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有哪些内容-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汇总5篇)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汇总5篇)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1(一)国际性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

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二)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

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约定由卖方代为保险,通常还要在合同中规定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保险单。

一旦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买方即可凭卖方提供的、并经卖方签章背书的保险单向有关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单格式,见表6-1: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3A第一性的B第二性的C第三性的D第四性的(4)在国际贸易中,不构成合同罪的辩护意见富士临时工合同期如果是以货物经过计价作为清偿工具的,叫做()。

上篇为篇,将系统介绍国际贸易有关的基本概念、基本、政策措及发展环境,并将结合国际贸易的一些新情和新问题做出适当补。

国际贸易合同保险条款篇4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一、引言房屋买卖是一项重要的交易活动,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以及减少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许多房屋买卖合同都附带了房屋保险的条款。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保险范本,以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保险事宜。

二、房屋买卖合同基本信息1. 合同编号:[编号]2. 合同日期:[日期]3. 出售方姓名/公司名称:[出售方姓名/公司名称]4. 购买方姓名/公司名称:[购买方姓名/公司名称]5. 房屋详细信息:[房屋详细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等]6. 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公司名称]7.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金额]三、房屋保险条款1. 保险责任出售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将房屋保险责任转移给购买方,保险责任期限为房屋过户手续完成之日开始至购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之日结束。

2. 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应等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买卖价格。

3. 保险范围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水灾、管道破裂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水损;- 盗窃、抢劫等刑事行为造成的损失;- 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

4. 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购买方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以及房屋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5. 保险手续出售方应在房屋过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本保险合同及相关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提交给购买方。

购买方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6. 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保险费用由购买方承担,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保险费用应在房屋过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保险公司。

7. 保险索赔如购买方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损失评估报告。

8. 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保险期限届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范本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范本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 引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所采取的保险措施以保障交易安全的条款。

保险条款的存在旨在规范货物买卖双方的责任和权益,以及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常常存在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和风险,保险条款的设置可以有效地分担和转移这些风险,提供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保险范围•运输险:主要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或延误等风险。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购买运输险来保障货物的安全。

•海盗险:当货物运输经过海域时,可能会遭遇海盗袭击等风险。

保险条款中可以具体约定对这类风险的保险责任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

•战争险:因战争、动乱或恐怖活动等导致货物遭受损失或无法交付的情况。

保险条款中通常会对这类风险进行具体的规定,以保障交易的安全进行。

3.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指货物买卖双方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由买方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保险费用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保险范围和风险等因素来决定的。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比例。

4. 保险索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等情况,买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

保险公司会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在申请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的情况。

5. 保险期限保险条款中通常会规定保险期限,即保险的有效期限。

保险期限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到期或货物交付完成之日止的时间段。

保险期限的确定通常由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6. 保险条款的变更和解除保险条款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或解除保险条款。

例如,当货物运输方式发生变更或保险范围发生变化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险条款。

商铺买卖合同中的责任保险条款

商铺买卖合同中的责任保险条款

商铺买卖合同责任保险条款解析一、引言在商铺买卖过程中,责任保险条款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保障作用。

通过合理的条款设计,可以有效地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风险。

二、责任保险的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被保险人因特定责任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在商铺买卖中,责任保险可以涵盖因物业缺陷、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三、商铺买卖合同中的责任保险条款1. 条款内容- 在合同中,需明确责任保险的类型、保额及保险公司。

- 买方应在到账后__日内,提供有效的责任保险证明。

2. 责任划分- 合同应明确,若因卖方的过失导致的责任,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买方的保险公司将负责对第三方的赔偿。

3. 保险金额- 设定适当的保险金额,通常应考虑商铺的市场价值及潜在风险,以确保充足的保障。

4. 保险条款的变更-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责任保险条款需要变更,双方应书面确认并共同签署。

四、责任保险的生效责任保险条款生效的条件包括:- 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 买方提供有效的责任保险证明。

五、责任保险的理赔程序1. 事故发生后的通知-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买方须在__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及卖方。

2.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第三方损失证明等,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六、总结责任保险条款在商铺买卖合同中起到保护双方权益的作用,通过规范条款内容、明确责任划分、设定合理保额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风险,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七、建议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建议双方在专业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充分讨论责任保险条款,确保条款内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掌握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实务

掌握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实务

8
国际贸易
1
国际贸易
2
一、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
1.FOB、FCA、CFR、CPT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如果按FOB、FCA、CFR、CPT贸易条件达成的交易,按惯例由 买方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此时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比较简 单,只需明确保险由买方办理即可。 2.CIF、CIP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如果按CIF和CIP贸易条件签订买卖合同,应由卖方负责办理货 运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此时,保险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买卖合同 中的保险条款应订得明确具体。
4
二、保险实务
(一)出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凡按CIF和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向当地 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在办理时,应根据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在备妥货物, 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按规定格式逐笔填制投保单, 具体列明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货物项目、数量、包装及标志、 保险金额、起止地点、运输工具名称、起止日期和投保险别, 然后交保险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并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 单证。
5
(二)进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按FOB、FCA、CFR和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 均由买方办理保险。
为了简化投保手续和防止出现漏保或来不及办理投 保等情况,我国进口货物一般采取预约保险的做法。
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各外贸公司无需对每批 进口货物都填制投保单,而仅以国外的装运通知代替投 保单作为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则对该批货物负自动承保 责任致。
3
(二)订立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 确定依据何种保险条款进行投保; ② 明确投保险别,即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平安 险、水渍险或一切险,如需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也应在 合同中同时写明; ③ 规定投保加成率,如超过按发票金额10%的加成应说 明由此而产生的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④ 保险单所采用的币种通常与发票币种一致。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是一种国际贸易合同,用于规定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买卖方式和责任承担。

CFR(成本加运费)和CIF(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是两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它们描述了卖方对货物负责的范围和买方所需承担的责任。

根据CFR或CIF条款,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港,并承担到达目的港的运输费用。

此外,如果是CIF条款,卖方还需为货物购买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买方负责从到达目的港开始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卸货费用、海关手续等。

CFR和CIF条款的合同内容通常包括以下要点:
1. 货物描述: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等细节。

2. 货物价格:约定货物的价格,可以是固定价或基于市场价格的浮动价。

3. 运输方式:明确选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或空运等。

4. 装运港和目的港:确定货物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以及在目的港之前的中转港(如果有)。

5. 付款条件:约定付款方式和时间,一般为信用证或电汇等。

6. 保险责任:如选择CIF条款,约定保险责任以及保险费用由哪方承担。

7. 卸货和验收:约定卸货方式和验收标准。

8. 争议解决:规定争议解决方式,一般为仲裁机构或国际商会等。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条款)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并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当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调整和修改,确保合同的适用和公平性。

合同中保险条款范本

合同中保险条款范本

合同中保险条款范本合同编号:甲方(投保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保险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合同签署日期:签署地点:保险范围与内容:1. 保险类型:a. 财产保险b. 责任保险c. 人身保险d. 其他类型:2. 保险标的:a. 保险财产描述(如设备、车辆、建筑物等):b. 保险金额(保险的最高赔偿限额):3. 保险责任:a. 保险覆盖的风险和事件(如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b. 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范围:保险费用与支付:1. 保险费用:a. 保费金额:b. 保费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c. 支付周期:2. 保险费用的调整:a. 保费调整条件:b. 调整程序:保险理赔条款:1. 理赔流程:a. 事故报告程序:b. 理赔申请材料和要求:c. 理赔审核和处理时间:2. 理赔金额:a. 理赔的计算方法:b. 理赔支付方式和时间:保险期限:1. 保险合同有效期:a. 起始日期:b. 终止日期:2. 保险续保条款:a. 续保条件:b. 续保程序:责任与义务:1. 甲方的责任:a. 按时支付保费:b. 如实提供保险标的和风险情况:c. 遵守保险公司规定的程序:2. 乙方的责任:a. 提供合同约定的保险保障:b. 按时处理理赔申请:c. 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合同解除:1. 解除条件:a. 双方协议解除:b. 单方解除的条件:2. 解除后的处理:a. 保费退还(如适用):b. 保险责任终止后的后续处理: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2. 管辖法院:其他条款: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a. 修改程序:b. 补充条款的效力:2. 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a. 合同的解释原则:b. 适用法律:3. 合同副本的数量及效力:a. 合同副本的数量:b. 各副本的法律效力:签署: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地点:。

有关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

有关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

有关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买方):[买方名称]乙方(卖方):[卖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2. 货物规格:[货物规格]3. 货物数量:[货物数量]4. 货物质量:[货物质量标准及要求]二、交易条款(CIF条款)1. 价格术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

2. 运输方式:[具体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等]。

3. 装运港与目的港:装运港:[装运港口名称]目的港:[目的港口名称]4. 保险:由卖方为货物购买保险,保险类型包括至少[保险类型]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10%。

三、价格与付款1. 货物单价:[具体单价]2. 总金额:[合同总金额]3.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等]。

四、交货与验收1. 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以目的港为交货地点。

3.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进行验收。

4. 验收时间:货到目的港后XX天内。

五、品质保证与违约责任1.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品质与合同规定相符。

如货物品质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 若乙方未按时交货或甲方未按时付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六、风险转移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若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7篇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7篇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7篇第1篇示例: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CIF 是英文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即成本、保险和运费。

这种合同通常用于海运货物的买卖,是买卖双方在货物运输和交付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约定。

以下将对CIF条款进行介绍和解析。

一、CIF条款的基本内容CIF条款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首先是货物的成本(Cost),即买卖双方约定的货物价格,包括货物的成本、生产成本、运输成本等;其次是货物的保险费(Insurance),即卖方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购买的保险费用;最后是货物的运费(Freight),即卖方为货物运输过程中支付的运费用。

这三项费用加在一起即为CIF价格,是买方需要支付的总货款。

二、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CIF条款下,买卖双方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货物,并在货物运输途中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和支付货物的运费。

卖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向买方提供货物的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必要单据。

买方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并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按照约定提取货物。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货物的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单据以便清关和提取货物,同时有义务及时向卖方支付货款。

三、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在CIF条款下,货物的运输风险和责任主要由卖方承担。

卖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丢失,保险公司将对损失进行赔偿。

买方在购买CIF货物时通常可以更加放心,因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抵达目的港后,买方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减少货物在目的港的滞留风险。

四、CIF条款的操作流程CIF条款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买卖双方签订CIF合同,约定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交由运输公司,并购买货物的保险,同时向买方提供货物的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单据;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并支付货款;卖方根据买方支付的货款向买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据,交易完成。

买卖合同保险条款要件

买卖合同保险条款要件

买卖合同保险条款要件在买卖合同的世界里,保险条款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为交易的各方遮风挡雨。

那这把保护伞的要件都有啥呢?嘿,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有个朋友小李,他做电子产品生意的。

有一次,他和一个外地的客户签了个买卖合同。

那合同啊,乍一看没啥问题,产品规格、价格、交货日期啥的都写得清清楚楚。

可就是在保险条款这块儿,写得模模糊糊的。

结果呢?运输途中货物出了点小意外,有部分损坏。

这时候就开始扯皮啦。

小李说这应该由对方负责保险理赔,对方却说合同里没明确到底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你说这闹心不闹心?就像两个人一起盖房子,结果屋顶的归属没说清楚,下雨了都不知道该谁去修。

那买卖合同里保险条款的第一个重要要件就是明确保险责任方。

这就好比在一场接力赛里,得明确谁跑哪一棒。

是卖方负责在货物出厂前的保险,还是买方负责运输途中和到货后的保险呢?或者是双方共同承担,按比例划分?这个得在合同里明明白白地写出来。

要是都像小李那样含含糊糊的,到时候出了事儿,那可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啦。

再说说保险的范围吧。

我邻居老张是做家具生意的。

他给一个大客户供应一批高档家具。

合同里写了有保险条款,可就简单写了个“货物保险”。

结果运输过程中,因为天气潮湿,有些家具表面有点发霉。

老张就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却说,他们的保险只保火灾、盗窃这种大的意外,这种因为天气造成的轻微损坏不在保险范围内。

老张那个气啊,就像气球被扎了一针一样。

所以啊,保险条款里一定要详细写明保险的范围。

是只保重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呢,还是连轻微的损坏、货物的变质都要涵盖进去?这就像我们去餐厅点菜,得把想吃的菜名报清楚,不能只说“给我来点吃的”,那厨师怎么知道你要啥呢?保险金额也是个关键的要件。

我有个远房亲戚小王,他卖水果的。

和一个批发商签合同的时候,保险金额写得很低。

为啥呢?他想着能省点保险费呗。

结果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把他一大批水果都给淹了。

这时候他才发现,那点保险金根本不够弥补他的损失。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核心内容:是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估计货物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期限等。

下面为您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保险条款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期限等。

投保人、保险责任与保险费用的负担往往由选择的贸易术语所决定,如FOB合同中,买方自行投保,自负费用,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关于保险险别和保险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

有关保险险别。

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只投保平安险,也可以加保水渍险、战争险或罢工险,或者投保一切险。

如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投保一切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投保平安险和战争险等。

有关保险期限。

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保险期限,如约定延长目的港保险期限的: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险,包括目的港90天期限;或约定保险责任延长到内陆最后目的地: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险,保险责任到(内陆地名)为止。

按CFR或FOB价格条件成交,保险由买方委托卖方办理的,卖方在替买方投保后,应把保单及时交给买方,以便买方日后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

条款可以规定如下:保险由买方委托卖方按发票金额的%代为投保险,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包括单价和总价两项内容。

单价主要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名称和。

为了明确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买卖双方应当协商选择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价格变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合同中订好价格条款应当注意以下问题:①明确计价货币的名称,如美元,日元,人民币元;法国法郎,瑞士法郎等。

②贸易术语的选择要准确、完整,与合同中其他条款相一致。

因为贸易术语不但代表货物的价格构成,而且确定买卖双方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当事人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时,处理机构通常先以合同的价格术语的选择确定合同的性质,然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6篇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6篇

货物买卖合同(CIF条款)6篇篇1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而CIF条款是其中的一种常用的贸易条件。

CIF条款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即成本加保险加运费。

根据CIF条款,卖方责任是将货物交付给船公司,并承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的成本和风险,包括装运货物、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买方则须支付货物的价格和承担进口海关清关的费用。

CIF条款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广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CIF条款规定了卖方和买方在交货和支付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并购买货物的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方则需支付货物的价格和承担进口海关清关的费用,以及接受货物的交割。

其次,CIF条款中规定了货物在什么时候和何地转移所有权和风险。

根据CIF条款,所有权和风险在货物交付给船公司之后转移给买方,因此买方需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如货物丢失、损坏等情况。

再次,CIF条款适用于海上运输的货物买卖合同,对于从国外进口货物的买方来说,CIF条款提供了一种相对简便的方式进行货物采购,因为卖方直接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事宜,买方无需过多操心运输细节。

最后,CIF条款还涉及到货物损坏或丢失的赔偿责任。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不过,在提出赔偿要求之前,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卖方进行核实。

总而言之,CIF条款在货物买卖合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规定了卖方和买方在交货和支付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双方之间的合作和交易。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CIF条款可以简化进口程序,降低买方的风险,促进跨国贸易的发展。

但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CIF条款的内容和规定,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和误解。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CIF条款的应用范围将会越来越广泛,为全球贸易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机遇。

2024版保险合同条款

2024版保险合同条款

2024版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批单、特别约定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另有约定。

第三条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或疾病;2.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物品损失;3.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五条保险费投保人应按保险单约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保险金的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保险金。

第八条保险金的支付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金的支付。

第九条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以下责任:1. 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误报重要事实;2.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3. 战争、暴乱、核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一经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条款进行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附加条款本合同的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权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 保险期满;2. 保险金支付完毕;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盖章):投保人(签字):日期:注:本合同条款为示例,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港口,并负担运费和保险费的一种国际贸易合同。

以下是CFR条款的主要内容和条款解释:
1. 合同双方:卖方(出口国)和买方(进口国)。

2. 货物描述:对货物的详细描述,如数量、品质、规格、包装等。

3. 目的港口:货物最终运抵的港口,通常是指进口国的主要港口。

4. 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5. 装运期限:双方约定的将货物交付到目的港口的时间。

6. 运输方式:通常是指海运,但也可以是其他运输方式,如陆运或空运。

7. 运输文件:卖方需提供给买方相关的运输文件,如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等。

8. 风险转移: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到目的港口后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9. 保险:卖方负责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10. 付款方式:通常采用信用证或电汇等支付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CFR条款适用于卖方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的情况,适用于买方只需负责货物的进口手续和风险转移之后的事项。

在签订CFR条款的合同前,双方应明确了解条款的具体内容,确保相关责任和义务的明确。

国际贸易保险条款(2024版)

国际贸易保险条款(2024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国际贸易保险条款(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2 保险金额1.3 保险费用第二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2.1 投保人的义务2.2 被保险人的义务2.3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结束3.1 保险责任的开始3.2 保险责任的结束第四条保险事故的申报和处理4.1 保险事故的申报4.2 保险事故的处理第五条保险理赔5.1 理赔申请5.2 理赔材料5.3 理赔金额和赔付方式第六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保险合同的变更6.2 保险合同的解除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时效第八条保险合同的效力8.1 保险合同的生效8.2 保险合同的失效第九条保险条款的解释9.1 保险条款的解释权9.2 保险条款的修改和公布第十条保险合同的履行10.1 投保人的履行义务10.2 被保险人的履行义务10.3 保险公司的履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违约责任11.2 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认定12.2 不可抗力的后果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的界定13.2 保密义务的履行13.3 保密条款的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4.1 合同的终止14.2 合同的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1.1.1 货物运输保险(2)1.1.2 货物运输途中保险(3)1.1.3 货物运输目的地保险1.2 保险金额(1)1.2.1 货物价值保险(2)1.2.2 货物运输费用保险(3)1.2.3 货物运输利润保险1.3 保险费用(1)1.3.1 保险费率(2)1.3.2 保险费用计算方法(3)1.3.3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第二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2.1 投保人的义务(1)2.1.1 提供真实、完整的投保信息(2)2.1.2 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3)2.1.3 协助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2.2 被保险人的义务(1)2.2.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2)2.2.2 采取措施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3)2.2.3 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调查2.3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1)2.3.1 按照约定获得保险赔偿(2)2.3.2 对保险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3)2.3.3 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第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结束3.1 保险责任的开始(1)3.1.1 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2)3.1.2 保险责任开始的条件3.2 保险责任的结束(1)3.2.1 保险责任结束的时间(2)3.2.2 保险责任结束的条件第四条保险事故的申报和处理4.1 保险事故的申报(1)4.1.1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2)4.1.2 保险事故通知应包含的内容4.2 保险事故的处理(1)4.2.1 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当在48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调查(2)4.2.2 保险公司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保险赔偿金额和赔付方式第五条保险理赔5.1 理赔申请(1)5.1.1 保险理赔申请应提交的资料(2)5.1.2 保险理赔申请的提交时间5.2 理赔材料(1)5.2.1 保险理赔材料的要求(2)5.2.2 保险理赔材料的提交方式5.3 理赔金额和赔付方式(1)5.3.1 保险理赔金额的确定(2)5.3.2 保险理赔的赔付方式第六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保险合同的变更(1)6.1.1 保险合同变更的条件(2)6.1.2 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6.2 保险合同的解除(1)6.2.1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2)6.2.2 保险合同解除的程序第八条保险合同的效力8.1 保险合同的生效(1)8.1.1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2)8.1.2 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8.2 保险合同的失效(1)8.2.1 保险合同失效的条件(2)8.2.2 保险合同失效的时间第九条保险条款的解释9.1 保险条款的解释权(1)9.1.1 保险条款解释权的归属(2)9.1.2 保险条款解释的方式9.2 保险条款的修改和公布(1)9.2.1 保险条款修改的条件(2)9.2.2 保险条款修改的程序(3)9.2.3 保险条款修改的生效时间第十条保险合同的履行10.1 投保人的履行义务(1)10.1.1 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的义务(2)10.1.2 投保人提供真实、完整投保信息的义务10.2 被保险人的履行义务(1)10.2.1 被保险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的义务(2)10.2.2 被保险人采取措施减少保险事故发生的义务10.3 保险公司的履行义务(1)10.3.1 保险公司按约定提供保险保障的义务(2)10.3.2 保险公司及时处理保险事故的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违约责任(1)11.1.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约的表现(2)11.1.2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约的后果11.2 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1)11.2.1 保险公司违约的表现(2)11.2.2 保险公司违约的后果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认定(1)12.1.1 不可抗力的定义(2)12.1.2 不可抗力的范围12.2 不可抗力的后果(1)12.2.1 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2)12.2.2 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的界定(1)13.1.1 保密内容的范围(2)13.1.2 保密内容的例外情况13.2 保密义务的履行(1)13.2.1 各方保密义务的履行(2)13.2.2 保密义务的期限13.3 保密条款的解除(1)13.3.1 保密条款解除的条件(2)13.3.2 保密条款解除的程序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4.1 合同的终止(1)14.1.1 合同终止的条件(2)14.1.2 合同终止的时间14.2 合同的解除(1)14.2.1 合同解除的条件(2)14.2.2 合同解除的程序第二部分:第三方介入后的修正鉴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的主体,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对合同进行如下修正:第一条第三方概念界定1.1 第三方概念(1)1.1.1 第三方指除甲乙方之外的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随着购买保险成为越来越常见的事情,保险合同的相关也开始进⼊⼴⼤群众的视野,⼈们开始关⼼保险合同的各种问题,譬如,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保险⼈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被保险⼈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保险的受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额;
(七)保险费以及⽀付办法;
(⼋)保险⾦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合同的年、⽉、⽇。

《保险法》
第⼗⼋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保险⼈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被保险⼈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保险的受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额;
(七)保险费以及⽀付办法;
(⼋)保险⾦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合同的年、⽉、⽇。

投保⼈和保险⼈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是指⼈⾝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或者投保⼈指定的享有保险⾦请求权的⼈。

投保⼈、被保险⼈可以为受益⼈。

保险⾦额是指保险⼈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最⾼限额。

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帮助,需要进⾏相关法律咨询,店铺将热忱为您服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保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风险分担和保障的机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在发生意外或损失时提供理赔服务。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保险条款。

1. 货物保险范围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明确规定货物的保险范围。

这将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如火灾、爆炸、盗窃、损坏等。

条款中应明确指出,货物的保险责任从何时开始,以及何时结束。

通常情况下,保险责任从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开始,直到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最终目的地时结束。

2. 保险金额和赔偿方式保险条款还应包括保险金额和赔偿方式的规定。

保险金额应该足以覆盖货物的全部价值,在发生损失时能够提供合理的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是实际价值、新价值或协议价值。

实际价值是指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新价值是指按照货物的当前市场价值进行赔偿,而协议价值是指根据买卖双方事先协商确定的价值进行赔偿。

3. 货物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双方当事人需要共同承担的成本之一。

保险条款应明确规定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责任分担。

一般情况下,卖方将支付货物保险费用,并将其列入货物的总价中。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保险费用。

4. 保险索赔程序在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受损方应及时提起保险索赔。

保险条款应规定索赔程序,包括索赔申请的时间限制、必要的文件和证据等。

索赔程序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索赔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并解决任何可能的纠纷。

5. 强制保险在一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保险条款可能是强制性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保险。

这种做法是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保证在意外风险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

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遵守合同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6. 其他注意事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还应注意事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符合国际贸易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谨慎选择保险公司,并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声誉和实力;•应定期审查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销售合同中保险怎么写

销售合同中保险怎么写

---销售合同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1.1 本合同所指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2)由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被盗、丢失或损坏;(3)由于运输工具的故障、碰撞或沉没导致的货物损失;(4)由于承运人、装卸工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5)其他合同双方约定的保险责任。

1.2 保险责任的具体范围和条件以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保险金额2.1 本合同货物的保险金额为本合同货物总价(含税)的100%。

2.2 保险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保险金额 = 货物总价× 保险费率第三条:保险期限3.1 本合同保险期限自货物发出之日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30天内有效。

3.2 若因特殊情况导致货物未能按期到达,保险期限可相应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3.3 保险期限的延长需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费用4.1 本合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费用按保险公司规定计算。

4.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如下:(1)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保险费用的50%;(2)货物出运前,买方支付剩余的50%;(3)如发生保险事故,买方需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五条:保险赔偿5.1 发生保险事故后,买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5.2 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在核实无误后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偿。

5.3 保险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六条:保险争议处理6.1 本合同项下保险争议的处理,应首先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保险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执行。

7.2 本合同保险条款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

---以上是销售合同中关于保险条款的一个基本框架,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调整。

简述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简述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简述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你知道吗,保险这东西,大家都听过,但真要去了解它的合同条款,哎,很多人就开始打退堂鼓了。

其实吧,保险合同就是把所有的规则、责任、权益都写清楚的东西。

就像咱们去买东西,商家告诉你,“这东西多少多少钱,有什么功能,用的时候怎么注意”,买卖双方一拍即合,交易完成。

保险合同呢,就是告诉你:我买了这份保险,出了事儿保险公司会怎么赔,什么时候赔,赔多少,赔给谁。

听上去有点复杂?别着急,咱们慢慢来,讲讲其中的一些具体内容。

保险合同的开头可不是随便写的哦。

上面一般都会列明,保险公司是谁,投保人是谁,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范围是啥。

你看,投保人一般都是咱自己,保险公司则是对方。

然后呢,合同里会列出保险的标的物,举个例子,如果是车险,那标的物就是你的车;如果是人身险,标的物就是你自己。

这就像买衣服,商家会告诉你这件衣服是什么牌子,款式怎样,适合什么样的人穿,对不对?保险合同就是这么有条理,把基本信息一条条罗列清楚。

接着要说的呢,就是保险的保障范围啦。

简单说,保障范围就是出了事,保险公司会赔什么、赔多少。

比如你买的是车险,如果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你的车损;如果买的是健康险,生病了,医院治疗的费用也能报销。

这个保障范围非常重要,像是一个大网,把你的一切风险都包裹住。

搞不清楚这点,那你买了保险也许根本不晓得啥情况能赔,啥情况不赔,那就有点尴尬了,是吧?所以,在签字之前,咱们得把这些个保障范围一字一句地看清楚,别到时候出了个事,发现保险公司说“这个不赔”,那就真的是“哭笑不得”了。

然后要讲的呢,就是保险费和保险期间。

保险公司可不是白做生意的,买保险得交钱,保险费的数额也是合同的一部分。

比如,车险的费用就跟你车的型号、价值有关系,越贵的车,保险费就越贵,健康险也是一样,年纪大的人买保险,保险费也比年轻人高。

至于保险期间,简单来说就是这份保险合同有效的时间。

像你买了一年的车险,那就是从签合同开始,到下一年同一时间为止,期间只要出了车祸,保险公司就会按规定赔偿。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进出口货运险实务_国际贸易实务_[共12页]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进出口货运险实务_国际贸易实务_[共12页]

国际贸易实务外倾覆、出轨予以负责。

ICC(C)险的除外责任与ICC(B)险完全相同。

(四)战争险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协会货物战争险可以单独投保,主要承保下列原因造成标的物的损失。

(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内乱,交战国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

(2)捕获、拘留、扣留、禁止或扣押,以及这些行动的后果或企图。

(3)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

战争险的除外责任与ICC(A)险的“一般除外责任”及“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大致相同。

(五)罢工险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协会货物罢工险可以单独投保,主要承保标的物的下列损失。

(1)罢工、被迫停工、工潮、暴动或兵变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与工潮、暴动或兵变人员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任何恐怖主义者或任何人出于政治目的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罢工险的除外责任也与ICC(A)险的“一般除外责任”及“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大致相同。

(六)恶意损害险恶意损害险是一种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

承保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长、船员等)的故意破坏行动所致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坏。

然而,恶意损害如果是出于政治动机的人的行动,则不属于恶意损害险承保范围,而属于罢工险的承保风险。

由于恶意损害险属于ICC(A)险承保责任范围,而在ICC(B)险和ICC(C)中均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在投保ICC(B)险和ICC (C)险时,如需要对此风险取得保险保障,就需另行加保“恶意损害险”。

第五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进出口货运险实务一、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订得明确合理。

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投保责任的归属投保责任的归属是与合同中所使用的贸易术语相联系的。

以FOB、CFR、FCA、CPT条件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投保责任均由买方负责,不涉及卖方利益,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只要明确“保险由买方办理”(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即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的保险条款有哪些内容?
篇一:合同中的保险、商检条款
合同中保险、商检条款
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 剥夺
二)推定全损的构成条件
1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
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复的费用要超过修复后的价值。
3被保险货物遇险后,继续运往原目的港的运费要超过 残存货物的价值。
(被保险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如果被保险人要求
保险人按全部损失来赔偿,必须和保险人办理“委付”
均采用1974年版本。
4.单独海损的构成条件
1)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海上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船
舶或货
物的损失。
2)损失由受损的船舶或货主各自承担。
案例分析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 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 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 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 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 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 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 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 充物处理。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 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虽海水,剧烈的震荡和 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 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虽亚麻损失。在船舶 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 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 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 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 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 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 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 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 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 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损失是在 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海水涌入货舱威胁到船货的共同 安全而被用来堵塞漏洞造成的,这种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由 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失。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
政府禁令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2)损失:1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2部分
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
(3)费用:风险是无时不在的,损失便会经常发生,
费用支出就不可避免。这些便是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1施救费用: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自救措施
1)第一货舱的货物。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 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一一保险标的
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 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 按“烟草”出售,三承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至于茶叶 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 “保险标的丧失属 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 的内容了。
一般交易条件:主要内容
1合同中的保险条约2合同中的商检条约3索赔条款4仲裁条款5不可抗力条款一:合同中的保险条约
货物的运输保险:国际货物买卖每笔交易都应办理货物 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概念:投保人(theinsured)或被保险人 在货物装运以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向承保人(insurer )即保险公司投保运输险。投保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 险费率,向承保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
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我国海
Hale Waihona Puke 商法193条)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具备所有条件)
1)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和不可避免

2)所采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
意且合理
3)所作出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4)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3.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
和“代位”的手续。
委付:被保险人声明放弃对保险标的物拥有所有权的行 为。
代位:经委付后,保险人取代了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 保险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委付、代位手续一经办妥,不得 撤回。}
三)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1共同海损的含义:是指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 物和其他财产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受益方,包括船舶、
货物和承运人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的多少,按比例
进行分摊,这种分摊成为共同海损分摊,怎么分摊,
就是共同海损理算。
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是《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该规则先后于1890年、1924年、1950年、1974年、1994
年进行了五次修订,每次修订后均不废除原版本,各国
第一节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一、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1)风险
海上风险:1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 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意外事

自然灾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虽所引
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
发、浪击落海等,这些灾害在保险业务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意外事故: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
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体物体,
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
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雨淋、短虽、玷污、渗漏、破
碎、受潮受热、串味、生锈等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
所发生的费用。
2救助费用:除保险人、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方在损失
发生时采取的救助措施所发生的费用。3其他费用:船舶航
行中遇险为避难、卸货以及保险理赔中的清算,调查等额外
的费用支出。
二、不同损失的构成条件
(一)实际全损的构成条件
1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
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已丧失其原有的商业上的用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