胡彬已经生命垂危,两天后,胡彬离开了这个世界。

对于胡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胡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之所以一致认为网络游戏是胡彬自杀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在胡彬自杀前,曾经在当地一家名叫飞宇的网吧里疯狂地玩了11天的网络游戏,随后就发生了自杀的悲剧。

然而,对于他们的这种说法,有一个人提出了强烈的反对,那就是飞宇网吧的老板。

这位网吧老板声称,他承认胡彬在自杀的前几天的确是在他的网吧里度过的, 但是时间不是11天,而是4天,而且胡彬在到他的网吧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异常。

网吧老板还指出,胡彬不是第一个到他网吧玩网络游戏的孩子,其他孩子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由此说明胡彬的自杀与玩网络游戏没有直接的关系。

而且,对于一个16岁的初三学生来说,学习压力过大,缺少家庭关爱以及违法犯罪之后的畏惧心理,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他走上绝路的动因。

应该说这位网吧老板的说法不无道理,那么胡彬之死是否真的如这位网吧老板所说另有原因呢?事实是,在老师、同学和邻居们的眼里,胡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之中,经济状况较好,拥有父母的关爱,而且还没有升学的压力,由此可以判断胡彬根本不可能由于学习和家庭的原因而走上绝路。

既然如此,那么胡彬自身的品行又如何呢?是否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呢?记者通过走访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到胡彬没有任何劣迹。

通过深入调查胡彬的方方面面,记者发现,除了网络游戏,还真找不到能够解释胡彬自杀的其他理由。

在抢救的过程中,胡彬向父母讲述了自己11天的出走经历。

原来,为了好好打网络游戏而不被父母找到,胡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里的网吧,而是去了一个乡镇里的网吧。

开始他一天吃一袋方便面,后来,三天才吃一袋方便面,晚上,三个椅子拼起来往上一躺就睡了。

这期间没有人过问这个少年的冷暖饥饱。

祸害青少年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祸害青少年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15岁,学生被告:某网络游戏公司案情概述:张某某在2018年开始沉迷于被告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购买游戏道具和虚拟货币。

张某某的家长发现后,认为被告公司的游戏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过度消费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1. 被告公司是否具有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2. 被告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1. 被告公司是否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公司的游戏存在以下问题:(1)游戏界面设计过于吸引未成年人,如炫酷的特效、丰富的角色设定等;(2)游戏内设置大量虚拟货币购买道具和装备,诱导玩家消费;(3)游戏内存在大量赌博、暴力等不良内容,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被告公司的游戏确实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

2. 被告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被告公司作为游戏开发者,未能有效预防、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2. 被告公司立即停止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对游戏进行整改,消除不良影响;3. 被告公司公开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五、案例分析本案例中,被告公司作为游戏开发者,未能充分履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原因(1)游戏本身设计过于吸引人,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沉迷;(2)家长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3)社会环境的影响,如网络游戏广告宣传等。

青少年犯罪案例

青少年犯罪案例

青少年犯罪案例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

在这个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青少年成长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诱惑,这其中包括犯罪行为。

本文将介绍几个青少年犯罪案例,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对青少年问题的重视,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15岁男孩李明的偷窃案。

李明家庭贫困,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几乎没有人照顾。

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他开始偷窃。

由于他年纪小、体型娇小,容易逃脱监控,并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转卖偷来的物品。

经过一段时间的犯罪活动,李明终于被警方抓获。

此案例反映了贫困家庭背景下,家长缺失和物质诱惑对青少年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16岁女孩小红的网络诈骗案。

小红痴迷于网络世界,追求虚拟的快感和虚荣。

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开始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活动。

小红学习网络黑客技术,通过盗取他人的账号和密码,转账至自己的账户。

渐渐地,她掌握了越来越多的黑客技术,启动了一系列的网络攻击和盗窃活动。

最终,她在一次网上交易中被抓获。

这个案例表明,缺乏正确的网络道德教育和监管,青少年易受到网络犯罪的影响。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17岁男孩小明的暴力犯罪。

小明家庭环境和睦,但身边朋友中有一些涉足不良行为。

小明为了受到朋友的认可和尊重,开始模仿他们的行为,逐渐沉迷于暴力行为中。

最终,他在一场斗殴事件中被捕。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良朋友的负面影响和社会环境的暴力氛围是诱发青少年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

针对于以上案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首先,家庭教育是关键。

家长应该关心孩子的成长,给予他们足够的爱和关怀,并教育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其次,学校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再次,社会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关注与帮助。

建立健全的社会福利体系,为贫困家庭提供帮助,为有犯罪倾向的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

面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案例分析的层面,更要关注社会背后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一安徽省庐江县。

2005年11月14日,年仅16岁的少年胡彬在服用了农药之后,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时,胡彬已经生命垂危,两天后,胡彬离开了这个世界。

对于胡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胡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之所以一致认为网络游戏是胡彬自杀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在胡彬自杀前,曾经在当地一家名叫飞宇的网吧里疯狂地玩了11天的网络游戏,随后就发生了自杀的悲剧。

然而,对于他们的这种说法,有一个人提出了强烈的反对,那就是飞宇网吧的老板。

这位网吧老板声称,他承认胡彬在自杀的前几天的确是在他的网吧里度过的, 但是时间不是11天,而是4天,而且胡彬在到他的网吧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异常。

网吧老板还指出,胡彬不是第一个到他网吧玩网络游戏的孩子,其他孩子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由此说明胡彬的自杀与玩网络游戏没有直接的关系。

而且,对于一个16岁的初三学生来说,学习压力过大,缺少家庭关爱以及违法犯罪之后的畏惧心理,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他走上绝路的动因。

应该说这位网吧老板的说法不无道理,那么胡彬之死是否真的如这位网吧老板所说另有原因呢?事实是,在老师、同学和邻居们的眼里,胡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之中,经济状况较好,拥有父母的关爱,而且还没有升学的压力,由此可以判断胡彬根本不可能由于学习和家庭的原因而走上绝路。

既然如此,那么胡彬自身的品行又如何呢?是否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呢?记者通过走访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到胡彬没有任何劣迹。

通过深入调查胡彬的方方面面,记者发现,除了网络游戏,还真找不到能够解释胡彬自杀的其他理由。

在抢救的过程中,胡彬向父母讲述了自己11天的出走经历。

原来,为了好好打网络游戏而不被父母找到,胡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里的网吧,而是去了一个乡镇里的网吧。

开始他一天吃一袋方便面,后来,三天才吃一袋方便面,晚上,三个椅子拼起来往上一躺就睡了。

这期间没有人过问这个少年的冷暖饥饱。

对于胡彬喝农药的原因,胡彬的父亲说:“胡彬在医院讲,爸爸我喝的这农药有剧毒。

我问他,有毒你为什么还喝?他说,我喝就是想让你们救不活我。

他说我已经玩够了。

”胡彬的母亲说:“儿子老对我说,妈,我管不住自己,我就是想玩,他说管不住自己的腿,他说也不想气妈妈,不想对不起妈妈,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想要玩。

他说,夜里心里老是想着游戏,老是睡不着,就是想玩。

” 2005年11月16日,胡彬在死前说的最后几句话是:“有妖怪过来了。

杀光!杀光!”在病床上,孩子的手还在动,似乎还在打着游戏。

案例二PK少年:杀人只是游戏PK少年唐亮自认为是网络游戏高手,但是自从在虚拟世界中遭遇另外一位游戏玩家,唐亮被对方杀死23次以后,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他,决定采取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一起悲惨的网络血案由此发生。

一个人能否在被多次杀死后还能再次复仇呢?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这却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由此可以看出,现实与虚拟是泾渭分明的,话虽如此,但是在网络游戏中杀红了眼的玩家却往往对二者混淆不清,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又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前不久,四川省什坊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因网络游戏而引发的血案,也许会为你提供一定的答案。

作为一起血案的见证人,刘洵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个可怕的深夜,正在他宿舍里休息的好友古世龙被四名少年用刀杀死了。

通过现场勘察和对目击者刘洵进行询问,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四个年轻人,并且其中有人与死者古世龙相识,犯罪动机很可能是报复杀人。

那么古世龙与这四个年轻人到底有什么过节儿呢?据古世龙的同事和亲人介绍,古世龙平常除了上班以外就是玩网络游戏,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际活动,与别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很小。

就在办案人员对古世龙的遇害原因百思不得其解时,一个重要的信息显示,案发当晚,一个名叫唐亮的年轻人曾经在网上扬言要教训古世龙。

办案人员迅速将调查的重点集中到唐亮的身上。

通过调查,办案人员得知,唐亮在当地是有名的网络游戏高手,平时总是呆在网吧忙于厮杀,案发前与古世龙有过网上交手的经历,案发后,突然失去踪迹。

根据这些信息,办案人员认为唐亮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尽管不相信唐亮会因为网络游戏而杀人,但是唐亮的突然离家出走还是引起了父母的怀疑,因为唐亮平时沉迷于网络游戏,基本上每天都呆在附近的网吧里。

只要一天不打电子游戏就心里不安逸,整天都是这个样子。

儿子放弃网络游戏而突然离家出走,真的是因为杀了人吗?为了早日弄清真相,唐亮的父母答应,配合办案人员,想办法与儿子取得联系。

案发第四天,唐亮和其他三名涉嫌杀害古世龙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在办案人员对这四个人的讯问中,四个人虽然都承认古世龙之死是他们持刀行凶的结果,但是却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古世龙,并没有真正想杀死他,现在的结果,完全是一个意外。

谈到自己想教训古世龙的动机,四个人的说法令办案人员深感意外。

唐亮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学生,自从迷上网络游戏以后,他就想尽办法逃学,后来干脆退学不念了,全天候地呆在网吧里,一门心思地玩游戏。

由于日复一日在网吧里拼命地玩游戏,唐亮最终成为了当地一名网络游戏高手。

除了唐亮之外,在当地还有一位网络游戏高手,这个人就是本案中的死者古世龙。

古世龙之所以成为网络游戏高手,同样也是长期在网上厮杀的结果。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唐亮和古世龙是很好的朋友,唐亮最初开始玩网络游戏,还是跟着古世龙一起学的,应该说在网络游戏方面,古世龙还是唐亮的启蒙老师。

现实生活当中虽然如此,但是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二人却是谁也不服谁,相互随时等待着一场殊死较量的到来。

终于,在一次不期而遇的厮杀中,两个人在网络游戏当中的战争开始了。

唐亮的朋友田里说:“因为唐亮在网中杀了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帮他的朋友在网中把唐亮给杀了,唐亮就开始骂古世龙说我们是朋友你为什么要杀我,古世龙就说他还是我的朋友呢,如果你再杀他我们朋友也没得做,然后唐亮说不做就不做,就开始在网中杀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开始在网中杀唐亮。

网络游戏中两人的战争之所以能够爆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网络游戏中唐亮娶了一个虚拟的老婆,然而这样的好事却遭到了古世龙的干涉。

在网中唐亮的‘老婆’被古世龙骂走了。

” 网络中的新仇旧恨终于在战争中爆发,然而第一次较量唐亮就输给了古世龙,第二次较量依然是唐亮告败,第三次唐亮还是没有赢。

在网络游戏中,唐亮被古世龙杀死过20多次。

屡战屡败之后,有些气馁的唐亮原本打算暂时退却,等以后有机会再卷土重来,然而古世龙在网上警告他,让他退出游戏世界,这让唐亮改变了自己的决定。

终于,在被古世龙在网络游戏中杀死23次之后,唐亮决定叫上几个平时一起玩网络游戏的兄弟,去找到现实当中的古世龙,好好教训他一顿。

一场虚拟世界里的厮杀终于演变成了一场现实当中的厮杀,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案例三网瘾少年锤杀奶奶犯下忤逆血案一名19岁的少年为了要钱上网,不惜用铁锤砸死把他一手抚养成人的奶奶,并在奶奶没有了呼吸之后若无其事拿着钱去上网。

12月19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金,这起因沉迷网络引发的忤逆惨案令世人震惊,敲响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警钟。

孙子杀害奶奶,小镇发生人伦惨案12月9日下午7时许,如东警方接到报警,73岁的老婆婆徐某在家中三楼被人杀害。

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受害人徐某身上的钱包被人放在三楼西房间的木箱子上,里面的钱全部不见了。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由于现场门、窗均完好无损,家中其他地方并未有翻动的痕迹,警方初步排除了外人谋财害命的可能,遂将目光锁定在受害人抱养的孙子身上,王金平时不务正业,经常上网,都是深更半夜回家,用起钱来也比较厉害。

为此,公安机关派人到王金经常出现的网吧蹲点守候,当晚10时许,王金在一网吧上网时被抓获归案,当时王金还穿着沾染着奶奶血迹的鞋子。

话不投机锤杀奶奶,作案手段骇人听闻犯罪嫌疑人王金归案后交待了自己杀人的起因及过程。

由于沉溺于网络,王金经常受到奶奶的教育,奶奶是个哑巴,王金每次觉得很不耐烦。

案发当天吃过午饭后,奶奶又因为孙子前天晚上上网晚归,而且弄坏窗户进屋的事情打哑语手势责怪他。

王金当时便和奶奶顶撞起来,气急之下奶奶拿起锄头打了孙子一下,王金便拿起一把铁锤击打奶奶的头部,奶奶当即瘫倒在地,王金又接着用铁锤连击奶奶头部数下,直到奶奶嘴、鼻、耳等多处流血了才扔下铁锤。

下楼后不久,身无分文的王金又回到三楼,从已经停止了呼吸的奶奶身上拿走了钱包,里面共有140多元钱。

紧接着,王金把铁锤装进放在西房门口纸箱里的书包内,连衣服鞋子都没顾得上换,就出门去了网吧。

农村青少年犯罪令人忧杀害奶奶后不想到逃窜,却仍然若无其事继续流连网吧,王金对网络游戏的沉迷让人匪夷所思。

记者了解到,农村地区的青少年犯罪不少都是20岁不到的无业青年,尤其以侵财型、暴力型犯罪突出,犯罪组织形式具有团伙性。

为了上网或者到娱乐场所潇洒走一回,结伙抢劫、敲诈勒索,甚至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痛心地介绍说,和城市孩子不同,农村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和没有文化、年纪较大的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长期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约束,肆无忌惮、心态扭曲。

在农村,像王金这样辍学在家的无业青少年为数不少,长大后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意学习,网吧成了他们空虚生活的主要寄托,不是成天玩游戏,就是聊天,一天吃喝拉撒都泡在网吧里,没有钱了就靠偷抢,甚至拉帮结派,成立小团体。

大量的案例证明,疯狂上网已经导致青少年亲情淡漠,他们往往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事物,从而形成暴力、乖戾的人格以致酿成悲剧。

案例四网瘾学子误前程9月2日下午,普陀电信局发现该区勾山街道舟渔223号楼1单元、156号楼3单元及218号楼2单元的电话线被剪断,造成20多户居民通讯中断,并发现被盗电话费7000余元。

接报后,普陀警方通过初步侦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盗打电话案件,遂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深入侦查。

经过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发现住普陀区舟渔一住宅楼的傅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9日晚,警方在傅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傅某对剪电话线并盗打电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傅某今年刚考上杭城某高校,因玩传奇网络游戏上瘾后,利用互联网上某论坛里介绍的办法,于2005年9月2日凌晨将舟渔住宅楼其他住户的电话线剪断后,接上自己的电话机拨打声讯电话,盗得账号和密码,然后用盗得账号和密码进行游戏账号充值,共利用盗得的账号充值7000余元。

傅某曾在2002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且目前还处在缓刑期。

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五离家出走的中学生张世杰-这位老人是藁城常安镇里庄村人。

让她痛不欲生的原因是,她今年刚刚15岁的小孙子张世杰,已经有40多天不知去向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