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网上签约就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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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三届毕业生网上签约就业的说明
JY2012-32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二○一三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或以下简称“省就业信息网”)签约就业的流程,现将二○一三届毕业生签约就业的相关手续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填写并生成简历;
3.毕业生检索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发送求职简历;
4.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并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5.毕业生应约;
6.省就业信息网签约系统生成电子协议书并进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电子协议书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保存;
8.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到毕业生提交的纸质协议书后完成协议书审核、存档;
9.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二、毕业生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已在网上签约或已申请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除外),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证机关各一份);
3.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4.鉴证部门登陆“信息网”就业主管部门专区,使用“省内就业协议书鉴证”栏目中新增的“毕业生录入协议书”功能,审核毕业生纸质协议书和网上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在“信息网”上鉴证通过,并留存一份纸质协议书备案;
5.毕业生将鉴证之后的纸质协议书交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份,就业中心与网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审核完成网上签约;
6.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毕业生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功能是否开放根据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毕业生与省外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利用省就业信息网提供的省外就业申请功能发送省外就业申请;
3.毕业生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对省外用人单位用);
4.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毕业生的省外就业申请同时发放全国就业协议书(为避免毕业生错误发出省外就业申请而影响正常省内就业,毕业生不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学校不审批省外就业申请),毕业生省外就业申请审批后签约系统锁定该生的就业状态(禁止省内签约功能,打开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
5.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使用全国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
6.毕业生利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电子就业协议书;
7.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到毕业生提交的全国就业协议书后完成协议书审核、存档;
8.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四、毕业生升学
1.升学的毕业生及时向各学院上报升学信息;
2.各学院将《二○一三届毕业生升学信息统计表》统一报送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新省就业信息网上毕业生的升学信息。升学毕业生的信息在网上更新后相关毕业生的帐号将被省就业信息网自动禁用。
其它说明:已经签定就业协议的升学毕业生如果上报升学信息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否则报到证、户口、档案等仍转往签约单位;已经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的升学毕业生如果上报升学信息需要先向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退还就业协议书否则升学信息不予录入。
五、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
灵活就业主要包含如下几种情况: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只签定劳动合同而不签定就业协议,此类毕业生需要向学校提供其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2.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此类毕业生需要向学校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以上两种情况之外的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向学校提供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灵活方式就业的程序及相关说明:
(1)毕业生填写灵活方式就业证明并到灵活方式就业单位盖章;
(2)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灵活就业申请,各项必须填写全面,不得有空缺;
(3)毕业生将盖章的灵活就业证明交到学院辅导员处,由各学院统一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4)学校将相关灵活方式就业证明与网上信息核对无误后审核通过形成就业方案,相关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将发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其它说明:网上审批没通过的灵活方式就业申请,可能是由于申请时有缺项,请登陆重新填写。灵活方式就业学生可以继续签约,灵活就业学生若在上报就业方案前没有最终签约,则派回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参加二次就业。若签约成功,则派遣到签约单位。
六、先落户后就业
“先落户后就业”办理完全在学生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办理,学校将协助邀请有关人才中心来校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可自己与相关人才交流中心直接联系。“先落户后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操作手续由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七、毕业生暂不就业
毕业生因为继续深造或其它原因不愿通过各种方式就业的可列为暂不就业,此类毕业生需要向学校提交书面暂不就业申请,说明暂不就业的原因(如拟升学或其它原因)。对于没有填写暂不就业申请书且没有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各学院要积极为其联系用人单位,以便毕业生充分就业。
暂不就业的程序及相关说明:
1.毕业生填写暂不就业申请书;
2.毕业生在就业网“灵活就业申请”栏目下选择“暂不就业”,并继续选择“不就业拟升学”或“其它暂不就业”选项;
3.毕业生将暂不就业申请书交到学院辅导员处,由各学院统一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4.学校审核暂不就业申请后通过形成就业方案,相关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将发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八、信息的核对和落实
与省内、外非网上注册单位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名称”(此项与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单位名称对应,要使用准确的全称)、“单位隶属部门”、“单位性质”、“单位所在地”(此项与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地址对应,要求精确到县区级地址)、“档案转寄地址”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免影响“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签发及档案的转接。协议就业的毕业生要向单位落实自己是否符合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