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征集“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韶关学院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韶学院党发【2012】4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

2、校训表述语。

二、征集要求:

1、学校精神是学校办学的灵魂,是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赋予学校生命力、活力并反映学校历史传统、学校意志、特征面貌的一种精神文化形态,是师生员工的共同理想、共同信念、共同追求、共同意志以及职业理想、行为规范等的综合反映。

2、校训是广大师生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它既是学校办学理念、治校精神的反映,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所学校教风、学风、校风的集中表现,体现大学文化精神的核心内容。

3、学校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要与我校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相符合,力求新颖、独特,体现时代精神和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

4、学校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要意蕴深邃、内涵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

5、学校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要附有对内涵的解释文字,释义和解读应有理有据,避免牵强附会。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干部职工、历届校友。

四:征集时间:

3月18日—4月18日

五:报送要求:

1、各部门至少报送“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各一条;

2、各二级学院至少报送“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各两条;

3、离退休干部职工至少报送“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各两条;

4、校友联络会至少报送“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校训表述语各两条。

六、评选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将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若干。

2、由“韶关学院精神”大讨论活动专家评议小组对报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推荐入围作品以座谈会的方式征求意见。专家评议小组根据座谈会意见评选出获奖作品,报校党委进行审定。

3、校党委审定获奖作品,并在获奖作品的基础上整合提出韶关学院精神、韶关学院校训表述语各3条予以发布,组织全校师生进行评选,并将评审结果征求校董会、校友会代表。最后由校党委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韶关学院精神、校训表述语。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紧密结合“韶关学院精神”大讨论活动,积极动员全校师生、离退休干部职工、广大校友积极参与到征集活动中来。

2、参加征集的作品,填写《“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登记表》(附表1)、《校训表述语征集活动登记表》(附表2),并注明作者的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3、作品一经采用,使用权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4、纸质稿送至“韶关学院精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06室),电子稿发送至sgxyxcb@,联系电话/传真:8120013,联系人:吴老师。

5、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韶关学院精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韶关学院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登记表

校训表述语征集活动登记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