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岚皋县在国家退耕还林中产生重大贪污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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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长落马之后

林业局长落马之后

案子要查彻底警钟要敲起来漏洞要堵严实林业局长落马之后本刊记者武利芳两百多人的会场内,静得只能听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这是2023年7月那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给陕西省岚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仕阳留下的最深印象。

台上正在播放一部名为《一念贪腐毁终生》的警示教育片。

片中,岚皋县林业局原“一把手”储某和岚皋县林业局原副科级干部张某身处留置室内,身形佝偻,声泪俱下。

山城岚皋常住人口只有13万余人,其中公职人员有4000余人。

储某和张某都是土生土长的岚皋人,台下坐着的全县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有些与两人有过工作交集,有些与两人打过照面,有些是两人的亲戚邻居。

从对两人立案审查到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岚皋县仅用时107天。

储某也成为岚皋县监委留置的首个正科级“一把手”。

还有一个数字更值得关注。

储某、张某落马后的半个月内,岚皋县林业系统共有6名干部主动走进纪检监察机关,向组织交代问题。

雷霆之势的背后,是一个县级党委狠抓贪腐的决心,是一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能力、政治素养的集中体现,也是“三不腐”一体推进在基层最有力、最生动的实践。

如何把案子查彻底?——循线深挖2023年3月21日,周二。

前一天晚上才出差返回的储某,被一个电话“请”到了岚皋县纪委监委,而“迎接”他的,是一纸《留置通知书》。

看似毫无征兆的背后,是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耗时近2个月的循线深挖。

元旦刚过,岚皋县纪委监委便多次收到群众匿名来信,信中直指县林业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某收受一苗木供应商的贿赂。

“行贿一般以现金形式进行,而且这种事情只有当事人双方知道,拿不到口供就无法定性,案件也就不能往下走。

”负责线索核查的岚皋县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曾涛知道遇上了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接下来的一个月,核查组利用网络对该供应商公司近7年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一一排查,发现这家打着“农产品”经营旗号的公司几乎只做林业项目,而且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该供应商随即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陕西典型反腐案件

陕西典型反腐案件

陈双全在《刑事裁定书》上签字。

资料图片近日,陕西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对今年以来查办的800多件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评选出在全省或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群众极为关注的2008年度八大反贪案件 ,保障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这8件案件分别是: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案;陕西省黄延高速公路公司原董事长杜新科等3人贿赂窝案;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兼未央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范社忠等5人贿赂窝案;铜川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鄂保良贪污、受贿案;陕西省第一纺织机械厂原厂长兼党委书记周新成受贿案;陕西省煤田地质局地质工程勘察院原院长梁振朝贪污案;勉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为怀受贿案;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曾诗平贪污案。

从今年检察机关梳理出的这八大反贪案件可以看出,涉案官员职位高,涉案金额大,这些大案的成功侦办,反映了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法制体系的建立更加完善,漏洞越来越少,国家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也越来越大。

通过媒体对这些信息公开、透明的披露,也是给在任官员的一个警示。

案件回放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受贿案陈双全:死缓在这八大案件中,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受贿案最引人注意。

2001年10月至2005年春节,陈双全利用自己担任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陕西黄延高速、西汉高速、机场高速等3条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及高速集团下属陕西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委托其他公司建设高速大厦工程中,为多家施工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912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1000万日元。

西安市中级法院于2008年4月10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双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双全作为曾经的“廉政工作倡导者”,案发后被称为“日进万元”的官员,因为他在职1700多天,受贿了1700多万元。

陈双全如此腐败,陕西省交通厅相关人员认为主要是两方面监管失效:一是高速集团原领导班子原则性丧失,将集体领导变成了陈双全的个人领导;二是高速集团制约机制缺失。

侵吞退耕还林补助款 村干部贪污被判刑

侵吞退耕还林补助款 村干部贪污被判刑

规列入招待费 。县纪委给予胡克 盛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 ,并将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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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主任 ・ 己 口 1 7年 7期 @
及进丰村大 山坞组 2 3户 的 7 0 % ̄ b 助 金 亦 由吴 某 负
法 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吴某在协 助政府实施退耕 还林项 目过程 中 , 利用 职务便利 , 采取 侵吞 、 截 留的 手段 , 非法 占有 国家专项 补助资金 , 数 额较大 , 其 行
为 已构 成 贪 污罪 , 应 受 刑 罚 处 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案 件 审 理 期 间 , 被 告 人 吴 某退 出全 部 赃 款 , 主 动 缴 纳罚 金 , 有 一 定 的 悔
司法机 关 处理 。
《 农村 “ 三资” 监管实施细则》 等制
度, 开展农村“ 三资” 专项治理。
驻卡房乡启动调查工作。
调 查 组 查 阅 了乡林 站 和 县 森
痛定思痛
4 O 天 的巡察结束 了,巡察组 及时 向卡房乡党委反馈 了党建工
作薄弱、 主 体 责 任 履行 不力 、 乡村
乡党建工作 薄弱 的问题 ,乡党委 制订 《 关 于进一步加强 党建 工作 的意见》 。 针对农村“ 三资” 监管缺 失等问题 , 乡制订《 惠民资金 管理 2 0条意见》 《 站所十项管理制 度》
计 、财政等相关部 门人员组成专 项调查组 ,由县纪委常委带队进
除 党籍 处 分 ,涉 嫌 犯 罪 问题 移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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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退耕还林补助款
2 0 1 7年 4月 2 1日下 午 , 安 徽 省 歙 县 人 民法 院 以
村干部贪污被判刑

陕西法院发布秦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陕西法院发布秦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陕西法院发布秦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8.16•【分类】其他正文陕西法院发布秦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秦岭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濒危动植物养护、森林碳汇、植物造氧等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指出,“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

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充分认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牢牢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和法律责任,坚决当好秦岭司法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取了8个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秦岭司法保护典型案件予以发布。

这8个案例涉及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文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多个领域,囊括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形式,体现了陕西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等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是人民法院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优秀司法成果,是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为秦岭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对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案例1:董某、饶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例2:廖某万滥伐林木刑事诉讼案案例3:某县水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例4:鞠某国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例5:某矿业公司诉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案例6:张某宏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例7:巩某忠、王某伟、康某浩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诉讼案案例8:某县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01.董某、饶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基本案情】2021年5月,被告人董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购买废铅蓄电池放置在其租赁的场地内,雇佣工人在厂区内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

案件审理业务基本知识

案件审理业务基本知识

案件审理业务基本知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材料)昨天,案件检查室的同志讲了案件检查的基本知识,现在我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怎样围绕“二十四字”办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来审核所查结的案件是否符合“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讲几点粗浅的认识: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地位、作用及坚持的原则(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概念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我们今天所讲的案件审理工作,是专指纪检监察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在做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守一定的原则,根据审理案件的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地位1、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3、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三)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作用1、制约作用;2、平衡作用;3、参谋作用;4、保障作用;5、教育作用;(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原则1、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3、寓监督制约于沟通协调服务的原则;4、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二、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这六句话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缺一不可。

事实清楚是定性处理的基础,证据确凿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定性准确是正确处理的关键,处理恰当是办案的结果和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处理恰当的制度保证。

(一)事实清楚事实清楚,就是指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必须做到真实、具体、准确。

事实清楚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必须能真实、客观地再现事物的本来面貌,所认定的事实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二是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违纪事实必须能够反映违纪事实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包括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三是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依据的违纪事实必须能够准确地概括出违纪人员究竟犯了哪些错误,而每一条错误究竟错在什么地方。

关于违反退耕还林政策处罚条例

关于违反退耕还林政策处罚条例

退耕还林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工作,规范退耕还林行为,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退耕还林条例》、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法规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如违反有关规定,按其条例执行。

一、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中规定(七)集中采购种苗的,向退耕还林者强行收取超出国家规定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的种苗费的;(八)为退耕还林者指定种苗供应商的;(九)批准粮食企业向退耕还林者供应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补助粮食或者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代金券支付的;(十)其他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

第六十二条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

二、陕纪发[2004]9号文规定:第四条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法规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分别由有管理权的主管、任免机关、单位或者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查处。

第五条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方案的制定、审核、批准、下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是党员的,可同时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加重处分。

(一)违反规定程序,不经科学论证,形成项、内容、指标等脱离实际,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擅自、随意变更范围、更改内容,致使任务无法落实的;(三)以套取、骗取钱粮补助为目的,虚报退耕还林计划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四)不按规定期限及时上报、下达计划,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五)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作业设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是党员的,可同时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是检察机关受理或发现的,为破案提供脉络和途径的、反映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它是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的一部分。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在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否及时发现、获取、评价、利用反映贪污贿赂犯罪客观事实的案件线索,将直接决定贪污贿赂犯罪行为能否被及时揭露与证实,侦查活动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贪污贿赂案件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导反贪侦查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大“瓶颈”,严重影响了反贪侦查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现结合白河检察院的实际将贪污贿赂案件案件线索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提高发现案件线索能力的对策建议做如下探讨。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案件线索匮乏,形式单一,群众举报逐年减少。

结合白河近几年来的自侦案件线索情况来看,每年接到的线索总共十来件,都是反映村委会班子成员涉嫌有经济问题的,仅仅涉及的是退耕还林这一领域,且线索量逐年减少。

2、是群众所举报的线索可信度低,大部分是捕风捉影,成案率低。

通过我们手中掌握的线索和进行的摸查情况看,绝大部分是由于举报人的个人利益受创,伺机报复,还有就是“眼红”。

同时所举报的线索都是道途听说,主观猜想,没有真凭实据,或者断章取意的嫁接国家政策。

比如在之前我们办理白河县宋家镇某村村干部涉嫌在退耕还林方面有问题的案件的时候,刚接到线索时,审查认为这个线索有价值,反映的问题很具体,涉案数额也很大,结果历时六个多月的摸查是“食之无肉,弃之可惜”,难堪之极,直接影响侦查工作的进行,直接影响了年度反贪考核的目标任务。

3、自身发现和挖掘贪污贿赂案件线索的能力不强。

主要表现是:一是对一些部门的政策规定、内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不了解、不熟悉,无法有效地掌握这些部门容易出现和发生职务犯罪的部位和环节;二是在排摸线索时,只是凭借私人关系了解情况,获取的线索具有相当多的偶然性;三是收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还习惯于老一套的方式方法,只是泛泛地到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和座谈,缺乏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律的研究,不能真正掌握一些行业和部门的“潜规则”。

关于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可编辑版】

关于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可编辑版】

关于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关于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中纪发号关于撤销xxx同志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 xxx,男,汉族,生于1957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县xxx镇xx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1999年退耕还林中,经xxx镇政府、xxx镇林业站核定,xx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

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

2016年--2016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00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xxx负责收支。

支出情况为:(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共计3990元。

(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

(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

(5)管护费支出24000元。

(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

(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

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xx名下,但xxx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xxx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xx镇党委2016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xx同志xx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16年5月30日起生效。

若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x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国共产党xxx镇纪律检查委员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主题词:党纪处分撤销党内职务 xxx 决定主送:xxx村支部 xxx 抄送:县纪委镇党委 xxx镇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印发共印5份大学生处分决定范文大学生撤销处分申请书附送:关于支持某县建设省亚麻行业发展中心区的请示关于支持某县建设省亚麻行业发展中心区的请示关于支持某县建设省亚麻行业发展中心区的请示关于支持兰西县建设黑龙江省亚麻行业发展中心区的请示省政府: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省十弱县、我市亚麻行业发展主要集聚区兰西县自2003年开始创建“中国亚麻城”以来,坚持“市场化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坚定地走“营销牵动、集群扩张、基地支撑、科技长入,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升级”的路子,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了发展要素向兰西汇聚效应,把处于颓势的产业迅速发展成在全国亚麻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强势产业,被中国特产之乡及命名为“中国亚麻之乡”,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亚麻纺编织名城”荣誉称号,并确定为“全国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被全国汽车用品行业联合会命名为“全国亚麻汽车坐垫生产基地县”。

他们如何成为贪污的“主角”

他们如何成为贪污的“主角”

他们如何成为贪污的“主角”作者:来源:《新农村》2012年第15期退耕还林,保护生态,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

然而,国家财政发放的各种退耕还林补助却被一些人视为“肥肉”,垂涎三尺。

自2009年至2012年4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共查处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案件25件32人,占到同期查办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务犯罪91人的35%,镇村干部和乡镇林管站干部成为贪污侵占退耕还林补助的“主角”。

“各显神通”,村干部成犯罪“主力军”哈尔滨市检察院查办的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25件案件,其中18件由群众举报,32名涉案人员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占16人,会计4人,村委会成员占涉案人数的62%。

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串通编造型。

造林地变身退耕还林地。

2006年,尚志市庆阳镇庆阳村村委会副主任项占福、会计侯明德及村委会主任吕洪义为完成上级给本村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他人承包的造林地以自己的名义虚报为退耕还林地,吕洪义还提议将冒领的补贴款归个人所有。

至2008年,他们共计骗领退耕还林补贴款6万余元,吕洪义分得赃款2.4万元,余款被项占福、侯明德均分。

尚志市马延乡马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乐与会计秦标合谋,编造农民承包村里荒山的假协议,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11万余元,被二人私分。

借鸡下蛋型,集体荒山申报为个人林地。

2001年,尚志市新光乡光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玉合与该村副主任秦四方合谋,将36.3亩村集体荒山地以秦四方的名义按照退耕还林地报到林业站,通过审批后,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和粮食补助款5万余元,被二人私分。

虚假申报型,自有荒地“变”林地。

尚志市马延乡东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居先,将自家31.5亩两荒地(荒山荒地)造林上报为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从2001年至2008年骗得退耕还林补贴款、国家粮食补贴共计4万余元。

近水楼台,林管人员贪污如探囊取物在查处的25件32人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案件中,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12人,占发案人数的37.5%,其中林业站站长、副站长7人,占涉案人数的21%。

村主任骗取退耕还林补贴被查处

村主任骗取退耕还林补贴被查处

村主任骗取退耕还林补贴被查处
佚名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上半月》
【年(卷),期】2008(000)011
【摘要】本刊读者来信反映灯塔市古城街道前蒲草村村委会主任郭科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等问题,本刊致函有关部门建议调查处理。

灯塔市纪委接函后,责成派驻第一纪工委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总页数】1页(P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4
【相关文献】
1.卧龙村干部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受查处 [J],
2.审计调查斩断伸向家电下乡补贴黑手——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查处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案纪实 [J], 王谊
3.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转卖他人获利被查处 [J], 陆续;李景彦;庞思奇
4.江安查处一起骗取社保基金案件 [J],
5.3名村干部骗取危改资金被查处 [J], 卢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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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案例》样例

《政府审计案例》样例

《政府审计案例》讨论提纲一、本选题简介(一)选题依据:1、审计理论界的专家大多数注重从理论层面理解和诠释审计,对于审计实践接触不多,即使审计科研人员通过审计实地调研,由于被调研对象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未必肯如实披露审计中发现的真实问题,这就造成审计调研的结果与审计发现之间存在偏差,由此形成的审计理论也就存在偏差;2、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具有丰富的审计实战经验,严重的经济问题在他们严谨的审计程序和准确的专业判断下被发现,但很多一线审计人员缺乏审计理论知识,无法将揭露问题实质的案例上升到理论,并用于指导审计实践;3、审计专业的在校学生,在全面掌握审计、财务会计和其他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的同时,迫切需要了解审计实战技术,有趣的审计案例不仅会开拓他们的视野,而且会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和学习激情,并帮助他们真正领会法律精神,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4、各大财经类高校教师苦于缺少审计案例的专业教科书,他们使用的仅有国外注册会计师审计专家编著翻译过来的版本,书的内容与国内国家审计现状难免会有出入。

目前国内出版的审计案例系列书籍实际还停留在将审计报告内容简单地转摘,而未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尚未将实务与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讨论,对于高校的教学针对性不强。

基于上述4点理由,确定了《政府审计案例》的选题。

(二)目标定位:该课题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设计二种版本,分别面对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高校审计专业教师和在校学生。

二种版本案例选取相同,体例有所变化。

作者认为:它对于从事审计业务的审计人来说很有启发性,对于审计理论研究人员也具有参考性,而对于高校审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又不失为一部提前实习的好读本。

同时,本书还将制作成PPT课件,致力于高校审计专业教师讲课之用。

(三)风格定位:本课题一改学术类文章生硬、枯燥、难懂的通病,全书或采用生动有趣的文学语言,或采用严谨客观的新闻性语言,间插一般理论与实务性文章所特有的表述方法。

作者力求全书有较强的知识性、启迪性和趣味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2004]12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2004]12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2004]1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6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6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之后,绝大多数市、县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全省今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整体情况是好的。

但仍有少数地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有的甚至还未制定出台完善后的退耕还林补助办法,直接影响全省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了确保2005年春节前把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到户,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直接关系到广大退耕户的切身利益,事关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群众基本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

现在到春节仅剩2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及时足额把政策补助发放到广大退耕户手中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调整后出现的松懈情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密组织,强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春节前把今年的政策补助足额发放到广大退耕户手中,确保群众生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尽快完成市县联合自查工作市县联合自查结果,是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和前提。

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操作细则》,组织精干力量,搞好业务培训,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验收原则,深入退耕还林现场,严格区分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防止混淆政策界限。

调查报告涉农案件文档

调查报告涉农案件文档

密切关注涉农惠民政策坚决查办农民反映强烈的涉农惠民案件近年来党和国家为鼓励农民种地,提高粮食产量,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如良种补贴、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政策出台后有一些村官欺上瞒下,在执行政策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广大人民群众纷纷举报这些坑农害农的村官,要求司法机关给予严惩,还政策于民。

因此多年来我们一直注重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

自08年以来我们共查处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12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为“三农”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为农村经济平稳和谐、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较好的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坚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大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力度我们对反贪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涉农惠民领域的反贪污贿赂案件,一把手都亲临指导,并在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加大办案力度,深入细致研究每一个案件线索。

在案件线索发现后反贪局在局长带领下对每一个案件线索都进行认真评估,深入细致的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每一件案件线索都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初查,在初查中我们不仅局限于线索本身还通过调查深入挖掘案源,针对涉农惠民政策多在村集体主导下进行落实的特点,在窝案串案上下功夫,成功的查办了某镇前某村支书于某等私分301国道占地补偿款案件,郑某、孙某私分良种补偿款案件等共同犯罪案件。

二是强化办案奖惩机制在办案中全面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以推进办案工作的开展,加强和完善对办案情况量化考核,从线索摸排、立案、起诉、判决和检察建议等个个不同环节建立起具体的细致的量化考核指标,用相关法规的规定、严格办案的环节,使每个案件的办案质量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举一反三,我们在查办一个村屯案件时就想到其他村屯也会有类似的情况,不孤立的看案件线索,在查办过程中扩大案源,发现线索后立即查办,即保证案件线索来源也保证了查办案件的时效性。

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例

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例

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例导读:本文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例,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小官巨腐典型案例(一)据榆林市纪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市纪委、市监察局网站开通民情直通专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去年在12个县区纪委和48个市直部门纪检组开展了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72件(次),同比增长62.5%;初核1855件,同比增长44.7%;立案1270件,同比增长15.7%;结案1216件,同比增长11.2%;党政纪处分1399人,其中开除党籍71人,开除公职14人。

市纪委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26人,同比增长52.9%。

2014年,市纪委严肃查办了市规划局城区规划管理处原书记高耿亮、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原站长艾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原局长刘继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政治处主任江林忠,以及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孙宏哲等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0件193人。

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2件,判处罪犯104人。

今年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同时,榆林市纪委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对34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建立了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公检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66件92人,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件4人,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2件60人。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榆林市纪委将继续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严肃查处曝光,强化执纪问责,把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

并且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小官巨腐”的典型案件。

小官巨腐典型案例(二)今年7月11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花乡高立庄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杰涉嫌受贿案,这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巨腐”案件。

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退耕还林调查报告

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退耕还林调查报告

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退耕还林调查报告作者: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2年第05期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战略工程。

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增强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就是体现检察机关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

隆德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常住人口18.8万人,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74%,下辖13个乡镇,376个行政村,是个典型的农业县,同时由于隆德属黄土丘陵地貌,沟壑纵横,生态环境保护极为重要。

自2001年西部大开发以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域投入,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涉及退耕还林(草)领域案件亦呈高发态势。

2001年至2011年,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18件26人,其中涉及退耕还林(草)领域案件15件23人,另在该领域有11人因犯罪金额未达到法定立案标准未予立案。

所立案查处该领域案件中,曾任乡镇主要领导3人、乡镇副职1人、乡镇会计2人、村干部16人、普通群众1人,大案2件、窝案串案1件,起诉11人、法院有罪判决11人,案件涉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4万余元。

我们秉承总结过去、防范未来的宗旨,对我院过去十年所查办的涉及退耕还林(草)领域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研究。

一、犯罪手段及表现形式一是虚报冒领“骗”钱。

几乎所有案件的作案手段都表现为村干部将村集体所有耕地或国家所有的荒山、河滩、道路等通过造假的手段骗取国家补助。

如2009年查办的联财镇联合村村支书王某某、会计剡某某贪污大案中,犯罪嫌疑人凭空编造6户虚假农户信息套取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0万余元占有使用就是典型。

二是违反制度“花”钱。

从十年来所办理案件看,涉农案件财务制度不健全问题相当普遍,“包包账”、“纸片账”、“口头账”大量存在,支书主任亲自管账,自收自批自支,利用白条及虚假票据报销招待费。

如山河村村主任6年间套取退耕补助及造林补贴12万余元不上账,自批自支,有9万余元被以各种名目的白条冲抵,用于村里开支。

林业案

林业案

乾县林业公职人员贪污退耕还林款被判刑( 2007-11-23 09:57:10)稿件来源:陕西日报近日,乾县人民法院对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案5名林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5.6万元,分别作了1到3年有罪判决,维护了退耕还林政策。

乾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在查处某村干部有关经济问题时,从中发现林业系统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有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重大嫌疑。

该院及时安排初查,快速立案侦查。

经侦查,2004年10月,林业系统干部李某以其妻的名义承包了乾县关头乡南庄村西咀水站后的荒坡地,后利用其负责退耕还林设计工作的职务之便,将其中的134.7亩设计为退耕还林,向林业局申报了退耕还林项目,期间先后投资18100元,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李某两次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64656元,除去投资,实际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47356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2005年,林业系统干部王某和王某某二人商议,决定以每人占有100亩退耕还林指标,找到承包荒山、荒地造林的注泔镇南羊村卢某,以每年2400元为条件,借用卢某的林地申报退耕还林项目,二王又在南道村会计处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卢某的林地向林业局申请了退耕还林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二王从财政所领回两轮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计6.4万元归己所有。

2005年冬季,林业系统干部尚某和韩某以其协商占有的120亩和100亩退耕还林指标,进行退耕还林,后韩某以其妻的名义与乾县石牛乡周家河村签订了539.5亩的土地承包合同,将其中的300亩荒坡地和弃耕地设计为耕地向林业局申报了退耕还林项目,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尚某和韩某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45487元。

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人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将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荒坡地、弃耕地设计为退耕还林项目,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罪判决。

李红梅(退耕还林)滥用职权案

李红梅(退耕还林)滥用职权案

李红梅(退耕还林)滥用职权案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沧刑初字第100号公诉机关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红梅,女,佤族,1973年9月3日生。

辩护人廖国平,云南通四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沧检刑诉(2014)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红梅犯滥用职权罪,于2014年12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陈朝中、陈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红梅及辩护人廖国平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沧源县勐来乡政府于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作,时任勐来乡林业站站长的被告人李红梅兼任乡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退耕还林工作。

被告人李红梅在进行退耕还林地块核实统计过程中,未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条例》及其他退耕还林政策的规定上报地块类别,擅自将自己家及田彩东、肖文忠、田金华、陈树忠、李志强、赵志雄等人分别与勐来乡民良村七组、八组、十一组承包的尚未承包到户的700余亩集体荒山、耕地上报为农户承包经营的坡耕地,致使以上七人多年来非法获得国家退耕还林的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费,给国家造成了1557538元的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红梅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被告人李红梅在本案中有自首情节,向法庭提供了如下证据材料证明上述事实。

一、户口证明:证实被告人李红梅案发时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事实。

二、被告人李红梅履职情况:证实被告人李红梅于1993年7月至2005年在沧源县勐来乡林业站工作,现在沧源县林业局工作,职称林业工程师,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实。

三、勐政发(2002)60号“勐来乡关于成立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通知”:证实勐来乡政府2002年10月14日成立勐来乡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副乡长田彩东任组长,林业站站长李红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退耕还林工作,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李红梅兼任,工作人员有林业站的肖文忠、田金华等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求各村相应成立村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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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岚皋县在国家退耕还林中产生重大贪污案的
紧急举报请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
党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惠农政策。

解决农民退耕还林,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党的好政策。

但是,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腐败横行,相当严重的基层腐败现象。

贪从国家下拔惠农款项,截取党和国家对惠农的优惠,而中饱私囊,他们贪项目,吃指标,损民利己的违法行为,这种人民中的腐败分子却逍遥法外。

岚皋县自1999年退耕还林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对中央的国策从不公开宣传,负责岚皋县退耕还林278900亩,国家每年拨款6414.7万元,截止2007年已拔款4.13519736亿元。


中虚假退耕还林占总的68%而农民享有的只占总数的32%,严重的贪污违法行为。

使广大的农民根本利益严重受损,农民把土地退耕了,说国家没指标,农民退耕四十多亩的家庭只算10亩,但是村干部却能白白得到几百亩的指标,严重的基层贪污现象,为了掩盖贪污行为,花钱买虚假户口,全家有几个人就办几个户口本,每个户口上下划一百多亩的指标,从而导致国家的惠农政策是干部的摇钱树,农民把土地都退耕了,没有土地种庄稼,无法生活,仅得到几亩的退耕还林指标,这还占不到每家退耕面积的30%从而导致退耕面积70%都说没指标而白退,得不到国家一点的补助。

其实并不是没有指标,是被村干部霸占了指标。

就拿“陕西省岚皋县蔺河乡立新村”来说,村支书:王永成(原村主任)原村支书:刘才斌。

(年收入高达一百多万。

贪污,主要是退耕还林几百亩,利用职务和人际关系帮别人干一些违法的事,办亲情结婚,年龄
小的卖户口虚假结婚等,非法占有国家下达的资金,)。

2005年立新村退耕还林下达2500亩的指标,分到农民户下的总共只有1002亩,还有1498亩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有很多各种补贴都被他们占为私有,百姓根本不知道。

年年打虚假报告问国家要资金,什么解决农村饮水工程,修建公路、桥梁、自然灾害等。

年年国家拨下来的资金,百姓根本不知道,都被村干部独吞,要么做一个形式来应付,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现象。

这是一个小小的农村,立新
村通过这几年过下拨的惠农政策,通过农电整网(农电整网都是国家拨的资金,而农电整网时水泥杆,电表,技术人的吃喝,电线,变压器,都要求农民集资,每家要出一千
多元,还有有的农民家住的比较远的还不给他送电,还是用木杆)、新修水利工程(从原立新村五组修一条通往原台子村三组的大水道去灌溉农田,国家拨款几百万,而村上强行让农民义务去修建,他们贪污钱款,最可恨的是,修起就不能使用,没有一点利用价值,
都是形象工程,都不达标,无法使用,白白浪费国家几百万。

)退耕还林(弄虚作假、虚报指标、树苗变相卖钱,农民把土地退耕了,但说国家没有指标了,基本上每家退耕几十亩只算几亩,百姓是多么的可怜,辛勤的劳动,流血流汗,整天都在劳动奔波,面朝黄土背
朝天,而国家下达的惠农政策而被干部得利。

)。

等。

[这就是陕西省岚皋县立新村的情况]
通过各种方法去贪污国家给农民的钱财,每年光村干部各种贪污收入高达上百万元,他们当干部并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是为自己发财,还是一个共产党员,他们的行为与党章全部违背而行,社会的败类。

选举都是几个人操办,根本别提民主。

一个小小的村干部贪污就这样,别说乡,县的贪污高达几千万、几个亿多的是。

我就不举例了,面对这种情况我希望社会上有良知的中国人都站起,多一份呼吁,多一份同情心,让那些生活在贫困的劳动人民正真的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不辜负以胡锦涛、温家宝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给百姓带来的好政策,好社会。

怎呢才能把这些违法分子绳之以法。

因为这些人都是官官相为,人际关系比较硬,基层执法部门都不管,我希望国家高级执法部门严查,为建设和谐社会扫清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作出贡献,利国利民。

希望一些媒体记者来岚皋县到基层去采访,几千百姓的心声,把黑暗的一面让它曝光,很多老百姓会永记住你们的,感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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