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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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第2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国际结算第2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2. 权利可以转让。流通票据所代表的资金支付请求权 是可以转让的。
3. 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始终对持票人承担责 任,无论债务人对持票人是否知情。
4. 受让人可以获得完整的权利,只要受让人善意地取 得完整有效的票据并支付了对价。
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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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通票据的性质
三项主要性质
1. 流通性
流通性即可以按流通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特点: 1)转让手续简便; 2)让渡权利完整。 流通性使受让人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被背书人是指票据权利转让中的受让人, 可以被明确记名,也可以不被记名。
被背书人获得与收款人同样的权利: 1. 要求受票人付款/承兑的权利; 2. 遭到退票时向前手追索的权利; 3. 向他人转让票据的权利。
3. 要式性
要式是指法定的必要形式和程序。 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内容与行为应当符合有
关票据法的规定,否则票据无效。
以要式而非原因作为判定票据有效性的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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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主要性质之间的关系
流通性是核心。 无因性与要式性是必要补充。
票据受让人无从了解票据的其他当事人之 间的原因关系,但对票据是否符合法定 要式却是一目了然。因此,重视票据要 式而不考察原因,保障了票据流通的正 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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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其他性质
4. 文义性,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完全取决于票据文字所记载的内容,不受 票据记载以外任何约定、协议的约束。
5. 提示性,持有票据者行使票据权利时必须出示票据,以证明他确有权利, 不能出示票据者,无权享受票据权利。
6. 返还性,持票人在获得票款时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付款人,并应在付款人 要求下签字证明款项收讫。
狭义的票据是指某人对并未实际占有的金钱的索偿权凭 证,这种凭证的权利可以流通转让。如:汇票、本票、 支票。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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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书面形式。很显然汇票以及其他票据必须是书面存 在的,否则无法签字和流通转让。汇票可以是打印的、 印刷的、手写的, (2)支付命令。汇票是一项付款命令,因而措词应直接了 当,应使用祈使句,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3)无条件性。 例如,某份汇票上注明‚pay to the order of a the sum of pound sterling one thousand only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are up to the standard of the contract‛ (若货与合同相符则支付 Al000英镑整)。 。
4.付款期限 5.一定金额的货币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To Bank of Europe London, ⑥ For A Company Beijing
6.付款人名称和付 款地点
⑧signature
7.收款人名称
8.出票人名称和签 字
(三)汇票的内容
1.汇票的字样
4.出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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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日期有三个重要作用: A、决定汇票的有效期。持票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要求票据 权利,票据权利自动消失。《日内瓦统一法》规定,即 期汇票的有效期是从出票日起的1年时间;我国《票据法》 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有效期为2年。 B、决定付款的到期日。远期汇票到期日的计算是以出票日 为基础的,确定了出票日及相应期限,也就能确定到期 日。 C、决定出票人的行为效力。若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或被 清理,则该汇票不能成立
9.收款人名称
1.限制性抬头 的汇票 (1)Pay to *** only; (2) Pay to *** not transferable 2.指示性抬头的汇票。 (l)‚Pay to the order of B Company; (2)‘Pay to B Company or order。 (3)Pay to ABC Co. 3.持票来人抬头的汇票。 (1)‘’Pay to bearer; (2)Pay to B Company or bearer。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②对持票人:参加人参加后,持票人就不得在 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5.返还性:
定义:票据的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 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从而结
束票据的流通。
一经付款,票据便不能流通。
(四)票据的法律体系
英美法系(以英国为代表) 大陆法系(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五)票据的功能
汇兑功能 支付功能 结算功能
信用功能
融资功能
3、提示(Presentation)
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 要求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

即期汇票只须提示一次,即提示付款; 远期付款有两次提示,提示承兑和提示付 款。
提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规定的地点办

理。
4、承兑(Acceptance)
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 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承兑也包
要求: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
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合法。 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 要式性便于票据的流通。
4.提示性:
定义: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 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 给票款。 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 付款的义务。 因此,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 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
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票据金额及费用的权

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是:
(1)提示票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2)退票通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3)外国票据遭到退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拒绝证书(Protest):是由拒付地点的法定公证人作出 证明拒付事实的文件。
《英国票据法》规定:外国票据遇到付款人退票时持票人

2国际结算的票据

2国际结算的票据
(5) 承兑人(Acceptor):同意支付票款并用文字记载亍票据 上的人。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6) 保证人(Guarantor):由非票据债务人对出票人、背书 人、承兑人作保证行为的人。经保证后保证人负被保证人的 同样责仸。 (7) 持票人(Holder):票据的占有人。持票人可能是收款人 ,是最后被背书人或持票来人。其权利主要表现在:①在规 定时间内向债务人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②如遭拒绝,对次 债务人有追索权;③获得票款后应交票据给付款人。
To
DEUTSCHE BANK (ASIA) HONGKONG
.
付款 行
CHINA NATIONAL ARTS AND CRAFTS IMP.& EXP.CORP.GUANG DONG BRANCH 李亮
2、汇票的基本项目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付款人(受票人)姓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款时间的记载
二、票据立法
19世纪,欧洲各国相继立法,从法律上保证票据 的使用和流通,之后逐渐形成两大法系:
以1882年《英国票据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
以1930年《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为代表的大 陆法系。
1882年,英国颁布了《Bills of Exchang Act 1882-BEA》(票据法),成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加拿 大、印度、美国、英国属亍英美法系的国家。 法国、瑞士、德国、意大利、日本、拉美国家 等30多个国家1930年在日内瓦召开了国际票据法统 一会议,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Uniform Law for Bill of exchange and Promissory Notes signed at Geneva,1930-ULB) ,次年又签订了《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 (Uniform Law for Cheque signed at Geneva,1931),二者合称《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成为大陆法系的代表。

第二章 国 际结算工具——票据《国际结算2》PPT课件

第二章 国 际结算工具——票据《国际结算2》PPT课件
第二章 国 际结算工具——票据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定义
广义概念:指一切短期商业权利凭据,表明某人拥有 不在其实际占有下的一定金钱或商品之所有权或索 取权的各种商业书面权利凭证,包括所有商品证券 (如提单、仓单等)和货币证券(如汇票、本票、 支票、保险单、活期存单、短期存单、国库券和短 期债券等)。
票据流通转让的特点
(1)可以通过单纯交付或背书交付实施转让。 (2)不必通知原债务人。 (3)受让人获得受让证券的全部法律权利,可以用自己的
名义向任何债务人提出诉讼。 (4)正当受让人获得的证券权利优于其前手,不受前手权
利缺陷的影响。
汇兑功能 支付功能 流通功能 信用功能 融资功能
三、票据的功能
3.善意持票人(Bonafide Holder) 他必须是可流通票据的善意受让人;其取得的票据必须票面完整
合格且未过期;而且他必须在取得票据时并不知道该票据曾被退票或 其任何前手有权利缺陷。 4.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依照《日内瓦统一法》,善意的对价持票人即为正当持票人;但 依照英国《票据法》和我国《票据法》,正当持票人不但须是善意 持票人,还必须是自己付过对价的持票人。
支付等值其他货币 (1)pay to the order of C Co.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converted into sterling equivalent (没有规定汇率,无效) (2) pay to the order of C Co.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converted into sterling equivalent at current rate of exchange (规定 汇率,有效)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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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票据法
1. 英美法系:1882年英国《票据法》 2. 大陆法系:1930年的《统一汇票本票法公
约》和1931年的《统一支票法公约》为主 体的《日内瓦统一法》 3. 中国: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英美法系规定:票据包括汇票和本票,支票 属于特殊汇票
大陆法系规定:票据包括汇票和本票,支票 单作一类。
1. 持票人权利的附加规定(可否、何时提示承 兑)
2. 免除持票人某些义务(免作拒绝证书或拒付 通知)
3. 免除出票人或背书人某些责任(免于追索, 大陆法系只能免承兑担保)
4. 担当(执行)付款人和预备付款人(前者只能付款提示, 后者还可承兑提示)
5. 成套汇票(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
6. 利息、利率、汇率
第二节 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汇票是一人 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 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 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对汇票 的定义: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见票时或者在其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五)付款
持票人在规定的提示期限内,向即期汇票的 付款人或已到期的远期汇票承兑人提示时, 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的行为。
付款是汇票流通过程的终结,是汇票债权债 务的最终清偿。
付款人一般应审查背书的连续性(《中》还 要求审查提示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 《英》则要求认定背书的真伪)。
按《日》(《英》),持票人不可以(可以) 拒绝部分付款,否则丧失追索权。
以付款日市场汇价折算的本地货币支付外币 票据。
(六)拒付 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或付款时遭到拒绝

(本科)国际结算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教学课件

(本科)国际结算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教学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自1996年1月1日 起施行。
四、 票据法及其法系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国境 内,又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其所适用的法律如下: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
(三) 汇票的必备项目
1. 表明“汇票”的字样
汇票上表明“汇票”字样,如“bill of exchange”“exchange”“draft”。
2. 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汇票必须使用祈使句,以动词开头,作为命令式语句,且不带任何附加条 件。凡是附带条件的支付命令均违背了汇票定义,将使汇票无效。
正确:Pay to ABC Co.or order the sum of US dollars one thousand only. 错误:Would you please pay to ABC Co.or order the sum of US dollars one thousand only? 错误:Pay to ABC Co.providing the goods they supply are complied with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US dollars.
应用案例
案情:
甲国的A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给乙国的B公司,其货款的支付 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B公司准备好10万美元现金,在约定的交货地点直接将现金交付给A公司。 (2)A公司开出要求B公司支付10万美元的商业票据,得到B公司承兑后,A公 司即可将其作为10万美元的等价物用于购买其他商品的支付。 (3)B公司向其在本国的开户银行C银行提出开立信用证的申请,C银行同意并 开立了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A公司委托其开户银 行向C银行提交信用证及项下的全部单据,C银行审核A公司提交的单据并确认 无误后,向A公司支付信用证项下的全部货款。

国际结算:2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国际结算:2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国际结算:2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一节票据概述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Document of Title)和金融票据。

权利单据是作为某人的、不在其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据。

是一种载明债券债务关系的契约。

这种契约关系的当事人(债权人)可以更换,也就赋予了票据的可流通的特征。

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国际结算中所用票据指的是狭义票据,尽管对于狭义票据的定义并没有一致定义,但实践中,票据主要是狭义的票据,即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既然票据反映了债权债务关系,不管是哪种票据,都会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两个最基本的当事人。

由于某些票据的直接付款人可能并不是债务人自己,因而还会有付款人。

票据有出票人,受票人,付款人三个主体。

本票(出票人即是付款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即自己开出一个自己要付款的承诺),汇票和支票(出票人不是付款人自己,是另一个第三方)。

二、票据的特性票据是非现金结算工具,它能够代替货币使用,因为票据具有如下特性:【货币】什么是货币?货币的本质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货币在购买商品和服务、债务清偿时普遍可接受的东西。

货币的职能只要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储藏。

货币的形式经历了: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一)设权性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转让票据权(要看票据是否能够流通转让)。

票据权利离不开票据,票据权利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

设立票据是为了确认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这个权利包括最基本的债权债务的设立,票据设权性也就相应的反映了票据是一种有价(可用货币表示)证券。

(二)流通性(Negotiability)设权性是流通性等其他特性的基础和必备条件。

英国《票据法》第8条规定:除非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

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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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伪造背书的签字起, 及后手对汇票都不再 拥有权利,受害人是 被骗者,付款人鉴别。
票据绝对 未规定绝对必要项目, 必要项目 票据形式合格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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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三)法的冲突
国际上通行票据的行为地法律原则:
票据的完善与否以出票地的国家法律为准;
其它票据行为的正确有效与否以该行为发生地
五、汇票的贴现
六、汇票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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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票的定义
汇票是出票人(Drawer)签发的,委托付款人(Drawee)在见票时 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Payee)或持票人 的票据。 特别注意: 1、汇票是出票人的书面命令
2、汇票的付款命令是无条件的,如果附加了条件,就是无效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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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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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1.必须用英语的祈使句,以动词开头,命令式语句。 2.支付命令必须是无条件的,附带条件的支付命令将使汇票无效。 如货与合同相符即付款10万美元;从壹号账户付1万美元。(都是有 条件的,无效命令)
而付设备款50万美元;付10万美元再借记某账户的表示,则是 说明付款的原因和性质,是无条件的、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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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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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票据的变造
没有合法权限的人在已有效成立的票据上变更签名 以外的记载内容的行为,称为票据的变造,如变更票 据金额、到期日、付款地或其他票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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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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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票据风险的防范
各种形式的票据,大部分要通过银行来处理,银 行在票据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银行应该正确运用票据法的条文,遵守票据流通 的法令、惯例,强化票据风险防范的意识;对持票人 所提交的票据应仔细审阅核查,发现疑点,及时查询, 鉴别真伪,并采取相应措施,是防范票据风险的必要 环节。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承兑——远期票据付款人承诺到期支付票据金额的 行为
A.写明“承兑”字样,并签字 B.交付已承兑汇票给持票人 说明: 1、承兑后,付款人取代出票人成为主债务人 2、提示承兑汇票、必须提示承兑汇票、无需提示承兑汇票、 禁止提示承兑汇票 3、付款人应对提示承兑的汇票在规定或习惯日期内承兑或拒 绝承兑 4、承兑分一般性和限制(修改出票人付款命令)性两种 5、限制性承兑包括有条件承兑、部分承兑、修改付款时间承 兑、地方性承兑
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 行为
A.做成票据 B.交付票据 说明: 1、交付指实际的或推定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至另一个人 的行为。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的票据行为在交付前都 是不生效和可以撤销的,只有将汇票交付给他人后,出票、 背书、承兑行为才开始生效,并且是不可撤销的。 2、出票是最主要的票据行为;其他票据行为都是从属票据 行为;所有票据行为构成整体,但又各自独立承担责任 3、开出票据时,出票人签名于上,他要对汇票承担付款责 任,而付款人对于汇票不承担付款责任。
收款人——收取票款的人,第一持票人
出票人开出汇票,立即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是 第一个持有汇票从而产生对于汇票权利的人, 故收款人是主债权人。作为主债权人,有权向 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并在被拒付情况下向 出票人行使追索权;也可在票据到期前背书转 让,成为背书人,承担付款人付款或承兑的保 证责任
背书人——在票据反面签字并将其转让给他人 的收款人或持票人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票据概述 二、金融票据(支付工具) 三、结算单据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定义
从广义上讲票据( Bills)可以指所有商 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 Document of Title ) 和 资 金 票 据 ( Financial Document ),它作为某人的、不在他 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 据。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_OK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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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票据法规定了提示期限(如:7 天,15天,30天 等)超过期限,付款人的责任即被解除。
(五) 返还性(Returnability) 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 还付款人,该票据经正当付款即被解除责任而
归还至付款人的档案,该票据就不能流通了。 票据在到期日后结束其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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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样式----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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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决定汇票提示期限是否已超过有关法律规定. 2. 决定到期日.付款时间是出票日以后若干天付款的汇票,就从
出票日算起. 3. 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若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或清理,丧
失行为能力,则汇票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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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项目
4 ..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或付款期限(Tenor) 有四
种:(区别于国际结算的四种付款时间)
1)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on presentation)又称即期汇票。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
日。无须承兑。若汇票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期限的,视 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2)定期付款汇票,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付款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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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hange for GBP21,787.00
Beijing 22 May,200x
At 90 days sight pay to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Pounds Sterling twenty o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eighty seven only.
必要项目
此种汇票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以便 从承兑日算起,确定付款到期日,并明确承兑人 的付款责任。

《国际结算》(第三版)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201607

《国际结算》(第三版)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201607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73年公布了《国际汇票 和 国 际 本 票 公 约 ( 草 案 ) 》 (Draft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Bills of Exchange and International Promissory Notes),想把两大法系统一成一个“公约”。
第一节 票据概述
3.我国票据法
我国票据法充分借鉴和吸取了国外票据立法的经 验,并基于我国国情,于1995年5月10日正式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并于1996年1月1日起 施行。该法从内容上看比较系统全面,共7章111条。 在适用范围上,它既适用于国内票据,又适用于涉外 票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真正规范的票据法。 至 此 , 我 国 的 票 据 法 体 系 终 于 形 成 。 2004 年 8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经过修订,完成了与国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学习目标
●了解票据概况和汇票基本常识等业务环节操作 ● 理解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定义及要项 ● 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和承兑作 ● 掌握汇票、本票与支票的区别与联系
本章提要
票据概述 Leabharlann 汇票 本票 支票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与作用
票据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票据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可以流 通转让的有价证券,仅用于债权债务的清偿 和结算的凭证,是一种金融单据。
第一节 票据概述
4.票据的要式性 指票据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面记
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各国法律对票据必须具备的形式和内容都
做了详细规定,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才 会受到法律保护。
第一节 票据概述
5.票据的可追索性 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的票

第二章_国际结算票据概述

第二章_国际结算票据概述

第二章国际结算票据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票据的定义、特性和作用;了解票据的起源以及国际和国内票据体系;理解并掌握票据权利和票据抗辩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票据的概念、特性和作用世界上最早进行的交易是物物交换,其后发展到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现金成为了重要的收付工具。

由于国际贸易中现金的携带既不方便又不安全,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发展,出现了能够代替现金流通的票据。

票据是国际贸易从现金结算演变为非现金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工具,它的出现大大推动了国际结算的发展。

一、票据的概念广义的票据是指一般的商业凭证,泛指一切有价证券和各种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仓单、提单、债券等等。

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信用工具,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在一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一般来讲,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就是指这种狭义的票据,它代替现金起流通和支付作用,从而抵消和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因而是国际结算中的重要工具。

就狭义的概念来说,票据包括的范围在各国有不同的规定。

在西方国家中,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把汇票、本票划作票据,而把支票另作单独一类,如德国、法国等;而英美法系的国家把汇票、本票作为票据,支票被视为一种特殊的汇票,因而也视同为票据,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

我国对此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条第2款,票据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关于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定义,我国票据法是这样规定的:“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由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在于付款人的不同:本票属于自付证券,也就是付款人本身就是出票人;汇票和支票属于委托证券,付款人是除了出票人外的第三方,支票的付款人相对比较特殊,是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而汇票的付款人通常为一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全)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全)

而远期付款是指持票人取得汇票后必须先向付款人 做承兑提示,付款人承兑后,持票人按汇票的要 求再等一段时间方能向付款人做付款提示并取得 票款。这种付款方式对应的汇票为远期汇票。 注意:(1)远期汇票必须做两次提示,第一次为 承兑提示,第二次才是付款提示。 (2)远期汇票必须到期方能做付款提示,提前做 付款提示为无效提示。 例如:某张汇票上显示出票日期为“SEP 1, 2009”, 并载明“AT ONE MONTH AFTER DATE PAY TO THE ORDER OF A COMPANY”
BILL OF EXCHANGE
No.
FOR At of this
FIRST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being
or order the sum of
unpaid) pay to
To: (signature)
汇票的式样
随堂练习:请同学们在汇票样式中标出以下项目所在 的位置: ① “汇票”字样 ② 表明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的字样 ③ 金额 ④ 付款期限 ⑤ 出票人 ⑥ 付款人 ⑦ 收款人 ⑧ 出票日期
第二节 汇票
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的定义
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 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回顾票据的定义: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 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 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凭证。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发现汇票的定义几乎和票据是 一样的。因为早期的票据其实就是汇票,而本票 和支票都是在汇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7、收款人名称:也就是汇票的抬头,分为以下几种 类型: (1)限制性抬头:(不可转让) ① pay to A only ② pay to A not transferable ③ pay to A,且在汇票的其它文字中出现“not transferable”字样 (2)指示性抬头:(可通过背书进行转让) ① pay to the order of ② pay to A or order ③ pay to A,且汇票其它文字无“不可转让”字样 (3)来人抬头:向任何持票人付款(交付即可转让) ① pay to Bearer ② pay to A or Bearer 《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票据法禁止来人抬头方式。

国际结算第2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共130页

国际结算第2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共130页
出票人
资金关系
受票人
对价关系
收款人 对价关系 受让人
无论出票人与受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是否有缺陷, 无论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对价关系是否有缺陷, 只要票据在形式上合法,票据就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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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式性
• 要式是指法定的必要形式和程序。 • 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内容与行为应当符合
有关票据法的规定,否则票据无效。
说明:
1. 债权转让必须得到原债务人房东的同意;
2. 老王受让的债权,受到转让人(工人)权利缺陷的影响
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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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签发一份汇票:
汇票金额RMB2000,武汉,2019年 月 日 见此第一张汇票即付工人或其指定人人民币贰仟圆整 (相同金额及期限之第二张汇票不付) 此致 房东
队长
• 工人向房东提示汇票时,房东可以只付1950元。

确定的收款人(记名抬头或指示性抬头),“出票”使确定的收款人“获得票据权利
• 不确定的收款人(bearer),
权利
“占有”使“不确定的收款人”获得票据
• 确定的被背书人(记名背书),
权利
“背书”使“确定的被背书人”获得票据
• 不确定的被背书人(空白背书) ,
权利
“占有”使“不确定的被背书人”获得票据
• 以要式而非原因作为判定票据有效性的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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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主要性质之间的关系
• 流通性是核心。 • 无因性与要式性是必要补充。
• 票据受让人无从了解票据的其他当事人 之间的原因关系,但对票据是否符合法
定要式却是一目了然。因此,重视票据
要式而不考察原因,保障了票据流通的 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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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1. 将下列英语译成中文
1.promissory note
2.bill of exchange
3.clean bill
4.tenor
5.sight bill
6. documentary bill
7. acceptance
8. presentation
9. disnonour
10. endorsement
2. 填空题:
1) 国际结算中规范票据行为的两大法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汇票的主要内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汇票抬头的三种写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支票按是否划线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两种,前者只能__________,后者可以__________。

5) 汇票未进入流通领域以前的基本当事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出票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另一个是________________,这样就创设了汇票的债权,使收款人持有汇票就拥有债权
7) 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

8) 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责任的次序是:
承兑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兑后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 票据行为中主要票据行为是______,附属票据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票据的主要特性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四种汇票中,注明 是不可转让的。

A. pay to Johnson Co. Ltd. only
B. pay to Johnson Co. Ltd. and its order
C. pay to bearer
D. Pay to the order of Johnson Co. Ltd.
2)下列哪种行为是使汇票退出流通领域的票据行为( )
A 、出票
B 、背书
C 、保证
D 、付款
3)下列哪种写法符合合法汇票对金额的要求( )
A. Pay to Tomson Co.the sum of four thousand US dollars upon receipt of Bill of Lading No.1235.
B.Pay to Tomson Co. providing the goods they supply are complied with contract the sum of five hundred Hongkong dollars.
C.Pay to Tomson Co. the sum of three thousand US dollars plus interest..
D. Pay to Tomson Co.or order the sum of two thousand US dollars.
4)某平年1月31日出具的汇票上写明“at one month after date pay to ……”,该汇票的到期日为当年 。

A.2月28日
B.3月1日
C.3月2日
D.3月3日
5)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上面写有“At 90 days after sight ”这是一张( )
A、即期汇票
B、远期汇票
C、光票
D、跟单汇票
6)某支票签发人在银行存款总额低于他所签发支票的票面金额他签发的这种汇票称为()
A、现金支票
B、转帐支票
C、旅行支票
D、空头支票
7)必须经过背书方可转让的汇票抬头是()
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记名抬头
D、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8)严格地说,跟单汇票所指的“单”,是指。

A.商品检验单
B.商品包装单
C.货运单据
D.商业发票
9)汇票的付款期限的下述记载方式中, ( ) 必须由付款人承兑后才能确定具体的付款日期.
A. at sight
B. at XX days after sight
C. at XX days after date
D. at XX days after shipment
10)承兑是()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B。

收款人 C.持票人D。

受益人
4.多项选择题:
1)国际货款收付在采用非现金结算的工具是()
A、货币
B、支票
C、汇票
D、本票
2) 汇票的抬头有三种()
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记名抬头
D、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3)对汇票的收款人承担保证汇票被承兑和付款责任的汇票当事人是()
A、出票人
B、受票人
C、背书人
D、持票人
4)远期汇票的付款方法有()
A、见票即付
B、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C、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D、提单日后若干天付款
5)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在于()
A、前者是无条件支付承诺后者是无条件支付命令
B、前者的票面当事人是两个后者的是三个
C、前者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承兑后者则有承兑环节
D、前者的主债务人不会改变后者的主债务人因承兑而改变
5.判断题:
1)汇票、本票和支票都可以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

()
2)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的基本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资金、对价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3)在一般情况下汇票一经付款,出票人对汇票的责任即告解除。

()
4)持票人可以选择追索,即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向任何一个前手追索。

()
5) 票据所谓的空白背书,即不签名盖章,只有记名背书才是在票据上签名盖章。

()
6) 汇票用于国际贸易结算时,通常都开出正、副本。

两者具有同等效力,但在付款人对其中一份付款之后,另一份即自动失效。

()
7)一般而言,票据经背书转让次数越多,其可靠性越强。

()
6.实务操作题
国际出口公司(International Exporting Co.)出口机器设备和零部件给环球进口公司(Globe Importing Co.)。

价值100,000 美元。

国际出口公司在2007年4月20日开出汇票,要求环球进口公司在见票后30天付款给XYZ银行。

环球进口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承兑了该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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